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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代天津进出口贸易看帝国主义对中国的经济侵略

时间:2022-06-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从近代天津进出口贸易看帝国主义对中国的经济侵略英国殖民主义者为寻求倾销商品的国外市场,1840年对中国发动了可耻的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签订了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南部中国大门被打开了,从此封建的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由于国家主权不断丧失,中国关税自主权丧失了。

从近代天津进出口贸易看帝国主义对中国的经济侵略

英国殖民主义者为寻求倾销商品的国外市场,1840年对中国发动了可耻的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签订了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南部中国大门被打开了,从此封建的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之后,英国又于1858年至1860年间伙同法国发动了对中国第二次鸦片战争,强迫清政府签订了《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将天津辟为商埠,北部中国大门又被打开了。

天津辟为商埠后,外国侵略者接踵而来,先后在天津设租界,立银行、开工厂、办企业,逐渐操纵天津经济命脉,使天津一步一步地沦为殖民地半殖民地。

成为外国侵略者掠夺中国北方经济工具之一的天津海关(津海关),成立于1861年。天津海关一成立,大权就把持在外国人手中,海关主要人员由英人总税务司任免,一切关务和规章制度由外国人来决定。关税按外国人认可的“值百抽五”片面协定关税率予以征收。这样天津进出口贸易就出现了下列一些状况。

一、近代天津外贸入超及原因

近代(1861—1948年)天津进出口贸易一开始就处于入超状态,天津开埠后的第一年(1861年)外贸入超就达9.86倍,近于10倍。在整个近代天津外贸中除1935—1937年及1946—1948年六个年头略有顺差稍有出超外,余皆为入超之年,只是有入超多寡程度的不同而已。1911年前入超皆在一倍之上,多数年份入超在1—4倍之间,入超最多之年是1870年竟达15.26倍,再是1971年为11.9倍及1869年是10.59倍,1867年亦达6.57倍。1911年后入超多在一倍之内波动,最少时在零倍以下,如1915年是0.06倍,1925年为0.07倍,唯有1941年及1945年的入超竟达3倍及2.5倍[1]

近代天津外贸入超如此严重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是列强各国强加给中国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使中国国家主权不断丧失,外国人在华享有各种特权,进出口贸易经营权与各环节均为外国人把持所致。

控制中国进出口贸易的海关大权为外国人窃夺后,进出口贸易相关业务与关务,如货物报关、货物评估、征税、货运、保险、检验、港务、江务、航道设施等各环节皆为外国人所操纵。这样近代中国及天津进出口贸易自然就由外国人摆步了:货物任由外国人报关进出,货价任由外国人评估,商品任由外国人检验放行,港口任由外轮出入,关税任由外国人开征,运费保险任由外国人定夺,外汇率任由外国人升降,市场价格任由外国人主宰,洋货任由外国人抬价抛售,土货任由外国人压价收购……近代中国与天津进出口贸易岂有不入超之理!

由于国家主权不断丧失,中国关税自主权丧失了。片面协定关税所定的“值百抽五”关税和2.5%的子口税为世界各国最低关税。它使中国几乎成了零关税的自由贸易国家,极大地刺激着外国商品疯狂倾销中国市场及外国商人拼命掠夺中国农、副、土、特产品与矿产资源,无疑这是入超最重要原因。

商品贸易极不等价。众所周知,资本主义国家科技先进,生产力高,机械生产出来的商品成本低、产量大、含金量高,一般美观价廉;反之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科技落后,生产力低,多为手工生产,产量小、成本高、含金量低,除少数手工艺产品外,一般多为粗糙之物,美感差、价格低,在市场上难与洋货比美、竞争,致使非原料产品无法大量出口以抵消外来品入超之差,出现了“中国货,日见其减,而外洋进口之货,日见其增”[2]局面,这都是入超重要原因。

