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多国银行团的兴起

多国银行团的兴起

时间:2022-06-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多国银行团的兴起_中国近代经济史(上)四、多国银行团的兴起多国银行团的出现是进入20世纪以后外国在华银行活动的新特点。也就是说,多国银行团的变迁史,就在1910~1920这10年当中。由此可见,多国银行团的诞生,严格地讲,并不是自四国银行团始。众所周知,1910年正式成立的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是列强争夺中国铁路权益高潮中的产物。因此,早在三国银行团的阶段,这一联手的构架就已经开始出现。

四、多国银行团的兴起

多国银行团的出现是进入20世纪以后外国在华银行活动的新特点。银行团,这是外国在华金融活动的新工具,是列强在华权益争夺激化的必然产物。由银行的垄断到银行团的垄断,是进入20世纪外国在华金融活动的主流。

(一)银行团的形成过程

众所周知,多国银行团的正式出现是从1910年成立的英、德、法、美四国银行团开始的。在以后的10年中,先是有1912年由于日、俄两国的加入而扩大成立的六国银行团,接着是1913年由于美国的退出而改称的五国银行团,最后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的1920年由美、英、法、日重新组合的新四国银行团。也就是说,多国银行团的变迁史,就在1910~1920这10年当中。当然,它形式上的存在延续了一段很长的时间,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的1946年,多国银行团才结束了它在中国的历史[654]

但是,研究20世纪外国在华的多国银行团,需要一个比较开阔的广角镜,需要把它放在世界资本主义发展的全过程中进行考察。

从广义的角度看,银行团的出现是资本主义走向垄断阶段的一个标志。它本身有一个形成的过程,也就是说,在四国银行团正式成立之前,银行团的雏形已经出现在外国在华银行的活动中。有的银行本身就是众多银行的组合,可以说,它本身就是一个银行团。德华银行就是较早出现的一个。组成德华银行的股东中,有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贴现公司(Diskonto-Gesellsehaft)、北德银行(Norddeutsche Bank)和巴燕抵押汇兑银行(Bayerische Hypothekenu Wechsel Bank),其中德意志银行和贴现公司所占的股份,即占全部股本的1/4。[655]有人说:“德华银行把所有在中国进行资本投放感兴趣的德国银行成功地联合起来了” ,[656]这丝毫没有夸张。

如果说,90年代初的德华银行的组成者,还只限于本国银行,那么,1895年成立的华俄道胜银行,则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多国银行团。这家银行的发起资本中,有一半以上是法国的资本,它主要来自里昂信贷银行(Credit Lyonais)、霍丁格尔银行(Hottinguer Bank)和巴黎荷兰银行(Banque de Paris et des Pays Bas)这几家重要金融机构[657]不仅如此,法国的银行资本中,实际上还掺入了比利时的银行资本。而下余不足一半的资本中,也主要来自德国贴现公司的子公司圣彼得堡国际银行(St.Petersburg International Bank)。[658]

所有这些都是发生在19世纪90年代的事情。它和后来的多国银行团比较,两者的成立条件、组织模式,特别是内外部的关系并不完全一样。但是,两者都是以投资为主要目标,则是基本相同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德华和华俄道胜的出现,可以说是多国银行团的先导。

即使以1910年成立的四国银行团为多国银行团的起点,它的形成也有一个过程,而这个过程的开始恰恰是紧接道胜银行成立之后。促成它的起步的,是中日甲午战争后3年间清朝政府的三次大借款:即1895年俄法联合的4亿法郎贷款,1896年和1898年英德联合的两次数额各为1600万英镑的贷款。

1895年的俄法借款几乎是与道胜银行的设立同步进行的。这个借款合同中开列的办理借款银行就包括了道胜银行中的法国股东霍丁格尔银行(合同中称霍丁格尔银号)、巴黎荷兰银行(合同中称巴黎和兰银号)、里昂信贷银行(合同中称利杭银号)以及德国的圣彼得堡国际银行(合同中称森彼得堡各国商务银号)。[659]如果说,俄法借款名义上还是由沙俄一家出面和清政府签订合同,那么,英、德两次借款,则不但由两家出面,而且英德两家主要贷款银行汇丰和德华之间,也为此签订了相应的协议。[660]这两家银行的总部一在香港,一在上海,但是协议的准备和签订却是在德国的柏林。[661]这就说明了两国银行团的高层次性质,成为以后的定期“银行团会议”的先声,为银行团总部的成立提供了最初的依据。

由此可见,多国银行团的诞生,严格地讲,并不是自四国银行团始。事实上,不但在四国银行团正式成立之前,有一个俄法和英德两个两国银行团活动的先导时期,而且在两国银行团和四国银行团之间,还有一个英、德、法三国银行团的过渡阶段。这个银行团的建立先是1906年英、法的联手,后是1909年德国的介入,前后迁延了3年之久。

众所周知,1910年正式成立的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是列强争夺中国铁路权益高潮中的产物。具体对象是以粤汉铁路为主的华中地区的铁路权益,作为这一特征的标志,是银行与铁路公司的联手。因此,早在三国银行团的阶段,这一联手的构架就已经开始出现。在1909年三国银行团签署的总协议(Entente Générale)中,包含着两套基本协议:一是代表英国的汇丰银行、代表法国的东方汇理银行和代表德国的德华银行之间的协议;一是英国的中英公司(British and Chinese Corporation)、华中铁路公司(Chinese Central Railways)、德国的中华铁路公司(Chinesisehe Eisenbahn Gesellschaft)[662]和东方汇理银行之间的协议。[663]前者主要规定银行出资的比例,后者则涉及铁路权益的分割,即诸如总工程师和其他关键性职位在贷款国之间如何分配等铁路控制权的问题。[664]这种严密合缝的配套措施,当然也不自三国银行团始。俄国在还没有参加银行团之时,它的道胜银行和东省铁路公司也是一个完整的配套。相反,美国参加了四国银行团,但它在中国的两家铁路公司——合兴公司(American-China Development Company)和裕中公司(Siems and Carey Company),一个的成立是在它参加四国银行团之前,一个的建立则是在它退出六国银行团之后,具体情况,存在着差别。尽管如此,三国银行团的这两条协议的订立,为我们透视多国银行团的实质,提供了一个直观的窗口。为了说明这一配套工程在银行团中的作用和地位,我们不妨选取其中的中英公司作为例证,加以剖析。

中英公司亦称中英银公司,成立于1898年5月,总部设在伦敦,北京、上海先后设有代表处,创设时资本定为25万英镑。它的目的是要“在中国获得各项权益、推动公共工程企业、进行金融周转” 。[665]它的出现对“周转和推动英国在华企业而言” ,是一个“最有希望的征候” 。[666]然而,在它开办之时,实付资本不过额定的5%,即1.25万英镑。一直到1907年才付足了一半,即12.5万英镑。[667]这么小的资本而有那么大的口气,奥秘就在于它的后面有两大实力雄厚的支柱:一个是英国在华的商业巨头怡和洋行;另一个就是主动与之联手的汇丰银行。公司章程第三条就写着:“怡和与汇丰共同担任中英公司的经理代理人,各自任命一人担任公司董事” 。[668]在同年6月中英公司与汇丰银行签订的协议中,明确规定汇丰是公司的委托银行,公司所有资本、证券的发行,除了另有规定以外,一律由其经手。[669]正如当时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J.N.Jordan)所说的那样,“中英公司不过是汇丰银行的外号” 。[670]

因此,中英公司本身的资本虽小,但却被人看做是有财团意义的辛迪加[671]作为汇丰银行的代表担任公司首届董事的嘉谟伦,在它成立之前一个月,就预言公司将成为一个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强大辛迪加,”[672]这充分显示了中英公司后台的实力。

事实上,外国辛迪加出现于19世纪后期的中国,特别是涉及路矿方面,可以说是司空见惯。[673]拿英国来说,在1897~1899年三年当中,就至少出现了4个辛迪加。除了上述的中英公司以外,还有1897年成立的北京辛迪加(Pekin Syndicate),即中国通称的福公司,1899年6月成立的扬子江上游辛迪加(Llpper Yangtze Valley Syndicate)和同年10月成立的扬子江流域辛迪加(Yangtze Valley Syndicate),除此以外,1904年成立的华中铁路公司,则是一个集辛迪加的大成的组织。[674]所有这些辛迪加背后都有汇丰银行的支持。而它们彼此之间又相互渗透,既有联合,又有摩擦。

福公司是先于中英公司而成立的一个辛迪加。它与中英公司齐名,前者在华北,后者在华中,并称为英国在华路矿活动的两大主角。和中英公司一样,它与汇丰银行的关系也非常密切。公司的董事长梅耶尔(C.Meyer)同时兼任汇丰银行伦敦咨询委员会(London Consultative Committee)委员。[675]公司成立之后,首先在山西进行活动。1900年为开发山西煤矿而发行的股票,全部由汇丰一手包办。[676]1905年清政府为赎回福公司修建的道清铁路反过来向福公司进行的借款,也是由汇丰银行经理的。《借款合同》规定借款本息的偿付,由公司或公司指派的银行经理。[677]不言自明,这个银行,就是汇丰。

1899年一年之间成立的扬子江流域辛迪加和扬子江上游辛迪加,顾名思义,它们的活动领域都是华中地区。也就是说,它们活动的范围和目标,同中英公司有交叉,但和福公司则是界限分明的,然而,这并不妨碍二者在资本上的联系。扬子江上游辛迪加成立之际,福公司便是它的股东之一,[678]这说明它们之间资本互相渗透的程度。至于扬子江流域辛迪加,则更是和汇丰银行直接发生联系。[679]1901年两个辛迪加合并成立扬子公司,这时它转过头来在中英公司组建的华中铁路公司中搭上了股份。[680]

1904年成立的华中铁路公司,是福公司和中英公司联手的产物。它成立于1904年1月,登记资本为10万英镑,由福公司和中英公司两家平均分摊。汇丰银行作为中英公司的投资者而进入该铁路公司,曾经作为中英公司首届董事的嘉谟伦,现在成了新的铁路公司的董事。[681]1905年公司又进行一次改组,吸收了法、比两国的资本。代表法国资本的是东方汇理银行和法国铁路公司(Régie Génerale de Chemins de Fer),代表比利时的为华比银行和比国铁路公司(Soeiéte Beige d’Etudes de Chemins de Fer en Chin)。[682]在法、比两国之中,法国势力绝对优于比利时,而在英、法、比三国之中,英国又无疑居于主导地位。改组以后的华中铁路公司,董事会主席的职务,仍然保持在英国的手中,他拥有投决定性一票的权力。[683]

80年后,一部专门研究汇丰银行历史的著作就此写道:汇丰银行“通过中英公司和华中铁路公司的董事们联系上了扬子公司和福公司,再通过他们的董事们又联系上了总部设在伦敦、布鲁塞尔和巴黎的国际金融企业。”这样一个“网络” ,“把汇丰银行推到国际金融的前沿” 。[684]现将这个网络列图1于下,然后再从银行的角度略作几点说明。

图1 中英公司关系企业(1898~1905年)

首先,多国银行团中银行与企业的联手是一个普遍的现象。也就是说汇丰银行和中英公司形成的模式,代表一种结合的必然趋势。不但银行团中银行如此,银行团以外的银行亦复如此。正如我们刚刚看到的,英国有了汇丰银行和中英公司,参加银行团的法国就有了东方汇理银行和法国铁路公司,未参加银行团的比利时也有了华比银行和比国铁路公司。人们常说,站在中英公司身后,有参加银行团的汇丰银行,人们更加常说,站在东省铁路公司身后的,有尚未参加银行团的道胜银行。当然,并非所有参加银行团的国家都采取这种一成不变的模式,例如日本的横滨正金银行和美国的花旗银行,就没有这样固定的或特定的企业关系,或有这种关系而并不显著。但是,不管哪一种模式,银行都无疑居于主导地位,它是唯一的神经中枢。

其次,多国银行团中银行与企业的联手既是单线联系,又是多头联系,而更多的是后者。在汇丰银行与中英公司的联手中,核心是汇丰与怡和两银行的联系,而在汇丰银行、中英公司之外,既有福公司与扬子公司的参加,又有华中铁路公司的出台,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显得十分复杂。这种多重联手的情况,在德华银行和东方汇理银行与企业的关系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德华银行既保持与它同时出现的亚洲代理银团(Konsortium für Asiatische Geschaft)[685]的联手,又是众多德国铁路公司的后台。其中有1898年承办胶济铁路的山东铁路公司(Schantung Eisenbahn Gesellchaft)、[686]1902年参加津浦铁路修建的德国铁路公司[687]和1909年参加粤汉铁路修建的中华铁路公司。[688]而东方汇理银行则在法国铁路公司之外,又是滇越铁路公司的主要金融支柱,[689]被称为专门与铁路公司合股的“法国殷实银行” 。[690]

