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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店特许的识别

时间:2022-06-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多店特许的识别Robert T 认为多店特许能够让特许人与受许人在一个单一时间签约以发展多个门店,并认为多店受许人是受许人拥有并经营多家特许门店的现象。特许人与受许人直接签订传统的特许协议。顺序多店特许是现有的受许人被允许增加额外门店,每个门店都由独立的特许经营合同授予。

一、多店特许的识别

Robert T (1988)认为多店特许(A Multi-Unit Franchise)能够让特许人与受许人在一个单一时间签约以发展多个门店,并认为多店受许人是受许人拥有并经营多家特许门店的现象。(1)受许人可以同时开设多家门店,以提高利润,实现资本收益。Robert T调查了发展多店受许人的四种方法:区域发展(Area Developer) 、主受许人(Master Franchisee) 、区域代理(Area Representative) 、特许中介(或特许经纪人) (Franchise Broker) ,并指出四种方法并无优劣之分,只是各有适用条件。

典型的区域发展协议(2)是给个体划分专营权和相应义务,后者按照计划在指定区域内开设一定数量的门店。特许人希望借助主受许人实现快速扩张,授权主受许人发展和控制与独立受许人签订的特许协议(Axelrad,1987) ,(3)通常要求主受许人在指定的区域开店,并对受许人发展门店数量有要求。主受许人的权力通常包括向本地独立受许人授予和出售特许体系,收集特许费、收集忠诚费,许可特许人的商标,执行操作方法和标准,提供培训以及典型的商业服务,包括市场营销和广告。除了给特许人一部分忠诚费以外,主受许人获得忠诚费的绝大部分。“主受许人”协议使得“主受许人”好像本地“受许人”的“特许人”一样。主受许人负责本地特许体系发展,包括特许门店数量以及服务质量。同时,这种方法扩张可能出现服务下降,特许人的标准受到压缩。

区域代理的出现与主特许和区域发展的缺点有关,(4)区域代理提供了招募(Solicit)和获得潜在受许人的机会,但受许人不与区域代理签特许协议,而是和特许人直接签约,区域代理负责在计划的时间内,在特定地理区域发展特定数量的受许人,通常还负责受许人培训、提供咨询、市场广告、定期督查,以及其他为受许人提供的服务。特许人通常按照区域代理招募受许人的数量支付报酬,区域代理为受许人提供了服务,特许人从忠诚费中划出一部分支付给区域代理。特许人要和区域代理密切合作,以保证质量标准和恰当的培训流程。

多店特许发展的最简单方法是特许中介(或特许经纪人) ,(5)特许中介负责向特许人找到和推荐潜在受许人,除此无其他义务。特许人与受许人直接签订传统的特许协议。大多数特许人不愿意使用特许中介,是因为特许中介存在分辨理想受许人特征的困难,如果特许中介能做到分辨理想受许人,特许人很乐意采用这种方式。特许中介可能同时与多个特许体系合作,这对准备从事特许经营的受许人来说大有好处,他们可以对多个特许体系进行较详细的考察和比较,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特许体系。

Kaufmann和Dant (1996)将多店特许分为两种:顺序多店特许(Sequential Multi-Unit)和区域发展。顺序多店特许是现有的受许人被允许增加额外门店,每个门店都由独立的特许经营合同授予。(6)

HR Lozada (2005)认为主特许经营有以下三种协议:地区发展协议(Area Development Agreements) 、主特许协议(Master Franchising Agreements) 、合资特许经营(Joint Venture Franchising) 。区域发展协议是特许人给予受许人开设多个门店的权力,但是受许人没有权力将特许经营再许可给其他人,特许人要求受许人在特定期限内将门店开起来。(7)区域发展商管理一个微连锁(a Mini-chain of Stores) ,就好比一个小型的本地直营连锁。主特许协议是特许人给予次特许人(Sub-franchisor)或者主受许人权力以发展特许经营,后者在指定区域授权次受许人(Sub-franchisees)开设门店(Gamet-Pol,1997) 。(8)合资特许是特许人希望发展门店网络,进入一个国家,与外国公司签订合资协议的情况(Gamet-Pol,1997) 。(9)

研究者针对近期兴起的多店特许,识别了典型的多店特许经营现象,包括区域发展、主特许、区域代理、特许中介(特许经纪人) 、顺序多店特许、合资特许等方式。这些对多店特许进行的研究是对实践很好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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