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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理论的形成

时间:2022-05-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循环经济理论的形成一、循环经济理论形成的背景(一)国际背景20世纪60年代,发达国家开始步入后工业化时期,资源与环境问题逐渐从地区性问题演变为全球性问题。实践层面,目前发展循环经济较成功的国家主要有德国、日本、美国等。

第一节 循环经济理论的形成

一、循环经济理论形成的背景

(一)国际背景

20世纪60年代,发达国家开始步入后工业化时期,资源与环境问题逐渐从地区性问题演变为全球性问题。由于科学技术进步,生产力发生了质的变化,人类拥有的物质财富得到了极大的丰富。人们因此而产生了一种错觉,以为自然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工业生产排放的废弃物似乎不会对环境产生严重的危害。或许正是由于对资源和环境容量的有限性缺乏认识,人类在取得一个个可喜成绩的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工业废弃物产生的公害夺走了成千上万人的健康和生命,环境破坏造成了数以百万计的生态难民。70年代的两次石油危机给世界经济带来了巨大冲击,加之全球人口的急剧膨胀,传统的发展模式已经到了难以为继的边缘。这一严酷的现实,迫使人类对自己与自然的关系进行深刻的反思,形成了可持续发展这一全新的发展观。1972年罗马俱乐部在发表的第一份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中指出,自然资源,尤其是稀缺自然资源,将制约发展直至最终使其停止而达到增长的极限。这份报告首次正式向世界发出了警告:“如果在世界人口、工业化、污染、粮食生产和资源消耗方面按现在的趋势继续下去,这个行星上的增长极限有朝一日将在今后一百年中发生。”1980年,联合国向全世界发出呼吁:“必须研究自然的、社会的、生态的、经济的以及自然资源利用过程中的基本关系,确保全球持续发展。”1983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ECD)开始研究“没有极限”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并于1987年提出了《我们共同的未来》研究报告。该报告正式提出了按生态系统的自然规律,循环利用自然资源,解决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该报告对可持续发展的定义为:“既满足当代人需求又不危及后代人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发展”,其中表达了两个基本观点:一是人类要发展,尤其是穷人要发展;二是发展有限度,不能危及后代人的发展。报告还指出:当代存在的发展危机、能源危机、环境危机都不是孤立发生的,而是传统发展战略造成的。要解决人类面临的种种危机,只有改变传统的发展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专门用一章“公共资源管理”来探讨如何通过管理来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再生和循环。1992年联合国环发大会的《里约宣言》,把可持续发展进一步阐述为“人类应享有与自然和谐的方式过健康而富有成果的生活的权利”,“为了公平地满足今世后代在环境与发展方面的需要,求取发展的权利必须实现”,“环境保护工作应是发展进程的一个整体组成部分,不能脱离这一进程来考虑”,并把可持续发展战略列为全球发展战略,制定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行动计划——《21世纪议程》,使这一战略思想被世界各国所接受。这标志着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认识。循环经济的概念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

实践层面,目前发展循环经济较成功的国家主要有德国、日本、美国等。其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制定了较为系统与完善的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德国政府在1972年制定了《废弃物处理法》,1996年又制定了《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2000年制定颁布了《可再生能源促进法》,根据这些法规,开发再生能源的公司企业可以获得政府相应的经济补助。在这一法律的鼓励下,许多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取得了明显成效。日本是发达国家中循环经济立法最全面的国家。目前,日本已经颁布了《推进形成循环型社会基本法》、《固体废弃物管理和公共清洁法》和《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等七部法律。制定了各种产品具体的标准,其中主要包括《促进容器与包装分类回收法》、《家用电器回收法》、《建筑材料回收法》、《食品回收法》以及《绿色采购法》等。美国早在1976年就颁布实施了《资源保护回收法》,目前,有半数以上的州,如加利福尼亚、新泽西、俄勒冈等州政府制定了不同形式的再生循环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为上述国家建立循环经济型社会搭建起了较为稳固的社会法律框架,规范了在这一问题上的社会行为。

(二)国内背景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在资源和能源方面的约束已越发明显,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正成为普遍的共识。为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阶段、人均资源占有不足、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性扭转的发展中国家来讲意义重大,这既是一项带有全局性、紧迫性、长期性的战略任务,也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保证国民经济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实现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必然选择。

