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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华资银行的兴起

时间:2022-06-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清末华资银行的兴起_中国近代经济史(下)二、清末华资银行的兴起中国第一家银行,即中国通商银行,成立于1897年,距第一次鸦片战争已有半个多世纪之遥,较诸洋务运动的发生,也足足迟了30多年之久,真可谓姗姗来迟。在华外国银行的设立,是资本主义列强加强对华经济渗透的结果。从1859年洪仁在《资政新篇》中提出“兴银行”,到1897年通商银行设立,经过了整整38年。

二、清末华资银行的兴起

中国第一家银行,即中国通商银行,成立于1897年,距第一次鸦片战争已有半个多世纪之遥,较诸洋务运动的发生,也足足迟了30多年之久,真可谓姗姗来迟。中国的新式银行业,并没有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同步产生。当然,在1897年之前的中国通商口岸,并不是没有银行,可都是些外国银行。

开埠初期外国在中国设立的大洋行是兼营银行、保险等金融业务的,以后才陆续出现专业性的外国银行和外国保险公司,为洋行的进出口贸易服务。在华外国银行的设立,是资本主义列强加强对华经济渗透的结果。外国银行操纵了中国的金融市场,并通过大量贷款而逐渐控制清政府的财政。

许多有识之士,如洪仁img135、容闳、郑观应等都曾提出国人自办银行的主张。有人似乎还有所行动。(26)从1859年洪仁在《资政新篇》中提出“兴银行”,到1897年通商银行设立,经过了整整38年。甲午战争后中国的民族危机日深,清政府的财政格外穷蹇,当政者这才有了通过银行的设立来缓解财政、经济困难和借银行以印造钞票,调剂和汇解官款等设想,(27)盛宣怀说“铁路收利远而薄,银行收利近而厚”,(28)想来是投合了清廷当政者的愿望的。

通商银行额定资本500万两,开办时先收一半,1897年实收213万余两,次年收足250万两。其资本来源名曰“招商集股”,实际上一般商股所占份额很少。在1897年的实收资本中,单单盛宣怀名下及盛所控制的招商局(包括招商局代收股款)就达约180万两,占实收资本总额的84.4%,(29)还不包括其他大官僚的投资。

中国通商银行名曰“商办”,实质“官督”,只是没有这一名义罢了。盛宣怀曾说:“至泰西商务官有统率全国商务者无论矣,其体面大董事兼管银行、铁路、铁厂甚多,惟各为公司,各有专董,各清各账,如我轮、电、纺织各局,相维不相混。”(30)在这里,盛宣怀自比“泰西商务官”和“体面大董事”,同时,其话语中的含义,是把他所倡议设立的中国通商银行同清政府控制、由他实际管辖的轮、电、纺织等企业并列,这实际上已为通商银行的国家资本主义性质定下了基调。

通商银行的组织管理有一种非驴非马的特点:一方面,它带有浓厚的封建衙门色彩,银行董事会的成员竟然不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而是由盛宣怀一人指派;但另一方面,它又极力模仿汇丰银行,建立“洋大班”和“华大班”的双重体制(类似外商银行的洋经理和买办),由洋人充当洋大班,甚至加入外商银行同业公会,受该公会制约。(31)

盛宣怀一手指派的9名董事是:张振勋、叶澄衷、严信厚、杨文骏、刘学询、严滢、杨廷杲、施则敬、朱葆三。(32)这9个人多数是商界的头面人物,张振勋则是亦官亦商,还有两人是招商局和电报局的负责人。应该说,这样一个董事会班子对通商银行的打开业务局面是有利的,尽管它的组成方式同西方的公司法观念截然不同。

通商银行有洋大班和华大班两套班子,簿记也分洋账房和华账房两个账房。两个账房各自为政,各不相牟,有事接洽,还要用一个翻译,后来任中国银行总经理的宋汉章就曾当过这样的翻译。总行的账册、簿据等全部用英文记载。(33)以下(表64)是通商银行成立后13年间的业务统计。

通商银行设立后,过了将近10年,才有更多的华资银行设立起来。据统计,截至1911年,中国本国的银行历年共设立30家,其中官办和官商合办银行13家。(34)

在清季设立的本国银行中,官办、官商合办和像通商银行那种由清政府实际控制的银行显然占有主导地位。这里首先应该谈到户部银行和交通银行。

1905年设立的户部银行是最主要的一家。1904年正月二十八日,户部会同财政处遵旨试办银行,官商合办,派张允言为总办,瑞丰为副总办,财政处提调候补内阁学士徐世昌、商部右丞绍昌为监察。资本库平银400万两,官商各半,第一年实收100万两,到1908年收足400万两。户部银行在北京的总行内设总管理处,并在上海、天津、汉口、山东、库伦、张家口、奉天、营口等地设分行。

