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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以及操作方式

时间:2022-06-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鉴于此,智利政府感到重新定位、规划针对赤贫人口的社会政策已经迫在眉睫。2002年5月21日,拉戈斯总统正式将该计划命名为“智利团结计划”。计划的实施目标是将所有生活在赤贫状态的家庭纳入国家的社会保护体系,确定的覆盖面为到2000年计划实施当年覆盖智利全国的22.5万赤贫家庭。作为对计划的回应,99%的各级地方政府均参与到作为“智利团结计划”的入门步骤——“桥计划”中。

第三节 “智利团结计划”的出台、具体内容以及操作方式

一、计划的出台

1999年5月,智利政府要求规划和合作部在1998年CASEN调查结果的基础上,对智利所有家庭的生活状况提交一份研究报告,报告显示了赤贫家庭、一般贫困家庭以及生活在贫困线以上家庭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最令人感到不安的是,赤贫家庭,无论在自主收入方面,还是国家提供的现金补贴方面,都低于一般贫困家庭,也就是说,这些由国家出资的现金补贴没有让那些真正最贫困的人获益。此外调查结果还表明:1.50%人口容易陷入贫困状况;2.40%的最贫困家庭不具备基本的就医治疗条件,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他们摆脱贫困的可能性;3.教育(技术)是摆脱贫困的有效手段,但受过教育的人未必一定远离贫困。

智利政府认真分析了扶贫工作出现的问题,意识到贫困家庭的贫困不仅表现为收入不足,还表现为缺乏人力资本社会资本,以及在应付疾病、意外事故、失业等问题时的能力不足。要摆脱贫困,不仅需要国家的支持,还需要提高贫困家庭自身的能力。鉴于此,智利政府感到重新定位、规划针对赤贫人口的社会政策已经迫在眉睫。

在这样的背景下,2000年3月拉戈斯总统上任后不久,在他的指示下,规划和合作部下属的社会问题司着手起草一份针对赤贫家庭的全面的扶持方案。为此,特别组织了国家各部门与此问题相关的专家,成立了工作小组,负责起草一份全面的、跨多个行业的赤贫人口救助战略,要求有三项,它们是:主动为赤贫家庭提供服务;计划以网络化进行;以家庭为单位参与此计划。

这三项要求使得此计划与以往扶贫计划有了显著区别,此外另一个重要变化是,承认了非政府组织在扶贫方面的宝贵经验,并愿意接纳这些组织进入计划,同时还重视地方政府的重要性。如前文所述,在军政府时期,智利的非政府组织曾经一度盛极一时,但军政府被推翻、民主政府掌权后,大量的非政府组织或者解散或者不再继续致力于解决国家的贫困问题,只有一小部分仍然坚持与贫困现象作斗争。另一方面,某些地方政府在扶贫领域,也曾提出了创新的、成效显著的见解和主张。鉴于此,工作小组吸取了双方的宝贵经验,并邀请非政府组织和地方政府的专家加入到针对赤贫家庭的、全面的救助战略之中。地方减贫的所有项目中最成功的案例是佛罗里达市的名为“针对赤贫家庭的全面行动计划”,这项计划的负责人被任命为工作小组的主要负责人。

除了吸取以往扶贫战略的经验教训、吸纳非政府组织以及地方政府的减贫经验和专家以外,工作小组还采纳了在贫困学术研究领域被广泛研究并使用的三个角度,它们分别是社会资本角度、社会网络角度以及危机时期干预行为角度。从社会资本角度出发,是为了更全面的分析人们取得更大发展的资源以及可能性;社会网络,强调不同社会资源整合的协同效果;危机时期的干预行为指的是短期见效的治疗性的干预,目的是消除阻碍或减弱一个家庭应对危机的能力的各种因素。

经过来自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以及非政府组织等机构专家的共同努力,在拉戈斯总统就职后的100天内,就完成了针对赤贫人口的、全面的救助战略草案的制定。2002年5月21日,拉戈斯总统正式将该计划命名为“智利团结计划”。计划的实施理念是:使更多人享受到经济持续增长带来的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推动和谐社会的形成。社会的和谐需要在保证人们自由和权利的基础上推动平等发展,包括机会平等和自由平等。这就意味着社会有责任扶持那些最脆弱群体,使他们享有获得同样福利生活的机会。从这种意义上讲,“智利团结计划”是具有独创性的,它的目标是为最贫困家庭提供社会保护,以此来帮助它们实现自身权利。