最后,也是最复杂的,是多国银行团内各银行之间的相互渗透。我们在上面看到,成立刚刚一年的英国华中铁路公司便已渗入了法国和比利时的银行资本。事实上,这种渗入在中英公司以前的福公司中便已经开始。[691]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前夕,当中英公司和福公司的关系日趋淡化之时,法国则逐步深入,致使此时的英国福公司已“实质上处于法国控制之下。”[692]我们在上面曾提到1913年成立的中法实业银行,人们已经习知这是一家中、法双方合办的银行。但是,如果名实相副,它应该是中、法、英三方合办。因为银行章程中,一开始就宣称“英国会社之福公司”是签订章程之一方。[693]其所以口称中、法合办,是足以证明这里所说的福公司已“实质上处于法国控制之下” ,并非毫无事实根据的夸张。

这种相互渗透在当时是普遍存在的。华俄道胜银行本身既有法国、比利时以及德国的银行资本,而在六国银行团的俄国成员中,则在道胜银行之外,又包括了比利时的华比银行、比国铁路公司和比国合股公司(Soeiété Générale de Belgique),还有英国资本的东方银行(Eastern Bank Ltd.)和著名的许乐德公司(J.Henry Sehroeder & Co.)。[694]

同样,在英国的汇丰银行中也渗入了德国的大量的资本。尽管汇丰银行是银行团中英国的唯一代表,从四国银行团到六国银行团,这个位置一直由汇丰银行独占,连经济实力不亚于汇丰而资历尤有过之的麦加利银行,也被排斥在银行团之外。但是德国资本的利益却可以通过汇丰在银行团中得到体现。因此这种情况,在当时就受到一部分英国舆论的非难。有的说,在汇丰银行的德国董事是德华银行的工具,它们为德国的利益效劳,以反对英国的利益。[695]有的则径直把汇丰说成是一家德国银行,或者说至少是一家“在德政策控制之下”或“德国影响之下”的英国银行。[696]

事实上,不仅多国银行团内部有多种多样的组合,而且在多国银行团之外,也有各种不同的组合。在四国银行团正式成立之后,出现在对华贷款中的具有银行团性质的辛迪加或四国银行团以外的非正式银行团,就难以数计。举其荦荦大者就有1910年的英比辛迪加(Anglo-Belgian Syndicate),[697]1911年的英、法、比辛迪加(Anglo-French-Belgian Syndicate),[698]1913年的奥、比辛迪加(Austro-Belgian Syndicate),[699]还有俄比银团[700]和非正式的比、法、俄、日四国银行团的实际存在。[701]尽管①在历史的演变过程中,参加正式的银行团的成员银行日益增加,如英国由当初的汇丰1家,最后增加到包括麦加利银行在内的7家,日本由正金1家增加到包括朝鲜、台湾等银行在内的17家,美国由当初的4家增加到37家;[702]②各国政府对正式的银行团给予独享性的支持,以前由个别银行或财团享受的政府支持几乎都归银行团所独享,[703]但银行团以外的借款活动仍然不时涌现。事实上,在多国银行团存在的整个时期,除了1913年善后大借款以外,多国银行团与中国政府达成的贷款协定寥寥无几。发人兴味的是:在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经过长期协商正式成立的次年(1911年),天津却出现了一个以华比、东方汇理、华俄道胜和横滨正金四银行为代表的又一临时凑合起来的四国银行团,并为救济天津市面临金融恐慌向天津商会进行的100万两的贷款。[704]正宗的银行团独享贷款权的困难,引起了他们的极大失望。汇丰银行的总经理斯蒂芬(A.G.Stephen)和伦敦分行经理斯苔布(N.Stabb)的反应,就是最明显的例证。他们一个抱怨“银行团的生意连捞回花费在打电报上的开销都不够” 。[705]一个则径直“希望银行团干脆死掉埋掉” 。[706]这两位英国银行家的话,虽然都是在多年以后讲的,但是,这个尴尬的局面,应该说,从多国银行团成立的第一天就已经注定了。

因此有必要约略涉猎一下相互渗透和各种组合中存在的冲突和矛盾。

(二)银行团的内外矛盾

银行团中各银行相互渗透和各种组合的变异频繁,反映了竞争的激化和矛盾的普遍存在。剧烈的竞争不仅存在于多国银行团内部各国之间,也存在于每一个参加国内部各银行之间,还存在于一家银行或一家辛迪加内部各组合成员之间。这三种竞争层次不同,实质一致,一家银行内部不同组合的竞争,可以普遍涉及多国集团利益的冲突。

让我们仍从汇丰银行谈起,它的历史,在这方面仍然是一个雄辩的证明。

如上所述,中英公司、福公司、扬子公司以及由它们组成的华中铁路公司都有汇丰银行的金融背景。“汇丰银行既是中英公司和华中铁路公司的代理银行,又是福公司某些活动的代理者” ,[707]而扬子公司和汇丰银行也有过密切的交往。[708]因此,由汇丰支持的这一集团,按理应该有共同一致的利益。然而,事实却并不如此,对中英公司和福公司这两个主角而言,华中铁路公司的组成不过是它们在华势力范围的临时划分和利益冲突的暂时妥协。也就是说,两个公司把各自取得的势力范围确定下来,而把不能确定的推给合办的华中铁路公司。具体办法是:“福公司保持着它已在进行修建的河南铁路(指道清铁路)中的独享权利。中英公司的活动范围则划定为北起山东、南至长江、东临海滨、西达四川边境的范围内” 。这样,“中英公司在保留山东至长江的活动权以外,可以通过出售或协商的方式,把天津至浦口、浦口至信阳以及信阳、汉口至四川成都的铁路修建权,转给华中铁路公司,而福公司则在保有某些矿区的同时,同意不再在达成协议的地区,谋求新的铁路修建权” 。[709]至于扬子公司,它的活动地区更是直接与中英公司相抵触。它虽然也在华中公司搭了股份,但是在中英公司的眼中,它始终是一个“潜在的竞争者” 。[710]

存在于汇丰集团内部的矛盾,也广泛存在于它与英国其他银行之间。同为新四国银行团的英国成员——汇丰和麦加利,在对中国政府的贷款活动中,却曾经是一对互不相让的对手。为人所习知的1912年克利司浦借款,就是一个具体的例证。

这笔借款的主角克利司浦(C.B.Crisp)是一名伦敦股票交易所的掮客,[711]1912年他从另一名英国金融掮客白启禄(E.F.Birchal)手中接过了向北洋政府进行1000万英镑的贷款权,主持的机构也由白启禄的姜克生万国财政社[712](Jackson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yndicate)转到由1家伦敦股票掮客行和3家银行[713]组成的克利司浦公司(C.B.Crisp & Co.)手中。[714]因此人们把它看做一个财团,称之为克利司浦辛迪加。实际上它的后台是在中国长期与汇丰银行争胜的麦加利银行,它是克利司浦借款的实际支持者,对借款的成立“作出了可贵的努力” 。[715]借款协议达成之日,正当六国银行团对北洋善后大借款艰苦谈判之时。当克利司浦抢先取得借款协议,并成功地在《借款合同》中获得优先条款时,[716]汇丰银行在六国银行团的主角阿迪斯(O.S.Addis)的反应是:“这一拳终于打过来了” ; “所有历经艰辛的工作,毁于一旦” ; “我们是给彻底打垮了” 。[717]

当然,六国银行团的实力是不可轻估的,它们虽然挨了一掌,但是并没有被打垮。最终还是克利司浦退出了战场,借款合同取消了,他为执行这一笔借款而设立银行的计划也停摆了。[718]麦加利银行为此而在北京设立办事机构的劲头也泄气了,[719]一切损失都推到北洋政府头上,由债务人付给债主15万英镑补偿费,方才了事。[720]

摩擦暂时结束矛盾继续存在。在克利司浦借款合同撤销10年之后,新四国银行团又面临着克利司浦的新挑战。1923年间,一项新的1000万英镑贷款,又被克利司浦公司提到北洋政府的面前。[721]然而,这一次借款还没有出台,就被银行团扼杀于幕后。“银行团再一次提出了反对,它反对把它保有权利的一项担保品移交给一个独立财团” 。[722]这里所说的担保品,指的是主要由汇丰银行掌管的中国海关关税。因此,新四国银行团的反对,十之八九仍然是来自英国本土。

存在于英国汇丰银行和麦加利银行之间的摩擦和矛盾情况,在其他参加银行团的国家中也所在多有。法国的东方汇理和中法实业银行、日本的横滨正金银行和朝鲜、台湾、兴业三银行,它们之间,就存在着类似的情况。

众所周知,中法实业银行是在东方汇理银行推动之下设立的,[723]它与东方汇理银行可以说有同室之雅。[724]然而,它成立之后,却长期被排斥在多国银行团之外。其所以如此,原因在于中法实业银行成立不久,在多国银行团之外,单独同北洋政府达成了一笔1.5亿法郎的巨额借款合同,[725]接着又在第二年(1914年)签订了总额达6亿法郎的钦渝铁路借款合同,并由此取得了由广东钦州通过广西、云南直至四川重庆,全程3000英里的铁路修建权。[726]这个计划虽未实现,但合同的签订对企图包揽中国政府借款和铁路修建的多国银行团而言,不啻遭受一次重大的挫折。作为多国银行团中法国首席代表的东方汇理银行,这个时候与中法实业银行的关系,也就由友善变成了敌对。[727]一位熟悉内幕的英国名记者在中法实业银行成立的时候曾经提醒他的同胞、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说道:“我们再也不能闭着眼睛不看中法实业银行已经得到东方汇理银行和法国驻华公使的支持。”[728]然而,到了1920年,他的提法来了个180度的转变:中法实业银行变成了东方汇理银行的“对头” 。[729]对包括东方汇理银行在内的银行团而言,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730]如果说,中法实业银行和东方汇理银行原来有同室之雅,现在可以说是同室操戈了。

现在再来看看日本的情况。

和汇丰银行代表英国一样,横滨正金银行原来是日本参加多国银行团的唯一代表。然而,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以后,正金银行这一地位,受到来自日本国内强大金融势力的挑战。挑战的主角是举世闻名的西原借款的三大金融支柱——朝鲜、台湾、兴业3家银行组成的另一银行团。[731]

西原借款是继1913年多国银行团对华善后大借款以后而又在多国银行团以外的唯一巨额借款。其所以能够实现,有许多中国内部和日本内部方面的因素,但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以后西方金融势力暂时腾不出手在中国进行大规模的金融活动,给日本金融资本留下了一片前所未有的活动空间,至少是其原因之一。

这项借款打着实业借款的招牌,[732]它之所以能绕过正金银行,落到银行团以外的3家银行手中,唯一的口实是:多国银行团包揽的贷款只限于政治性的贷款,经济性的实业贷款不在多国银行包揽范围之内。[733]这本是多国银行团原有的协议,按理不会出现分歧。[734]然而纠纷却实际存在,症结在于怎样划分政治性借款和经济性借款,因为政治性借款往往是以经济性借款的面目而出现的。[735]

可以说,从西原借款的第一笔开始,纠纷便已在预料之中。

西原借款的第一笔是1917年的交通银行借款,这一笔借款先后分两次贷给:第一次是1917年1月,数额为500万日元;第二次是同年9月,数目为第一次的4倍,是2000万日元。[736]也许这一次数目太大,惊动了多国银行团,因此,第二年(1918年)北洋政府打算再以中国银行的名义向西原提出2000万日元的借款时,引起了参加多国银行团的横滨正金银行的反对。主持这笔借款的中方代表、驻日公使章宗祥后来回忆说:“自交通银行借款成立,其后有续借之议。梁任公长财政与西原商借日金2000万,作为整理中国银行之用” 。“嗣此事为四国银行团所闻,[737]遂有小田切函质财长之事。是月(八月)十三日,梁来电云:‘小田切来书谓中行借款涉及政治性太重,前与西原所谈,势难进行,请缓辞之。惟他种需款仍请其帮忙。’西原闻此甚岔。” “当初梁与西原如何接洽,未知其详。惟西原与小田切一派素不相容,今为小田切之言所阻,故尤不满意耳” 。[738]这里所说的小田切就是多国银行团的日本代表、横滨正金银行总裁小田切万寿之助。由于正金的反对,这一笔眼看到手的生意就没有做成。结果转到正金银行手中,以善后续借款的垫款名义借出,满足了北洋政府的渴望。[739]

章宗祥所说的“西原与小田切一派素不相容” ,这是有一定根据的。西原自己就说:“在日本国内,包括驻华公使林权助在内的外务省一部分人及正金银行首脑等,对于寺内内阁的对华亲善政策心怀不满,它们甚至策划搅乱由兴业、朝鲜、台湾银行组成的共同对华投资团和中国方面曹汝霖、陆宗舆等人的联系” 。[740]比较客观的西方有关这个问题的著作中,也有类似的看法:“西原的行动,似乎完全与旧银行团中日本银团正式代表正金银行及北京日本公使馆的意见相左。正金银行曾与其他银团银行联合对于西原活动的结果表示反对;而日本公使馆有几次也反对谈判的进行,甚至谈判告成订结合同以后,亦加反对” 。至于西原一方事前也“曾有种种准备。如限制横滨正金银行的活动,授予朝鲜银行新权利,改组日本兴业银行,并由日本政府担保其债务。此外,又创设中日合办的中华汇业银行” 。[741]横滨正金银行是在这种形势下才“联合多国银行团其他银行起来反对西原先生的某些活动的” 。[742]

汇丰银行反对麦加利银行,东方汇理银行反对中法实业银行,横滨正金银行反对朝鲜、台湾和兴业银行。“血浓于水”不但看不出来,也且截然相反。那么,事实究竟如何?