我国是世界上较早推行循环经济的国家之一。在理论层面上,1998年以诸大建为代表的国内学者开始将循环经济概念引入国内,循环经济的理论研究逐渐成为专家学者关注的热点和难点,目前循环经济的理论和相关技术研究已取得了较多成果。在实践层面上,国家环保总局是中国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倡导者。1992年以来,国家环保总局一直致力于推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1993年第二次全国工业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提出,污染防治由末端治理向生产的源头和全过程转变,开始推行清洁生产,并从1994年开始按照经济健康发展、生态良性循环的要求在全国开展生态示范区试点工作。1996年张家港市成为国家第一个环境保护模范城市。1999年海南省按照构建生态经济、生态社会、生态文化、生态人居的规划建设生态省。2000年以来,我们在借鉴德国、日本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工业化快速发展、投资对经济增长贡献大、生产领域环境污染突出等特点,开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探索。同时,我国还制定了多项法律,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约束企业污染环境的行为。例如,1995年我国颁布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2年我国颁布了《清洁生产促进法》。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国已经在20多个省(区、市)的20多个行业、400多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计,建立行业或地方的清洁生产中心20个,有5 000多家企业通过了ISO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获得环境标志的产品达几百种。2008年8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通过了《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这对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在政府层面上,发展循环经济的思路历来受到国家高层的关注与重视。2002年江泽民同志在全球环境基金成员国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只有走以最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持环境为基础的循环经济之路,可持续发展才能得以实现。”2003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将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贯穿到区域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和产品生产中,使资源得以最有效的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排放,逐步使生态步入良性循环,努力建设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提高党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力的重要内容之一。2005年,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从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弃物利用和社会消费等环节,加快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积极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国务院在2005年6月和7月先后颁布了《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这两部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层面。紧接着,在国家的“十一五”计划中正式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列为我国基本的发展方略。从运作结果来看,我国的循环经济涵盖范围较西方发达国家有所增加,发达国家的循环经济主要集中在静脉产业,而我国的循环经济是产业生态化与污染治理产业化、动脉产业与静脉产业协调发展的有机统一。客观讲,目前我国在循环经济政策管理、企业实践等方面均取得了一系列可喜成果,但同时,由于我国经济整体发展水平低,循环经济的发展也凸现出很多问题。诸如相关理论和技术的探讨和研发有待加强,法律和政策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支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二、循环经济的基本内涵、理念特征、原则和层次

(一)循环经济的基本内涵

循环经济是指以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为目标,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以物质闭路循环和能量梯次使用为特征,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方式运行的经济模式。强调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其目的是通过资源高效和循环利用,实现污染的低排放甚至零排放,保护环境,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循环经济模式是对“只要经济增长,不要环境保护”的机械主义发展模式的一种反思,也是对“只要环境保护,不要经济增长”的环境保护主义发展模式的一种扬弃。循环经济与传统线性经济的区别见表2.1。

表2.1 循环经济与线性经济的比较

(续表)

资料来源:http://www.raresd.com/1015xhjj.htm

(二)循环经济的理念特征

(1)新的系统观。循环指的是在一定系统内的运动过程,循环经济系统是由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等要素构成的大系统。循环经济观要求人们在考虑生产和消费时不应置身于这一大系统之外,而应将自身作为这个大系统的一部分来系统研究符合客观规律的经济原则。

(2)新的经济观。在传统工业经济的各要素中,资本在循环,劳动力在循环,而唯独自然资源没有形成循环。循环经济观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和安排经济活动,不仅要考虑工程承载能力,还需考虑其生态承载能力。如果在生态系统中,经济活动超过资源承载能力,必将会造成生态系统退化,进而形成恶性循环,而只有在资源承载能力之内的良性循环,才能使生态系统均衡地发展。

(3)新的价值观。循环经济观在考虑自然时,不再像传统工业经济那样将其作为“取料场”和“垃圾场”,也不仅仅视其为可利用的资源,而是将其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和需要维持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在考虑科技应用时,不仅考虑其对自然的开发能力,还要充分考虑到其对生态系统的修复能力;在考虑人自身的发展时,不仅要考虑人对自然的征服能力,同时还更加重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能力。

