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对抗平衡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对抗平衡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时间:2022-06-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对抗平衡的理论与实践意义职业联赛的对抗平衡能够带来比赛结果的不确定性,这不仅是针对单场赛事而言,同时也是对联赛总体而言。下面将分别从职业联盟、职业体育俱乐部以及联赛消费者的角度对职业联赛对抗平衡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进行分析。(三)联赛消费者及联赛合作伙伴与对抗平衡追根溯源,职业联赛之所以存在,其实是因为广大球迷——联赛消费者的存在。

三、对抗平衡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职业联赛的对抗平衡能够带来比赛结果的不确定性,这不仅是针对单场赛事而言,同时也是对联赛总体而言。比赛结果的不确定性是所有体育赛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源泉;没有不确定性和竞争的因素,体育比赛就会退化为毫无激情的表演。不可预测是职业赛事的一大卖点。下面将分别从职业联盟、职业体育俱乐部以及联赛消费者的角度对职业联赛对抗平衡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进行分析。

(一)职业联盟与对抗平衡

职业联赛作为职业联盟的产出,其产品的数量和质量是决定职业联盟利润大小的重要因素。一方面,职业联盟的垄断特性自然地决定了职业体育俱乐部和职业联赛的数量。“一个联盟的私人最佳球队数量(这个数量将最大化垄断联盟的利润)与社会最佳数量(在这个数量上,最后一个球队增加的边际价值为零)之间存在着根本差异。”[3]就像公共选择理论中的分析那样,人数对于公共选择以及集体的行动逻辑与结果有着重要的影响。如果一个社会中有100万人的话,他自己就只能获得集体改善的百万分之一的好处。这样就不会有人出来承担提供公共物品的职责。更简单地说,人数的多少直接决定了协商成本的大小。因此,要求职业联盟控制成员数量与规模的行为是必要的和理智的。这是垄断者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必然选择。另一方面,如前所述,职业联赛本身的质量是由多种因素综合决定的,职业联盟为了实现联赛的对抗平衡而进行的制度设计和安排与市场环境下生产者谙熟其产品的生产流程和质量控制过程是一致的。职业联盟可以对影响联赛对抗平衡的诸多要素进行直接地控制并完善相应的制度安排,在限制俱乐部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提高联赛的质量,最大化联盟自身的利益。

需要注意的是,发挥对抗平衡对于职业联盟作用的前提是联盟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而存在,也即职业联盟必须代表各支俱乐部整体的利益。这从客观上要求联赛自身的狭义所有权的界定明确且充分,并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一旦联赛主体缺乏共同的利益和统一的目标,联赛的主办方、承办方、参与方的利益没有捆绑在一起,联赛就无法形成合力,也无法对联赛的各种资源进行有效的配置,如外援的引进、标志产品的共同开发等。

(二)职业体育俱乐部与对抗平衡

职业体育俱乐部是职业联赛的参与者,同时也是职业联盟的核心。虽说在经济学家的意识里,职业体育俱乐部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实体,但是在法律意义上(或者从法律角度来说),众多的职业体育俱乐部就是名副其实的市场主体——企业。即便可以认为它们是市场上的微观主体,但在对各支俱乐部进行分析时,却不能总是把追求利润作为俱乐部业主们唯一的目标。如果不是断章取义的话,我们可以看看斯罗尔尼在其文章中的表述。他对大多数英国足球俱乐部的历史进行了考察,并发现:获利的俱乐部简直是凤毛麟角,而且也并没有遵循某些规则(可以理解为商业规则)。在英国足球俱乐部里拥有控股权益的董事长和董事们,通常都是在其他领域获得商业上成功的富豪,他们投资足球的动机可能包含着对权力或声望的渴求,也可能仅仅是出于对运动的热情:希望看到本地俱乐部在球场上获胜。在很多具体情况下,金钱上的利益似乎不像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动机。另外,正如奎克(Quirk)和福特(Fort)曾指出的那样,20世纪30—40年代,俱乐部业主们可能把拥有一支球队视为一种娱乐爱好,认为任何亏损仅仅是消费开支,而不是投资行为。