户部银行的组织建制不同于通商银行,它更多一点“官”气,而少一点“洋”气。总行和分行的总办们都是官场中人,“银行开办之初,风气未开,商人视官场为畏途”;“银行由官创办,人皆观望不前,莫肯为用”。(35)

这里所说的“商人视官场为畏途”,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指业务往来;一层是指人事聘用。于是户部银行想法改良,办法是磨掉一点“官”气,增加一点“商”气。经多方设法,总行聘用商人陈文泉、周鸿球,津行聘用商人倪思宏、岳荣堃,沪行聘用商人焦发昱、席裕光为经协理,“按照商家章程,订立合同,取具保单、押柜银两,隆以礼貌,重其薪红,总办任监察之责而不侵经理协理之事权,于是商家渐知信从”。(36)各分行也相继聘任当地知名商人为经协理,这才逐渐开拓了业务。从1905年下半年京、津、沪、汉四行相继开办,到1906年底,四行共盈余库平银约38.6万两。(37)

1908年阴历七月初一,户部银行改名为大清银行。这只是名称的更动,“所有营业均仍照旧办理”。(38)1908年将资本由400万两增至1000万两,新增的600万两中先收300万两,仍然官商各半。大清银行在各地增设了多处分行,还在京师设银行学堂一所,学额80名,不收学费,延聘各门教习,分简易、专修两科,培养银行办事人才。(39)大清银行的人事更动比较频繁,沪行经协理原为焦发昱、席裕光,但可能经营并不得法,“诸务亟应改良”,于是调换曾在通商银行任事的宋汉章为经理,着意“认真整顿”。(40)

从账面数字来看,大清银行的盈利情况非常可观,分配也较为合理(参阅表65)。

表65 大清银行的盈余及分配

资料来源:《大清银行始末记》第1~5次“账目报告”,见该书第64~71页。注释:①盈余总额为列入当年分配的盈余额,不包括各分行留为下年分配的数额。②办事人员花红:按合同,盈余总额中提20%分给各分行经协理及以下员工,10%缴入总办事处分配。在缴总办事处的10%中,1.5%交户部作饭银,1%交总稽查,6%分给各分行总帮办作“花红应酬”,1.5%分给总办事处办事人员。③官息及红利:官息:长年六厘,余为红利。

以后的中国银行,虽然名义上不是大清银行的直接继续,但不可能同大清银行奠定的基础完全无关。例如,宋汉章先是大清银行沪行经理,以后则是中国银行沪行经理,似乎是自然过渡的。

交通银行是清政府邮传部于1908年设立的一家官商合办银行。交通银行章程第二条规定,该行设立宗旨是“借以利便交通,振兴轮、路、电、邮四政”。(41)

清政府向外国借款所办的各铁路,依据合同,其收支款项,向由指定的外国银行贮存,各立界限。此盈彼绌,不能相互挹注。国际汇兑又不能互相汇划,因而受到汇水和镑亏等的损耗。当时又值筹赎京汉铁路,需款尤巨。加上发行债券、股票,必须有银行作担保。当时梁士诒任邮传部京汉、沪宁、正太、汴洛、道清五路提调,他向邮传部尚书陈璧建议设立交通银行,经理以前存于外国银行的款项,兼营其他交通融资事宜。陈璧同意后,又奏请清政府批准。(42)

交通银行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二月初二正式开业。交行额定股本1000万两,开办时实收500万两,官四商六分配。官股虽只占40%,但交行的总理、协理都由清政府邮传部派官吏充任,一切经营均听命于邮传部的旨意。(43)

交行股本原定500万两,因在北京、天津、上海、汉口、广州等地募集商股时,“商民认购异常踊跃”,挂号认股数超额好几倍,所以决定增加资本,扩充营业。(44)在当时的情况下,商人普遍对官办和官商合办企业有不信任感,交通银行的这种认股情形比较特殊。这可能同当时金融业的良好盈利状况有关。

交通银行总行设在北京,先在津、沪、汉、粤设分行试办,因商情踊跃,又在张家口、营口、开封新加坡、香港、奉天、长春、济南、南京等地次第添设分行或分庄,扩大营业。开办后获利尚佳,1909年除去各项开销及股本官利外,净盈37.5万两。(45)1910年除去各项开销和官利,净盈69.6万两。(46)

