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运动休闲管理体制

运动休闲管理体制

时间:2022-06-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运动休闲管理体制指划分国家与运动休闲企业及运动休闲企业内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权、利的各种制度的总称。

一、运动休闲管理体制的概念

运动休闲管理体制是指运动休闲管理系统的结构和组成方式,采用怎样的组织形式以及如何将这些组织形式结合成为一个合理的有机系统,并以怎样的手段、方法来实现管理的任务和目的。具体地说:运动休闲管理的体制是规定政府、社会、企业在各自方面的管理范围、权限职责、利益及其相互关系的准则。它的核心是管理机构的设置、各管理机构职权的分配以及各机构间的相互协调。它的强弱直接影响到管理的效率和效能,在政府、社会、企业整个管理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继续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通过优化内部结构和创新体制机制来增强内部活力。

(1)运动休闲管理体制指划分国家与运动休闲企业及运动休闲企业内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权、利的各种制度的总称。

(2)国家对运动休闲企业以及运动休闲企业内部进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组织形式的总称。

(3)运动休闲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机制、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的总称。管理体制就是决策的形成和传递的形式。

二、运动休闲管理体制的意义

1.保证运动休闲财产物资的安全运动休闲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应该保持财产物资的安全,它涉及运动休闲企业所有者、企业经营者以及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堵塞漏洞,防止或减少运动休闲财产物资的流失。

2.保证运动休闲会计信息和其他信息的真实可靠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可靠不论是对于运动休闲组织内部,还是对于运动休闲组织外部的有关方面都是至关重要的。就运动休闲组织外部而言,国家对于运动休闲组织的管理、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组织间进行联营、投资,社会集团和个人购买股票或债券等都要建立在正确的会计信息的基础上。就运动休闲组织内部而言,组织进行业绩评价、预算、决策时更离不开正确的会计信息。通过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有助于将可能发生的会计信息的差错、失误减少到最低的程度。

3.有利于实现运动休闲组织的方针和目标运动休闲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必然会制订各种经营方针和经营目标,作为处理日常经营活动的准绳。健全的内部的控制制度,可以增强运动休闲企业的管理功能,会计信息可以在企业的会计系统中畅通无阻地传递,并及时提供反馈信息,对于偏离企业经营方针和经营目标的经济行为,可以立即发现并反馈到各级管理机构,采取纠正行动使企业的经营活动按照既定的方针进行,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4.提高运动休闲业务处理的工作效率内部控制制度要求组织内部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相互协调和制约。通过业务处理的授权,使组织的各个职能部门明确工作的范围和职权、职责,使各个职能部门能各司其职。业务发生以后,各管理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及时做出处理,减少不必要的请示和报告的环节,避免相互推诿的情况。当业务呈现出不正常的迹象时,根据控制的要求及时处理,或者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组织通过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提高业务处理的工作效率。

5.有利于实现国家对运动休闲企业的宏观控制组织在其运转过程中必须自觉地接受国家的宏观指导和控制。作为宏观控制的手段,国家制定和颁布了一整套的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制定和颁布了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财务制度,企业必须自觉遵循各项财经法规,按国家统一要求提供会计信息。企业内部控制的强弱会直接增强或削弱国家对组织的宏观控制的实现。组织通过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自我约束,保证组织提供正确的会计信息,遵循国家的财经法纪,合法经营,从而保证国家的宏观控制得以实现。

三、运动休闲管理系统

(一)政府管理系统

政府管理系统由政府专门管理系统和政府非专门管理系统组成(图13-1)。

图13-1 政府管理系统的组成

1.政府专门管理系统是由政府体育行政司管理系统中的各级群众体育管理机构组成,它是群众体育管理的主系统。

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是最高职能部门,它具体研究拟定群众体育工作政策法规和发展计划: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职能。

此外,国家体育总局还管辖若干事业单位,如国家体育总局直属院校、运动管理中心、单项运动协会、科研单位,以及《体育报》报社、人民体育出版社等新闻单位。

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受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在业务上的指导,同时受该级人民政府在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行政领导。这种管理体制是矩阵式的管理体制,通常称为双重领导体制,又称条块体制。

近些年来,在政府机构改革中都设置了主管运动休闲的专门机构,并配备了一定的专、兼职的群众体育干部,组织开展了各项群众性运动休闲活动,承担相应经费,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国家的行政拨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运动休闲的经济功能开始逐渐被挖掘,各级体委在组织运动休闲活动中已开始有一定的收入,在不同程度上改变了以往单一靠国家拨款的局面,弥补了国家拨款的不足。