无论职业体育俱乐部的业主们是怀着怎样的目的来运作他们的团队并参加职业联赛,对抗平衡都将是他们所乐于接受的。职业联赛的对抗平衡不仅能够给他们的俱乐部带来利润回报的可能性,同时也会给俱乐部带来财务上的安全感。或许,简单的生存下去是许多依附于小城市俱乐部的一个主要目标,而一些经济决策的出台(如某一球员的转会出售等),其目的都是为了保证俱乐部的健康运转,而不是最大限度地追求比赛的胜利;俱乐部的安全存在同时也是很多中等城市的现实目标,为了进一步地增强自身的影响力和充分挖掘市场潜力,联赛内部某种程度的对抗平衡正是这些俱乐部所渴望的;而那些处在大城市里的俱乐部,雄厚的资金和众多的球迷让其成为了联盟内部的强者。但没有了弱者的存在,强者也就无所谓强者。强弱之间的共生性使得对抗平衡成了维系联盟发展的纽带,同时也成为了拥有不同资金实力和不同市场潜力的俱乐部间协调微妙而复杂的利益关系的工具。有了共同的认识基础之后,无论俱乐部是出于对利润的追逐,还是对财务安全等的需要,博弈的结果必将是相互间的妥协与合作。联盟也最终成为利益相容性集团,从而避免由个体理性带来的集体非理性现象的出现。

(三)联赛消费者及联赛合作伙伴与对抗平衡

追根溯源,职业联赛之所以存在,其实是因为广大球迷——联赛消费者的存在。由于职业联赛本身的稀缺性以及联盟自身的垄断性质,联赛消费者先天地处于劣势地位。而联赛消费者的数目又是如此庞大,使得他们要联合起来对抗垄断并从中获得公共利益的可能性变得微乎其微。也许消费者唯一能够做到的就是用脚投票。无论如何,联赛消费者最希望看到的是激烈的比赛场面、运动天才的风采以及运动项目本身固有的魅力,同时尽可能地付出较少的货币等成本支出。所有这些都与联赛对抗平衡性的提高紧密相关。另一方面,职业联赛的商业合作伙伴之所以投资于职业联盟的产品——联赛,目的在于通过嫁接职业联盟的产品获得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树立自身良好的商业形象。而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职业联赛本身质量的高低。高水平的精彩赛事与低水平赛事对于联赛的合作伙伴来说意义大为不同。实际上,联赛、联赛消费者以及联赛合作伙伴三者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可分的。从本质上讲,联赛消费者和联赛合作伙伴都是联赛资源的消费者,可以统称为“联赛消费者”,也即广义上的联赛消费者。球迷作为狭义的联赛消费者,获得的是赛事本身给其带来的各种效用的总和;联赛合作伙伴获得的则是因为联赛的存在而衍生的一系列特殊权利束,如联赛的冠名、场地的各种广告等。三者之间的关系也可以抽象为两者之间的关系: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关系。生产者是指职业联盟,消费者是球迷和联赛合作伙伴。如果仅从这个层面来理解的话,交易之所以发生,或者说球迷和联赛合作伙伴之所以与联盟发生钱货交易,双方必定是认为交易有利可图,而且相互间对于交易所持有的预期——主观价值或效用价值是不相等的。由于不确定性的存在,我们无法确定即将到来的这场比赛是精彩还是无聊乏味,为什么我们先是支付了货币而又满怀期待?作为一个个人主义和功利主义思想浓重的理性经济人,我们做出选择时的成本与收益又是什么呢?很明显,除去联赛的稀缺性和垄断特性不谈,我们受到了联赛拥有者很多的影响。一方面,我们以自己的经验和联赛以往固有的表现形成了自认为合理的预期;另一方面,联赛拥有者又是那么的善于宣扬联赛的对抗平衡,不管他们把这一任务交给谁来做。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