不容否认,资本的流向是以获取最大利润为目标的,只要能获得最大的利润,它的移动就不受国界和国籍的限制。我们在前面看到,在多国银行团中,英国汇丰银行有德国的资本,俄国的道胜银行有法国的资本,也有德国的资本,而在六国银行团的俄国成员中,则有来自英国资本的东方银行和许乐德公司。需要补充的是:这家英国的许乐德公司,既是俄国银行团的成员,又是英国银行团的主要参加者。[743]既有英国银行团中占有14%的份额,[744]又帮助俄国在伦敦资本市场推销俄国在多国银行团中所承担的债券发行。[745]资本的活动广泛地超越国籍的限制,利益与共似乎是多国银行团的现实。

但是所有这些并不能掩盖多国银行团中各国之间的竞争和矛盾,竞争和矛盾才是银行团中各国关系的主流。

多国银行团归根到底是列强争夺中国权益的产物。它的出现,反映各国之间利害冲突的暂时妥协。它维持表面的一致,而在和谐一致的表层下面,充满着各式各样的纠葛、猜疑和明争暗斗。多国银行团内部的斗争反映列强在华利益冲突的客观存在。它既使一国独领风骚不可能,又使多国共同行动不现实。因此,在多国银行团内部,我们可以看到一些离奇万状的情景。

首先看美国。美国是在英、德、法三国银行团组成之际积极要求加入,将三国银行团变为四国银行团的,其后美国又积极拉俄、日进来,将四国扩大为六国。然而在六国银行团几经波折才获得一笔善后大借款之际,美国却一反常态,主动要求退出,六国变成五国。其后,在五国银行团的活动实际陷于停顿之时,美国又出面积极组织美、英、法、日的新四国银行团,而成立之后,却又一无事功,什么也没有捞到。美国出面撮合新四国银行团的代表拉门德(T.W.Lamont)就曾表白说:“不要自己吃不上,也不让人家吃” 。[746]这似乎是表示美国的慷慨与无私,而先前主张退出六国银行团的美国总统威尔逊更显示出美国维护中国主权的高尚原则,认为善后大借款“近乎损害中国本身的行政独立” ,因为“借款条件不仅包括以特种捐税作为抵押,其中有些是陈旧的和苛重的,而且包括由外国代理人来管理这些捐税的行政” 。[747]然而,尽人皆知,美国当初拉拢俄、日,是企图利用银行团来捆住他们的手脚,打破他们在东北的垄断,以加强自己在中国的地位。但是,事与愿违,俄国参加银行团以后,反而利用法国在银行团的巨大影响,操纵银行团的动向,使美国利用银行团作为扩大在华势力的工具成为泡影。[748]应该说,这是美国之所以进退的主要考虑所在。至于美国后来又为筹组新四国银行团卖力,标榜“不要自己吃不上,也不让人家吃” ,那正好说明原来美国是要首先“自己吃得上” 。这一点,英国的银行团代表阿迪斯当时就直截了当地捅了出来:美国的目的是“主宰银行团” ,[749]可谓一针见血。

其次再看沙俄。在六国银行团中,沙俄是美国要加以钳制的对象。反过来,美国也被沙俄看做是必欲去之而后快的对手。美国宣布退出善后借款交涉被认为是“沙俄终于实现了将美国排挤出银行团的夙愿” 。[750]事实上,在中国东北享有特殊权利的沙俄,在参加六国银行团的全过程中,一直是心怀二意。它一方面想参加银行团,让银行团为己所用;一方面又想拆散银行团,另起自己的炉灶。它的外交大臣沙查诺夫(C.Д.Cазанов)在六国银行团成立之际说:“我们有道胜银行辛迪加作为在华奉行独立金融政策的工具,可以利用这一工具要挟银行团” 。[751]然而在此之前,它却一再企图拆散原有的四国银行团,先是分别组织俄、日、法和美、德、英两个集团,划分投资范围,后是组织一个由俄国占优势的银行团,与四国银行团平分秋色。[752]所有这些计划目的都在于瓦解以美、英为主体的四国银行团。它极力动员法国退出四国银行团,认为“通过使法国财团退出四国辛迪加的途径搞垮这个辛迪加,是完全符合我国利益的,我们应该朝这个方向努力。”[753]当它参加了六国银行团之后,对银行团的活动又处处加以阻挠。六国银行团的唯一巨额借款——1912年的善后大借款,在最后一分钟,仍然受到沙俄的梗阻。[754]因为它坚持“善后借款条件,不应包括任何损害俄国在北满、蒙古和中国西部特殊权益的内容” 。[755]事实上,“所有六国银行团的贷款,都给俄国代表郭业尔[756]卡住了,理由统统是俄国不能参与那种用来作为反对俄国的军事准备的贷款” 。[757]拆台与阻挠并举,这里何尝有一星半点和谐协作的影子。

阴一套、阳一套,对日本也是适用的,在对待新四国银行团的问题上,它玩的就是典型的两手把戏。[758]

在这个问题上,反应最强烈的是日本的对手英国和美国。1919年7月,当新四国银行团提上议事日程之时,一位常驻北京的英国权威人士透露:“日本在欧洲的代表向各国宣布亟愿参加新银行团,然而在北京,他们却运用全部的影响力量阻止银行团的建立” 。[759]1920年2月,北京的美国花旗银行做出了同样的反应。它的经理给总行的电报中说:“日本人正在玩弄一个极为‘巧妙’的花招” 。他们“在纽约同意每一件事” ,“而把阻挠的花招搬到这里来了” 。[760]它参加新四国银行团的第一件事,就是“在没有和其他银行团商量、没有就拟议中的借款和中国政府取得任何协议,也没有对借款规定任何监督的情况下” ,向北洋政府提供一笔900万日元的垫款。[761]所有这些,对其他三国,特别是对英、美两国而言既是两面三刀,又是独行其是。

以银行团领袖自居的英国,也有见不得人的两面心态。在新四国银行团成立之时,它的首席代表汇丰银行的阿迪斯在公开的场合中冠冕堂皇地说:“如果有人要我用简单的一句话阐明新银行团的建立原则,我应该说,它是用在华的国际合作取代国际竞争” 。[762]然而在私下的秘密谈话中,阿迪斯却像换了一个人。他吐露真情说:“扯淡,我们银行的合法业务,要受那五家敌对银行的否决! ”[763]请看,他这种真情,在新四国银行团成立之前就早已有了,简简单单一句话,揭示了多国银行团内部之间的深刻矛盾。

受俄国拉拢以对付美国的法国银行团,它的眼睛又同时盯住英国的一举一动。当1915年北洋政府举办民四内国公债时,由于条例中规定委托外国银行参加公债的偿本付息,而受委托者实际上由汇丰一行承担,[764]这就触动了法国东方汇理银行的神经。法国驻华公使立即向北洋政府提出质询,抗议英国汇丰银行的单独行动,破坏了六国银行团内部机会均等的协议,[765]经过许多口舌,才平息了这一场争执。[766]但它却暴露了多国银行团内部各国之间勾心斗角的严重程度,原来是以外债为争夺的中心,现在连内债也不放过了。

对多国银行团的作用,西方历来有两种不同的评价:一种认为它是“列强自我约束的一种设计,它不再剥削中国,相反,它把对中国借款的提供加以合理化” 。[767]因此,鼓励各国银行集团的合作,以“控制中国的借款” ,可以减少中国主权遭受侵犯的危险,“保护她免予政治完整受到威胁的压力” 。[768]另一种认为银行团的成立使得中国“不得不接受灾难性的借款,而所有的好处,都为外国竞争者席卷以去”银行团“已经把中国推到毁灭的边缘” 。[769]当然,也流行一种折中的看法,即一方面认为银行团所承袭的,是“外国在一个世纪的剥削期间在中国建立起来的总的名声” ;另一方面.又认为银行团的目的是为了中国的开放和完整,它为“加强中国的财政状况”做出了自己的成就。[770]不管他们自己之间的看法上的差异如何,有一点是共同的,即他们都承认银行团之所以有这样或那样的力量,都是由于在它们的身后有各自本国的支持。“它在各国的对华外交政策中占有重要地位” ,[771]也就是说,在多国银行团的活动中,终究是“血浓于水”的。多国银行团是一个经济性很强的组合,但它的政治性又远在经济性之上。经济与政治的统一决定了多国银行团的“血浓于水”的个性,“新银行团公开地依仗参与其中的本国政府。因此,任何施加于中国的控制,不管是出于合法的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也不管它怎样符合正常的银行活动准则,在它的后面总是有列强权威的存在。正由于此,它总是带着政治色彩的” ,[772]在这一点上,新四国银行团的主角——汇丰银行的首脑阿迪斯一语中的:“金融和政治不能分家” 。[773]这也许是一个能够取得人们共识的结论。“银行团是欧洲外交的有效武器。”[774]对新四国银行团如此,对所有的外国银行团而言,亦复如此,对欧洲国家如此,对美国、日本这些非欧洲国家而言,同样是如此。

当然,政治上的支持是为了经济上的利益。金融利润,这是所有外国在华银行追逐的最终目标。在本章结束之际,我们把所能搜集到的在华外国银行的利益情况,列表36于后。数字本身最能说明问题,[775]除了对统计系列的不尽完整以及个别统计数字的不尽完备在表下做出说明以外,用不着再附加任何文字。

【注释】

[1]日本正金银行是在甲午战争前一年进入中国的,但它的活动是在甲午以后。

[2]The North China and Japan Desk Hong List,1879(以下简称Hong List);The Chronicle and Directory for China,Japan and the Philipine,1880(以下简称Chronicle)。

[3]Hong List,1875.

[4]罗曼诺夫著,民耿译:《帝俄侵略满洲史》,1937年版,第70页。

[5]Japan Mail,1880年8月20日。The Chinese Time,1887年9月3日,第711页。

[6]《横滨正金银行条例》,1887年7月公布。转见付文龄主编:《日本横滨正金银行在华活动史料》,1992年版,第4页。参阅F.H.H.King编:Eastern Banking,1983年版,第33页。

[7]G.C.Allen等:Western Enterprise in Far Eastern Economic Develop-ment,China and Japan,1954年版,第214页。

[8]P.Sarasas:Money and Banking in Japan,1937年版,第160页。

[9]F.H.H.King:The History of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卷2(以下简称Hongkong Bank,Ⅱ),1988年版,第95页。

[10]North China:Herald(以下简称Herald)上,1881年,第431页。

[11]美国银行的试探,请参阅下文美国在华金融活动部分。

[12]Japan Gazette,North China Daily News(以下简称Daily News),1892年7月21日,第71页转载。范德毕为美国大资本家。

[13]东京《横滨正金银行全史》,1984年版,卷6,年表。该办事处于1895年12月升为分行。参阅郭予庆:《日本横滨正金银行在华金融活动》,1993年打印本,第117页。

[14]Sarasas:Money and Banking in Japan,第160页;Herald,1894年4月13日,第571页。

[15]Herald,1896年11月27日,第947页。

[16]Herald,1899年10月9日,第700页。

[17]《本邦银行发达史》,第425页;参阅郭予庆:《日本横滨正金银行在华金融活动》,第42页。

[18]F.E.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1926年版,第100页;C.R.Maguire:China Stock & Share Handbook,1926年版,第80页。

[19]《横滨正金银行全史》卷6,年表;参阅郭予庆:《日本横滨正金银行在华金融活动》,第68页。

[20]郭予庆:《日本横滨正金银行在华金融活动》,第73~75页;付文龄主编:《日本横滨正金银行在华活动史料》,第35页;参阅Herald,1907年10月4日,第7页。

[21]正金银行营业报告,1907年;参阅郭予庆:《日本横滨正金银行在华金融活动》,第72页。

[22]《横滨正金银行全史》卷6,年表。参阅郭予庆:《日本横滨正金银行在华金融活动》,第117页;付文龄主编:《日本横滨正金银行在华活动史料》,第24页,及日本横滨正金银行在华机构示意图。

