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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典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剖析

时间:2022-06-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02 年6月25日,以果业基金会为主体,上溪镇绿浓果业协会正式成立。“义乌市红福水果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的成立与规范。2002年6月原绿浓果业基金会更名为“义乌市红福水果专业合作社”,2004年3月20日经义乌市工商局正式登记,注册资金20万元,社员116人。协会成立一年,即被评为2003年度义乌市优秀产业协会。

三、一个典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剖析——义乌市红福水果专业合作社

3.1 合作社现状

义乌市红福水果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2年6月(原绿浓果业基金会),2004年3月30日经义乌市工商局正式登记,注册资金20万元,由水果种植大户和科技人员组成,现有社员116人,有助理农艺师4人,农民技师5人,技术员6人,流动、固定资产150万元,是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义乌市无公害大红桃标准化示范区。

合作社现已申请注册了“红福”牌商标,有果品基地2000余亩,其中390亩已通过省无公害基地认证。购置了电脑、分选机、塑料周转箱、喷药机器、运输机械等一大批生产资料,总投资100余万元。按照“组织化管理、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品牌化拓展”的发展思路,以地方特色品种“义乌红桃”为主导产品,设立了宣传、供销、科技、质监、生产五个组,为全体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

合作社实行开发、品种、管理、服务、标准、品牌、包装、销售等八统一,采用订单形式,包销社员生产的果品。为提高果品的质量,合作社邀请浙江大学、省农科院专家、教授前来授课,培训技术骨干,制定、执行统一的质量标准,提供优质的生产资料,并且承担了义乌市科委“义乌大红桃产业化及无公害生产技术研究和推广”科技星火项目的实施工作。2005年被评为金华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浙江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园艺所李载龙教授,浙江省农科院园艺所胡征令教授,省科协虞荣宝副主席,科普部戴力处长、王央杰硕士,原金华市科协主席陈天堂,义乌市委书记楼国华、副市长朱江龙,市府办、市农办、农业局、镇农办等领导先后多次到合作社讲课、调研、指导工作,对合作社实实在在的工作,明明白白的成效给予高度的评价。

经过三年的努力,合作社生产的“红福”牌大红桃被评为2002年浙江省农业博览会优质奖、2003年义乌市优质农产品、2004年金华市水果精品展示会金奖、浙江省绿色无公害优质畅销农产品。2005年浙江省水果精品展评会优质奖,基地被确认为义乌市农贸城优质桃基地、义乌市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并多次受到基地办和市府农村科的表彰。2005年5月“红福”牌大红桃通过了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红福”牌桃在温州、杭州、湖州、嘉兴农产品市场都设有经销处。

3.2 合作社的前世今生

义乌市红福水果专业合作社的历史并不长,但通过考察其生成路径,可以窥见中国农村合作社发展的一些共同特征。合作社经历了“绿浓果农协会”“绿浓水果科技协会”——“绿浓果业基金会”——“上溪镇绿浓果业协会”——“义乌市红福水果专业合作社”等名称的变迁,而每一次名称的变迁,其背后都体现着国家的强制性变迁与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

“绿浓果农协会”、“绿浓水果科技协会”——协会的发端。协会的发生地在义乌市上溪镇山坞村,村如其名,山坞村坐落在一个小山坳里面,距离集镇约20余公里,距离义乌城约30余公里。山坞村山地面积多,土质肥沃,雨量充沛,适宜水果种植。1995年,村民从其他村引进义乌红桃品种,气候、土壤等均十分适宜,由于义乌红桃的品质与市场销售方面的优势地位,2000年开始,村民开始大规模种植义乌红桃并对其品种不断进行改良,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但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张,一家一户生产经营的各种矛盾开始显现出来,首先是销售环节的市场风险,其次是技术交流与优势互补的需要,导致协会成立最主要的动因在于申请商标的法律规定。(当时商标法规定商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或社团法人资格,自然人无法申请)2002年,“绿浓水果科技协会”以义乌市科协为挂靠单位,完成了登记审批程序。协会成立后取得了镇政府等上级部门的有力支持与帮助,为种植户联办产业化组织创造了有力的机遇和条件,给协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推动。

“绿浓果业基金会”——协会的核心与基础。2001年10月商标注册法允许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果品商标申请注册的事宜再次提上议事日程。为了做好商标申请费用的筹集和解决协会的启动资金问题,种植户们采取了基金会入股集资方式,2002 年6月1日,山坞村绿浓果业基金会成立,参加筹资入股的31户种植户成为基金会的股东,并成为协会的首批会员。

