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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制度变革与农业经济发展

时间:2022-07-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土地制度的三次变革建国前,H镇的土地所有权控制少数人手中,地主占有大片土地,占有土地百垧以上的有20多家,他们全靠出租土地和雇工经营。农业经济一波三折从1948年冬土地改革以来,H镇的农业经济发展随着国家土地制度的变化而发生变化。

土地制度的三次变革

建国前,H镇的土地所有权控制少数人手中,地主占有大片土地,占有土地百垧以上的有20多家,他们全靠出租土地和雇工经营。例如,烧锅岭村的大地主刘甲三拥有土地上千垧,大批的农民给他们扛长工、打短工,还有几十户农民租种他的土地。小农经营是当时农业生产的主要形式。据统计,佃农在H镇中占有60%的比例,他们除了地租之外[1],去掉生产费用和生活费用,所剩无几,另外还受到高利贷的剥削。情形和R.H.托尼在《中国的土地与劳动力》中所说一样:“有些地区农村人口的境况,就像一个人长久地站在齐脖深的河水中,只要涌来一阵细浪,就会陷入灭顶之灾。”

H镇1948年9月解放之后,同年冬天就进行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正如周立波在《暴风骤雨》中描绘的那般热闹,在长春县[2]土改工作队,区土改工作队的推动下,各村成立了农民协会,贫雇农团,领导农民斗地主、打土豪、分田地、分房屋、分财产,各农民协会还成立了土地分配小组,以自然屯为单位,按人口的多少,把土地分配到户。根据土改政策,按人口及土地的多少又进行了土地调整。贫雇农,分到较好的土地,较好的房屋,较好的骡马等财产;中农的土地除按人口满足自己需求以外,多余的部分拿出进行调整;把地主、富农的车马、房屋、土地大部分到了贫雇农手中,实现了耕者有期田。消灭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了农民土地所有制,除了上缴国家小部分公粮外,全部归自己所有。“参军保田”,这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和参军的积极性,例如1951年中国支援朝鲜的志愿军,H镇就有500多人参军,占总人口数的十分之一。

历经“镇压反革命”[3]及“三反、五反”[4]运动之后,1953年,H镇在党中央的指示下,发动了农业合作化运动。全镇在自然屯先后办起了互助组和初级农业合作社,首先组织起来的有1650个互助组,相继又办了500余个初级农业合作社,凡入社之农户都把自己原有的车、马、农具与土地作价入股联合起来参加集体劳动,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当时宣传的主要口号内容包括: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从此,村民结束旧社会人民群众半年糠菜、半年粮的贫穷生活;村民从此结束了一亩地,二头牛,孩子老婆热炕头,小富即安满足现状的落后旧习……1957年合作社生产逐渐向前发展,并在当年组织了20个高级社,又于1958年9月成立了H人民公社,“人民公社好”的口号铺天盖地。以队为基础,实行三级所有制,即公社、大队、小队等级单位的经济体制。同年秋天,各级组织有号召社员大搞秋翻地、打井、办食堂,社员集体到食堂吃饭,集体出工。然而,这种吃“大锅饭”的形式很快就解散了。

从H镇人民公社成立直到1981年[5],农村的生产结构随着各个时期经济政策的变化也发生很大的变化,土地由基层生产队统一经营。社员采取出工记分制,农闲时候每人劳动一天记10分,农忙时,记12至15分,秋收结算时,生产队扣除三留,完成征购粮计算工分值,社员扣除口粮和公共积累、公积金、公益金,领取相应的报酬。H镇由于地方经营方式不同,粮食产量、工分值也不同,好的生产队工分值每天2元左右,差的2角钱,也有极少数的生产队工分值几分钱,相差悬殊,出现了两极分化的生活局面。农村人民公社这种“一大”“二公”“一平”“二调”,即“规模大”“公有化程度高”“平均主义”“无偿调拨”的经营方式,以及“政社合一”[6]的制度,严重地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影响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是我国在建国后的一次错误。[7]

为了克服人民公社制度上的各种弊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之后,中国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农村改革,彻底结束了人民公社制度。此项改革涉及到两方面内容。第一,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1年,H镇实行了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建立了集体统一经营与农户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打破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统一经营模式,实行“集体所有、分户经营”;第二,实行政社分开,结束“政社合一”。1983年4月1日,H人民公社改为H乡[8],各生产大队改为村,生产小队改为农业生产合作社,设乡党委、乡政府,统一领导全乡的各项工作。

