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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过程中金融市场开放的理论逻辑

时间:2022-07-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航运金融市场实施人民币可自由兑换和充分开放的条件下,不仅要加强国内的金融监管,还需要通过与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间的监管合作,共同防范金融风险。

(一)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过程中金融市场开放的理论逻辑

根据排序理论与次优理论(5),总结发展中国家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开放次序的经验(郭根龙、冯宗宪,2004),航运金融市场的开放应该遵循这样的理论逻辑:

1. 航运金融市场实施人民币可自由兑换必须遵循风险控制原则、政策目标原则以及条件约束原则

风险控制原则就是在开放过程中,一般坚持风险比较小的项目先开放,风险比较大的项目后开放。政策目标原则就是航运金融产品开放次序的选择要与上海国际航运和金融中心建设的战略目标相适应,应该首先开放有利于我国航运市场发展以及提高我国航运企业和金融企业国际竞争力的航运金融产品。条件约束原则就是根据条件成熟的状况依次放开在航运金融市场的管制。

2. 航运金融市场的开放必须辅之以强化的金融监管

这是保证外国金融服务提供者在东道国市场上良好运行,保证高度竞争下东道国金融体系稳定的必要条件。在航运金融市场实施人民币可自由兑换和充分开放的条件下,不仅要加强国内的金融监管,还需要通过与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间的监管合作,共同防范金融风险。

3. 中资金融机构竞争力的提高应先于或平行于航运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

这样可以避免脆弱的国内金融企业承受航运金融市场发展中产生的不良资产问题和外部竞争压力的双重困扰。当考虑外资金融机构在解决不良资产问题中的积极作用时,应充分考虑中外资金融机构在航运金融市场的合作。

4. 利率自由化和信用限额的自由化也应优先或平行于航运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

这样可以保证以价格机制为核心的良好竞争环境的形成。与此同时,也应逐步引入一些金融衍生工具,以满足利率自由化后风险管理的需要。

5. 航运市场本身的自由化应该先于航运金融市场的开放(6)

航运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是决定航运金融市场效率的基础。如果航运市场本身存在价格扭曲和资源错配的现象,那么,信贷资金可能流向本来不盈利,但由于实际部门价格扭曲而表面盈利的部门,造成资源配置的无效。另外,国内航运市场的问题加上航运金融市场的开放所导致的风险可能加重本国金融业的负担和压力。

6. 航运金融市场的开放和实施人民币可自由兑换需要精心选择时机

应该选择国内宏观经济运行良好以及国际航运市场比较正常的时机,以保证对开放所造成的短期冲击有良好的缓冲条件。

根据以上的理论逻辑,下面分别深入阐述在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条件下,上海航运金融产品、航运金融机构以及航运证券市场的开放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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