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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后的企业信用与企业伦理

时间:2022-05-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加入WTO后的企业信用与企业伦理能否很好地把握和运用加入WTO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新机遇,能否很好地应对加入WTO对我国经济发展所提出的各种挑战,因势利导地继续推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解决好观念问题至关重要。强化信用体系和制度建设,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也是应对加入WTO挑战的迫切需要。

二、加入WTO后的企业信用与企业伦理

能否很好地把握和运用加入WTO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新机遇,能否很好地应对加入WTO对我国经济发展所提出的各种挑战,因势利导地继续推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解决好观念问题至关重要。目前,一些传统的思想意识和故步自封的观念,对我国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所形成的制约性影响还很厉害。必须按照WTO规则,推进适应全球经济发展需要的观念转变,才能有利于提高我国经济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

首先,必须在政府部门中转变“国民待遇”的观念。WTO最基本的原则之一是非歧视性原则,遵循这个原则,必须在国内对所有企业实行同等“国民待遇”。长期以来,我国内资企业之间,特别是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待遇。例如有关政府机构和企业认为,我国的电话资费,民航票价以及彩电、冰箱等商品与美国等相比价格是便宜的。用这样的观念和思维去比较是很不恰当的,也是很危险的。在进行商品与服务产品价格比较时,还应该将发达国家该种商品与服务产品价格中所包含的昂贵的劳动力价格、商品及服务产品内含的质量、国民收入水平及购买力水平很高的因素等与我国的加以比较。将这些因素考虑进去,就会发现我国这些商品与服务的价格竞争力更弱。

其次,商品与市场要素的合理流动,有利于推动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全国统一市场促进要素资源按照比较优势原则流动,既是我国建立完整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也是遵从世贸组织规则,参加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但是,我国区域性的地方经济封锁仍很严重,许多地方政府利用各种行政手段以及不合理的经济手段,甚至制定地方性法规搞市场分割和经济封锁,阻止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特别是通过价格和收费方式,对本地企业进行保护的现象时有发生,使得那些低效率的企业无法被淘汰,资源无法进行合理流动和组合。市场的扭曲也使市场价格扭曲,不能真正形成市场调节价格。这种诸侯式的地方经济保护主义不尽快地消除,必将危害我国的市场竞争力。

最后,我国的自然垄断经营行业,目前还主要依附于政府行政部门,远没有实现真正的政企分开。由于其自然垄断性的经营特点,以及与政府的行政隶属关系,使其在参与市场竞争方面有很强的惰性,并阻止有效竞争的利用和其他经营者进入,从而形成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的不公正的价格和收费,并因此妨碍经营管理的改善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必须研究尽快对自然垄断行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彻底实行政企分开,通过引入“特许经营权”拍卖等方式引入市场竞争,通过引入“价格决策听证”的方式,将其对价格的调整与制定置于消费者、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公开论证和监督之下,促进其转变经营观念,加强成本约束,降低价格水平,形成比较合理的供给与消费,使得政府与企业之间合理制约、监督与信息透明关系。要强化市场信用观念,加强市场信用制度建设。强化信用体系和制度建设,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也是应对加入WTO挑战的迫切需要。必须把强化信用教育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积极宣传诚实守信,表彰讲求市场信誉和经营质量的先进经营者,以形成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的社会风气。另外,要形成反对市场经济信用缺失的制度规范和市场约束环境,使经营者感到信用缺失将使其付出昂贵的代价甚至走向衰败。政府也应该经常开展对其有关的政策制定及对政策执行进行思考和检讨,以避免或减少因政策制定及政策执行失误造成对社会信用的误导。执法机关更是要言出必行,依法行政,绝不能搞弹性执法、弹性法度,失信于民。不可简单地认为信用问题是社会道德规范的问题,必须提高对维护社会信用也是社会法律规范问题的认识,注意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和维护社会信用环境和信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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