二、计划的主要设计理念

“智利团结计划”是一项以反赤贫为核心的一揽子社会保护体系,它将救助和推动发展相结合,目的是通过改善赤贫家庭在教育、健康以及工作等方面的不利状况,帮助它们更好地维护自身权利,并推动他们自身的发展。计划的实施目标是将所有生活在赤贫状态的家庭纳入国家的社会保护体系,确定的覆盖面为到2000年计划实施当年覆盖智利全国的22.5万赤贫家庭。在这个保护体系中,家庭成为受救助的单位,并将赤贫问题理解为多维度问题,不仅指的是经济收入的缺乏,而且还涉及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不足,并极易受到突发事件的伤害,如疾病、事故、失业等等。

(一)“智利团结计划”的主要目的

此战略的主要目的是为赤贫家庭创造机会并为他们提供更多的资源,在个人、家庭、社区以及体制的框架内,提高他们的个人能力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智利团结计划”的战略核心

1.面向家庭的措施:这一措施对于推动、发展减贫任务具有明显的积极作用;

2.以体制网络为基础的协作化实施:当网络体制能够得到最大化整合的时候,它们可以发挥一定的协同效应;

3.积极的状态:公共服务是根据赤贫家庭的特殊需要而提供的,这种服务是直接的、适合每个家庭的个性化服务;

4.市政当局的积极参与:“智利团结计划”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在市政府的带领下,必须积极参与到计划中。作为对计划的回应,99%的各级地方政府均参与到作为“智利团结计划”的入门步骤——“桥计划”中。

三、计划的主要内容

“智利团结计划”包括一项短期措施以及两项长期措施,它们分别是:

措施一:个性化、集中进行的心理指导和支持以及家庭保护救济金(bono de protección familiar)措施

此阶段的“智利团结计划”有另外一个名字——“桥计划”,是由社会团结和投资基金会(FOSIS)协同各市级政府共同实施的。意义是在贫困家庭和各机构职能之间搭建一座桥梁,协助贫困家庭击败极度贫困[14]。图6-2清晰地描述了“桥计划”的实施流程。启动此龙头计划的目的和原因在于,处于极度贫困的人们,是被社会保护网络以及现存的社会救助排斥在外的,他们只能通过全面提高自身能力,并具备进入社会的资格,来保证基本的生活质量。为了改善赤贫家庭的生活条件,计划将重点放在加强这些家庭参与各种级别的社会保障的渠道,增强它们与周围环境、与其他家庭的沟通和交流,从而帮助它们构建自己的社会资本网络。

图6-2 “桥计划”的实施流程

来源:MIDEPLAN,“Conceptos fundamentales—Sistema de protección social Chile Solidario”,Santiago de Chile,diciembre de 2004,p.32

“桥计划”在根本上是一项为赤贫家庭提供心理援助的项目,指的是由一位专业人员或技术人员,通过定期的家访,对参与家庭进行个性化的心理指导和调节。这位叫做“家庭救助人”的专业人员的主要任务是为参与家庭提供必要信息、为贫困人群讲解计划的主要目的、操作方式等、鼓励家庭的积极参与、为家庭成员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并进行长期的跟踪帮助。“家庭救助人”的基本职能是连接贫困家庭与负责社会救助的公共或私人机构。这些“家庭救助人”必须履行的责任是:建立或者增强赤贫家庭的自我判断能力、分析能力、家庭内部事务的商讨能力,帮助他们确定家庭规划目标,使他们更有效地利用发放的救助金。这些专业人员都是由社会团结和投资基金会(FOSIS)招聘的专业人员,他们中大部分是在卫生、教育等领域工作的公务员,他们为贫困家庭提供的服务具有一定的义务劳动性质,工作时间长,报酬非常少,但他们的工作是计划顺利开展的首要保证。为贫困家庭提供心理服务的期限是24个月,目的是增强家庭的核心作用。

在“桥计划”框架内,赤贫家庭会在家中接受“家庭救助人”的个性化的心理指导和心理救助,他们对赤贫家庭进行定期家访,第一次家访的目的是邀请家庭参与计划,计划的参与是自愿的,同意参与的家庭必须同“家庭救助人”签订一份协议,正式承诺为改善生活条件而努力。这种心理援助的目的是帮助赤贫家庭能够在七大方面达到最低的生活标准。