二、天津成了外国侵略者倾销商品掠夺资源的口岸

天津口岸腹地—华北地区乃至西北各省,成了外国侵略者商品倾销市场和掠夺原料基地。在进口商品中,生活消费资料占了很大比重,尚有许多是量小价昂的奢侈品和轻纺工业消费品。吃、穿等方面的商品:面粉、粮食、小麦、糖、海产品、药材、香料、鸦片、棉布、棉花、棉纱等的比重,历年约占当年进口贸易总值的70%甚至80%。生产资料方面的进口商品,如机器、五金、玻璃、汽车、建材、钢铁、木材、纸张等,不仅比重小,还含有一些是用来满足洋人、高贵贤达人士生活所需商品,用在国计民生的商品就太少了。下列年份里少数几种商品进口占当年进口贸易总值的比重就可说明这点。

1863年鸦片、棉布、药材、香料、糖、火柴等占65.89%。

1873年棉布、鸦片、毛呢、鱼介、海产品、针、药材、香料、五金、玻璃等占75.24%。

1883年棉布、毛呢、鸦片、糖、鱼介、海产品、药材、香料、五金、玻璃等占87.73%。

1893年糖、火柴、药材、香料、鱼介、海产品、铁路器材等占44%。

1898年棉纱、糖、铁路器材、火柴、棉布等占68.60%。

1903年棉布、棉纱、糖、铁路器材、火柴、机器、五金、军火军需等占69.61%。

1908年棉布、棉纱、糖、煤油、铁路器材、机器、火柴、五金、军需、木材等占64.14%。

1930年米、面粉、棉花、糖、煤油等占62%。

1947年棉花、棉纱、棉线及其他制品、肥皂、油、蜡烛、松香、谷物及杂粮等占54.50%。

以上列举相隔十年或五年以上的一些年代商品进口情况,表明近代天津外贸历年进口商品中,消费资料的少数几种商品进口一般要占当年进口商品总值50%以上,有时达80%,只有少数年份才占40%左右。其中棉纺织品始终是进口大宗商品,1914年前一直占当年进口贸易总值的第一位约1/3。1914年到1936年间,消费商品进口如棉纺织品、粮食、糖、煤油、纸张、染料等占当年进口贸易总值60%以上。

这里应当着重指出的是:鸦片进口贸易在天津开埠后的二三十年间是相当惊人的。1861—1899年的39年间进口鸦片共达130 570.695担,年均为3436.07担多点儿。进口最多之年是1866年达9162.85担,比年均高出166%;进口最少之年是1898年为912担,只及年均的2.77%。历年鸦片进口贸易所占货值比重除个别年份超过50%或10%以下外,一般在10%—40%之间。如1863年进口鸦片为3714.12担,价值是2 285 651关平银两,占当年进口货值的36.42%。再如1883年进口鸦片是2514.88担,占当年进口货值的9%多点儿。可见此间鸦片进口贸易是严重的、影响是大的、危害是深远的。1900年后鸦片进口才大幅减少,1900—1910年的11年间共进口鸦片2946.24担,年均为267.84担,占进口货值的比重才微不足道[3]

从以上天津历年消费商品进口比重看,生产资料的商品进口实在是少得可怜。如1903年进口天津的所谓机器,仅占当年进口贸易总值的2.44%,这还包括用于生活方面的机器。在所谓非生活消费商品进口中,还包括封建统治者为维持自己的统治,镇压人民反抗,打着“富强自救”口号而进口的大量军需军火,如1893年军需军火进口值竟占了当年进口贸易总值的29.66%。再如1936年钢铁进口占当年进口贸易总值的14.8%,亦系军阀们为巩固自己地盘与实力所致。

天津口岸出口的产品种类是:豆类、棉花、蛋类品、猪鬃、各种麻品、各类皮革品、各项毛织品以及杏仁、枣类、鹿茸、药材、草帽辫、动物骨品等。此外,还有大量矿产品、煤、盐等战略物资。