2.政府非专门管理系统是指在国务院所属各部委中设立的群众体育管理部门。如国家教育部设有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统管全国学校体育。国防部和卫生部也设有体育管理部门,负责本系统的体育工作。目前大多数部委中都设有体育管理部门或体育事业单位,如各行业体育协会。各行业体育协会在所属部委领导下,作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负责开展本行业的群众体育运动。

(二)社会管理系统

社会管理目前处于次要地位,在管理系统中的作用相对薄弱。随着中国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和群众体育的不断发展,各种运动协会组织数量将不断增加,社会管理权力将不断加强(图13-2)。

图13-2 社会管理系统

1.群众体育协会专门的群众体育协会管理系统是由专门从事群众体育管理工作的协会组织构成的。

(1)专门协会管理系统的组织构成:我国现有的群众体育协会组织主要有各单项运动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和各种人群体育协会3种类型。

单项运动协会是为促进某一项目的发展而成立的社会团体。单项运动协会具有宣传和推动本项目群众体育的开展,促进体育社会化,举办各种比赛和体育活动的职责。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单项运动协会是国家体育行政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它们在各自项目的业务管理上兼有部分行政职能,是半官方的体育组织。各行业体育协会是各行业体育工作的主管部门,我国的行业体育协会大多属于各行业直属事业单位。行业体协不仅具有较完善的组织系统和经验丰富的体育干部队伍,而且还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较好的体育场地设施条件,通过行业体协组织领导本行业的体育工作,易于管理、协调,便于开展活动。各种人群体育协会是为了满足不同人口群体开展社会体育活动的需要而成立的体育社会组织,如老年人体育协会、农民体育协会等,它们在组织不同人群体育活动中也发挥着特有的作用。

(2)协会的发起成立方式和管理体制:我国绝大多数的体育运动协会都是为协助体育行政部门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是由政府部门发起成立的,它们与政府部门的联系非常密切,职能方面是对政府指令的执行,在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功能方面还非常有限,因此又称为“第二政府”或“准政府”。

我国政府对体育协会实行的是“双重管理”体制。一是注册体制:即各协会必须要到“相关部门”进行注册才能取得合法地位。“相关部门”包括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教育部门或体育运动协会等,比较混乱。二是主管部门体制:对于自上而下的体育运动协会,其业务主管就是体育政府部门。对于一些社区、乡镇等自下而上的体育运动社团组织来说,它们必须找到一个愿意承担责任的业务主管单位。一般来讲,社团只有业务主管单位才能成功注册,一些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的社团就会成为“合理不合法”的社团。

(3)协会负责人任命制度和经费来源:我国的运动协会目前还缺乏足够的人事任免权,协会的负责人多数由政府部门任命或派遣,根据协会章程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仅为1/10左右。调查表明,近一半的全国性体育运动协会负责人有在政府部门任职的经历。大型体育运动协会的收入来源主要来自政府的财政拨款和补贴;其次是企业提供的活动赞助;其他来源,如经营收入、比赛收入、活动赞助、会费等收入所占比例则非常小。这样的经费来源结构,造成了协会在资金方面对政府的依赖。

(4)协会的决策机制及主要职能:绝大多数的全国性体育协会在决策时都是通过负责人协商决定的,通过理事会或协会全体会议等正式决策机构决定的非常少,协会决策缺乏民主决策的氛围和制度,决策的科学性和代表性不足。

目前我国协会的主要工作职能是交流、宣传、提供服务、调查研究、收集资料、提供信息和提供政策建议、提案等,这与国外协会的职能基本相似。但是,我国协会提供的这些服务,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与国外的差距都还很大。

2.运动休闲俱乐部从组建类型来看,我国基层运动休闲俱乐部有以下4种,即政府及其下属单位组建的俱乐部、企事业单位组建的俱乐部、“三资”及私营企业组建的俱乐部、社区居民自发组织的俱乐部。这些俱乐部正在逐步成为社会成员有组织地参与运动休闲活动的载体

目前,绝大多数的运动休闲俱乐部是依靠社会力量,包括“三资”及私营办、企业或事业单位办、企事业单位合办、企业与政府合办等创办的,其中以“三资”及私营办运动休闲俱乐部为最多,因此经营型俱乐部的比例要明显高于公益型俱乐部,反映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大众性的运动休闲消费市场正在形成。