计划在“家庭救助人”的协助下,针对赤贫家庭最脆弱的七大方面进行干预,分别是家庭成员身份认证、健康、教育、家庭活力、住房、工作以及收入,其中每个方面都从公民权益角度规定了共计53项的最低生活质量标准(到2010年扩展到79项),它们分别是:

(一)家庭成员身份认证

1.要求所有家庭成员必须在户籍管理所登记;

2.要求所有家庭成员拥有身份证;

3.要求家庭在居住地的社会救助委员会(CAS—COMITE DE ASISTENCIA SOCIAL)进行登记;

4.要求家庭所有的18岁以上的男性服军役;

5.要求家庭中所有的成年人有正规的履历证明;

6.要求身体有残疾的家庭成员具备由预防医学及残疾人委员会(COMPIN-Comisión Médica Preventiva y de Invalidez)开具的残疾证明,并在国家残疾人中心进行登记。

(二)健康

1.家庭必须在关注健康服务处进行登记;

2.怀孕女性必须按时进行产前检查;

3.6岁以下儿童必须按时注射疫苗;

4.6岁以下儿童必须按期进行体检;

5.35岁以上女性需按期进行女性疾病筛查;

6.所有采取避孕措施的女性都必须按期进行身体检查;

7.老年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

8.患有慢性病的家庭成员必须按期进行体检;

9.有身体残疾的家庭成员,如有恢复正常的可能,必须接受康复训练;

10.家庭成员必须了解健康和自我保健的信息。

(三)教育

1.学龄前儿童必须接受幼儿教育

2.在母亲或其他亲属无法照看儿童的情况下,儿童必须由专门的幼儿园看护;

3.15岁以下少年儿童必须接受教育;

4.接受学前、小学以及中学教育的儿童是此计划的受益人;

5.12岁以上的少年儿童必须会识字;

6.身体残疾的儿童必须接受正常的或特殊的教育;

7.家庭中必须有成年人负责儿童的教育,并与学校保持经常的沟通;

8.家长须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积极支持并对儿童的教育负责,支持学校的工作;

9.家长应该有基本的读写能力。

(四)家庭活力

1.家庭成员间经常开展日常对话,对家庭成员进行习惯、生活作息时间以及娱乐消遣方式等方式的培养;

2.家庭要具备解决冲突的有效方法;

3.在家庭内部要有和谐共处的标准;

4.无论男性还是女性,都要根据年龄,在家庭成员中间平均分配家务劳动

5.家庭成员必须更好地利用社区资源,如体育俱乐部、社区中心以及社区的其他各种组织等,了解社会保障领域的相关救助措施;

6.如果家庭内部存在暴力行为,受害方须直接受到一定的保护,至少应了解如何面对这类问题,并积极取得相关部门的帮助;

7.参与某种保护体系的儿童必须有规律的受到相应服务;

8.如果家庭中有被剥夺自由的青少年,应对他给予支持并积极与救助计划合作。

(五)住房

1.家庭须明确其居住地的土地和房产的所属;

2.如果家庭希望申请房屋,必须着手操作;

3.家庭具备无污染水源;

4.家庭有一定的能源来源;

5.家庭有相应的排污系统;

6.房屋必须不漏雨、不受洪水灾害威胁,安全性良好;

7.住房至少为两居室;

8.家庭成员拥有基本的床上用品,如床单、毯子、枕头等;

9.家庭具备用来做饭的基本设备,如金属炊具、餐具等;

10.具有基本的垃圾处理设施;

11.住房周围不存在污染源;

12.在饮用水消费方面,家庭可以享受一定的补贴。

(六)工作

1.家庭中至少有一位成年人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2.15岁以下的少年儿童不得因工作而放弃学业;

3.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在市劳动就业信息办公室(OMIL)进行登记。

(七)收入

1.享受“家庭单一补贴”(SUF)待遇的家庭必须按时得到补贴,或者至少在申请过程中;

2.享受“家庭补助”待遇的家庭必须按时得到分配额;

3.享受“补助抚恤金”(PASIS)的家庭必须按时得到津贴,或者至少在申请中;

4.家庭的总收入必须超过赤贫线;

5.家庭必须对基本的、首要的需要和资源进行预算。

以上各计划干预措施的执行期限为两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陪同阶段,“家庭救助人”需要长时间陪同在参与家庭周围;第二阶段为社会参与阶段,家庭救助员将帮助它们建立社会联系网络;第三阶段为发展阶段,家庭救助员定期对参与家庭进行跟踪,检查它们是否履行和完成了计划规定的条件。

