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国家对中国企业直接境外上市的规制

国家对中国企业直接境外上市的规制

时间:2022-06-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章  国家对中国企业直接境外上市的规制对于中国企业境外上市的规制,主要体现为以下方面的规定:1.国务院于1997年6月20日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公司境外上市的文件。

第一章  国家对中国企业直接境外上市的规制

对于中国企业境外上市的规制,主要体现为以下方面的规定:

1.国务院于1997年6月20日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

2.中国证监会于1998年2月22日制定的《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若干问题的通知》。

3.中国证监会于1999年9月21日制定的《中国证监会关于发布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审批与监管指引的通知》。

4.中国证监会于1999年7月14日制定的《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措施,如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监会于2002年8月5日联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3年9月9日颁布的《关于完善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等。

其中,《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公司申请境外上市的条件、公司申请境外上市须报送的文件以及申请及批准程序等三个方面问题作了详细的规定,现介绍如下:

一、公司申请境外上市的条件

(一)符合我国有关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规和规则。

(二)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

(三)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

(四)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较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较稳定的高级管理层及较高的管理水平。

(五)上市后分红派息有可靠的外汇来源,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司申请境外上市须报送的文件

(一)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公司演变及业务概况,重组方案与股本结构,符合境外上市条件的说明,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本年度盈利预测及依据),筹资用途。申请报告须经全体董事或全体筹委会成员签字,公司或主要发起人单位盖章。同时,填写境外上市申请简表。

(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公司境外上市的文件。

(三)境外投资银行对公司发行上市的分析推荐报告。

(四)公司审批机关对设立股份公司和转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复。

(五)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决议。

(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评估的确认文件、国有股权管理的批复。

(七)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文件、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的批复。

(八)公司章程。

(九)招股说明书。

(十)重组协议、服务协议及其他关税交易协议。

(十一)法律意见书。

(十二)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

(十三)发行上市方案。

(十四)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申请及批准程序

(一)公司在向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或交易所提出发行上市初步申请(如向香港联交所提交A1表)3个月前,须向证监会报送《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部分所规定的(一)至(三)文件,一式五份。

(二)证监会就有关申请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以及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规定会商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经贸委。

(三)经初步审核,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函告公司是否同意受理其境外上市申请。

(四)公司在确定中介机构之前,应将拟选中介机构名单书面报证监会备案。

(五)公司在向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或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初步申请5个工作日前,应将初步申请的内容(如向香港联交所提交的A1表)报证监会备案。

(六)公司在向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或交易所提出发行上市正式申请(如在香港联交所接受聆讯)10个工作日前,须向证监会报送《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部分所规定的(四)至(十四)文件,一式二份。证监会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批复。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