经营性运动休闲俱乐部是近年来发展较快的专业性运动休闲组织。俱乐部以其专业化的设施、服务,新颖的经营理念,以及相对规范的管理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日益成为人们运动休闲的重要载体。

目前,我国经营性运动休闲俱乐部最主要的类型为:健身俱乐部、综合性运动休闲俱乐部、户外运动休闲俱乐部。

(1)健身俱乐部:包括健身会(所)、健身中心和健身俱乐部(狭义)等。健身俱乐部一般向消费者提供跑台、功率自行车、健美操拉丁舞、街舞、芭蕾、跆拳道、散打、拳击、武术、剑道、空手道柔道、有氧搏击等不需要大型场地和大型运动器械的室内健身休闲项目和相关服务。

(2)综合性运动休闲俱乐部:一般是指集运动、度假为一体的运动休闲度假场所。除了向消费者提供高尔夫、马术、网球、羽毛球、游泳池等大型运动项目外,同时还提供餐饮、住宿等服务。

(3)户外运动休闲俱乐部:为近年来的发展热点。户外运动是指在野外或在自然环境中进行的、与自然界紧密结合的各种运动,主要包括登山、攀岩、远足、山地穿越、野营、溯溪、漂流、荒岛生存、山地自行车、山地越野、探洞、滑雪、攀冰、羽翼滑翔、独木舟、骑马等具有一定的探险性和挑战性的运动休闲项目。

户外运动休闲俱乐部是一种负责组织人们参与各种户外运动休闲活动的组织。

3.自发性群众体育组织除了上述专门的群众体育协会以外,我国也有很多其他行业和部门下设的体育部门或协会组织,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都设有体育机构,负责组织职工、青年和女性的各种运动活动。各行业和部门的运动协会主要负责组织管理本行业部门内部人员的群众体育活动。

(1)街道办事处:是城市基层政府的派出机关,是我国城镇最基层的行政管理机构,也是我国群众体育管理系统中最基层的行政管理职能机构,在宣传、组织、发动、协调各种运动休闲活动等方面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是政府体育方针及各项体育政策、法规的具体贯彻者、操作者和实施者。

街道办事处组织、推广和开展的各种运动活动,一般为简单易行、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运动项目或趣味性强的项目。不同城市化水平、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的街道办事处,在组织推广和开展运动休闲活动的具体内容上,基本没有太大区别,一般都是以组织一年一度的单项运动会和组织秧歌队为主要内容。

(2)晨晚炼点:是由那些具有共同兴趣和运动目的的人们自发组织、自愿参加、自主管理、松散的社区性运动休闲组织。多数的晨晚炼点是人们自发组织起来的,也有少部分由街道办事处和体育行政机构协助建立,还有的则是由住宅小区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或小区负责人以开办辅导班的形式组建。

晨晚炼点的管理是以锻炼者自愿结合、自主管理为主,以街道办事处、体育行政机构、运动休闲协会、锻炼者所属单位和小区物业管理为辅。晨晚炼点的群众运动休闲活动,真正处于有序和规范管理的仅仅达到总数的1/3左右。

晨晚炼点的负责人主要是由那些热爱体育运动,有一定运动专长,有闲暇时间,有号召力和组织能力,有一定威信的人员担任。其担负的主要工作是对锻炼者进行技术指导、组织活动、沟通联络以及筹措经费4个方面。自荐和推荐是晨晚炼点负责人的两个主要任职途径。

晨晚炼点结构类型多样,可以分为普通活动点、辅导站、住宅小区文体活动中心、运动中心和项目人群协会活动点等,其中半数以上为普通活动点(小城镇除外)。晨晚炼点规模大小不等,就全国而言,以30~100人的晨晚炼点所占比例最大。活动项目主要是健身操、武术气功交谊舞和秧歌等,对场地要求不高,随意性、娱乐性、趣味性较强。

(3)基层运动休闲协会:基层运动休闲协会主要是指协会体系中最基层的各类协会组织。基层运动休闲协会的组建形式主要有3种:①在体育行政机构帮助和支持下成立的,其主要管理人员或者由体育行政部门直接任命,或者由协会会员推选后由行政机构确认;②由上级协会建立的基层分支机构,在管理上相对独立,主要接受上级协会的领导,并与体育行政部门保持一定的联系;③在街道社区帮助下,由群众自发组织的人群协会或居民小区协会。