在计划实施的最初6个月,“家庭救助人”的主要工作是与参与家庭进行各种形式的交流,以简单易懂的方式向他们讲解计划的详细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进行家访的次数会逐渐递减,家访的目的是对贫困家庭出现的问题进行指导,并监督他们是否完成了计划规定的七大方面的最低要求,对于那些未完成最低要求的家庭,“家庭救助人”会对他们进行指导和帮助。比如,一个受益家庭的妇女需要去做女性疾病筛查,“家庭救助人”就要向她讲解需要进行哪些程序以及这么做的意义。除此以外,还开展各种形式的座谈和培训,比如各类扫盲班、就业指导讲座、成人教育等。

在七大方面的最低要求中,参与家庭可以自行选择它们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方面,作为首选项目,一旦选定之后,为了更好的鼓励赤贫家庭,政府为每个计划覆盖的家庭提供叫做“团结支持家庭保护救济金”,以满足他们进行经济活动、改善生活质量的需要。救济金的发放时间是从选定首选项目之后的一个月起一直持续24个月,而且只发放给女性家长或作为一家之主的妻子。获得救济金和享受计划服务是有条件的,条件是必须完成家庭协议中规定的各项条款。这笔救济金以递减的方式支付:

最初6个月每月1.05万比索;

第二个6个月每月8 000比索;

第三个6个月每月5 500比索;

最后6个月每月3 500比索,与“家庭单一补贴”(SUF)数额相等。

这些受益家庭在24个月以后,如果履行了协议,贫困家庭将会自动得到一份数量与家庭单一补贴相当的保护性资金(Asignación de Protección),享受期为3年,目的是巩固前一时期的成果。那些在享受了家庭救济金12个月后,没有履行协议的相关规定,贫困状况没有得到明显改善的家庭将按要求退出“桥计划”,不得继续领取“家庭保护救济金”,在此时退出的家庭将得到一份金额为4 000比索的“退出补贴(bono de egreso)”。3年后,如果继续履行家庭单一补贴的有关规定,则可以重新申请继续享受补贴。

第一阶段的密集指导结束后,在剩余的18个月中,家庭救助员的家访每两个月或三个月进行一次,工作目的是对贫困家庭的最低标准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并向各个家庭讲解它们在各个生活领域可以享受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

在为期24个月的心理指导结束时,将会对各个家庭的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指出其中的问题和缺陷,最后还会向贫困家庭介绍“退出补贴”的具体情况和特点。

措施二:保障性的现金补贴

与”桥计划”平行进行,参与家庭还优先获得国家提供的现金补贴。其中包括:

1.家庭单一补贴(SUF),对象是所有18岁以下的青少年;

2.老年援助性养老金(PASIS),对象是所有65岁以上的老年人;

3.残疾人救助养老金(PASIS),对象是赤贫家庭中所有的残疾人;

4.援助性养老金,对象是那些精神有残疾的人员;

5.提供每月最高限额为15吨自来水的全额水费补贴(SAP)(之前的补贴为费用的75%)以及可饮用水下水道系统的建设费用,对象是所有参与计划的贫困家庭,补贴的发放期限为3年;

6.为小学七年级到中学四年级的参与计划家庭的儿童提供助学金,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这些助学金直接发放给贫困学生所在的学校,发放时间是每学期结束后的三个月内,补贴金额随着学生年级的升高而逐渐增加,而且还为那些顺利读完中学的学生提供一笔额外补贴。

措施三:贫困家庭优先进入各类旨在解决社会问题的计划

通过此项措施,贫困家庭可以优先进入各类国家的或私人的社会计划,为此,教育、健康、就业、住房、司法以及其他部门或机构对规划和合作部做出承诺,保证优先为“智利团结计划”的参与家庭提供服务。这是一系列非常具体的措施,所涉及的主要方面有:

1.教育领域:为了提高贫困家庭成员受教育的水平以及其在劳动市场上的竞争力,帮助贫困家庭中成年人学习更多知识,社会团结和投资基金会(FOSIS)为他们提供了“劳动技能培训计划”,目的是消灭文盲,并使他们达到小学四年级的认知水平。同时,参与计划家庭还可优先进入教育部实施的“智利认证计划”,接受更多职业培训。

同时,为了帮助受益家庭更好的照看婴儿,提高儿童学前教育的水平和质量,特别将这些家庭的儿童纳入到了下列计划之中:

