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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社会公正思想的发展

时间:2022-06-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的近代时期,封建制度的伦理道德逐渐崩溃,以自由、平等、公正为核心的资产阶级新道德逐步出现,逐步形成了我国近代的公正思想。所以这一制度又有极大的局限性,背离了中国近代社会的发展方向。孙中山倡导的“新民德”“新人道主义”和“新文化运动”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公正思想的发展。孙中山“天下为公”思想源于孔子的大同理想。

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的近代时期,封建制度伦理道德逐渐崩溃,以自由、平等、公正为核心的资产阶级新道德逐步出现,逐步形成了我国近代的公正思想。

太平天国农民革命的主要目标就是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平等。这种公正理想集中体现在《天朝田亩制度》和《资政新篇》之中。《天朝田亩制度》是以实行平均分配土地为核心,涉及有关政治经济、文教、军事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的革命纲领。它体现了对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否定,反映了广大农民的土地要求,它具有一定的革命性。然而,《天朝田亩制度》所体现的是一种违背社会发展规律的平均主义。因为农民是小生产者,其理想是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给自足的生活,这种小生产决定了他们的自私性,而平均主义虽可以满足他们的土地愿望。但是“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的分配办法又超过了他们的觉悟,无法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所以这一制度又有极大的局限性,背离了中国近代社会的发展方向。《资政新篇》主张用资本主义代替平均主义,比起《天朝田亩制度》是巨大的进步,是先进的中国人第一次提出的发展资本主义的方案,是一个针对当时太平天国存在的许多弊端的资本主义性质的改革内政建设国家方案。它明确提出学习西方先进政治制度和先进的科学技术;主张平等互利,与西方先进国家建立密切的外交关系,集中反映了当时先进的中国人向西方寻求真理和探索救国救民道路的迫切愿望,符合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反映了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向。

戊戌维新运动,开创了中国近代政治改革先河,是中国近代史上一次思想解放运动,是一次伟大的爱国救亡运动。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曾说“洪秀全、康有为、严复、孙中山代表了中国共产党出世以前向西方寻求真理的一派人物”,这是对康有为恰当的评价。他的主要著作有《新学伪经考》、《大同书》、《康有为诗集》等。其中《大同书》是康有为为寻求真理的代表作,也是研究中国近代思想的重要文献。梁启超认为康有为政治论文的代表作是《大同书》,这本书描述了他心目中改造世界的蓝图。在这个“大同”境界中,财产公有、政治平等、结合自由、人人劳动,而且是大机器生产,较之太平天国的小生产的天国理想又胜一筹。《大同书》反映了康有为资产阶级自由派改良主义的思想,反映了欧洲空想社会主义对作者的影响及其远远超越之处,更反映了中国人民对公正的幸福的理想社会的渴望,在思想史上有很高的价值。戊戌维新时期从康有为的《实理公法全书》到严复的《天演论》、谭嗣同的《仁学》和梁启超的《新民说》,都可以说既是对封建传统道德的批判又是对社会公正的呼唤。康有为认为“天赋民权”,平等的人际关系是公理,主张“以人为道”“以人为主”,并提出了“人人平等”和“人人一统”的社会政治理想。谭嗣同所倡导的新型仁学,在中国伦理史上第一次表达了人格平等的道德价值观,把公正落到人的本体上来。