[23]正金银行营业报告,参阅郭予庆:《日本横滨正金银行在华金融活动》,第124页。

[24]Herald,1897年12月31日,第1157页。日本银行成立于1883年,参阅Herald,1906年7月13日,第107页。

[25]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1955年版,第131页。

[26]朝鲜、台湾两银行分别于1913年和1912年进入中国。

[27]F.E.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1926年版,第100页。

[28]如西原借款就是由朝鲜、台湾和日本兴业三银行共同承担的。

[29]《朝鲜银行史》,1987年版,第59、70~76页。参阅郭予庆:《日本横滨正金银行在华金融活动》,第100页。

[30]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100页。

[31]正金银行最高年发行额不过1000万日元(1916年)。参阅郭予庆:《日本横滨正金银行在华金融活动》,第75页。

[32]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100页。亦说额定资本为4000万日元,实收2500万日元。参阅Maguire:China Stock & Share Handbook,1926年,第51页。

[33]黄光域编:《外国在华工商企业辞典》,1995年版,第718页。

[34]吴承禧:《中国的银行》,1935年版,附录二。Maguire:China Stock & Share Handbook,1926年,第53页。黄光域:《外国在华工商企业辞典》,第233页。

[35]台湾省文献委员会:《台湾省通志》卷35,第54页,参阅杜恂诚:《日本在旧中国的投资》,1986年版,第333页。

[36]C.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1954年版,第228页。参阅《银行周报》,2卷49号,1918年。

[37]C.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1954年版,第228页。参阅《银行周报》,2卷49号,1918年。按台湾银行于1917年在纽约设办事处,在孟买设分行,1918年在巴达维亚设分行,1924年在加尔各答设分行。据《台湾省通志》,参阅杜恂诚:《日本在旧中国的投资》,第337页。

[38]H.H.king:Hongkong Bank,Ⅱ,第79页。

[39]裴长洪:《论西原借款》,参阅《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集刊》第10集,1988年版,第111页。

[40]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100页。Maguire:China Stock & Share Handbook,1926年,第53页。

[41]Maguire:China Stock & Share Handbook,1929年,第78页。

[42]前人有关著作记载:三井、三菱、住友三银行分别成立于1880、1885和1912年(参阅吴承禧:《中国的银行》,附录2)。现据行名簿的原始记录,加以订正。参阅黄光域:《外国在华工商企业辞典》,第7、10、367页。

[43]松元:《三井财阀研究》,第530、468页;参阅郭予庆:《日本横滨正金银行在华金融活动》,第111页。

[44]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第179页。

[45]住友于1916年,三井、三菱于1917年进入上海。见郭孝先:《上海的银行》,第59页。参阅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编:《美国花旗银行在华史料》,1990年版,第612页。另参阅F.R.Tamagna: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1942年版,第28页。

[46]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100页;Maguire:China Stock & Share Handbook,1926年,第70、78页。

[47]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101页。

[48]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101页。

[49]参阅吴承禧:《中国的银行》,附录二。

[50]Tamagna: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28页。

[51]Herald,1927年4月23日,第267页。

[52]Herald,1927年4月23日,第267页。

[53]J.Arnold:China,A Commercial and Industrial Handbook,1926年版,第172页。

[54]吴承禧:《中国的银行》,附录二。

[55]泰惠中主编:《近代厦门社会经济概况》,1990年版,第366页。按该书系根据海关历年报告和十年报告编译而成。

[56]R.Quested:The Russto-Chinese Bank:A Multi-National Financial Base of TSarism in China,1977年版,第1页。

[57]Chronicle,1883年。

[58]Herald,1890年9月12日,第304页。这个银行并未成立,它和1910年改组以后的道胜银行名称相同。

[59]雷麦(C.F.Remer):《外人在华投资》(Foreign Investments in China),中译本,1959年版,第416页。

[60]Herald,1896年2月28日,第306页。

[61]《申报》,1899年1月10日;Herald,1902年10月29日,第916页。

[62]Herald,1896年4月2日,第542页。

[63]罗曼诺夫:《帝俄侵略满洲史》,第73页。

[64]Herald,1896年2月28日,第306页。

[65]《申报》,1899年1月10日;罗曼诺夫:《帝俄侵略满洲史》,第73~74页;雷麦:《外人在华投资》,第557页;C.A.Conant:A History of Modern Banks of Issue,1915年版,第602页。

[66]Quested:The Russo-Chinese Bonk,第30页;A.Malozemoff:Russian Far Eastern Policy,1881~1904,1958年版,第197~198页。

[67]Quested:The Russo-Chinese Bank,第30页;Herald,1897年12月24日,第1116页;Lo Hui-min:The Correspondence of G.E.Morrison,I,1976年版,第55页;T.W.Overlach:Foreign Financial Control in China,1919年版,第78页。

[68]Herald,1898年6月13日,第1009页。

[69]Quested:The Russo-Chinese Bank,第30页;Herald,1896年7月24日,第143页。

[70]Herald,1899年4月24日,第712页。

[71]B.L.P.Weale:Manchu and Muscovite,1917年版,第123页。

[72]Quested:The Russo-Chinese Bank,第33页;Herald,1896年3月13日,1897年2月5日,第196页; 《申报》1896年12月8日; 《银行周报》,卷1,第12期,1917年,第12页。天津分行成立时期,Quested定为1897年,据上述其他资料校正。

[73]Quested:The Russo-Chinese Bank,第7、33页;Diplomatic and Consular Reports on Trade and Finance(以下简称Consular Reports),1897年,芝罘,第9页;Herald,1900年11月14日,第1065页。

[74]Quested:The Russo-Chinese Bank,第33页;Herald,1898年9月5日,1900年1月10日,第39页,1900年11月7日,第971页。

[75]Quested:The Russo-Chinese Bank,第33、54页。香港亦说为1903年设立,参阅Herald,1903年7月17日,第109页。

[76]Herald,1903年12月23日,第1371页。

[77]Lee:Curt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85页。

[78]Quested:The Russo-Chinese Bank,第29页。

[79]Herald,1897年7月16日,广告。

[80]Herald,1899年3月27日,第516页。

[81]Herald,1903年12月23日,第1312页。

[82]Quested:The Rasso-Chinese Bank,第3页。

[83]Malozemoff:Russian Far Eastern Policy.1881~1904,第198页;Quested:The Russo-Chinese Bank,第6~7页。

[84]Herald,1903年12月23日,第1371页。

[85]Returns of Trade and Trade Repoits,1901年第一部分,第8~9页。

[86]Consular Reports,1895年,福州,第11页。

[87]Quested:The Russo-Chinese Bank,第37页。

[88]有的材料说明道胜银行在上海汇兑市场上很活跃,而且迅速居于领导的地位。实际上,这只限于银两汇兑市场,它是应付中东铁路支付修路工人工资的需要,与贸易周转无关。参阅Quested:The Russo-Chinese Bank,第34页。

[89]雷麦:《外人在华投资》。

[90]Herald,1900年11月28日,第1147页。

[91]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第346页。

[92]Herald,1902年1月22日,第126页;1903年10月9日,第736页。

[93]户部:《议复依克唐阿请行钞法疏》,参阅《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1期,第139页。

[94]Quested:The Russo-Chinese Bank,第52页。这是根据银行报告的发行额,不是实际流通额,因为在道胜成立以前,卢布早已进入中国流通领域。

[95]汇丰银行在1894年的纸币发行量,单是在中国境内,即达510余万元。参阅King:Hongkong Bank,I,第485页。

[96]Quested:The Russo-Chinese Bank,第50页。

[97]肯德(P.H.Kent):《中国铁路发展史》(Railway Enterprise in China),中译本,1958年版,第46页。

[98]肯德(P.H.Kent):《中国铁路发展史》(Railway Enterprise in China),中译本,1958年版,第46页。

[99]King:Hongkong Bank,Ⅱ,第304页。

[100]宓汝成:《帝国主义与中国铁路》,1980年版,第78页。

[101]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第184页。

[102]Tamagna: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31页。该行原为伯力远东银行哈尔滨支行,独立后资本500万元。参阅吴承禧:《中国的银行》附录二。孔经纬:《新编中国东北地区经济史》,1994年版,第336页。

[103]Herald,1927年3月5日,第363页。

[104]参阅杨培新:《华俄道胜银行与欧亚大陆第一桥》,1992年版,第104~105页。

[105]黄光域:《外国在华工商企业辞典》,第333页;孔经纬:《新编中国东北地区经济史》,第336页。

[106]倍克·布兰德福:《美国的海外银行》,参阅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编:《美国花旗银行在华史料》,1990年版,第12页。

[107]在香港,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仍延续万国银行的名称。King:Hongkong Bank,Ⅲ,第82页。

[108]Herald,1903年8月21日,第370页。这是花旗银行总裁莫伊(W.L.Moyer)的话。

[109]King:Hongkong Bank,I,第92页。

[110]Herald,1887年8月5日,第142页。

[111]Herald,1902年2月12日,第293页。

[112]Herald,1904年9月16日,1902年10月29日,第879页。

[113]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94页。此外尚有青岛分行,因已于1920年撤销未计入。

[114]Herald,1902年2月12日,第293页。

[115]Herald,1902年3月5日,第432页。未计盈余。转引自N.Y.Journal of Commerce。

[116]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94页。亦未计盈余。

[117]Maguire:China Stock & Share Handbook,1926年,第65页。

[118]《美国花旗银行在华史料》,第29页。

[119]King:Hongkong Bank,Ⅲ,第82页。

[120]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93页。

[121]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93页;Tamagna: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30页。其中长沙分行于1922年停闭。参阅Lee:Currency,Banking,and Finance in China,第93页。

[122]Tamagna: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25~30页。Herald,1903年12月23日,第1349页。

[123]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93页;Tamagna: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30页;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第145页。汇兴资本额定400万美元。

[124]King:Hongkong Bank,Ⅲ,第82~83页。

[125]King:Hongkong Bank,Ⅲ,第82页。

[126]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94页。

[127]W.B.Parsons:An American Engineer in China,1903年版,第44页。参阅宓汝成编:《中国近代铁路史资料》第二册,第515页。

[128]Herald,1902年12月24日,第1340页。

[129]Herald,1903年12月23日,第1349页。

[130]1931年与Chase National Bank of New York合并,更名为Chase Bank,中文名仍称大通。参阅《美国花旗银行在华史料》,第610页。

[131]黄光域:《外国在华工商业辞典》,第176页。

[132]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97页。

[133]汇丰于1875年进入马尼拉,1883年进入怡朗。参阅F.H.H.King编:Eastern Banking,1983年版,第436~437页。

[134]King:Hongkong Bank,Ⅱ,第119页。

[135]Lee:Currency,Banking-and Finance in China,第96页。

[136]《美国花旗银行在华史料》,第30页。

[137]Tamagna: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30页;King:Hongkong Bank,Ⅱ,第119页; 《申报》,1921年9月3日。

[138]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98页。

[139]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98页。其中福州行在1924年曾在厦门开设一家分行。

[140]King:Hongkong Bank,Ⅲ,第82页。合并后,改称American-Oriental Finance Corporation。

[141]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97~98页。

[142]如福州行实收资本只有25万银元。参阅J.Arnold:China,第665页。

[143]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编:《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一辑,1912~1917,1986年版,第1121页。亦作美元,参阅Arnold:China,第543页。

[144]Tamagna: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30页。

[145]黄光域:《外国在华工商企业辞典》,第176页。

[146]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99页。

[147]Herald,1902年2月12日,第293~294,1902年12月31日,第1398页。

[148]Herald,1902年2月12日,第294页。

[149]King:Hongkong Bank,Ⅱ,第326页。

[150]《美国花旗银行在华史料》,第18页。

[151]King:Hongkong Bank,Ⅱ,第435页。

[152]如知名的茂生洋行(American Trading Co.)和老晋隆洋行(Mustard & Co.)都是如此。参阅《近代史资料》,总81号,1992年11月版,第29、40页。

[153]King:Hongkong Bank,Ⅱ,第41页。

[154]King:Hongkong Bank,Ⅱ,第16、154、639页,注13页。

[155]King:Hongkong Bank,Ⅲ,第82页。

[156]《花旗银行档案》第3856卷,第9页。参阅《美国花旗银行在华史料》,第589页。

[157]《花旗银行档案》第3856卷,第9页。参阅《美国花旗银行在华史料》,第589页。

[158]《花旗银行档案》第770卷,第49页。参阅《美国花旗银行在华史料》,第601页。

[159]P.S.Reinsch:An American Diplomat,1922年版,第67页。

[160]P.S.Reinsch:An American Diplomat,1922年版,第102页。

[161]9家银行为汇丰、麦加利、德华、道胜、正金、东方汇理、花旗、荷兰、华比。

[162]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第46页;King:Hongkong Bank,Ⅱ,第459页。