(4)新的生产观。传统的生产观往往以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最大限度地创造社会财富,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为目标。而循环经济的生产观则要求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尽可能地节约自然资源,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循环使用资源,创造良性的社会财富。

(5)新的消费观。循环经济观要求走出传统工业经济“拼命生产、拼命消费”的误区,建立循环生产和消费的观念。提倡物质的适度消费、层次消费,在消费的同时应考虑到废弃物的再利用,同时,要求通过税收和行政等手段,限制以不可再生资源为原料的相关生产与消费活动。

(三)循环经济的原则

(1)减量化原则。减量化原则针对的是“输入端”,在经济活动的源头就注重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旨在用较少的原料和能源,特别是无害于环境的资源投入来达到既定的生产目标和消费目标。这一原则追求的是资源生产率,包括水资源生产率、土地生产率、能源生产率等。对生产过程而言,减量化原则要求制造商通过技术改造优化设计制造工艺,实施清洁生产减少单位产品生产的原料使用量和污染物的排放量。对消费过程而言,减量化原则要求人们改变消费至上的生活方式,由过度消费向适度消费和“绿色消费”转变,反对消费至上主义。

(2)再利用原则。再利用原则针对的是“中间过程”,目的是通过延长产品和服务的时间,来减少资源的使用量和污染物的排放量。这一原则追求的是资源的重复利用率。在生产中,再利用原则要求制造商提供的商品便于更换零部件,提倡拆解、修理和组装旧的或破损的物品。制造商可以使用标准尺寸进行设计实现部分优化替代的技术,以防止因产品某元件的损坏而导致整个产品的报废。在消费中,再利用原则要求人们对消费品进行修理而不是频繁更换,提倡二手货市场化。

(3)再循环原则。再循环原则针对的是“输出端”,旨在通过把废弃物转变为资源的方法来减少资源的使用量和污染物的排放量。要求使用后报废的产品,通过加工处理,使其变为再生资源,变为再生原材料或能源,重新进入生产领域。这一原则追求的是废物回用率。实践中,再循环亦称资源化,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原级资源化,即将消费者遗弃的物品资源化以后形成与原来相同的新产品;另一种是次级资源化,即废弃物资源化后变成不同类型的其他新产品。

需要注意的是,循环经济三个原则的重要性并不是并列的,其优先顺序是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即首先要减少经济源头的污染物的产生量;其次是对于源头不能消减又可利用的废弃物和经过消费者使用的包装废物、旧货等要加以回收利用,使它们回到经济循环中去;只有那些不能被利用的废弃物,才允许作最终的无害化处置。

(四)循环经济的层次

循环经济一般可以划分为“企业、园区、区域”三个层次,分别属于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上的问题。见表2.2。

表2.2 循环经济的三个层次

(1)企业层次:又称小循环或点循环。狭义的企业内循环是指实行清洁生产。广义上的企业内循环是从企业集团的角度,试图通过企业集团内部的专业化分工,建立企业间的能流、物流、信息流交换的生态联系,形成生态产业链;生态产业链之间通过物质、能量、信息流动和共享,形成耦合系统,从而使整个共生体系呈网状结构,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最大化。

(2)园区层次:又称中循环或线循环。园区层次的循环经济是一种新型的工业组织形式,旨在通过模拟自然生态系统来设计工业园区的物流、能流和信息流。试图在园区内采用废物交换、清洁生产等现代手段,把一个企业产生的副产品和废弃物作为另一个企业的投入或原料,从而实现物质闭路循环和能量多级利用,形成相互依存、类似自然生态系统食物链的工业生态系统,以达到物质能源最大化利用和废物最小化排放。

(3)区域层次:又称大循环或面循环。区域层次的循环经济是一种循环经济的更高层次和更广范围的发展模式。它要求实现区域内各大产业之间的循环以及企业生产与家庭消费之间的循环等。其追求的不仅仅是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而是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例如,目前国内已有生态市、生态县、生态镇、生态村等层次的创建活动,本质上就是区域社会层次的循环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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