由于实行“包产到户”,“大包干”,打破人民公社“大帮哄”的生产形式,各家各户分到口粮田和承包田,“交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例如,S村在1984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当时全村4100多人,700垧地,有劳动的家庭平均每个劳力承包0.5垧以上土地,承包期为30年,而非劳力家庭分给8分口粮田,农民人均每年口粮由“文革”时的360~520斤,一下达到了1500斤左右。另外,实行改革开放,搞活市场,繁荣经济,发展工业、商业,开展机构改革工作等等,1984年H镇生产出粮食5300万吨,比1970年的1300万吨增加了4倍多,家家户户踊跃交征购粮、卖余粮,全镇人均收入由1970年的51元提高到539元,提高了10倍多。

农业经济一波三折

从1948年冬土地改革以来,H镇的农业经济发展随着国家土地制度的变化而发生变化。总体来说,土改后农业生产力大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平稳恢复,而人民公社时期,特别是大跃进和“文革”时期,农业的生产生活停滞不前,到了改革开放后,农业经济各个方面发展迅速。

耕作栽培与管理。解放后,在“全党动手大办农业”的号召下,H镇农作物布局结构有了重大改进,例如,在1960年以后,科学种田有了很大发展,实行了玉米一埯双株的播种方法,玉米垧保苗株数增加了一倍,后来又推行了一埯三株等播种方法等;在品种上重视优良品种的培育和推广,1976年成功培育的“北京青”玉米大面积种植,单产达11000斤。在施肥、植保方面,都有非常大的进步;成立了农业站,负责指导农业生产,传播科学技术,推广丰富经验,担负种子的选育,植物保护等任务;在农业机械化方面,1959年,最先使用的双犁双铧犁只用于翻地。1956年H镇农业机械服务站(以下简称农机站)成立,有职工12人,其中7名驾驶员,东方红履带式拖拉机6台,轮式拖拉机一台,主要任务是翻地、靶地、起垄。1968年农机站拥有17台拖拉机,1977年拖拉机增至42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机卖给了农民,同时个体车的数量猛增,1985年H镇有大中小型拖拉机139台(详见第三章图四),提高劳动生产率减轻劳动的同时,也产生了剩余劳动力。

建国初,政府比较重视农田水利建设。1958年H镇临时成立水利勘探小组,对全镇的地理状况进行了普查,1958至1959年,组织动员全镇6000多名社员修建水库,修筑蓄水堤坝,挖排水沟渠,白天搞农业生产,晚间兴修水利,大搞农田建设,1959年冬,连续20天挑灯夜战。直到1980年,H镇的农田水利建设不断发展,主要有翻地、平整土地、筑坝、挖渠、疏通河道、清淤、修台田、挖条田、修梯田、开辟稻田、修建水库、河流截湾等工程。其中,1973年成立水电服务站,到1985年共打了85眼机井,解决了人、畜饮水和500多亩土地灌溉。另外,经过多年建设,建成了3座中型水库。在1985年H镇遭遇了70年以来未遇的特大洪水威胁,H镇政府成功动员了2000民工围守伊通河,出动3000民工抢修新开河,出动4300名民工去太平池抢险,还出动2800多人支援周边抗洪抢险,投入抗洪抢险达18000人次,出动各种车辆860辆次,农民捐赠的抢险袋子110000万条……

种养业的发展。建国以来,种养业由于受到政治运动的干扰和经济状况限制,种养业几经兴衰。1953年至1959年,是建国后种养业的高峰时期,全镇5800户家家掀起了养猪鸡高潮,20个村有13个村成立青年突击队,都以村为单位修建了养猪场、养鸡场、养鸭场、养蜂场。三年经济困难时期,种养业一下子衰落下去,文革期间遭到批判,被说成走资本主义道路,个人种养业绝迹。“文革”结束后,从1977年开始,H镇种养业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好势头。H镇的养殖专业户从1980年的748户,到1985年已经达到了1952户,增长了2.6倍,出现了诸如养猪大王、养鸡状元等。在种植上,种植各种蔬菜,采用地下温室、育苗、蔬菜大棚等,并且和长春市食品企业建立横向经济联系,实行产供销一条龙,产值不断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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