[163]10家银行为汇丰、麦加利、道胜、正金、东方汇理、花旗、荷兰、华比、有利、台湾。

[164]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第148~150页。

[165]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第170页。

[166]义品亦称仪品,原名Societe Franco-Belge de Tientsin,创办于天津,资本415万法郎。1910年总部迁布鲁塞尔,更名如上。资本增为1000万法郎,内有法国银行资本。参阅黄光域:《外国在华工商企业辞典》,第65页;Tamagna: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96页。

[167]黄光域:《外国在华工商企业辞典》,第432、572页。

[168]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89页。1924年改名为Banca Italiana per la China。参阅Tamagna: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80页;黄光域:《外国在华工商企业辞典》,第280页。

[169]Tamagna: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31页;Lee:Currency,Banking.and Finance in China,第90页。

[170]黄光域:《外国在华工商企业辞典》,第281页。

[171]Maguire:China Stock & Share Handbook,1926年,第54页,参阅《中华民国货币史料》第一辑,1912~1927,1986年版,第1156页。

[172]Maguire:China Stock & Share Handbook,1914年,第31页;1930年,第80页。

[173]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第36、40页。

[174]F. V.Field:American Participation in China Consortium,1931年版,第80页。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第114页。徐书作为两次借款,误。

[175]U.S.Foreign Relations,1912年,第123页。

[176]这几家银行中,有的股票在上海股票交易所上市。如荷兰银行和安达银行。(参阅Maguire:China Stock & Share Handbook各年)。这从一个角度反映了它们在中国的存在和力量。但从它们在中国的金融活动而言,仍未进入主角地位。

[177]London and China Express,1889年3月15日,第278页。

[178]J.B.Attfield:English and Foreign Banks,1893年版,第32页。

[179]M.G.Myers:Paris as a Financial Certre,1936年版,第102页。

[180]法兰西银行按照它的法文原名,应译为巴黎贴现公司。它在中国通称为法兰西银行(参阅Shanghai Almanac,1865年)。实际上它和法国银行(Banque de France)是两个银行。为了易于分辨,我们把Banque de France译为法国国家银行。

[181]E.Kauffman:La Banque en France,1914年版,第209页。

[182]A.s.J.Baster:The International Banks,1935年版,第162页。

[183]Overland Trade Report,1862年,12月14日,第13~14页。

[184]三大信贷银行为里昂信贷银行(Crédit Lyonnais)、信贷总公司(Société Gén érale)和法兰西银行(参阅Myers:Paris as a financial Centre第102);四大储蓄银行是在上述三行之外,加上工商信贷银行(Crédit Industrielet Commercial)(参阅H.Feis:Europe:The World’s Banker,1870~1914,1930年版,第41页)。

[185]Herald,1891年1月30日,第133页。

[186]Bankers’Magazine,1931年6月号。King:Hongkong Bank,Ⅰ,第261页。

[187]Herald,1898年7月4日。

[188]日本东亚研究所编:《诸外国の对支投资》上,1942年版,第129页。

[189]Baster:The International Banks,第36页。

[190]Daily News,1892年8月17日,第163页。

[191]Hera M,1894年7月6日,第16页。

[192]Herald,1898年6月27日,第1099页,1899年7月24日,第164页;Chinese Economic Journal,1935年10月,第400页。

[193]Herald,1898年7月4日。

[194]King:Hongkong Bank,Ⅱ,第333、335页。

[195]分行设立于1870年,参阅King:Hongkong Bank,Ⅱ,第141页。

[196]King:Hongkong Bank,Ⅱ,第142页。

[197]King:Hongkong Bank,Ⅱ,第136页。

[198]1909年12月11日法国外交部致财政部长函,参阅King:Hongkong Bank,Ⅱ,第254页。

[199]King:Hongkong Bank,Ⅱ,第254页。

[200]《梁燕孙先生年谱》上,1939年编,第248页。

[201]King:Hongkong Bank,Ⅱ,第579页。

[202]Lo Hui-min:The Correspondence of G.E.Morrison,卷2,1978年版,第302页。两行资本,参阅Lee:Currency,Banking,and Finance in China,第92、99页;Maguire:China Stock & Share Handbook,1926年,第55、64页。

[203]Lo Hui-min:The Correspondence of G.E.Morrison,卷1,1976年版,第638页。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第52页。顺便提一下:与此同时,法国金融家勾堆男爵(Baron Cottu)曾两次计划贷款给清政府,一次为9000万法郎,一次为15000万法郎,不过来不及兑现,清朝就瓦解了。参阅《历史档案》,1993年第4期,第122页。王开玺:《武昌起义后清政府财政的彻底崩溃》。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第56页。

[204]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第111页。

[205]Lo Hui-min:The Correspondence of G.E.Morrison,卷2,第300页。

[206]《中法实业银行章程》,第六条,参阅《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二册,1959年版,第858页。

[207]《中法实业银行章程》,第五条,参阅《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二册,第858页。股款先付四分之一。参阅C.R.Maguire:China Stock & Share Handbook,1915年,第34页。

[208]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第111、169、176页。

[209]《实业五厘金币借款合同》,第四款。参阅《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二册,第930~931页。

[210]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第121页。

[211]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第111页。

[212]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第154~1820页。

[213]《钦渝铁路五厘息金借款合同》第二款,参阅《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二册,第984页。按第一次为垫款3200万法郎,参阅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第122页。

[214]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第123页。

[215]Lo Hui-min:The Correspondence of G.E.Morrison,卷2,第794页。

[216]Lo Hui-min:The Correspondence of G.E.Morrison,卷2,第300页。

[217]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86页。

[218]雷麦:《外人在华投资》,第468页。

[219]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86页。

[220]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86页。

[221]Lo Hui-min:The Correspondence of G.E.Morrison,卷2,第81页。

[222]Tamagna: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31页。

[223]Tamagna: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31~32页;雷麦:《外人在华投资》,第468~469页;参阅《大公报》1927年2月9日。按:在中法工商银行出现以前,中法实业银行曾一度改组为中法实业管理公司(Societe Francaise de Gerance de la Banque Industrielle de Chine),参阅黄光域:《外国在华工商企业辞典》,第127页。

[224]Tamagna: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31~32页。

[225]《天津商会档案汇编》上,1903~1911,第742页。

[226]就现在已知的,仅在天津一地,就有1913年前成立的宝昌银行(参阅Far Eastern Review,1913年12月,第276),1920年成立的华法银行(参阅《银钱行号注册一览表》,转见杜恂诚:《民族资本主义与旧中国政府》,1991年版,第511页。

[227]Herald,1899年1月30日,第165页。

[228]Lo Hui-min:The Correspondence of G.E.Morrison,第152页。King:Hongkong Bank,Ⅲ,第33页。

[229]施丢克尔(H.Stoecker):《十九世纪的德国与中国》(DeutschLand und China iM 19 Jahrhundert),乔松译,1963年版,第108页。

[230]H.Feis:Europe:The World’s Banker,1870—1914,1930年版,第63~64页。四D银行,除德意志银行外,另三行为贴现公司(Diskonto-Gesellschaft)、德勒斯德纳银行(Dresdner Bank)和丹穆斯达脱银行(Darmstkfdter Bank)。由于它们的名称均以D开头,所以称四D银行。

[231]P.B.Whale:Joim Stock Banking in Germany,1930年版,第16页。

[232]施丢克尔:《十九世纪的德国与中国》,第108页。

[233]Whale:Joint Stock Banking in Germany,第20页。

[234]最初资本为1000万泰来尔,1874年增至1500万,约合中国银两750万两。参阅Daily News,1872年5月15日,第445页;Herald,1874年2月19日,第168页;Shanghai Evening Courier(以下称Courier),1872年5月20日,第459页。

[235]所谓参与制,即在其委托代理的企业中参加一部分投资,以节省设立分行的费用而收到设立分行的效果,同时又在资本上支持了受委托的德国企业。

[236]Daily News,1872年5月15日,第445页;Courier,1872年5月20日,第459页。

[237]Daily News,1873年4月23日,第371页;1873年11月15日,第475页。

[238]Herald,1875年4月15日,第356页。

[239]Herald,1875年4月15日,第356页; 《申报》,光绪元年二月十三日。

[240]M.Pohl:The Deutsche Bank’s East Asian Business,1870~1875,1977年版,各页。

[241]汪敬虞:《十九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的经济侵略》,1983年版,第251~253页。

[242]Herald,1887年12月8日,第611页。瓦色尔公司中国通称华泰银行。参阅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第8页。King:Hongkong Bank,Ⅰ,第557页。

[243]M.Miiller-Jobush:Fiinfzig Fahre Deutsch-Asiatisehe Bank,1890~1939,1940年版,第324~325页。参阅施丢克尔:《十九世纪的德国与中国》,第251页。

[244]Herald,1889年11月8日,第564页。

[245]Whale:Joint Stock Banking in Germany。第72~73页。

[246]柏林商业、斯登纳与瓦色尔共同组成瓦色尔集团,参阅King:Hongkong Bank,Ⅰ,第557页。

[247]Daily News,1888年1月27日,第83页。

[248]King:Hongkong Bank,Ⅱ,第536页;Whale:Joint Stock Banking in Germany,第73页。

[249]King:Hongkong Bank,Ⅱ,第535页。

[250]King:Hongkong Bank,Ⅱ,第535页。

[251]King:Hongkong Bank,Ⅱ,第100页。

[252]Herald,1888年3月2日,第255页。

[253]参阅上文。

[254]Whale:Joint Stock Banking in Germany,第72页。

[255]Whale:Joint Stock Banking in Germany,第73页。

[256]King:Hongkong Bank,Ⅱ,第530页。

[257]Herald,1889年11月8日,第564页;Whale:Joint Stock Banking in Germany,第73页。

[258]Herald,1900年11月14日,第1065页。

[259]Herald,1890年12月5日,第679页。

[260]King:Hongkong Bank,Ⅱ,第166、525、607页。

[261]S.F.Wright:Hart and the Chinese Customs,1950年版,第660页。

[262]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第28~30页。

[263]Lo Hui-min:The Correspondence of G.E.Morrison,卷1,第296页;King:Hongkong Bank,Ⅱ,第343页。

[264]King:Hongkong Bank,Ⅱ,第305页。

[265]King:Hongkong Bank,Ⅱ,第306页。

[266]King:Hongkong Bank,Ⅱ,第405页。

[267]King:Hongkong Bank,Ⅱ,第411页。

[268]Lo Hui-min:The Correspondence of G.E.Morrison,卷1,第295页。乃则臣的原话是:这是一个“非神圣同盟” 。

[269]淄博矿务局、山东大学编:《淄博煤矿史》,1985年版,第39页。此项借款可能是指山东巡抚和德华银行签订“山东河东借款” ,参阅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第10页。

[270]《淄博煤矿史》,第51页。

[271]Herald,1899年6月12日,第1048页。

[272]F.H.H.King编:Eastern Banking,1983年版,第519页。

[273]King:Hongkong Bank,Ⅱ,第531页。

[274]King:Eastern Banking,第521页。

[275]King:Hongkong Bank,第531页。汇丰的所谓“遗憾” ,是青岛的汇丰机构迟至1914年才设立,那时德国势力已经退出青岛。

[276]《银行周报》1卷,7号,1917年。

[277]《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三册,1962年版,第442页。至1926年时北京、天津、上海三处分行已恢复营业。参阅Lee:Currency,Banking,and Finance in China,第101页。

[278]《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三册,1962年版,第442~443页。

[279]Müller-Jabush:Fünfzig Fahre Deutsch-Asiatische Bank,第257、261、299页。参阅King:Hongkong Bank,Ⅲ,第81页。

[280]King:Hongkong Bank,Ⅲ,第81页。参阅《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一辑,1912~1927,第1149页。

[281]Daily News,1892年1月6日,广告。

[282]参阅汪敬虞:《十九世纪外国在华金融活动中的银行与洋行》,载《历史研究》1994年第1期。

[283]呵加剌银行英文名为Agra & United Service Bank,汇隆银行英文名为Commercial Bank of India,汇川银行英文名为Central Bank of WesternIndia,利华银行英文名为Asiatic Banking Corporation,利升银行英文名为Bank of India,利生银行英文名为Bank of Hindustan,China & Japan,Ltd.,德丰银行英文名为National Bank of India。

[284]Baster:The Imperial Banks,1929年版,第112页;The International Banks,第162页;Shirras:Indian Finance and Banking,第356页。

[285]Heraid,1854年11月4日,广告;Anglo Chinese Calander 1855年。

[286]G.B.Endacott:A History of Hongkong,1958年版,第118页。黄光域:《外国在华工商企业辞典》,第256页。

[287]Shanghai Almanac,1860年。

[288]Daily News,1866年6月27日,第1821页。

[289]Daily News,1866年6月27日,第1821页。

[290]Bullionist,Daily News 1868年1月15日,第3731页转载,参阅1867年12月31日,第3687页。

[291]Chronicle,1866年,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67页;Herald,1865年2月25日,第30页。

