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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经济学与近代制度学派的关系

时间:2022-07-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近代制度学派的贡献和缺陷贡献:近代制度学派是指二次世界大战之间,以康芒斯、凡勃伦、加尔布雷斯等美国制度主义学者为代表的学派。而新制度学派则是以人类选择的合理性这一基本假设为基础的。近代制度学派主要以资本主义制度为研究对象,缺乏一般性。

(一)近代制度学派的贡献和缺陷

贡献:近代制度学派是指二次世界大战之间,以康芒斯、凡勃伦、加尔布雷斯等美国制度主义学者为代表的学派。近代制度学派一直执行着双重职能:即一方面提供对主流新古典学派的经济学批判;另一方面,提出关于经济的以及进行经济研究分析的一个可供替换的概念体系。近代制度学派认为经济体系的组织和控制问题,即经济体系的权力结构应该摆在经济研究的第一位,市场中的经济问题。近代制度学派的思想的主要特点是它的整体主义和进化主义。

近代制度学派内部也存在差异:凡勃伦—艾尔斯传统集中注意技术的进步作用和制度的约束作用;康芒斯传统则较少迷恋于技术的责任,而看待作为集体行动方式的制度则更中立些;两者都承认实际经济成就特别是技术和制度的一个函数。尽管他们有分歧,但有制度分析的共同核心。

缺陷:近代制度学派没有理论框架。在二次世界大战之间,制度主义实际上是美国经济思想中的主导派。它之所以把阵地丧失给了新古典形式主义,部分是因为它忽视了它自己的任务——发展基本理论。近代制度经济学的悲剧就在于他们没有留下什么理论工具(或范式)供别人或后人去使用。

(二)近代制度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的关系

近代制度学派关于制度、交易等问题的分析对新制度经济学产生过重要影响,但两者又有很大的差别:

第一,价值判断标准不一样。近代制度学派从来就是以现实的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者和想象中的未来社会的设计者的身份出现的。而新制度学派则是以人类选择的合理性这一基本假设为基础的。

第二,研究范围不同。近代制度学派指责正统经济学的范围过于狭小,但其研究范围过大,从而丧失了明确的研究对象。这是近代制度学派不能形成系统的经济学理论的重要原因。新制度经济学派在把新古典学派拓展到制度问题的研究上要理智得多。

第三,近代制度学派的观点不是理论性的,而是反理论的,他们尤其反对新古典理论。而新制度经济学则利用新古典理论去分析制度与现实问题。

第四,研究对象不同。近代制度学派主要以资本主义制度为研究对象,缺乏一般性。而新制度学派更具有一般性,其原理对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都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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