这些产品的出口,1895年前以豆类、枣类、药材、鹿茸、各种毛绒、皮货、皮革等为主,其次是草帽辫和煤、矿产品。1895—1914年间,以绒毛类、皮货、马尾、猪鬃等为主,棉花也占有相当比重。1914—1936年间,除继续以农畜产品为主外,还有加工的农、副、土、特产品:如猪鬃在1913年至1917年五年间出口了91 474担;蛋的出口1932年65 480千个,1933年是75 735千个;蛋产品出口1932年218 318担,1933年有181 125担;棉花出口1932年619 293担,1933年为456 956担;豆类出口1932年313 055担,1933年是167 157担。1936年棉花、猪鬃、蛋品、皮革、皮货等出口占了当年出口总值的60%以上,其中棉花位居第一,其次是豆类、大米、花生、核桃、杏仁、草帽辫、煤等产品。1936年以后,猪、羊肠衣出口上升到显著地位。抗战后生皮、熟皮、皮货、动物等产品成了出口的主要商品。这类产品在1946年竟占出口总值的75.43%,1947年为66.42%。

以上出口的大量农、副、土、特产品,多半来自华北广大城乡及内蒙和西北各省。就河北省而言,1936年统计,有20.2%的农、副产品集于天津出口。说明华北广大城乡完全成了外国侵略者的原料供应基地,亦表明外国侵略者掠夺华北地区农、副、土、特产品是惊人的。

总之,天津进出口商品均以外国侵略者的需求进行,出现这种情况最根本的原因是外国资本主义入侵中国的目的,不是把封建的中国变为资本主义的中国,而是把封建的中国变为被他们可任行奴役、掠夺的殖民地半殖民地。所以,华北地区乃至西北各省就成了外国侵略者商品倾销市场和掠夺原料基地。盛产棉花的华北,每年竟然要在天津口岸进口大量的棉纺织品。

三、走私始终存在于外贸之中

猖獗贸易走私。贸易走私是正常贸易中的一种反常现象,它给国家政治、经济带来极大危害。因此,历来为各国政府严加禁止,中国历届政府虽严加取缔,但因主权多已丧失而始终未能解决,故贸易走私现象在华始终存在。早在明朝后期就有倭寇在中国南方沿海进行走私活动,之后是西方海盗。鸦片战争前夕,突出的是英国殖民主义者在中国广东沿海一带进行鸦片贸易走私。鸦片战争后,鸦片贸易走私仍屡见不鲜。该项贸易走私在当时中国政府严加取缔的1912—1921年十年间,仅天津海关缉私组织没收的鸦片走私毒品就达174 204两(至于未缉私到的鸦片走私数量就更多了)。鸦片走私尚且如此,非严禁的商品贸易走私就可想而知了。

日本侵占东北后,南北贸易走私更为猖獗,尤以华北为甚,迫使中国海关增设缉私组织,并不断加以扩大和完善,专司贸易走私事宜。然而日本俯视华北,公然唆使日本浪人和朝鲜人用帆船与车辆,在日军庇护下,大张旗鼓地向长城内外以及华北各省进行贸易走私活动。走私规模越来越大,天津日租界竟成了贸易走私的策源地、大本营和走私商品的集散地。中国海关在水、陆交通要冲设立了各种反走私稽查机构和组织,走私与反走私的斗争一时如同水火。结果,日本当局借口《塘沽停战协定》等“政治”原因,强迫中国陆上海关缉私机构解散或后撤甚至被缴械。海上缉私舰只不准在三海里外巡查,尔后缉私舰只亦多被日军借口击沉。如此等等,致使中国海关缉私组织无法履行职责,日、鲜浪人得以将大批走私商品和军事物资运入天津及华北各地。据1936年不完全统计:运入天津私货有时日达竟五百吨左右。可见走私规模之大,人数之多,范围之广,数量之惊人。

