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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品价格概述

时间:2022-06-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国际商品价格概述一、报价原则在确定进出口商品价格时,国际市场行情和购销意图是商品报价最主要的依据。因此,在就出口商品对外报价时,尤其应重视国际市场价格。

第一节 国际商品价格概述

一、报价原则

在确定进出口商品价格时,国际市场行情和购销意图是商品报价最主要的依据。市场行情既反映了当前的价格水平,又反映了未来价格变动的趋势,正确把握市场行情,才能以有利的价格条件成交。

(一)按国际市场的价格水平报价

国际市场价格通常是指国际集散地或中心的市场价格,或是商品进出口地区当地市场的国际贸易价格。它是以商品的国际价值为基础并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因此,是交易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也是确定商品价格的客观依据。在我国对外贸易中,有些出口商采用低价策略作为竞争手段,导致被进口国有关企业指控倾销,一旦倾销成立,对出口商而言是得不偿失。因此,在就出口商品对外报价时,尤其应重视国际市场价格。

国际市场价格可以通过下面三种途径来考察:

(1)商品交易所的价格。

(2)国际组织或国际公司在媒体上公布的价格。

(3)各国的外贸、海关统计的价格。

(二)结合销售意图报价

(1)如果一个出口企业意在发展、开拓市场,价格就可定得低一点;如商品的技术含量较高,且具有一定的垄断性,价格就可适当偏高。

(2)如果意在与信誉较好的老客户建立长期的贸易合作关系,价格就可优惠一些;如果是对商业信誉较差的客户、对商品的市场开拓前景不看好,价格则可定得高一些。

(3)对市场需求量大、货源又比较紧缺的商品,报价可以偏高,以免价格太低以致组织不到货源;若市场需求量萎缩,而货源却很充足,报价则可以偏低,以免造成库存积压。

二、影响报价的因素

怎样报价才有效呢?报价太高,容易吓跑客户;报价太低,也可能使客户产生不信任感,不敢冒险成交。有经验的商人在报价前会进行充分的准备,在报价中选择适当的贸易术语,利用合同里的付款方式、交货期、装运条款、保险条款等要件与买家讨价还价,并善于利用自身的综合优势,在报价中掌握主动。

(一)报价前的充分准备

首先,认真分析客户的购买意愿,了解他们的真正需求。例如有些客户将低价作为最重要的因素,如果一开始就报出接近商品底线的价格,那么赢得订单的可能性就大。

其次,做好市场跟踪调研,掌握市场最新动态。由于市场信息透明度高,市场价格变化更加迅速,因此,出口商必须依据最新的行情报价,随行就市,买卖才有成交的可能。

(二)贸易术语

贸易术语(价格术语)是国际商品价格的核心部分之一。不同性质的贸易术语,其交货条件和交货地点不同,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也不同,在确定进出口商品价格时,必须考虑这些因素。例如,CIF和DES的价格构成因素均为出口商品成本加保险费、运费,但CIF是象征性交货的术语,卖方的交货地点是装运港船上,而DES是实际交货的术语,卖方交货地点是目的港船上,因此,同一运输距离内成交的同一商品,按CIF条件成交同按DES条件成交,其价格显然不同。

(三)季节性需求的变化

在国际市场上,某些时令性商品销售季节很短,时间性很强,当市场需要的时候,价格就看涨,一旦季节过去,价格就会急跌,比较典型的商品如用做饮料添加剂的柠檬酸(Citric Acid)、圣诞礼品(Christmas Gifts)、服装(Garments/Costume)等。因此,报价时应充分利用季节性需求的变化,切实掌握好季节性差价。

(四)运输距离的远近、航线的冷热

这主要反映在由卖方支付运杂费用的价格条款里。货物运输距离短,运费相对低廉;而运输距离长,运费就相对较高。此外,航线的冷热也是影响运费的一个重要因素。所谓“热线”,主要指通往经济发达、贸易频繁地区的航线,因过往船只繁多,运输条件便利,运费也比较低廉。而“冷线”是指地方偏僻、经济不够发达、过往船只稀少的航线,运费相对比较昂贵。因此,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必须核算运输成本,做好比价工作,以体现地区差价。