[292]Consular Reports,1866~1868年,福州,第39页。

[293]The North China and Japan Desk Hong List,1876年(以下简称Hong List),Chronicle,1880年。

[294]Daily News,1867年3月2日,第2655页。

[295]Herald,1884年5月23日,第577页; 《申报》,1884年7月9日。

[296]Daily News,1887年5月10日,第428页;1887年6月1日,第503页。

[297]Daily News,1887年5月10日,第428页。

[298]Herald,1893年3月7日,第385页;1894年8月17日,第252页。

[299]King:Hongkong Bank,Ⅰ,第280、404页。改组后英文行名改为Mercantile Bank of India,Ltd。

[300]Herald,1894年8月17日,第252页;King:Hongkong Bank,Ⅰ,第456页。

[301]Herald,1899年1月30日,第165页。当时的九大银行是:汇丰、麦加利、中华汇理、大东惠通、正金、德华、道胜和东方汇理。另一个是中国通商银行,这是不能计入外国银行的。

[302]King:Hongkong Bank,Ⅰ,第262页。

[303]当时汇丰资本折合英镑为160万镑,麦加利资本为80万镑。参阅King:Hongkong Bank,Ⅰ,第262页。

[304]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93页;Maguire:China Stock & Share Handbook,1926年,第69页。

[305]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93页;Maguire:China Stock & Share Handbook,1926年,第69页。

[306]Herald,1858年8月7日,第1页;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55页。

[307]应为1858年。

[308]Tamagna: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24页。

[309]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11页。

[310]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5~6页。

[311]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20页。

[312]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26页。

[313]Herald,1858年8月7日,第2页;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56页。

[314]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66页;Chronicle,1866年。

[315]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8页。

[316]Baster:The Imperial Banks,第107页。按一直到20世纪20年代中,上海外国银行为周转贸易而取得的利息,仍高达年利7%~10%,参阅Arnold:China,第509页。

[317]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21、26、152、162页。

[318]Shirras:Indian Finance and Banking,第355页。

[319]Daily News,1867年6月29日,第3060页。

[320]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158页。

[321]Daily News,1867年8月31日,第3257页。

[322]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76页。

[323]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76页。

[324]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77页。Daily News,1873年9月17日,第271页;China Directory,1880年。

[325]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227页。

[326]Daily News,1872年11月29日,第523页。

[327]North China Herald.Office:A Retrospect of Political and Commercial Affairs in China during the Five Years 1868—1872,第99页。

[328]Herald,1883年6月15日,第690页;1891年6月5日,第696页。

[329]London and China Express,1882年4月7日,第366页。Daily News,1887年6月1日,第544页。

[330]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76页。

[331]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75页。

[332]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218页。

[333]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218页。

[334]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226页。

[335]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76页,重开后改为代理处。

[336]Herald,1899年5月22日,第906页。

[337]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176、232~233页;Maguire:China Stock & Share Handbook,1926年,第56页。

[338]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233页。

[339]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233页。

[340]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323页。

[341]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239页。

[342]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75页。

[343]Herald,1864年8月6日,第126页。

[344]Hongkong Mercury,1865年3月3日;Herald,1865年4月3日。元指银元。

[345]Herald,1873年2月20日。

[346]汇丰银行营业报告,参阅汪敬虞:《汇丰银行的成立及其在中国的初期活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集刊》第5集,1983年版,第289~290页。

[347]《申报》,1874年7月29日;Herald,1876年3月23日,第258页。

[348]Herald,1874年8月22日;1878年9月7日,第247页。

[349]A.Michie:The Englishman in China during the Victoilan Era.1900年版,第980页。

[350]Herald,1882年11月10日,第1214页; 《申报》,1883年1月9日。

[351]Herald,1890年6月6日。

[352]Herald,1907年6月。

[353]汇丰银行营业报告。1881年,1890年。

[354]Herald,1882年8月25日。

[355]根据汇丰营业报告计算。

[356]Herald,1880年2月26日,第172页。

[357]Herald,1883年3月7日,第267页。

[358]Herald,1883年1月10日。

[359]Daily News,1891年1月1日,第3页。

[360]King:Hongkong Bank,Ⅰ,第6页。

[361]King:Hongkong Bank,Ⅰ,第7页。此时额定资本为5000万银元。参阅Maguire:China Stock & Share Handbook,1926年,第64页。

[362]King:Hongkong Bank,Ⅰ,第474;Ⅲ,第120页。

[363]Tamagna: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29页。

[364]King:Hongkong Bank.Ⅰ,第1页。

[365]汇丰银行营业报告,1992年。

[366]参阅Lo Hui-min:The Correspondence of G.E.Morrison,卷1,第505~524页。

[367]King:Hongkong Bank,Ⅱ,第532页。

[368]King:Hongkong Bank,Ⅱ,第540页。

[369]King:Hongkong Bank,Ⅱ,第530页。

[370]King:Hongkong Bank,Ⅱ,第540页。

[371]King:Eastern Banking,1983年版,第273页。

[372]King:Eastern Banking,1983年版,第345页。

[373]King:Eastern Banking,1983年版,第267页。

[374]King:Eastern Banking,1983年版,第273页。

[375]King:Eastern Banking,1983年版,第274页。

[376]King:Eastern Banking,1983年版,第278页。

[377]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92页。

[378]Arnold:China,第173页。

[379]Herald,1890年8月22日,第233页; 《申报》,1890年11月23日。

[380]Daily News,1891年9月8日,第239页。

[381]Herald,1890年1月17日,第53页。

[382]Herald,1890年8月22日,第233页; 《申报》,1890年11月23日。

[383]Herald,1890年8月22日,第233页;London and China Express,1889年12月13日,第iv页; 《申报》1890年11月23日。

[384]London and China Express,1889年12月13日,第iv页。

[385]London and China Express,1889年12月13日,第iv页;Herald,1889年12月27日,第770~771页;1890年8月22日,第233页。

[386]Herald,1889年12月27日,第770~771页。

[387]London and China Express,1891年2月13日,第173页。

[388]Herald,1890年8月22日,第233页; 《申报》1890年11月23日;London and China Express,1891年2月13日,第173页。

[389]Herald,1891年1月30日。按公司普通股共99875股,每股10镑,发起股为1250股,每股1镑。参阅London and China Express,1889年12月13日,第iv页。

[390]Herald,1889年12月27日,第770~771页;Daily News,1895年1月18日,第4页。

[391]Herald,1891年2月20日,第191页; 《申报》,1891年2月15日。

[392]Heraid,1891年2月20日,第191页。

[393]Heraid,1891年2月20日,第191页。

[394]King:Hongkong Bank,Ⅰ,第560~561页;Eastern Banking,第61~62页。

[395]King:Hongkong Bank,Ⅰ,第560~561页;Eastern Banking,第61~62页。

[396]Herald,1891年3月26日;Daily News,1891年3月26日,第271页。

[397]Herald,1892年1月29日,广告; 《申报》,1893年3月7日。

[398]Herald,1892年4月1日,第421页。

[399]Daily News,1892年3月31日,第291页。

[400]London and China Express,1893年2月10日;Supplement,第3~4页。

[401]Daily News,1895年1月18日,第4页;Herald,1895年1月18日,第84页。

[402]它的英文名称,也相应改为Bank of China and Japan,Ltd.中文名称仍未变动。

[403]Baster:The International Banks,第175页。例如1899年大东惠通的营业报告,还津津乐道营业较上届有所改善。但不到3年,就以倒闭闻。参阅Herald,1899年11月6日,第934页。《辛丑和约订立以后的商约谈判》,1994年版,第25、35页。

[404]Daily News,1891年9月8日,第239页。

[405]King:Hongkong Bank,Ⅰ,第404页。

[406]Daily News,1891年10月21日,第385页;Baster:The International Banks,第177页。

[407]如汇理的代总经理麦坚(W.J.Mackeen)原是丽如的副经理,总经理卑厘啡(W.F.Playfair)也是丽如的重要成员。参阅Herald,1891年6月19日; 《申报》,1891年11月6日。

[408]J.K.Fairbank等编:The I.G.in Peking,1975年版,第843页;King:Hongkong Bank,Ⅰ,第405页。

[409]Daily News,1891年9月8日,第239页。

[410]《申报》,1891年4月25日。

[411]Daily News,1891年10月21日,第385页。有的后期记载说它的额定资本为699475镑,到1903年前已招足七分之六。参阅R.O.Hall:Chapters and Documents on Chinese National Banking,1917年版,第11页。

[412]London and China Express,1891年7月31日,第732页。

[413]London and China Express,1891年7月31日,第732页。

[414]Herald,1892年9月16日,第413页。

[415]Herald,1892年9月16日,第413页; 《沪报》,1892年9月19日。

[416]Daily News,1891年10月21日,第385页;Herald,1892年9月16日,第413页; 《沪报》,1892年9月19日; 《申报》,1891年4月25日,1893年4月6日。

[417]Herald,1895年8月30日,第363页。

[418]Herald,1895年8月30日,第363页。

[419]King:Hongkong Bank,Ⅱ,第278~279页;Hall:Chapters and Documents on Chinese National Banking,第11页。

[420]London and China Express,1891年7月31日,第732页。

[421]Baster:The International Banks,Ⅱ,第177页;King:Hongkong Bank,I,第406页。

[422]King:Hongkong Bank,Ⅰ,第403页。

[423]Herald,1891年3月20日。

[424]Herald,1891年3月20日。

[425]Herald,1891年3月20日。

[426]当时有人把它与中华汇理看成是一家银行。参阅King:Hongkong Bank,Ⅰ,第404页。

[427]Herald,1898年3月7日,第354页。

[428]Herald,1899年2月27日,第338页。

[429]Herald,1899年1月30日,第165页。

[430]Herald,1899年1月23日,第114页。

[431]King:Hongkong Bank,Ⅰ,第399页。

[432]Tamagna: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31页。

[433]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262页。

[434]Maguire:China Stock & Share Handbook,1926年,第76页。

[435]King:Hongkong Bank,Ⅲ,第195页。

[436]King:Hongkong Bank,Ⅲ,第294页。

[437]King:Hongkong Bank,Ⅲ,第103页。

[438]King:Hongkong Bank,Ⅲ,第42页。

[439]King:Hongkong Bank,Ⅲ,第44页。

[440]King:Hongkong Bank,Ⅲ,第414页。

[441]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261页。

[442]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262页;参阅吴承禧:《中国的银行》,附录二;Maguire:China Stock & Share Handbook,1926年,第76页。

[443]Man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207页。亦作Eastern Banking Corporation,参阅Lo Hui-min:The Correspondence of G.E.Morrison,卷1,第773页。

[444]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第114页。

[445]参阅上文,第277页。

[446]King:Hongkong Bank,Ⅱ,第247页。

[447]King:Hongkong Bank,Ⅱ,第525页。

[448]黄光域:《外国在华工商企业辞典》,第54页。

[449]Maguire:China Stock & Share Handbook,1932年,第185页。

[450]Baster:The International Banks,第36页。

[451]所谓特殊银行,是指依照特别法设立的、依法规定了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的银行。7家特殊银行是正金、劝业、农工、北海道拓殖、兴业、台湾和朝鲜。

[452]Sarasas:Money and Banking in Japan,第158页。

[453]Allen:Western Enterprise in Far Eastern Economic Development,China and Japan,第213页。

[454]Baster:The International Banks,第7页。

[455]Sarasas:Money and Banking in Japan,第160页;付文龄:《日本横滨正金银行在华活动史料》,第40页;郭予庆:《日本横滨正金银行在华金融活动》,第13页。

[456]Baster:The International Banks,第36页;Allen:Western Enterprise in Far Eastern Economic Development,China and Japan,第213~214页。

[457]Baster:The International Banks,第36页;Allen:Western Enterprise in Far Eastern Economic Development,China and Japan,第213~214页。

[458]《正金银行章程》第二十四条,转见付文龄:《日本横滨正金银行在华活动史料》,第9页。

[459]Allen:Western Enterprise in Far Eastern Economic Development,China and Japan,第214页。

[460]Sarasas:Money and Banking in Japan,第160页;Allen:Western Enterprise in Far Eastern Economic Development,China and Japan,第214页;付文龄:《日本横滨正金银行在华活动史料》,第40页。