—国家幼儿园管理委员会(JUNJI)主持的“摇篮室和幼儿园计划”;

—英特克拉基金会(FUNDACIN INTEGRA)的“幼儿园、农村社区公园和延长工作时间计划”;

——教育部的“学龄前教育计划——认识您的孩子”;

——教育部与社会团结和投资基金会(FOSIS)共同倡导的“改善幼儿教育计划(PMI)”。

2.卫生领域:参与计划家庭有条件被纳入国家卫生基金会(FONASA)实施的一系列健康计划和服务,它们包括:

——家庭健康计划;

——忧郁症的初期治疗;

——针对贫困人口的牙科疾病初期治疗计划;

——老年人计划;

——心理健康计划。

智利国家学校救助和奖学金委员会(JUNAEB)还将参与“智利团结计划”的少年儿童优先纳入到“口腔健康计划”中,为小学一到八年级的在校生提供免费的口腔、牙齿保健和治疗。在卫生部和社会团结和投资基金会(FOSIS)的共同努力下,在贫困家庭所在社区和村庄,定期举办有关健康和自我保健的知识讲座。国家残疾人基金会将受益家庭中的残疾人纳入到“残疾人技术援助项目”中,为他们提供康复训练。

3.住房领域

为了解决贫困家庭的住房问题,“智利团结计划”通过以下计划和项目为他们提供帮助:

——“智利团结计划”住房项目:由”智利团结计划”委员会起草,社会团结和投资基金会(FOSIS)主持实施,为了帮助参与计划家庭更好地完成住房方面的最低要求。

——智利团结和社会投资基金会(FOSIS)的社会发展项目:此项目为贫困家庭、贫困团体和组织提供资产和服务。

——财产专业指导服务:此项服务为贫困家庭提供详细、清晰的房屋所有情况的讲解。

4.就业和收入领域

“智利团结计划”以各种方式,为参与计划的所有失业人员提供重新就业机会,使他们能参与到各种能够提高其经济收入的计划中,其中包括以下各项计划:

——再就业计划(社会团结和投资基金会FOSIS);

——劳动力改良计划(劳动部);

——个别家庭劳动者培训计划(妇女促进和发展基金会PRODEMU);

——支持经济活动计划(社会团结和投资基金会FOSIS);

——农业生产补贴计划(智利农牧业发展协会INDAP);

——本地农业发展计划(同上)。

此外,从2005年起,在促进就业计划的框架内,为失业家庭的家长再就业提供补贴。为由计划所覆盖的失业家庭的家长提供保险金补助,并进行相应的立法工作。计划还将65岁以上的独居老人作为救助目标,对那些未享受养老金的老人,计划为他们提供终生养老救济金。

除了以上四大领域的社会项目外,计划还在以下方面帮助参与家庭:预防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提供帮助;预防毒品,帮助吸毒人员戒毒。

四、计划的操作方式

(一)受益家庭的筛选方式

受益家庭的筛选是依据社会救助委员会(CAS,后更名为“社会保障卡”)的CAS-2卡片[15]系统进行的,这些卡片记录了智利家庭的社会生活水平,它们是一种社会经济分层机制,在智利全国范围使用,用来划定和选择社会项目的受益家庭和受益人群,尤其是直接的现金补贴项目。根据卡片记录的信息,可以为每户家庭的社会生活状况确定级别,从而确定是否能够成为受益家庭。划定级别时考虑的因素有很多,不仅包括家庭经济收入,还包括家庭的平均受教育水平、家庭财产数量、房屋状况等等,即以“未满足基本需要(NBI)”为基础。一旦被选中,受益家庭与政府之间必须签订“家庭协议”,作为合同甲方的家庭需承诺努力改善家庭的生活状况,并尽自己所能改变家庭的贫困状况,充分利用社会计划所提供的一切机会;政府作为合同乙方,需承担起为贫困家庭提供一揽子援助和所需资源的任务。

(二)计划的操作方式

智利规划和合作部(MIDPLAN)是“智利团结计划”体系的负责机构。该部负责协调国家的、地区的以及地方的各主管社会问题的公共部门和私有部门之间的关系和相互协作,为保证参加“智利团结计划”的所有家庭都能满足其生活需要和各种需求。为此,特别成立了行政秘书处,专门负责计划的执行事务,其中包括收集并及时更新与成员家庭的信息,监督并评估计划的执行情况,协调并督促各级社会保障机构的工作,协调并真正关注成员家庭及其所有家庭成员,使他们能够参与到所有的减贫公共项目和计划中。