日本投降后走私活动仍很猖獗。1947年天津海关缉私人员在河北企业有限公司仓库里发现大批没有办理海关手续的PX货物,其价值超过一亿元法币。1946年经过天津海关缉私组织处理的走私案件多达352起,1947年升为793起。对走私人员罚款1947年就达一千多亿元(即:133 044 590 000元)法币。查封的走私商品,其价值1947年竟达二万一千多亿(即214 390 7910 000元)法币[4]。总之,贸易走私活动,始终未曾间断,只是各个时期有程度的不同而已。

四、日本占领时期的天津外贸

日本占领天津尤其是接管天津海关后,天津进出口贸易就被其纳入侵华战争轨道,所有进出口商品,凡战争所需之物,均为日本所夺,如华北所产之煤、铁、粮、棉、盐、皮革等战略物资统被日本侵吞。开滦煤矿1938年生产的480.3万吨煤,全被日本独占,并急令由年产550万吨增为650万吨。猪鬃纳作军用,列为限制之品,不得出口。华北农、副、土、特产品亦为日本所据,如大米、小麦、面粉大部运往日本军营;高粱、玉米、黑面等物资低标准配给天津人民。

由于日本把天津变为战争物资集散地,进出口贸易亦以战争需要进行,并对天津地区物产进行疯狂掠夺,一时间天津市面乌云密布,人心惶恐,社会不安,尤其是1943年后,天津地区物价暴涨,食品奇缺,生活费用急剧上升,造成了天津历史上空前的粮荒和生产的萎缩。日本又以“输入配给组合”办法来对天津进出口货物进行管理与分配,结果不仅未能扭转天津市面不安局面,反而更加混乱。天津进出口贸易,从日本接管天津海关起,就出现困苦之景,不佳之象,一年不如一年,一月不如一月,1941年后显得特别突出。直接进口洋货1941年712.4百万元,1942年262.7百万元,1945年没有了;直接出口土货1941年178.1百万元,1942年161.5百万元[5],1945年也没有了,只是些国内转出入口贸易。出入本埠的船只吨位亦逐年下降。

1938年为5 570 559吨

1939年为5 389 120吨

1940年为4 663 718吨[6]

1941年为3 470 231吨

1942年为2 534 739吨

1943年为1 838 538吨

1944年为925 002吨

1945年为268 900吨[7]

以上各数说明:日本侵占天津特别是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天津进出口贸易急剧下降,以致出入本埠船只吨位数1945年只及1939年的4.9%,特别是1945年直接进出口贸易货值等于零。这种情况的出现,除了其他原因外,就是战争造成的。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独占了天津,日本的敌对国家对通往天津地区的陆、海通道全部予以空袭和封锁,迫其占领下的天津进出口贸易只限于日圆集团地区,后来竟缩小到日本、朝鲜和“满洲”,日本投降前夕,天津进出口贸易就几乎停滞了,仅剩些转口贸易。

日本占领天津时期,天津进出口贸易值表面似乎上升了,而实际却下降了。这种假象出现,主要是货币贬值,物价暴涨所致。如1940年比1939年进出口货值增长一倍,然而进出口货量却大为减少,以麦粉为例:1939年进口货值为5590万元(联合币),1940年升为1 1260万元(联合币),货值增长了一倍多;进口货量1939年为2 489 715公担,1940年就为2 422 648公担,货量减少了67 067公担。

综观上述各节,清楚地看出近代天津进出口贸易是殖民主义者和帝国主义者对中国进行经济侵略掠夺的途径。新中国成立后,这种状况才一去不复返,天津进出口贸易才真正起到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

(原载《天津师专学报》1981年第3期。之前《经济研究资料》1981年第8期曾以《解放前天津进出口贸易的一些资料》为题发表。收入本书时进行了删改。)

【注释】

[1]依据姚洪卓:《近代天津对外贸易》一书所载数据计算,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3年版。

[2]陈炽:《庸书外篇》卷上。

[3]依据本书所载鸦片进口数据表计算。

[4]津海关《缉私报告》。

[5]见本书第184页有关数据。

[6]见本书第228、229页有关数据。

[7]1943—1945年《津海关贸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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