[461]Herald,1897年12月31日,第1157页。

[462]Herald,1886年12月15日,第639页。

[463]1884年以前此项业务由英国丽如银行代理,参阅King:Hongkong Bank,Ⅱ,第146页。

[464]Sarasas:Money and Banking in Japan,第160页。

[465]罗曼诺夫:《帝俄侵略满洲史》,序言,第4页。

[466]Herald,1890年9月12日,第304页。

[467]罗曼诺夫:《帝俄侵略满洲史》,第73页。

[468]罗曼诺夫:《帝俄侵略满洲史》,第73页。

[469]罗曼诺夫:《帝俄侵略满洲史》,第74页。

[470]Quested:The Russo-Chinese Bank,第6~7;罗曼诺夫:《帝俄侵略满洲史》,第74页。

[471]Baster:The International Banks,第36页。

[472]罗曼诺夫:《帝俄侵略满洲史》,第74页。

[473]Weale:Manchu and Muscovite,第123页。

[474]Quested:The Russo-Chinese Bank,第30页;Herald,1896年7月24日,第143页。

[475]Herald,1899年4月24日,第712页。

[476]Kauffman:La Banque en France,第209页。

[477]参阅马克思:《法国的危机》,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1962年版,第379页。

[478]Baster:The International Banks,第36页。

[479]Feis:Europe:The World’s Banker,1870~1914,第159页。

[480]Herald,1887年12月8日,第611页。

[481]Herald,1888年3月2日,第255页。

[482]Feis:Europe:The World’s Banker,1870~1914,第179页。

[483]Herald,1888年3月2日,第255页;С. Л. Тихвииский,движение за реормыв китае в конлеⅩⅨвекаи кан ю-взй,1959年版,第37页。

[484]Тихвинскпй,上引书,第40页。

[485]Daily News,1888年1月27日,第83页。

[486]Feis:Europe:The World’s Banker,1870~1914,第179页。

[487]Herald,1902年2月12日,第293页。

[488]Herald,1902年2月12日,第293页,1902年12月31日,第1398页。

[489]Herald,1902年2月12日,第294页。

[490]《美国花旗银行在华史料》,第23~24页。

[491]关于这一点,下面还要集中加以叙述。

[492]U.S.Foreign Relations,1916,第134页;转引自Field:American Participation in the China Consortiums,第36页。庆亲王应为醇亲王。

[493]Field:American Participation in the China Consortiums,第35页。

[494]Field:American Participation in the China Consortiums,第35页。

[495]Field:American Participation in the China Consortiums,第35页。

[496]Herald,1898年1月7日,第2页。

[497]King:Hongkong Bank,Ⅰ,第536页。

[498]Baster:The International Banks,第37页。

[499]Baster:The International Banks,第37页。

[500]Herald,1899年7月3日,第2页。

[501]这一论点的代表人物,是英国《泰晤士报》驻华记者莫理循。参阅Lo Hui-min:The Correspondence of G.E.Motrison,卷2,第297~303页及其他各页。

[502]这种态度,在海关总税务司赫德的言论行动中,得到鲜明的反映。参阅汪敬虞:《赫德与近代中西关系》,1987年版,第240~250页。

[503]上述莫理循就以“A Cosmopolitan Bank”称呼汇丰。见Lo Hui-min:The Correspondence of G.E.Motrison,卷2,第45页。

[504]London and China Expreson,1889年12月13日,第iv页。

[505]R.R.Gibbson:Forces Mining and Undermining China,1914年版,第117页。

[506]璞科第,俄国外交官,1887年进俄国外交部,1888年来华,1898年任道胜银行董事,并曾任天津分行经理,1905年任驻华公使。

[507]阿迪斯,英国银行家,1883年来华,先后在汇丰银行天津、上海分行和香港总行任职,1905年起任汇丰伦敦分行经理,1922年起任汇丰伦敦咨询委员会主席,英国银行团首席谈判代表。

[508]嘉谟伦,英国银行家,1866年来华,1873年起任汇丰上海分行经理,1890年起任伦敦分行经理,1896年和1898年英、德借款和英、德续借款谈判代表。

[509]Herald,1866年8月25日,第135页。

[510]这是英国当时在华银行界的共识,参阅Daily News,1872年1月17日,第49页。

[511]《上海新报》,1864年9月6日。

[512]《盛世危言》卷4,银行上,1893年版,第22页。

[513]王彦威编:《清季外交史料》卷154,1935年版,第2页。

[514]Herald,1891年3月26日。

[515]《申报》,1893年12月28日。

[516]Herald,1893年12月15日,第961页。

[517]Herald,1895年1月18日,第84页。

[518]Daily News,1891年9月8日,第239页。

[519]Baster:The International Banks,第177页。

[520]Daily News,1891年10月21日,第385页; 《申报》,1891年11月6日。

[521]King:Hongkong Bank,Ⅰ,第405页。

[522]Daily News,1891年9月8日,第239页。

[523]Herald,1898年3月7日,第354页。

[524]转见Herald,1899年1月23日,第114页。

[525]在此以前,1887年美国筹设的华美银行,1889年德国设立的德华银行,均有过类似的活动,不过都未实现。

[526]《中外旧约章汇编》,Ⅰ,第671、672、674页。

[527]《中外旧约章汇编》,Ⅰ,第671、672、674页。

[528]《中外旧约章汇编》,Ⅰ,第671、672、674页。

[529]《中外旧约章汇编》,Ⅰ,第671、672、674页。

[530]罗曼诺夫:《帝俄侵略满洲史》,第93页。

[531]罗曼诺夫:《帝俄侵略满洲史》,第93页。

[532]罗曼诺夫:《帝俄侵略满洲史》,第92~93页。

[533]马士(H.B.Morse):《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Th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f the Chinese Empire),中译本卷3,1960年版,第89页。

[534]即将Pyccko-Kитайский改为Pyссок-Aзиатский,法文名作Banque Russco-Asiatique,中文名称未改。

[535]《清季外交史料》,宣统,卷12,第36页;参阅Quested:The Russo-Chinese Bank,第9页。

[536]Quested:The Russo-Chinese Bank,第9页。

[537]Herald,1897年11月5日,第813页。

[538]Herald,1898年2月20日,第277页。

[539]Herald,1907年10月18日,第151页。

[540]该行发起于1916年,筹组于1917年,开业于1918年2月。参阅魏振民:《中华汇业银行的资本结构及其营业概况》,见《历史档案》,1981年1期,第107页。

[541]胜田主计:《确定对中国借款方针》,见《近代史资料》,1981年,总45号,第203、211页。

[542]胜田主计:《确定对中国借款方针》,见《近代史资料》,1981年,总45号,第203、211页。

[543]胜田主计:《确定对中国借款方针》,见《近代史资料》,1981年,总45号,第211页。

[544]魏振民:《中华汇业银行的资本结构及其营业概况》,见《历史档案》,1981年1期,第107~108页。参阅Lee:Currency,Banking,and Finance in China,第89页。

[545]魏振民:《中华汇业银行的资本结构及其营业概况》,见《历史档案》,1981年1期。

[546]日本藏相胜田主计曾说:这家银行是“不以政府之注意,而从中国方面发议” ,这正是欲盖弥彰。参阅魏振民:《中华汇业银行的资本结构及其营业概况》。

[547]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第144页。关于西原借款总数,有各种不同统计,此处所采,只是其中之一。

[548]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第145页。

[549]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第145页。

[550]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藏:《日档》,第82~207页;参阅裴长洪:《论西原借款》,见《经济研究所集刊》,10,1988年版,第115页。

[551]钤木监修:《西原借款资料研究》,转见裴长洪:《论西原借款》,第116页。

[552]徐义生:《中国近代史外债史统计资料》,第145页。

[553]魏振民:《中华汇业银行的资本结构及其营业概况》,见《历史档案》,1981年1期。

[554]该行最初定名National and International Amalgamated Bank,后改称此银行。参阅Herald,1887年8月12日,第186页;8月5日,第142页。

[555]银行章程第二条。参阅Herald,1887年10月13日,第406页。

[556]Herald,1887年8月12日,第186页。

[557]《时报》1910年12月15日,转见《近代史研究》,1988年第3期,第111页;华中师大历史研究所、苏州市档案馆合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1辑,1991年版,第356页。

[558]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86页。

[559]Herald,1887年8月12日,第186页。

[560]King:Hongkong Bank,Ⅲ,第83页。有关芮恩施的中美合办银行计划,请参阅P.S.Reinseh:An American Diplomat in China,1922年版,第72、227页。

[561]Herald,1887年8月5日,第154页。

[562]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第146页。虞和平:《商会与中国早期现代化》,1993年版,第267~269页。

[563]银行成立章程,第1条,见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183页。在此之前,曾短期称为China Development Bank。

[564]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183、86页。

[565]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183、86页。

[566]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86、186页;参阅天津《大公报》,1927年2月7日;Maguire:China Stock & Share Handbook,1926年,第59页。

[567]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86~87页。

[568]银行成立章程,第21条、第23条,见上书,第185页。

[569]N.H.Pugach:Keeping an Idea Alive,The Establishment of a Sino-American Bank,1910~1920,载Business History Review,卷56,第2期,1982年版,第288页。参阅King:Hongkong Bank,Ⅲ,第83页。

[570]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183、87页。

[571]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183、87页。

[572]据北京档案馆藏:《中华懋业银行档案》,转见虞和平:《商会与中国早期现代化》,第264页。

[573]Pugach:Keeping an Idea Alive,The Establisment of a Sino-American Bank,第286、288页;虞和平:《商会与中国早期现代化》,第272页。

[574]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87页。但1927年总行又设在天津,北京则设总管理处,参阅《大公报》,1927年2月7日。

[575]《顾维钧回忆录》第一分册,1983年版,第287页。

[576]Pepers Relating to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1919年,第505~552页;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藏《日档》,97/252;参阅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第146页。

[577]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96、97页。

[578]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96、97页。

[579]吴承禧:《中国的银行》,附录二,这是一个后期的记载。

[580]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97页。

[581]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97~98页。有人径直称它们为分行,参阅杜廷绚:《美国对华商业》,1933年版,第80页。

[582]Lee:Currene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98页。

[583]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97、98页。

[584]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97、98页。

[585]Finance and Commerce,1932年12月21日;参阅Tamagna: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30页。

[586]美丰初办时,“业务仅限于汇兑” 。参阅Reinsch:An American Diplomat in China,第67页。

[587]Tamagna: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90页。

[588]Pugach:Keeping an Idea Alive,The Establishment of a Sino-American Bank,第293页。

[589]英文名称为Commercial Guarantee Bank of Chihli。

[590]Lo Hui-min:The Correspondence of G.E.Morrison,卷2,第300页。

[591]King:Hongkong Bank,Ⅱ,第533页;参阅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第156~157页。

[592]Lo Hui-min:The Correspondence of G.E.Morrison,卷2,第300页。

[593]1920年银行改为中国自办,资本为600万元,董事为周自齐(董事长)、王克敏、徐世昌等人。参阅《银行周报》第200号增刊,1921年5月版,第40页。

[594]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90页。

[595]Tamagna: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30~31页。

[596]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89、90页。

[597]Lee:Currency,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89、90页。

[598]中东铁路局编:《满洲杂志》,1925年第3~4期,第86页;转引自中国人民银行参事室编:《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一辑,1986年版,第934页。

[599]哈尔滨《远东日报》,1916年9月8日,引自《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一辑,第936页。

[600]中东铁路局编:《满洲杂志》,1925年第3~4期,第86页;转引自中国人民银行参事室编:《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一辑,1986年版,第934页。

[601]汪敬虞:《十九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的经济侵略》,第241页。

[602]汪敬虞:《十九世纪外国在华金融活动》(未刊稿)。

[603]Daily News,1888年12月5日,第539页; 《申报》,1888年12月15日。

[604]Chronicle,1889年;Daily News,1891年11月4日,第435页;Herald,1891年11月6日,第625页。

[605]Daily News,1888年12月5日,第539页;1891年1月1日,广告;1892年3月3日,第196页。

[606]Chronicle,1895年,第236~237页。

[607]King:Hongkong Bank,Ⅱ,第85~87页。

[608]Daily News,1891年11月4日,第435页;Herald,1891年11月6日,第625页。

[609]杨荫溥:《中国交易所论》,1930年版,第37页;Chronicle,1892年,第243页。

[610]Daily News,1891年1月1日,广告。

[611]Daily News,1891年6月6日,第513页。

[612]Daily News,1891年1月1日,广告,1891年6月6日,第513页。

[613]Daily News,1891年6月6日,第513页。

[614]Daily News,1891年6月6日,第513页。

[615]Daily News,1891年6月6日,第513页。

[616]Chronicle,1895年。

[617]Daily Press,1887年8月29日;The Chinese Times,1887年9月17日,第751页转载。

[618]汇丰银行股东年会记录,1887年。

[619]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第8~9页。

[620]李秉衡:《李忠节公奏议》卷10,1930年版,第27页。

[621]King:Hongkong Bank,I,第310页。

[622]张之洞:《张文襄公全集》卷135,电牍14,1928年版。

[623]同⑦。奏议,卷27,第1~4页;卷133,电牍12。

[624]汪敬虞:《十九世纪外国在华金融活动》(未刊稿)。

[625]Decennial Reports on Trade,Industries,etc.of the Ports Open to Foreign Commerce and on the Condi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Treaty Port Provinces(以下简称Decenial Reports),1892~1901,卷1,第515页。

