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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经济学派的国家观

时间:2022-07-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对制度的研究古已有之。而以罗纳德·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则对制度赋予了新的含义。我们这里所称的新制度经济学派即指前者。在诺斯看来,国家并不是“中立”的,相反,国家决定产权结构,并最终对产权结构的效率负责。诺斯指出,国家的存在既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也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对于经济史学家来说,关键的问题是解释由国家界定和行使的产权的类型以及行使的有效性。

对制度的研究古已有之。而以罗纳德·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则对制度赋予了新的含义。“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35〕制度是指经济学意义上的制度(institution),而不是指体制(system)。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New Institution Economics)也不同于以加尔布雷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Neo-institutional Economics),两者在学术观点和研究方法上迥然不同〔36〕。我们这里所称的新制度经济学派即指前者。

很多人都知道,科斯(Coase)是以交易费用和产权理论闻名于世的。科斯在他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用走失的牛损坏邻近土地的谷物生长一案对产权问题作了精辟的论述。他的研究指出,当交易费用为零时产权如何界定是不重要的。因为无论产权如何安排,都可以通过交易的方式使得资源的利用达到有效率的均衡点上,所不同的只是各方收入分配情况的差异。就整体社会而言,其效率并没有遭受损失。当然,现实中的交易费用不可能为零。这是否意味着上述的科斯定理就没有意义了呢?完全不是。产权理论经过阿尔钦、德姆塞茨、戴维斯、诺斯等人的进一步研究,更加系统化和精确化。它表明,即便初始的产权的界定有不合理之处,通过有效的、自愿的交易将会有助于外部性问题所带来的社会经济非效率状况的消除,促进社会效率的实现。当考虑到交易费用时,我们可以引申出这样的结论:当交易费用较小时,我们应尽量通过自愿的交易方式来改善因初始产权设置不合理而引起的诸如外部性等非效率问题;当交易费用巨大时,我们应通过建立和完善产权保护和调整制度,以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

在上述产权理论中,有一项重要假定,即国家是“中立”的,国家不对产权结构发生影响。在现有技术、信息成本和未来不确定因素的约束下,由于经济资源的稀缺性本质和竞争的存在,解决问题的成本最小的产权形式将是有效率的。换言之,人类为降低交易费用,不断地以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替代无效率的经济组织。而有效率的产权应是竞争性的和排他性的,因此必须明确界定产权,以减少未来的不确定性因素,降低机会主义倾向。道格拉斯·C·诺斯(North.C.Douglass)虽然没有直接对产权理论的发展作出大的贡献,但他将产权理论和国家理论结合起来。这一分析方法使得产权理论能更好地解释造成一个国家经济增长、衰退或停滞的原因,也赋予了国家兴衰这一主题的经济学解释,从而使新制度经济学更加名副其实。

在诺斯看来,国家并不是“中立”的,相反,国家决定产权结构,并最终对产权结构的效率负责。诺思构造了一个有关国家的新古典模型,以期解释两个关键的而被经济史学所忽略的问题:“建立有关经济学结构的理论;解释这种结构的稳定与变迁。”〔37〕而结构,则是指“那些我们相信是决定实绩基本因素的社会特征。在此,我把一个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制度、技术、人口及意识形态都包括在里面。”〔38〕诺思将研究的重点放在制度理论上,他指出制度变迁理论的三大基石是:(1)描述一个体制中激励个人和集团的产权理论;(2)界定实施产权的国家理论;(3)影响人们对客观存在变化的不同反应的意识形态理论,这种理论解释为何人们对现实有不同的理解。

下面我们就来着重介绍诺斯的新古典国家理论。

诺斯指出,国家的存在既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也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这一悖论使国家成为经济史研究的核心,但长期以来,历史学家、政治学家都很少关注“国家模型”。作为新发展起来的新古典经济理论,尤其是公共选择理论,已被用来分析各种政治问题,但将经济学用于政治学的公共选择理论至多仅仅在解释政治决策上取得了一个初步成功。利益集团政治并不能有效地解释选举行为,而意识形态的考察似乎可以解释大量政治的与司法决策。……对于经济史学家来说,关键的问题是解释由国家界定和行使的产权的类型以及行使的有效性。最富有意义的挑战是,解释历史上产权结构及其行使的变迁〔39〕