“上溪镇绿浓果业协会”——协会的组织化与规范化。2002 年6月25日,以果业基金会为主体,上溪镇绿浓果业协会正式成立。协会由会员选举产生理事会,下设5个专业组,主持和开展协会各项工作。协会成立后,以“组织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品牌化拓展”为工作思路,为果农产前、产中、产后提供系列服务,在当地村民和周边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协会规模扩展很快,短短一年时间,加盟会员达到116人,设立四个分会,其会员遍及义乌、兰溪等10个村。基金会和协会建立了规范的组织章程。基金会中董事会成员7名,监事会成员3名。协会成立理事会,理事会成员8名,其中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各1名。协会下设1支专业服务队,业务归口施药组管理。正因为协会扎实的工作,成立仅一年多的绿浓果协被义乌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评定为2003年度义乌市优秀创业协会。

“义乌市红福水果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的成立与规范。2002年6月原绿浓果业基金会更名为“义乌市红福水果专业合作社”,2004年3月20日经义乌市工商局正式登记,注册资金20万元,社员116人。2005年1月1日、2007年7月1日《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按照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红福水果专业合作社及时进行了重新登记和章程的修订。

3.3 合作社点评

义乌市红福水果专业合作社的兴起与成功有各种各样的因素,既有机缘的巧合,也有社会各界人士的努力。

政府的政策扶持与科技支持。协会一开始就得到了上溪镇政府的鼓励和帮助,当得知山坞村有成立果农协会的意愿时,镇农办干部带领村干部先后到民政、农业、科协等部门了解情况,找挂靠单位登记注册。协会成立一年,即被评为2003年度义乌市优秀产业协会。协会转型为合作社后,又被评为2005年度金华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因为最初协会挂靠科协,因此在科技扶持方面有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合作社承担了义乌市科委“义乌大红桃产业化及无公害生产技术研究和推广”科技星火项目的实施工作。

品牌意识。早在2001年下半年,协会还未成立,就有农户联合申请注册大红桃果品商标,虽然因为政策限制,当时注册商标未果。但也正因为从政策商标一事中,果农开始了资金的劳动联合,并成为推动协会和合作社发展的动因。2005年5月“红福”牌大红桃通过了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标准化生产和经营。协会十分注重标准化生产。在协会成立之初,就在理事会下设了供销、科技、质检、施药、宣传等5个专业组,并下设一支专业服务队。这样就统一了生产和销售的标准,并做到了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合作社还积极筹备大红桃的ISO9000标准的申报

创新模式。上溪镇绿浓果业协会的创建很有特色,有学者称之为“混合形态的组织创新”(徐家良、吴小锋,2004)。绿浓果业协会采用“协会+合作社+村委会/党支部”的模式,协会理事会与基金会的董事会、村两委三套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特别是核心人员高度统一。村两委与协会理事会、基金会班子人员基本统一、但工作相对分离,协会(基金会)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基金会、协会的关系则是互相融合,基金会作为协会内的经济实体发挥作用,负责资金的筹集和运作,对协会拥有产权归属。

合作社的成功需要各方面的努力,同一般企业一样,合作社的产生和发展首先需要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人,即合作社“企业家”,这个“企业家”应是具有一定威望、其经营能力获得群众的认可,其品行受到群众的尊重,这样他才能起到示范作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除此之外,这个企业家还应该具有奉献精神,有精力和财力干一些“吃力不讨好的事”。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长中,制度环境因素也非常重要,特别是当这个“企业家”具有一定的政治色彩(村里的两委成员,政协委员等),这样他就能更方便的取得政府的支持(这种支持,不管是道义上的还是实质性的,在合作社成立之初都非常重要),获得政府的项目资助。当然在现实中,也难免出现这个“企业家”一股独大、一言堂的现象,特别是合作社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如何加强合作社本身的制度建设、民主决策就显得非常重要。另一方面,就笔者对相关合作社的调研来看,还应该防止另外一种倾向,即“合作社的空壳化”,有合作社之名,却无合作社之实,成立合作社的最初目的是为了经营的需要,运作一段时间之后,由于各种原因合作社不了了之,甚至成立合作社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政府的资金补助,如当义乌市出台每个新办合作社可获得一万元资金补助政策时,一个村庄一夜之间会冒出数十个合作社,而这些合作社既无办公场所,又无经营业务。据义乌市财政局相关同志介绍,义乌市将出台新的合作社补助办法,堵住这种钻政策漏洞的现象。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已颁布出台,如何使其发挥重要作用,规范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与财务报告,使社员对本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心中有数,有利于加强对合作社的监督,使各方利益得到保障,这些还都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财务会计制度的培训要从不同角度出发,不仅会计人员需要培训,合作社负责人、合作社指导管理人员也需要培训,这样才能使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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