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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的兴起与合作社的建立

时间:2022-03-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遇到黄金周时,每天游客超过200人。随后,玉湖村成为“联合互助,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经营”的农村改革试点。90%的村民同意成立合作社,在得到村民同意的前提下,村“两委”决定组建旅游开发合作社。2004年4月23日,玉湖村旅游开发合作社正式成立,合作社的宗旨是以集体的名誉开发玉湖村风化石砌成的特色民居建筑群、玉柱擎天景点、洛克故居、玉龙雪山徒步旅游等丰富旅游资源,促进玉湖旅游资源的合理、有序开发。
旅游的兴起与合作社的建立_2015~2016云南农村发展报告

玉湖村纳西语称为“巫鲁肯”(意为玉龙雪山下第一村),下辖三个自然村,上村、下村和文华村。2015年,全村387户、1 570人,农业人口1 547人,95%以上是纳西族。全村耕地面积4 074亩,人均耕地2.63亩(按农业人口计算)。平均海拔2 730米,年平均气温9.5℃。全年降雨量935.8毫米,霜期长约5个月。海拔高,气候冷凉,加之土壤沙化严重、农业灌溉用水不足和科技服务滞后等原因,传统农业产值不高,广种薄收。长期以来,玉湖都是远近闻名的贫困村。

1996年“2·3”大地震后,丽江恢复重建带动了旅游业的迅速发展,开始有少量游客到玉湖村来旅游,并雇佣农户的马匹从玉龙雪山的西坡徒步观光玉龙雪山。少数农户看到商机后,开始从事旅游服务。一些农户到公路边、古城区的宾馆、客栈去喊客,以此获得劳务费和马匹租金;一些农户则给有客源的农户(村民称之为“马老板”)提供牵马服务。遇到黄金周时,每天游客超过200人。但无序的旅游开发使玉湖村旅游及社区治理陷入困境。

首先,无序的旅游开发加剧了生态环境的破坏,旅游资源被少数人控制,旅游收益为少数人垄断,难以形成保护自然资源的规章制度,间接驱使那些不能从旅游中获得收益的人群继续掠夺性开采矿产和其他自然资源,造成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导致森林资源的破坏以及生态环境的恶化。

其次,无序的旅游开发激化了村民之间的矛盾,村民与村民之间的关系变得紧张。一是喊客人与牵马人之间的矛盾在激化。喊客的赚得多,牵马的赚得少,喊客一次可以喊几个、几十个,牵马一次只能牵一匹马,带一个客人上山。开始的时候,游客给30元、50元不等,多的时候会给到70元或者80元,喊客的留下一部分,牵马的只有20元或者30元,少的时候只有10元甚至5元。随后喊客人越来越多地占有收益,即使喊客人得到100多元甚至200元,也只给牵马的20元或者30元,还跟牵马的说嫌钱少不牵就算了。最初不知道价格时,牵马人牵一次得20元、30元也很满足,后来知道价格了,便对喊客人产生了意见。二是喊客人之间矛盾冲突严重。2003年,喊客的更多了,喊客人之间通过压低价格和请客车司机吃饭来拉客,导致喊客人之间、邻里之间不和。三是旅游服务不到位。因马少,“黄金周”人多时,有村民想多牵几趟马,到景点中途就返回来了,因山上没有明显的标志,所以客人也不知道,服务不到位,影响了旅游品牌。四是旅游从业者与未参与旅游的农户从集体资源开发中获得的收益不均。喊客的收益不算,有的农户养三四匹马,有的养不起马,从旅游收入中获得的收益严重不均。五是集体旅游资源的开发没有带来集体收入的增加。

在这样的背景下,2003年5月7日,丽江市委、玉龙县委调研组到玉湖村调研后指出,玉湖村要搞好发展,需要促进专业化经营,一部分人搞农业,一部分搞旅游,一部分搞牧业,村社可提留一些,但要少一点。各种提留的资金又可以投入到基础设施上或分发给各农户。总的来说,以“联合互助,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经营”统领玉湖村发展。随后,玉湖村成为“联合互助,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经营”的农村改革试点。

在被确定为试点后,依托丰富的旅游资源来发展旅游成为玉湖村发展的主要方向。村“两委”也就旅游发展进行过多次讨论,并认为,私人搞旅游,有客也是由亲戚牵马,一些农户会富起来,一些农户仍然贫穷。雪山是集体的资源,几户搞其他人心理不平衡,应当包给一个老板,每家一个马号,轮流牵马。于是联系了几个老板,但没有谈妥,而村集体没钱,集体搞旅游会受到喊客户的阻碍,因此,集体旅游也没有搞起来,转眼就到了第二届村“两委”换届选举

2004年4月20日,玉湖村“两委”换届选举完成,村“两委”第一次会议决定将旅游租马、徒步旅游管理统一规范起来,决定成立“玉湖村旅游管理委员会”,带领村民办旅游合作社。于是向农户发放“成立合作社倡议书”,倡议书的核心内容是“人人参与,户户受益”。90%的村民同意成立合作社,在得到村民同意的前提下,村“两委”决定组建旅游开发合作社。2004年4月23日,玉湖村旅游开发合作社正式成立,合作社的宗旨是以集体的名誉开发玉湖村风化石砌成的特色民居建筑群、玉柱擎天景点、洛克故居、玉龙雪山徒步旅游等丰富旅游资源,促进玉湖旅游资源的合理、有序开发。合作社管理人员以村“两委”成员和村组干部为主。配合玉湖村旅游开发合作社的成立及旅游管理,玉湖村制订了新的《村规民约管理实施条例》,条例包括“村规民约”“旅游管理宣传单”“旅游管理到户通知书”“旅游管理资金筹措计划及概算”“旅游管理规定”“线路价位和资金分配原则”“旅游线路管理办法”“旅游马匹管理责任书”等内容。确定按户头轮流牵马,全村358户农户每户一个马号,从头开始轮,轮完一次重新开始轮。无马匹或无牵马人的号票可以转让,或可以借用马匹,但不准转让给外地人员,外地人员不准牵马进入景区。基本确立了集体带领下“资源共有、资源共享、人人参与、户户受益”的旅游开发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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