目前基层运行休闲协会的注册制度还比较混乱,管理关系不明晰。有的协会是在民政部门注册,有的是在体育行政部门注册,还有的是在上级体育运动协会或教育部门注册。

基层协会组织的社会化、民间化程度要明显高于大型的体育运动社团组织。

多数的基层协会一般都建有自己的章程,实行会员制管理,有固定的活动场所,一些协会也设立了相应的专职人员。在对重大事项的管理方面,基层协会一般是实行民主管理,由全体会员集体决定或由理事会集体决定。

协会职员的工作职能一般为:组织基层体育比赛活动,组队参加上一级比赛,宣传《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与各类运动休闲组织沟通联络、场地设施的协调等。

在所有基层运动休闲协会中,单项运动协会,如篮球协会、足球协会、钓鱼协会等所占比例最大;其次是人群运动协会,如老年人运动协会、职工运动协会、残疾人运动协会等;再次是街道社区运动协会、居民小区运动休闲协会和行业运动休闲协会。

(三)政府管理系统和社会管理系统之间的运作机制

目前,我国群众体育管理机构在管理群众体育时,一般将全国性的综合性群众体育协会和专业性运动协会作为宏观协调、控制的辅助手段,地方群众体育管理机构通过地区性的综合和专业运动协会,来辅助地方群众体育的管理。同时,各协会亦可代表成员、企业等微观单位,和这两个不同层次的政府管理机构沟通(宋伟,2006)。

四、运动休闲管理体制的类型

运动休闲管理体制的类型见图13-3。

图13-3 运动休闲管理体制的类型

1.政府管理型在我国运动休闲运作市场还不够成熟的时期,很多运动休闲活动都是由政府包办的。这种模式的特点:当地政府在举办过程中扮演着策划、导演、演员等众多角色,运动休闲活动的主要内容由政府决定,活动场地、时间、主题等都由政府选择,参加单位也由政府邀请或行政指派。这种运作模式由于市场运作程度差,大多数经费都需要财政拨款,往往会给主办部门带来很大的财政负担,节庆的社会效益和文化效益也会大打折扣。如今已充分认识到包办运动休闲活动存在弊端,政府已逐渐退出了演员的角色,转而主要扮演导演的角色。目前我国的运动休闲活动很多仍由政府主办或协办,活动的组织者都是由当地官员担任,官办的痕迹仍然存在,但是市场化模式越来越成熟。

2.社会管理型目前,我国的运动休闲业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有、集体所有、民营(私营、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等3种形式。其中,大部分运动休闲企业属于民营,只有少数运动休闲企业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而民营企业一般采取股分制、合伙投资入股、联合经营等方式,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担风险及自我发展。同时,来自国外或港台的投资者也越来越看好大陆运动休闲市场,不断加大对运动休闲业的投资力度。运动休闲企业除了单独投资形式以外,还有星级宾馆和度假村参与经营。在拉动内需、扩大就业等方面,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陈新,2003)。

很多运动休闲活动都是一种经济活动,举办的重要目的在于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不论是运动休闲活动的举办者,还是活动的赞助者和参与者,都应该遵循一定的市场规律,把各项运动休闲活动纳入市场经济的轨迹,进行市场化运作。市场化运作是运动休闲走向市场化的最终模式。首先可以节约成本。在运动休闲活动举办的过程中,时间、地点的选择,广告宣传等完全按照市场的需求来做,可节约成本,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其次可以做到收益最大化,包括参加运动休闲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的收益、政府的形象收益和其他的社会收益。但是,完全的市场化运作模式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因为运动休闲活动的举办涉及基建、环保、交通、文化、旅游等多方面的利益,单独依靠单个企业去协调会存在很大的困难,需要政府的协调和监督。而且,在举办之初盲目的市场化也不可行,往往需要在政府的扶持下才能逐渐成熟,进而走向市场。

3.政府社会结合型政府社会结合型就是政府协调引导,社会参与的市场运作模式,这种运作模式是比较适合中国国情的运动休闲活动运作模式。其特点:政府仍是重要的主办单位,政府协调引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各方力量的组织、调配,确定节庆活动的主题及名称,以政府的名义进行召集和对外宣传。社会参与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办好各项活动;社会力量主要表现在:运动休闲主题选择时的献计献策、运动休闲环境氛围的营造,各项活动的积极参与等方面。然而,市场运作则是把运动休闲活动的举办交给市场,如节庆的冠名权、赞助商和广告宣传等,都可以采取市场竞争的方式,鼓励更多的企、事业单位参与。如哈尔滨冰雪节潍坊风筝节都是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运作的。