(五)支付条件以及货币汇率变动的风险

支付条件及汇率的变动,关系到交易双方的交易风险,从而影响到商品的价格。同一商品在其他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采用预付款和信用证支付的方式,出口商的风险较小,其价格就可定得优惠一些;而如果采用托收的支付方式,出口商的交易风险就比较大,其价格就应定得高一些。同时,确定商品价格时,一般应争取采用对自身有利的货币成交,如采用不利的货币成交时,应当把汇率变动的风险考虑到货价中去,适当提高出售价格或压低购买价格。

(六)商品交易各要素的特点

根据出口的地域特点、商品特点、买家实力和性格特点可以调整报价策略。有的客户特别在意价格的高低,订单会下给报价最便宜的卖家,那么,卖方报价时就应直接报出己方所能提供的最低价格;有的客户习惯于讨价还价,那么,卖方在第一次报价时可以适当高一些,留给对方讨价还价的余地。

除上述影响进出口商品价格的因素外,交货期的远近、市场销售习惯、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和消费者的偏好等因素,对确定价格也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总之,在确定进出口商品价格时,买卖双方应通盘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

三、合同中的价格条款

(一)价格条款的内容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一般包括商品的单价和总值两项基本内容。单价通常由四个部分组成,即计价货币(Pricing Currency)、计量单位(Calculating Unit)、单位价格(Pricing Value per Unit)和贸易术语(Trade Terms)。例如,每公吨CIF伦敦350英镑,总价是单价同数量的乘积,也就是一笔交易的货款总金额。举例如下:

例1 “Unit Price:at EUR4.50/PC CPT Paris.”(单价:每件4.50欧元,CPT巴黎)

例2 “Unit Price:GBP20 000.00/Set FOB Livepool.”(单价:每套20 000英镑,FOB英国利物浦)

例3 单价:每公吨500美元,CIF日本大阪

   总值:50 000美元

   Unit Price:at USD500 per metric ton CIF Osaka

   Total Value:USD 50 000(Say US dollars fifteen thousand only)

例4 单价:每箱0.70美元FOB天津含2%佣金

   总值:14 850美元

   Unit Price:at USD0.70 per box FOB Tianjin including 2%commission

   Total Value:USD 14 850(Say US dollars fourteen thousand eight hundred and fifty only)

(二)规定价格条款的注意事项

(1)合理确定商品的单价,防止作价偏高或偏低。

(2)根据经营意图和实际情况,在权衡利弊的基础上选用适当的贸易术语。

(3)争取选择有利的计价货币,以免遭受币值变动带来的风险,如在采用不利的计价货币时,应当加订保值条款。

(4)灵活运用各种不同的作价办法,以避免价格变动的风险。(5)参照国际贸易的习惯做法,注意佣金和折扣的合理运用。(6)如交货品质和数量的约定有机动幅度,对机动部分的作价应一并规定。

(7)在包装材料和包装费另行计价时,对其计价办法应一并规定。

(8)单价中涉及的计量单位、计价货币、装卸地名称,必须书写正确、清楚,以利合同的履行。

四、佣金与折扣

(一)佣金

佣金(Commission)是指中间商因向卖方(或买方)介绍生意或代卖代买货物而收取的酬金。在价格中,明确订明“佣金”及其比例的叫“明佣”;不标明佣金的比例,甚至连“佣金”字样也没有,有关佣金问题由双方当事人另行约定,这种做法叫“暗佣”。

佣金在合同中表示为“FOBC3%”、“CIPC5%”等形式,表示该价格里分别包含着3%、5%的佣金;不含佣金的价格可用“Net”表示,如“CIP Net”、“CFR Net”等。

关于佣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佣金额=含佣价×佣金率

  净价=含佣价-佣金

假如已知净价,则含佣价的计算公式为:

  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

例如,卖方报出某商品的净价为“USD1 000.00/MT CFR Net Sydney”,买方又要求改报CFRC3%价格。则应报价为:

