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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中主义的公平理论

时间:2022-07-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折中主义的观点介于功利主义和罗尔斯主义之间。例如,如果一种改变能使富人的效用增加10个单位而穷人的效用只减少1个单位,折中主义可能会认为这种改变对社会福利没有影响,或者说是对社会福利的一种改进。在折中主义的社会福利函数中,a与b的比值是随着贫富差距的变化而变化的。

折中主义的观点介于功利主义和罗尔斯主义之间。功利主义和罗尔斯主义对富人和穷人的效用权数采取了截然不同的立场,它们可以被视为两个极端。以社会福利函数式来说明。还是假定一个两人社会,由甲、乙两人组成:

给定的社会福利水平=a×甲的效用+b×乙的效用,甲为富人,乙为穷人,a、b为系数,它们的具体数值反映了不同的社会伦理观念。功利主义认为,a/b=1,罗尔斯主义认为,a/b=0,而折中主义认为0<a/b<1。也就是说,从折中主义的观点来看,较穷的人增加一单位的效用可能比较富的人增加一单位的效用更为重要,但较富人的效用的增加,并不像罗尔斯主义所认为的那样,对于社会是没有丝毫的意义的,也就是说,在穷人和富人的效用增加之间仍然存在着某种替代的关系,如富人的效用只要大到一定的程度总可以等同于穷人1单位的效用。例如,如果一种改变能使富人的效用增加10个单位而穷人的效用只减少1个单位,折中主义可能会认为这种改变对社会福利没有影响,或者说是对社会福利的一种改进。这就使折中主义既区别于功利主义,又区别于罗尔斯主义。在折中主义的社会福利函数中,a与b的比值是随着贫富差距的变化而变化的。贫富差距越大,a与b的比值就越小,并逐渐趋向于零;反之,比值就越大,并逐渐趋向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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