五、我国运动休闲业的现行管理模式

通过前面对我国运动休闲业管理体制及其演变历史的分析可以看到,目前我国运动休闲业的管理体制实质上正处在由政府管理体制向结合型体制过渡的阶段,因而其管理模式也呈现出一定的特殊性。现行管理模式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对运动休闲业采用的是政府管理与社会管理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已经初步形成了政府管理和社会管理两个管理系统,通过综合发挥政府和社会在管理中的不同作用来共同管理运动休闲业。

(2)多数社会团体与政府藕断丝连,并没有脱离政府成为独立的管理主体,具有明显的半官方性质。很多协会和组织,特别是社会管理系统中的中上层协会和组织,实质上成为政府机构的延伸,不能充分发挥协会管理的职能。协会半官方性质的主要成因在于:协会多是为了协助政府工作,由政府发起成立;协会的主要负责人由政府任命,协会缺乏人事任命权;协会在经费方面过分依赖政府的财政拨款。

(3)在政府管理系统内部,政府的管理职能和管理手段还未彻底转变。政府在管理职能上仍触及相当一部分的微观管理,甚至包括具体的业务管理。管理手段也有较强的行政色彩,行政性命令多于经济、法律手段的运用。

(4)在社会管理系统内部,由于受半官方性质的影响,很多协会在管理时更多的是自上而下传达和协助执行政府的命令,忽视了向上反映和传达会员要求的职责,因而不能真正发挥宏观和微观之间的桥梁作用。协会自身的组织、制度建设等的不成熟,协会应有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协会与各种相关企业的联系也不够紧密,搜集的行业发展信息也不全面,在推动运动休闲业发展方面的影响和作用大打折扣。

(5)整个管理系统的上层和中层管理,即中宏观管理仍然采用群众体育的管理体制,管理理念还没有彻底摆脱“群众体育事业”的影响,管理的视角也仅局限在体育领域内部。基层管理由各种运动休闲俱乐部、协会组织和活动点等微观社团共同承担,微观社团组织的各种体育运动活动体现出越来越强的休闲性和产业性,反映了运动与休闲日渐融合的大趋势,基层管理成为我国运动休闲管理的发端。

六、运动休闲产业管理体制完善的步骤

(一)加强立法及法律责任的研究,注重政府对运动休闲企业建立内部控制的推动作用

从西方国家内部控制发展的历史看,除了运动休闲企业管理体制内部管理自身因素外,政府的推动作用是关键因素。我国政府从20世纪90年代起,开始加大对企业管理体制内部控制的推动作用。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强化企业管理体制内部监督,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我国走向规范内部控制的开端,必将有力地推动企业管理体制内部控制的发展。

(二)加强运动休闲企业内部控制的内部环境的建设

运动休闲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包含两层涵义:一方面,是指运动休闲企业管理体制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应该设置的内部控制都已设置;另一方面,是指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自始至终的控制。完整性是内部控制评价一般标准中首要的一条,也是其他一般标准的基础。若内部控制的完整性都达不到,则内部控制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就无从谈起。

(1)加强运动休闲企业内部控制,应规范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职责权限。明确规定处理各种经济业务的职责和程序方法,并对处理各项业务的全过程或重要环节都规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分工负责;明确资产记录与保管的分工,内部规定管钱、管物、管账人员的相互制约关系;明确规定保证会计凭证、会计记录完整性和正确性;明确规定建立财产清查盘点制度和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操作。

(2)突出运动休闲企业内部控制人的因素在内部控制中的重要地位。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审计准则的规定,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3个构成要素。控制环境是指一个单位对内部控制的一种氛围,即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控制环境作为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扩大了控制范围,尤其是把管理当局对控制的态度和认识作为内部控制环境的首要内容,更加突出了人的因素在内部控制中的重要地位。作为活因素,一方面内部控制成败的关键取决于员工素质的高低。企业管理体制必须重视对管理人员的选用,制定良好的用人政策,严格招聘程序,吸收有较高能力的人员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发挥作用。另一方面企业管理体制对内部控制的自觉控制意识和行为是内部控制实施与否的更为关键的因素。还有,确定企业管理体制与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制约关系,也是保证企业管理体制内部控制的关键因素。只有这样,才可能建立企业内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机制。