  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

     =1 000.00÷(1-3%)≈USD1 030.93

即,“At USD1 030.93/MT CFRC3%Sydney”。

(二)折扣

折扣(Discount/Rebate/Allowance)是指卖方按原价给予买方一定百分比的减让,如“CIFD2%”、“CPTR3%”等。在价格条款中明确规定折扣率的,叫做“明扣”;交易双方就折扣问题达成协议,在价格条款中不明示的,叫做“暗扣”。

折扣直接关系到商品的价格,货价中是否包括折扣及折扣率的大小,都影响商品价格,折扣率越高,则价格越低。折扣的计算方法如下:

  折扣额=原价(或含折扣价)×折扣率

  折实售价=原价×(1-折扣率)

例如,某公司以每公吨520美元CIF香港、含折扣2%的价格对外出口一批货物,其净收入为:

  折实售价=原价×(1-折扣率)

      =520×(1-2%)=509.6(美元)

佣金和折扣都是卖方在买卖价格上给予买方的某种“优惠”,实际上是一种促销的策略和手段。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对于一笔交易一般卖方付佣金就不再给折扣,或者给折扣就不付佣金。

五、计价货币的选择

【案例思考5-1】某年1月,某船厂与某外国航运公司签署了一份出口货轮的合同,约定于次年开始交货。在签约时,按进口方要求以英镑计价。但在付款时,由于英镑汇率下跌,出口方仅汇率损失就高达数百万美元。试分析出口方的教训在哪里?出口方应该如何防止类似的损失发生?

(一)“硬币”与“软币”概念

硬币(Hard Currency)是指汇率呈上升趋势的货币;软币(Soft Currency)是指汇率呈下跌趋势的货币。举例说明如表5-1所示:

表5-1 外汇汇率举例

从表5-1中可以看出,在这段假设的时间内,与美元比较,欧元和人民币都是硬币,因为美元对欧元和人民币的汇率都在下跌;与人民币比较,欧元和美元都是软货币,因为人民币对欧元和美元的汇率都上升了。所以,所谓货币的“硬”或“软”都只是一种相对的概念,也即在同一时段,一种货币相对于A货币是硬货币,但相对于B货币又可能是软货币;在一定时期内,某种货币可能是硬货币;但到了另一时期,它可能又变成软货币。反之亦然。

(二)选择计价货币的原则

计价货币(Money of Account)是指合同中规定用来计算价格的货币。根据国际贸易的特点,计价货币可以是出口国货币,也可以是进口国货币或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货币,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选择计价货币的总体原则是:出口尽量选用硬货币,进口尽量选用软货币。举例说明如下:

如果欧洲A公司向美国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用欧元计价,总值为EUR100万,则从表5-2中可以看出,A公司因使用硬货币计价而获利。

表5-2 使用硬货币使卖方获利的实例

如果美国B公司在签约时要求用美元计价,货款总值为USD120万,则从表5-3中可以看出,B公司因使用软货币计价而获利。

表5-3 使用软货币使买方获利的实例

如果双方都为了各自的利益,坚持上述原则不让步,那么交易就无法达成。在不能选择符合自己利益的计价货币的情况下,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应尽量缩短交货和结汇的时间,以减少汇率变化带来的损失。

(2)如果成交金额较大,则可以在合同中订立“汇率保值条款”,即根据汇率变动的情况,在支付货款时相应地加价或降价一定的百分比。例如,对于卖方,假设在双方签约时,英镑对美元的汇率是100∶183.00,但到支付货款时,二者的汇率变成了100∶175.00,即英镑对美元贬值了4.37%,如果计价货币为英镑,那么,在支付时,卖方可要求加价4.37%,用以弥补汇率损失。对于买方,如果英镑对美元的汇率变成了100∶190.00,即英镑对美元升值3.83%,那么,在支付时,买方也可要求降价3.83%,以弥补汇率升值的损失。

(3)对于成交金额较大、履约期限较长的买卖合同,还可以采用“单一货币计价、一揽子货币支付”的办法,以防止计价货币汇率波动给买方或卖方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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