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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目标的实现

时间:2022-06-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目标的实现过程就是管理过程管理目标确定以后,实现目标就成为一切管理活动的核心问题。4.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为实现管理目标而奋斗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群众是生产资料的主人,人民既是管理的主体,又是管理的客体,管理目标最终是通过广大群众实现的。

一、目标的实现过程就是管理过程

管理目标确定以后,实现目标就成为一切管理活动的核心问题。管理目标的确定和实现是辩证的统一体。管理活动如果没有科学的目标,就会迷失方向,误入歧途,造成损失。而管理目标的确定只是管理活动的开始,要把管理目标变为现实,就必须通过一系列的具体管理活动,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

要实现目标就必须制订出周密的计划,加强计划管理,把目标分解为各种定量指标,保证目标的实现。要使计划变为现实,就必须强化组织、指挥,保证步调一致、协调动作。为了使行为符合管理目标的要求,就必须加强监督和调节。总之围绕目标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和调节等一系列管理活动都是目标管理过程。所以说目标的实现过程就是管理过程。

为了保证目标的实现,应采取下述措施:

1.正确确定战略步骤和战略重点。

事物的发展是有阶段性的,所以管理目标也分阶段性。依据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确定战略步骤和战略重点,对于实现管理目标是十分重要的。那种阶段不清、主次不分、急于求成的思想是有害的。党的十三大为我国经济建设科学地规定了战略步骤和战略重点。赵紫阳同志在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经济建设的战略部署大体分三步走。第一步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一九八〇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这个任务已经基本上实现。第二步,到本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下个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2]同时还规定了农业,交通运输、科学和教育三个战略重点。这就为我国经济建设从一九八〇年到二〇五〇年的战略目标科学地规定了战略步骤和战略重点。

2.制订具体的实施计划

管理目标具有概括性、综合性的特点,要使管理目标真正成为一切管理活动的依据,就必须把管理目标、战略步骤、战略重点加以具体化,合理分配人力、物力、财力,搞好综合平衡,按不同时期不同层次把任务落实到各个具体的单位和个人,并在执行计划的过程中对管理活动进行控制,以保证管理目标的实现。

3.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措施、办法

社会主义的一切管理活动都是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进行的。党和国家的领导主要是通过政策来实现的。在全党工作重心转移以后,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以及管理机制完善目标的确定和实现就成为党的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管理中,把经济方法、行政方法、法律方法和思想教育方法等有机结合起来,互相配合使用,对于实现管理目标也是十分重要的。

4.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为实现管理目标而奋斗

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群众是生产资料的主人,人民既是管理的主体,又是管理的客体,管理目标最终是通过广大群众实现的。因此只有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才能保证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目标的分解

管理目标比较概括、综合,要使目标真正成为一切管理活动的依据,按照它的要求来组织、管理各项活动,必须将总目标层层分解,形成管理目标体系。

目标的分解要符合下述基本要求:

1.总目标的内容与子目标的内容要上下联贯,各个子目标应能保证总目标的实现。

2.要考虑各个子目标之间在时间上与组织力量上的协调平衡,防止因时间差或力量差而影响总目标的进程。

3.要充分考虑完成各子目标所需要的条件和限制因素。

为了达到上述要求,在目标分解中,要进行充分的目标协商。所谓目标协商就是上下级之间围绕总目标的分解和子目标的落实所进行的思想交流和协商对话。通过目标协商,可以消除上下级之间的意见分歧,加深对目标体系的了解,使下级人员意识到完成目标既是组织的需要,又是自己的意愿,这样才能充分调动下属的积极性,使其为完成总目标而奋斗。

三、目标责任

责任制是规定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责任与权力关系的一种管理制度。目标责任制把责、权、利与目标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根据目标来确定责任、授予权力,以保证目标的实现。在不同领域,目标内容不同,目标责任制也有所不同,但是,不管何种目标责任制都应着重抓好制订目标、考核实绩、兑现奖惩三个关键环节。

第一个环节,科学地制订目标,层层分解目标。能不能制订出切实可行的目标,是实现目标管理的先决条件。在制订目标中,要坚持两个文明建设目标一起订,工作目标和自身建设目标一起订,当年目标和任期目标相吻合。第二个环节是考核目标的运行,建立干部实绩档案。对干部实绩的考核应有三方面的内容:一是目标责任书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也就是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综合实绩;二是考核创造性的劳动成果。如合理化建议,科研成果、发明创造、译著作品等。三是考核工作中的重大失误及其后果。第三个环节,是评价目标的完成、兑现奖惩。在奖惩问题上,应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对完成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要分别授予荣誉称号、记功、晋级、提升;对玩忽职守、贻误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上述三个环节,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制订目标是前提,考核实绩是基础,兑现奖惩是保证。三者相对独立,又环环紧扣,既各具功能,又互相作用,形成一个有关联的系统,从而保证目标管理沿着科学化轨道运行。

【注释】

[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2页。

[2]赵紫阳:《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人民出版社,第14-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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