(3)运动休闲企业必须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内部审计是运动休闲企业管理体制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项基本措施,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不仅包括审核会计账目,还包括稽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及审核企业管理体制内部组织机构执行职能的效率,由运动休闲企业管理体制最高管理部门提出报告,从而保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更加完善和严密。

(三)建立对内部控制的外部监督约束机制

内部会计控制因制度本身及人为因素的制约,存在固有的局限,企业管理体制能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并切实予以实施,必须依赖于外部的监督。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政府部门监督、社会监督构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其中社会审计监督和政府部门监督就属对内部控制的外部监督约束机制。

1.加大社会监督、鉴证、服务功能注册会计师审计是社会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评价企业管理体制信誉高低的标志,这就督促会计主体从自身利益和社会形象出发,自觉实施内部控制。会计事务所也要积极开展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咨询工作,为企业管理体制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提供人力、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从而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2.加强政府的监督力度,严格执法机制政府部门监督在会计监督中具有权威性,而财政部门作为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应依法推动内部控制的建设与实施。一方面,要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靠政府监督的权威性,综合利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加大惩治力度,对因内部控制失控导致的各种问题,依法追究管理者的责任;另一方面,财政部门应协调审计、税务、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法对企业管理体制内部控制实施监督检查,共同营造一个促进内部控制有效实施的良好环境。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必须依靠国家、企业和社会3个方面的努力,营造一个内部控制氛围,一方面由政府或权威部门制定内部控制标准体系;另一方面要对企业管理体制内部控制审计做出强制安排,从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着手,切实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七、运动休闲管理体制发展的趋势

社会管理主体从国家这个唯一主体转向政府、社会组织、社区组织、公众等多元主体共同管理;社会管理方式从命令——服从的单向度统治行为转向各个主体之间的协商决策、合作管理、透明化管理、法治化管理的治理活动;社会管理手段从行政手段为主转向综合运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市场机制以及社会自助和互助等多种手段;社会管理资源投入和服务产出主体由政府这个单一的主体走向政府、企业、民间组织、社区等多元主体共同承担;社会管理方式从以行政管制为主转向以提供社会性公共服务为主;社会秩序从强制性秩序为主转向强制性秩序与自治自律所形成的自发性秩序并重;社会管理中权力配置格局从政府集中管理转向给社会放权和为公民增权;社会管理重心从单位转向社区;社会政策制定从封闭、神秘方式走向公众参与、多方协商和透明化决策。

我国现行的政府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在传统的高度一元化的社会管理模式基础上,因而存在着许多问题:①政府职能转变尚不到位,各级公共财政投入偏少而对农村地区投入更少,基本的社会公共服务供给严重滞后而且明显有失公平;②民间组织发育不良,公众参与渠道不多,难以在社会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③政府还不习惯于借助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共同举办社会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④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及中介组织、政府机构和社区自治组织不分,导致事业单位和自治组织行政化倾向严重,影响社会事业和社会自治的健康发展;⑤政府社会管理职能重心失衡,手段单一,重管制轻服务,重审批轻监管,政出多门,直接影响着社会管理的效果;⑥政府社会管理方式简单,习惯于采取行政手段和强制方式解决社会矛盾,往往容易激化矛盾而非化解矛盾;⑦政府社会管理法规制度不健全,管理成本过高,效率较低;⑧专门的社会管理人才和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严重缺乏。

改革完善我国的社会管理体制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①有利于促进每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②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③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④有利于增强政治合法性。

社会管理主体从国家这个唯一主体转向政府、社会组织、社区组织、公众等多元主体共同管理;社会管理方式从命令、服从的单向度统治行为转向各个主体之间的协商决策、合作管理、透明化管理、法治化管理的治理活动;社会管理手段从行政手段为主转向综合运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市场机制以及社会自助和互助等多种手段;社会管理资源投入和服务产出主体由政府这个单一的主体走向政府、企业、民间组织、社区等多元主体共同承担;社会管理方式从以行政管制为主转向以提供社会性公共服务为主;社会秩序从强制性秩序为主转向强制性秩序与自治自律所形成的自发性秩序并重;社会管理中权力配置格局从政府集中管理转向给社会放权和为公民增权;社会管理重心从单位转向社区;社会政策制定从封闭、神秘方式走向公众参与、多方协商和透明化决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