[626]《中外日报》,1898年11月27日。

[627]《谕折汇存》,光绪三十年六月十三日,第29~30页。

[628]《中外日报》,1901年7月2日。

[629]《中外日报》,1901年5月21日。

[630]《时报》,1913年3月1日。

[631]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1955年版,第197~198页。

[632]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1955年版,第137~138页;参阅《中国棉纺织史稿》,第197~198页。

[633]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第194~195页。

[634]《渝折汇存》,光绪三十年六月十三日,第29~30页。

[635]《第一次农工商部统计表》,农业,各局厂公司表,1908年版,第20页; 《时报》,1905年6月15日。

[636]Herald,1914年10月3日,第51页。

[637]严中平:《中国棉业之发展》,1943年版,第161页;参阅《中国棉纺织史稿》,第192页。

[638]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322~323页。

[639]参阅King:Hongkong Bank,Ⅰ,第80、192、196、290、317、432、478页;Ⅱ,第56、57、567页;Ⅲ,第126、182页。

[640]由于统计期内,港元对英镑的汇率,波动较大,无法作精确的比较。但多数年份,港元对英镑,都在1港元=0.1镑上下,以此汇率为准,可知汇丰的汇兑绝对量的增长大大超过麦加利。关于汇兑统计,请参阅King:Hongkong Bank,Ⅰ,第454页;Ⅱ,第42、561页;Ⅲ,第71页。

[641]Celestial Empire:Six Essays on the Trade of Shanghai,No. 6,Banking,1874年版,第69页。

[642]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66页。

[643]Diplomatic and Consular Reports on Trade and Finance(以下简称Consular Reports),1894年,上海,第17页。

[644]King:Hongkong Bank,Ⅰ,第454页。

[645]Consular Reports,1892年,上海,第4页;Herald,1893年11月24日,第818页。

[646]Consular Reports,1892年,上海,第4页。

[647]P.H.B.Kent:The Twentieth Century in the Far East,1937年版,第217页。

[648]A.Wright:Twentieth Century Impressions of Hongkong,Shanghai and Other Treaty Ports of China,1908年版,第117页。

[649]King:Hongkong Bank,Ⅲ,第342~343页。

[650]Baster:The International Bank,第177页。

[651]J.Amold:China,A Commercial and Industrial Handbook,1926年版,第173页。

[652]Tamagna: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33~34页。

[653]Tamagna: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34、118页。

[654]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270页;King:Hongkong Bank,Ⅱ,第275页。

[655]P.B.Whale:Joint Stock Banking in Germany,第73页。

[656]King:Hongkong Bank,Ⅱ,第535页。

[657]Quested:The Russo-Chinese,Bank,第3页。

[658]Quested:The Russo-Chinese,Bank,第3页。

[659]《中外旧约章汇编》,Ⅰ,第627页。

[660]King:Hongkong Bank,Ⅱ,第273~274页。

[661]King:Hongkong Bank,Ⅱ,第273页。

[662]亦作Deutsch-Chinesische Eisenbahn Gesellschaft,汉译为德华铁路公司(参阅吕浦译:《美国参加中国银行团的经过》,1965年版,第34页)。

[663]King:Hongkomg Bank,Ⅱ,第415页。

[664]King:Hongkomg Bank,Ⅱ,第415页。

[665]King:Hongkong Bank,Ⅱ,第295页。

[666]Lo Hui-min:The Correspondence of G.E.Morrison,卷1,第81页。

[667]King:Hongkong Bank,Ⅱ,第295页。

[668]King:Hongkong Bank,Ⅱ,第295页。

[669]King:Hongkong Bank,Ⅱ,第298页。

[670]King:Hongkong Bank,Ⅱ,第381页。

[671]肯德著,李抱宏等译:《中国铁路发展史》,1958年版,第145页;King:Hongkong Bank,Ⅱ,第299页。

[672]King:Hongkong Bank,Ⅱ,第296页。

[673]肯德:《中国铁路发展史》,第142~145页。

[674]King:Hongkong Bank,Ⅱ,第331页。

[675]King:Hongkong Bank,I,第468页;Ⅱ,第28、298页。

[676]King:Hongkong Bank,Ⅱ,第303页。

[677]《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二册,第315页。

[678]King:Hongkong Bank,Ⅱ,第303页。

[679]King:Hongkong Bank,Ⅱ,第303页。

[680]King:Hongkong Bank,Ⅱ,第335页。参阅Herald,1903年8月21日,第401页。

[681]King:Hongkong Bank,Ⅱ,第331页。

[682]King:Hongkong Bank,Ⅱ,第254页。

[683]King:Hongkong Bank,Ⅱ,第254页。

[684]King:Hongkong Bank,Ⅱ,第50页。

[685]亚洲代理银团为德国的大实业财团,内有德华银行10%的股份。D.J.S.King:On the Relation of the Hongkong Bank with Germany,1864~1948,第16页;King:Hongkong Bank,Ⅱ,第535~536页。

[686]肯德:《中国铁路发展史》,第139页;淄博矿务局、山东大学编:《淄博煤矿史》,1985年版,第51页。

[687]宓汝成:《中国近代铁路史资料》第二册,1963年版,第792页。

[688]King:Hongkong Bank,Ⅱ,第415页。

[689]宓汝成:《中国近代铁路史资料》第二册,第655页。

[690]《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二册,第203、211页。

[691]King:Hongkong Bank,Ⅱ,第334页。

[692]King:Hongkong Bank,Ⅱ,第514页。

[693]《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二册,第857页。

[694]F.V.Field:American Participation in the China Consortiums,第40页。

[695]Lo Hui-min:The Correspondence of G.E.Morrison,卷2,第71页。

[696]King:Hongkong Bank,Ⅱ,第253页;Lo Hui-min:The Correspondence of G.E.Morrison,卷2,第297页。

[697]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297页。

[698]Field:American Participation in the China Consortiums,第46页。

[699]Field:American Participation in the China Consortiums,第54页。

[700]Field:American Participation in the China Consortiums,第77页。

[701]《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03~1911,上册,1989年版,第633页。

[702]Field:American Participation in the China Consortiums,第39~40、165~166页。美国最后参加银行数,一说为31家。参阅Herald,1920年4月10日,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269页。

[703]Field:American Participation in the China Consortiums,第177、191页。

[704]《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03~1911,第633页。

[705]King:Hongkong Bank,Ⅲ,第84页。

[706]King:Hongkong Bank,Ⅲ,第84页。

[707]King:HongKong Bank,Ⅱ,第332,303页。

[708]King:HongKong Bank,Ⅱ,第332,303页。

[709]King:HongKong Bank,Ⅱ,第331~332页。

[710]King:HongKong Bank,Ⅱ,第311页。

[711]King:Hongkong Bank,Ⅱ,第490页。

[712]《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二册,第828页。亦作华英普兴公司,参阅《三水梁燕孙先生年谱》(上),第124页。

[713]三银行为Lloyds Bank,London County & Westminster Bank,和Capital & Counties Bank,参阅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208页。

[714]Lo Hui-min:The Correspondence of G.E.Marrison,卷2,第64~65页;King:Hongkong Bank,Ⅱ,第490页。

[715]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208页。

[716]《合同》第十四款规定:“在本项借款全数未经发出之前,中国政府允许不再以较本合同从优之条款订借外债,本项借款告成之前,中国政府如欲添借洋款,而承办条款,本资本团所许亦与别家相等,则仍当先尽本资本团承办。”(《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二册,第831页)

[717]King:Hongkong Bank,Ⅱ,第492页。

[718]Lo Hui-min:The Correspondence of G.E.Morrison,卷2,第300页。

[719]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第226页。

[720]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第109页。

[721]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第200~201页。一说为2000万英镑。参阅Field:American Participation in the China Consortiums,第195页。

[722]Field:American Participation in the China Consortiums,第195~196页。

[723]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第111页。

[724]Lo Hui-min:The Correspondence of G.E.Morrison,第300页。

[725]《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二册,第930页。实际贷款1亿法郎,参阅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第120~121页。

[726]《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二册,第984页。

[727]Lo Hui-min:The Correspondence of G.E.Morrison,卷2,第794页。

[728]Lo Hui-min:The Correspondence of G.E.Morrison,卷2,第300页。

[729]Lo Hui-min:The Correspondence of G.E.Morrison,卷2,第794页。

[730]King:Hongkong Bank,Ⅱ,第516页。

[731]《西原借款资料研究》,转见《近代史资料》,1981年第2期,第172页。

[732]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藏《日档》,1916年2月28日小田切报告书;参阅裴长洪:《论西原借款》,见《经济研究所集刊》,第10集,第106页。

[733]《胜田家文书》第108册,20号,转见《近代史资料》,1981年第2期,第162页。

[734]King:Hongkong Bank,Ⅱ,第247、 508页; Field:American Participation in the China Consortiums,第52页。

[735]King:Hongkong Bank,Ⅱ,第247页。

[736]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第152~155页。章宗祥:《交通银行借款纪实》,转见《近代史资料》,1979年第1期,第16~21页。

[737]按此时四国银行团已先经扩大为六国银行团,后又由于美国之退出改为五国银行团。

[738]章宗祥:《中国银行借款》,转见《近代史资料》,1979年第1期,第106~107页。

[739]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第160页。

[740]西原龟三:《西原借款回忆》,转见《近代史资料》,1979年第1期,第148页。

[741]雷麦著,蒋学楷、赵康节译:《外人在华投资》,1959年版,第405~406页。

[742]Tamagna: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第29页。参阅C. W. Yong:Japan’s Special Position in Manchuria,1931年版,第242~244页。

[743]King:Hongkong Bank,Ⅱ,第486页,Field:American Participation in the China Consortiums,第166页。

[744]King:Hongkong Bank,Ⅱ,第495页。

[745]King:Hongkong Bank,Ⅱ,第484页。

[746]据夏良才:《四国新银行团和湖广铁路续借款案》,见《近代史研究》,1987年第6期,第61页。

[747]Field:American Participation in the China Consortiums,第111页。

[748]U.S.Foreign Relations,1913年,第158~163页。

[749]King:Hongkong Bank,Ⅲ,第86页。

[750]刘蜀永:《沙俄与国际在华银行团》,见《近代史研究》,1983年第3期,第203页。

[751]Междунapодны отношения в элоху имлериалиэма,第2编,卷19,684号文件,转见刘蜀永:《沙俄与国际在华银行团》,第191页。

[752]刘蜀永:《沙俄与国际在华银行团》,第189页。

[753]这是财政大臣科科弗佐夫(B.H.Kокоьдов)的话。转见刘蜀永:《沙俄与国际在华银行团》,第190页。沙查诺夫也有同样的意见,参阅Field:American Participation in the China Comsortiums,第104页。

[754]King:Hongkong Bank,Ⅱ,第501页。

[755]刘蜀永:《沙俄与国际在华银行团》,第194页。

[756]郭业尔(Д.Гойер)是俄华道胜银行经理。

[757]Lo Hui-min:The Correspondence of G.E.Morrison,卷2,第72页。

[758]Lo Hui-min:The Correspondence of G.E.Morrison,卷2,第767页。

[759]Lo Hui-min:The Correspondence of G.E.Morrison,卷2,第767页。

[760]《美国花旗银行在华史料》,第170~171页。

[761]《美国花旗银行在华史料》,第180页;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第174~175页。

[762]King:Hongkong Bank,Ⅲ,第84页。

[763]Lo Hui-min:The Correspondence of G.E.Morrison,卷2,第34页。

[764]参阅千家驹编:《旧中国公债史资料》,1984年版,第47页。《三水梁燕孙先生年谱》(上),第248页。

[765]King:Hongkong Bank,Ⅱ,第481页。

[766]King:Hongkong Bank,Ⅱ,第579页。

[767]King:Hongkong Bank,Ⅱ,第260页。

[768]King:Hongkong Bank,Ⅱ,第251页。

[769]Lo Hui-min:The Correspondence of G.E.Morrison,卷2,第302、303页。

[770]Field: American Participation in the China Consortiums,第189、192、194页。

[771]Field: American Participation in the China Consortiums,第1页。

[772]King:Hong kong Bank,Ⅲ,第92页。

[773]D.Mclean:International Banking and its Politcal Implications: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and the Imperial Bank of Persia,1889~1914,见F.H.H.King编:Eastern Banking,1983年版,第4页。

[774]Mclean:上引书,第8页。

[775]我们当然要考虑到有些银行的活动范围不仅限于中国,但在我们现在所考察的时段内,绝大部分外国在华银行,是以中国为其主要对象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