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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入文明社会的维新路线

时间:2022-06-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5.中国进入文明社会的维新路线侯外庐还论述了中国进入文明社会,即奴隶社会的维新路线。中国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周代),土地都不是私有的,或者说只是由公有变为“国有”即为公子公孙的氏族贵族所有,这就是中国进入文明社会的维新路线;和希腊罗马的土地私有,即革命路线不同。因此,“器唯求新”的器,是指社会阶级分化以来统治者的政权形式。

5.中国进入文明社会的维新路线

侯外庐还论述了中国进入文明社会,即奴隶社会的维新路线。这里要指出的是,他认为从殷到周,是奴隶制的开始,从周到秦,是封建制的开始。周初(周公)的封国,不是秦开始的那种封建,而是罗马式的殖民。侯这种独特见解,值得注意。这里我想指出的是:这种殖民不是古希腊式的移民垦殖,而是古罗马式的奴役土著;但是古罗马人是去奴役已不存在农村公社的异族人的,周初却是去统治被征服的整个农村公社,并从被统治者中物色代理人。侯这种看法和我认为夏殷是奴隶制,周开始的封建制是领主封建制,秦的封建制是地主封建制不同。这是中国古代史分期有不同看法的表现,是很正常的。在这里,我将分期问题存而不论,仅从维新的角度介绍侯外庐的看法。

他说:殷周之际,如王国维所说,是一个变革期,王以城市文明为标志来研究这个时期。这是符合恩格斯所特别强调的城市与农村的分裂是阶级社会分工的总表现这一方法论的。侯外庐认为这一分裂始于殷末或周人东下之时。周初的文献才显出“作国”的大量资料,如“文王国在西土”,“文王作邦”,“斯宅镐京”等。但大规模作城的是周公。

在周公封国的时代,所封的不是后世所谓的封建,而是罗马式的殖民。鲁、卫、齐、晋的公族带上联盟的氏族,到被征服的旧部落的土地上,就是这种情况。

由于氏族制度的存在,城市就未形成经济堡垒,并未坚固地地域化,而是“宗子维城”、“公侯于城”一类的政治堡垒。因此,周代有著名的“迁国”,迁国即另筑城市。

侯外庐认为,战国时代的郡县制,是向地域性转化的城市制。这就是所谓“人以群居为郡”,“悬而不离谓县”。西周以至春秋的城市,是“诸侯的营垒”,它表现为对外族贸易的所在地,表现为宗教的政治所在地,其经济意义不如古典的城市。到了郡县制,商业城市才大量出现,战国之末,就出现了齐、秦、三晋的大商业城市。

有城市即有农村,这是文明时期的标志。古文献上农村叫鄙野。都与鄙对称。因此,“君子居国中”;“域斯域,君子也”(域即国);小人押于野,小人即“四鄙之萌人”,域外是被统治阶级所居住的地方。

侯外庐进一步从统治和奴役的产生,来论述中国奴隶社会产生的维新路线。

他说,到了文明时期,胜利者通过战争才能消化战败的氏族成员,即作为俘虏,从事生产。恩格斯指出,在氏族时代,对外的冲突,则由战争来解决;这种战争可能以部落的消灭而告终,却决不能以奴役它而告终。氏族制度的伟大以及随之而来的它的局限性,就表现在这里没有统治和奴役存在的余地。这是它可贵的地方,也是它的受限制的所在。[16]由于侯外庐接着说,学者对此多不注意,故多有载植历史的错误,我就特别查阅恩格斯对此的解释。[17]如果我对恩格斯上述两段话的理解不错,那么侯外庐以下的见解就有问题。他强调:商代部落(万方)林立,灭国之盛,于周始见,这说明在经济上没有分工的基础,就不可能在这样的条件之下使用俘虏的劳动力。总起来说就是,殷代难以灭国而周代大量灭国的史实,可以《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原则加以对比,由此可以判断周代制度的发展。其实,在经济上没有分工时,战败的公社,整个亦即全部俘虏也可以被奴役,也就是向胜利者提供以实物形式表现的剩余劳动。这正是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特征。不过,这在侯外庐看来,大概是不成熟的方式。

这是周代的“劳动力的特征,即通过族人家室的关系间接参加生产,所以一开始便是‘千耦其耘’”。[18]

这样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就是支配中国古代奴隶社会的生产方式。到了战国时代,虽然土地财富的所有形式下降,劳动力分散,即所有形式从天子到诸侯,从诸侯到大夫,但这种趋势是在所谓乱臣贼子变制的条件下形成了严重的阶级斗争才导致的,始终没有产生彻底的私有制。侯外庐认为,直到秦统一天下,才确立土地私有制。这是他理解的以农村为出发点的封建社会的开始。

中国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周代),土地都不是私有的,或者说只是由公有变为“国有”即为公子公孙的氏族贵族所有,这就是中国进入文明社会的维新路线;和希腊罗马的土地私有,即革命路线不同。

侯外庐还进一步说明,中国这条路线是“器唯求新”而“人唯求旧”的。这是什么意思呢?

他说恩格斯曾指出,奴隶主计算财富,是以所得或收入为标准的;在自然经济条件下,其量的多少一般以盛器来表示。殷器有鼎、!、尊、爵,卜辞里也有这些字。但从这些盛器,除了知道对祖宗一元神的祭享权外,就看不出这些盛器具有代表政权或具有不同的政治等级的含义。殷人群饮,盛酒的器具是不会分等专用的。到了周代,“器”才“求新”。“新”在哪里呢?就是现在这些盛器表现一种政权形式,不同的盛器代表不同的政治身份或等级。我想这也是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吧。于是,后来的所谓“问鼎”就是抢夺政权的意思。因此,“器唯求新”的器,是指社会阶级分化以来统治者的政权形式。

什么叫“人唯求旧”呢?侯外庐认为:“周因于殷礼,并不指周人因袭殷人的全盘制度。在其命维新来讲,周人改变了殷人的制度,应该说,文王以至周公更加完成了国家制度。而人物呢?还是因袭殷代的氏族遗制,所以说人唯求旧。旧人就是被氏族血缘纽带所束缚着的人。殷末的制度并不是没有变化的,周人灭殷,依靠殷人前徒倒戈,还有殷人拿着殷器去献媚于周人的。……倒戈者可能是氏族内部的反革新者。后来管蔡叛变,殷人还可能反鄙我周邦,周公东征还认为是一大难呢?所以,殷人也可能产生社会变革,不独周人而已。”

具体地说:“所谓旧人,是指氏族的联盟体。周朝的统治者是姬姓、姜姓、姒姓、任姓等族的联盟,执行古代的维新任务———受土受民。……这些旧人,在春秋时代还掌握着政权,在张公室的名义下,延长命运。”

就这样,“中国历史一开始便走了一条曲折的道路,保存了旧人物,使旧的拖住了新的,以致一系列的旧生产方式保留到后世,形成束缚历史发展的力量”。

侯外庐对中国古代社会是由维新的路径产生的这段历史加以总结:“因了早熟,没有来得及清算氏族制度,反而在它的废址之上,建立了城市———国家。也即是诸侯的营垒,经济上的赘疣,或者是公族国家。所谓封建也者,即以殖民的形式来封树出国野的经界,绝没有古人所渲染的那一套封建大一统的情况。郡县制之所以代替了封建,是因为公族国家的城市,转化为经济的城市;在政治权利的意义上讲,公族专政转化为显族(不完全典型的国民阶级)专政,历史文献中称作私肥于公。到秦代的统一,才开始进入以农村为出发点的封建社会,汉武帝才用法律形式把封建制固定起来。”[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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