交行商股占60%,但支配权却在清政府,因而官商矛盾是不可避免的。1911年5月15日,交行召开第一次股东会议,原来的议程是先选举董事会,然后由股东作各项提议,进行讨论。但到开会时,因邮传部主管盛宣怀变卦,不允分给股东红利,激起全体商股股东的一致反对。他们决定抗命邮传部,并同邮传部派来的交行总理和官吏展开激烈的说理斗争,双方“相持不下”。(47)这说明商股的力量是不弱的。

交行成立后的当务之急,是发行收赎京汉铁路公债1000万元。结果很不理想,“该股〔按:即指公债〕自开招以来,因风气未开,认股不甚踊跃,半载有余,收数无几”。(48)经变通发行办法,兼收英镑等外币,试图在新加坡等地的华侨富商中招募,结果收效也不大。据统计,民间承购该项公债,仅区区34万元,绝大部分是向英、日两国的金融机构抵借的。先后向敦菲色尔公司和密德银行以该项公债抵借64.4万英镑,向日本正金银行抵借220万日元(49)

1908年5月,清政府邮传部决定收回经营情况颇好的电报局商股,并委托交通银行具体经管收赎电报局商股事宜。1911年2月,邮传部和度支部批准交行的呈请,准予其与大清银行一起办理铁路邮电国库,过去由其他银行经理的官办铁路邮电款项,现在统归交通和大清两行办理。3月,根据交行的要求,度支部同意“轮、路、邮、电各款,由交通银行保管出纳。”(50)这又在铁路、邮、电之外,增加了轮船运输,范围更扩大了。

交行从1909年起开始发行兑换券,到1911年8月,发行额约共250.7万元。(51)

清末交行的放款,基本上都是同路政等交通问题相关的。数额较大的放款,常由邮传部指定。1909年冬,在邮传部的安排下,交行借给福建铁路公司50万元,以修建漳厦铁路。1911年,邮传部指示交行借给苏路公司规元80万两,第一期款50万两,由邮传部拨部款借给交行,再由交行借给苏路公司。津浦铁路所用的燃煤产自中兴煤矿公司,当中兴公司需款时,交行即借与漕平银60万两,合同订明由津浦路局所买中兴公司煤价扣还。(52)

银行是以经营抵押放款为主的。但是,当时许多中国商人认为“抵押”有损脸面,大概是把“抵押”与到当铺“押当”联系起来了。可笑的是,交行营口分行为了经营押款业务,居然在各处真的办起典当。(53)须知银行押款需要的是仓库,而不是典当。用办典当来推广银行业务,实在有点不伦不类。

1911年,义善源票号倒闭,积欠交行287.3万两,(54)使交行陷入困境。时值政局和社会动荡,交行的经营也越来越困难。辛亥革命爆发以后,交行总管理处一度从北京迁到天津。

官办和官商合办银行中,大多数是地方银行,如四川重庆的溶川源银行、南京的裕宁银行、苏州的裕苏银行、杭州的浙江银行、桂林的广西银行、天津的直隶省银行等。一些地方官办或官商合办银行是由地方官银号改组成立的,例如1910年设立的直隶省银行由北洋天津银号改组,1909年设立的浙江银行由浙江官钱局改组,1909年设立的广西银行由广西银号改组等。(55)官银号、官钱局都是办理所在各省的金库业务,一般委托官方特许的殷实商户具体经营。官银号以其存放官银种类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名称,如存放地丁钱粮的称作藩库官银号,办理海关税出纳的称作海关官银号,管理盐税的称作盐运库官银号等。光绪末年,各省存放不同种类官款的官银号趋于合并统一,有的则改组为地方官办或官商合办银行。这类地方银行实际上是官银号的延伸,其经营方针并没有多大的变化。

地方官办或官商合办银行也发行钞票,但即使是经营较好的裕宁、裕苏两家官办银行,所发行的钞票也“不能通用于外人之手”,这类银行“其准备金之虚实如何,靡得而知,即本国人民亦莫究其底蕴,所以一时难得外人之信用”。(56)

至于清末设立的民营银行,大多数成立不久就停歇了,能够存留到民国以后的为数寥寥,只浙江兴业、四明等极少数几家。

甲午战争后,特别是1903年以后,清政府已改变其产业政策,私人资本主义已逐渐在许多产业部门中占主导地位。然而在银行业方面,尽管商办银行所设不少,但因根基不固,倏现倏灭,使这一行业在清末始终以官办、官商合办和官府控制的银行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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