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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工业管理体制的改革

时间:2022-05-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石油工业管理体制的改革石油工业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从1982年开始的,大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石油工业宏观管理体制改革的特点是弱化行业行政色彩,强化企业功能。至此,中国石油工业的行业主管部门逐步淡出,由石油部到能源部直至最终取消,行业管理职能转移到了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这三大公司。

三、石油工业管理体制的改革

石油工业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从1982年开始的,大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石油工业宏观管理体制改革的特点是弱化行业行政色彩,强化企业功能。1982年以后,石油部内部业务开始不断地划分并独立出去,首先是国务院决定设立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全面负责中国海洋石油对外合作业务。之后,石油部主管的炼化部分独立出来,成立了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1988年,撤销石油部、煤炭部、电力部,成立了能源部,原来的石油部改为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1992年3月,撤销能源部,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直接隶属于国务院领导。1993年,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合资组建中国联合石油公司,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合资组建中国联合石化公司,负责部分原油和成品油的进出口业务。

至此,中国石油工业的行业主管部门逐步淡出,由石油部到能源部直至最终取消,行业管理职能转移到了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这三大公司。中国石油工业形成了陆海分割、上下游分割、内外贸分割的局面: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负责陆上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和管道长途运输,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负责中国海域石油勘探开发和对外合作,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负责石油炼制与销售,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中国联合石油公司、中国联合石化公司负责石油及其制品的对外贸易。另外,由于经济体制改革还没有到位,各大石油公司还是以国家公司形式存在,并承担部分政府职能的行政性总公司。

从1998年开始石油工业管理体制进入改革的第二阶段。为了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和弱化政府专业管理职能,石油工业三大总公司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实施大重组,三大公司转变为上下游一体化的企业集团,不再承担原来作为国家石油公司所具有的政府职能。国务院决定将化学工业部、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的政府职能合并,组建国家石油化学工业局,由国家经贸委管理。

2001年,国家石油化学工业局与其他9个国家局被撤销,有关行政职能并入国家经贸委,同时组建了一个新的石油和化工协会,归国家经贸委管理。2003年国家经贸委被撤销,其职能一分为三,一部分划到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一部分划到新成立的商业部,一部分划到新成立的国资委。石油行业虽然取消了政府主管部门,但是由于石油行业特殊的战略地位和市场垄断,国家仍对石油价格、市场准入等方面有着较为严格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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