诺斯分析了历史上对国家的存在提出过的两种主要学说:一是契约理论;二是掠夺或剥削理论。契约理论有着悠久的历史,它认为国家是公民达成契约的结果,契约限定着每个人相对他人的活动,国家既作为每一个契约的第三者,又是强制力的最终来源,它成为控制其决策权而斗争的场所。各方都希望能按有利于自己集团的方式再分配福利和收入。契约理论对能促进经济增长的有效率的产权的发展作出了解释。持剥削论的主要是马克思主义者和某些新古典经济学家,他们认为国家是某一个集团或阶级的代理者,国家将界定一套产权,使权力集团的收益最大化而无视它对社会整体福利的影响。诺思认为这两种理论都是不全面的。“尽管契约论解释了最初签订契约的得利,但未说明不同利益成员其后的最大化行为,而掠夺论忽略了契约最初签订的得利而着眼于掌握国家控制权的人从其选民中榨取租金。”〔40〕诺斯倡导“暴力潜能”(Violence Potential)分配理论,将上述两种理论统一起来。若暴力潜能在公民之间平等分配便产生契约性国家,若暴力潜能分配不平等则产生掠夺性国家。

在这种理论的引导下,为了解释经济史的两个基本方面,“即产生无效率产权与不能实现经济持续增长的国家扩展趋势,和导致经济变迁并最终致使经济衰退的所有国家的内在不稳定性”〔41〕,诺斯构造了一个有关国家的新古典理论。该理论指出,具有一个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的统治者的国家模型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第一,国家为获取收入,以一组服务——我们称之为保护——与公正作交换。

第二,国家试图像一个带有歧视性的垄断者那样活动,为使国家收入最大化,它将选民分为各个集团,并为每一个集团设计产权。

第三,由于总是存在着能提供同样服务的潜在竞争对手,国家受制于其选民的机会成本。它的对手是其他国家,以及在现存政治——经济单位中可能成为潜在统治者的个人。统治者垄断权力的程度是各个不同选民集团替代度的函数。

从上述国家特征可看到,国家既要使统治者的租金最大化,又要降低交易费用使全社会总产出最大化,从而导致了冲突甚至对抗行为的出现,国家由此兴、由此衰。诺斯在《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一书中,对上述国家的三个基本特征作了深入地探讨,并得出了一些重要的推论:

第一,搭便车解释了历史上国家的稳定性。抵触国家强制力的个人成本通常源于对国家规则的漠不关心与顺从,而与压制无关。

第二,制度创新来自统治者而不是选民,这是因为后者总是面临着搭便车问题。对统治者来说,他没有搭便车问题,他要不断进行制度创新以适应相对价格的变化。只要劳动的机会成本不变(即其他统治者的潜在竞争不存在变化),这些创新就会实行。

第三,革命将是由统治者的代理人或由相竞争的统治者或列宁主义式的少数精英集团发动的宫廷式革命。

第四,在统治者是一个集团或阶级代理人的地方,某些成功的规则要设计得使在统治者死后革命或巨变的机会最小。如上所述,倒台或革命绝大多数来自统治者的代理人。

诺斯认为,上述四个方面有助于解释历史上国家结构变迁及其稳定的大部分根源。但诺斯同时指出,上述模型有局限性,即简单的成本——收益算计无法解释克服“搭便车”的行为,也就无法进一步说明制度的变迁,而伦理和道德的力量有助于克服“搭便车”问题,使社会得到稳定,因此构造一个意识形态理论是必要的。这样,诺斯就完成了制度变迁理论的全部分析框架,并在其后用这一框架来解释人类的全部经济史。

无疑,诺斯的国家理论及制度变迁理论在西方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并为经济理论研究开辟了一个全新而广阔的领域,即用最先进的经济理论去解释历史。姑且不论诺斯的国家理论观点是否完全正确,但他注重理论与历史的结合,使经济理论和经济史学重新融合在一起的研究方法则恢复了亚当·斯密等人的优良学术传统,使得抽象的经济学基本原理建立在坚实的实证基础之上。同时,诺斯的研究成果再次证实,经济分析方法是分析人类社会诸多问题如历史、法律、政治、意识形态等的有效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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