孙中山倡导的“新民德”“新人道主义”和“新文化运动”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公正思想的发展。孙中山平生最喜欢题写的内容,可能莫过于“天下为公”。他的理想,他的目标,他的思想体系的基本精神,都浓缩在“天下为公”这四字之中。孙中山“天下为公”思想源于孔子的大同理想。孙中山1924年在《三民主义》中讲道:“真正的三民主义,就是孔子所希望之大同世界。”孔子向往的“大同”世界,即指《礼记·礼运》中所描述的理想社会:“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在这个社会里,“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礼运》篇托名孔子撰作,其实是战国末期或秦汉之际学者所编纂。它反映的是以孔子为创始人的儒家学派的政治理想和对未来社会的憧憬。但孙中山的“天下为公”思想与儒家的“天下为公”思想有很大的不同,它具有鲜明的时代印记,不但吸收了儒家思想的精华,而且融入了中国古代农民起义者的平等思想,西方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以及当时流行的社会主义理想。依照东汉经学家郑玄的解释,“公”即是“共”,“天下为公”即天下是全天下人共有的天下。到了孙中山那里,“天下为公”蕴含的内容更深邃,更宽广。他的三民主义的意思,就是民有、民治、民享。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意思,就是国家是人民所共有,政治是人民所共管,利益是人民所共享。照这样的说法,人民对于国家不只是共产,一切事权都是要共的。一个“共”字,涵盖面是那么大,“国家”、“政治”、“利益”都在它的笼罩之下。国家为“人民所共有”,政治为“人民所共管”,所得的国家利益为“人民所共享”。在孙中山的理想中的未来社会里,做国家主人的是全体人民,管理国家大事的是全体人民,享受平等幸福的是全体人民:“真正以人民为主”;“四万万人都有主权来管理国家的大事”;没有贫富悬殊和少数富人压迫多数穷人的不合理情况,全国人民“生活上幸福平等”,“民有”、“民治”、“民享”完全实现,确实做到了古人说的“公天下”。孙中山满怀信心地对世人说,他理想中的未来社会,有欧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的繁荣,而没有欧美国家资本主义发展必然带来的种种弊端,以及阶级对抗和社会动荡。孙中山描绘的改造和建设中国的蓝图,当时确实使很多人怦然心动,并成为那个时代中国人民的奋斗目标。关于实现“天下为公”的途径,孙中山力图通过实行三民主义而实现“公天下”。他主张实行民族主义,即实行民族革命,推翻满洲贵族的统治,恢复中华,把一家一姓的天下变成“公天下”。并在清王朝覆亡之后,继续进行民族革命,反对官僚、军阀的专权,把官僚、军阀的天下,变成人民的天下。同时将国内各民族融合成一个很文明、很强大的统一中华民族,以便抵抗帝国主义列强的压迫,从列强手中夺回失去的土地和利权,使中国成为独立、富强的国家。他主张实行民权主义,即实行政治革命,打破旧专制,提倡共和,建设一个新民国。在这个“真中华民国”里,奉行主权在民、以民立国。辛亥革命以前,孙中山所说的民权是间接民权,国民只有选举权这一项权利,不能直接行使主权,而要由别人即代议士代为行使主权。辛亥革命以后,孙中山借鉴瑞士的办法,主张实行直接民权制。在这种制度下,国民有四大权利,即选举权、复决权、创制权、罢官权。孙中山认为:人民而有此四大权也,乃能任用官吏,役使官吏,驾驭官吏,防范官吏,然后始得一国之主而无愧色也。但孙中山又说,要把“权”与“能”、“政权”与“治权”分开。简单地说,就是有权的人,不要直接管事,可以委托有才能的人去管。他讲到国家的政治,根本上要人民有权;至于管理政府的人,便要付之于有能的专门家。而且要把受人民委托管理政府的专门家看做是普通人,即使是民国的总统、总长,也要把他们看做是普通人。至于“政权”和“治权”分开的问题,孙中山是这样解释的:要把国家的政治大权分成两个:一个是政权,要把这个大权完全交到人民的手内,要人民有充分的权利可以直接去管理国事。这个政权,便是民权。一个是治权,要把这个大权完全交到政府的机关之内,要政府有很大的力量治理全国事务。这个治权,便是政府权。孙中山设想得很好,真正实行起来未必简单。人民把管理政府的大权交给“有能的专门家”以后,既要放手让他们行使职权,又要监督他们,防止其反仆为主,公仆变老爷,这事谈何容易。他主张实行民生主义,即实行社会革命,以防止资本主义的弊端。辛亥革命以前,孙中山提出了“平均地权”。“平均地权”即土地“单一税制”,具体办法就是让地主自报土地价格,以后国家按地主自报的土地征收土地税;国家征用地主土地,也按地主自报地价收购。土地因交通发达涨价的部分,当归国家。孙中山说,“这于国计民生,皆有大益。少数富人把持垄断的弊窦自然永绝,这是最简便易行之法”。但他所主张的“平均地权”,只适用于“宅地”,不适用于“耕地”;只适用于城市及近郊,不适用于广大农村。孙中山晚年虽然提出了“耕者有其田”的主张,但对如何使无地和少地的农民获得土地,没有提出具体、可行的方案。而且这种主张不很现实。孙中山既想在中国发展资本主义,又想用抑制资本主义发展的办法,防止其必然伴随的弊害,这是他思想上的一大矛盾。辛亥革命以后,孙中山又提出了“节制资本”的主张。他说,在欧美国家,资本为少数人所垄断,经济问题的解决,百十倍烦难于政治问题。中国当以欧美前车之覆为鉴。中国要及早预防即将出现的大资本家垄断资本。办法是由国家掌握经济命脉,以国家之力发展经济,造福全社会。孙中山认为,这种做法体现了社会主义精神。他把民生主义或称作社会主义,或称作国家社会主义,或称作共产主义。他的民生主义,也确有苏俄经济体制和政策(孙中山称为“共产制度”、“国家资本制度”)的影子。孙中山深知,为实现“天下为公”,必须跟以天下为私的人做斗争。他指出:“共和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官吏是人民的公仆。民国成立十年,那些公仆太坏了,把中国搅得不成样子……”孙中山所说的搅乱民国的所谓“公仆”,指的是袁世凯、张作霖、曹锟、龙济光等人,这些官僚、军阀把军队当做私有,把政权当做私有,把国家当做私有。所以他说:“以后不用革命精神来改造民国,再没有别的希望。”对于全国统一、革命党成为执政党之后,将会出现的腐败现象,孙中山不会没有预料。他曾设想,采用外国的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加上中国的考试权和监察权,造成一个“五权分立”的政府。据他说,有了这样“最完全、最良善的政府”,就可以“防止一切的流弊”,“做到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但是,“五权分立”到底能解决多大问题,实在是很难说的。孙中山为实现“天下为公”而奋斗了一生。虽然直到他逝世,民国依然是一块假招牌,但他为实现“天下为公”而做的种种尝试和努力是有益的。

“新文化运动”批判封建道德纲常名教,提倡新道德;倡导科学民主、自由平等、尊重人权,促进了中国的文化创新和道德重建。与此同时,在经济伦理方面将“重义轻利”作为封建糟粕予以批评,强调“义”之虚伪而主张务实利,强调个人利益的追求是人性本来,要振兴实业发展经济,成为中国现代化的基础。然而,在接受西学的过程中,中国却没有重视西方“利益最大化”的理念与公正公平的竞争原则。众所周知,中国实业底子薄,又没有经历一个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历史阶段,加上连年的战争等等原因,无论是生产力的发展程度,还是社会经济结构都比较薄弱。可以说,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中,中国市场经济秩序不能完善地建立健全,与之相应的经济伦理建构以及关于经济发展与道德建设的关系等问题,在建国前三十年都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这也就成为新中国的建立需要解决的若干难题之一。

【注释】

[1]陈焕章.孔教论[M].上海:商务印书馆,19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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