计划中的心理援助措施是通过社会团结和投资基金会(FOSIS)的“桥计划”,在各个社区中得到落实的。在得到各级政府的批准后,即对分布在全国所有社区的22.5万户赤贫家庭开展心理指导。为此,社会团结和投资基金会特别同各级政府之间签订了协议,目的是在各级政府的协调下,在各社区中成立“家庭干预单位(UIF)”,并为其配备专业或技术人员,作为“家庭救助人”开展工作。每年都会对参与计划的家庭数量进行详细统计,据此确定所需要的技术人员的数量。他们中一部分来自地方公共机构,主要是市政下属的社会部门或社区单位,这些人员属于地方救助;另一部分是由社会团结和投资基金会派出的,属于辅助救助,在地方支援缺乏的情况下,后者才会派上用场。

由地方政府支持的家庭干预单位所开展的工作就构成了地方干预网络,这个网络是由市政当局召集、由来自政府的、私人的所有机构和组织的代表构成的,他们为贫困家庭提供服务或者现金补贴。因此,计划的协调工作是以地方级别展开的,在省级和地区展开的公共服务的衔接必须附属于地方网络的支配。因此,如果在某些社区中,贫困家庭没有能力完成53项最低标准中的某一项时,就需要省级和地区级服务单位来出面解决。

五、计划的主要创新性

通过表6-2可以看到“智利团结计划”在以下几大方面体现出了与以往社会扶贫计划不同的创新性。

表6-2 “智利团结计划”与以往扶贫计划的比较

续表

来源:智利预算部

(一)计划设置了一个在参与家庭与公共计划进行联系工作的“家庭救助人”(agente),并在多个方面提出了最低标准,保证国家的全部人民都符合这一最低标准。以往的扶贫计划总会或多或少地被赋予浓重的救助色彩,这就使得社会保护计划只能局限的关注贫困家庭的需要和要求,而无暇顾及其他,“智利团结计划”在设计过程中,考虑到了这一点,因此设置了“家庭救助人”这样的一个中间人角色,并且规定参与家庭必须满足53个最低标准,借助他们的工作,使计划不仅局限于保护和救助,而是可以更多关注贫困家庭的福利问题,更好地在贫困家庭和政府之间展开对话。最低标准的规定和中间人的设置可以便于公民权对话的开展,便于从社会福利角度改善贫困人口自身能力,从长远考虑解决贫困问题,而不仅仅局限于修补漏洞和满足物质缺乏。

(二)计划的实施过程具有渐进性,优先解决最贫困家庭的问题。“智利团结计划”的实施步骤为:如表6-3所示,2002年11月首先将4.1万户家庭纳入计划,2003年纳入6.43万,2004年6万,2005年5.9万[16],首批纳入计划的家庭多是经济条件极其脆弱的家庭。

表6-3 2002—2005年“智利团结计划”的家庭覆盖情况

注:2004年计划除纳入60 000户家庭外,还将15 675位65岁以上的独居老人纳入计划之中。来源:Mideplan,“Chile Solidario—el desafío de crear un sistema de protección y promoción social”,Santiago de Chile,p.18

(三)为生活在贫困状态的人口提供心理援助。这是“智利团结计划”的独特之处,也是智利首创的扶贫模式。其目的在于通过心理指导,克服贫困家庭固有的自卑、自闭心理,带领他们更好地进行自我认同、增强家庭活力,从而重拾摆脱贫困的信心。该计划的“家庭救助人”的角色在广大参与计划家庭中得到了广泛认可,将其称为“一种新的可以靠近国家的方式,而这个国家在之前已经渐行渐远,对贫困家庭的生存状况漠不关心[17]”。

(四)政府和受益人之间签订的“家庭协议”,保证了双方都必须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智利政府强调,实现摆脱贫困的目标,既依靠社会计划提供的福利,也有赖于贫困家庭为改善自身生存条件所付出的努力,要促使贫困家庭主动地改善贫困状态。

(五)贫困家庭参与计划设置时限。这种做法可以有效避免参与计划家庭产生对补贴的依赖心理,由于享受补贴的时间有限,贫困家庭必须在有限时间内,充分利用国家提供的有利条件,发展自身人力资本能力,提高自助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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