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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经济给宏观经济管理带来的新课题

时间:2022-05-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现阶段,我国适当发展股份经济,对克服资金不足的困难、提高投资效益、搞活社会主义微观经济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因此,对股份经济实行有效的宏观控制,是社会主义国家发展股份经济必须妥善解决的问题。

股份经济宏观经济管理带来的新课题

股份经济,是指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建立股份公司,从事生产和各种经营活动,实行按股取息、股份分红的一种经济形式。近几年,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股份经济这种经济形式又在我国出现了。现阶段,我国适当发展股份经济,对克服资金不足的困难、提高投资效益、搞活社会主义微观经济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要使股份经济健康地发展,还必须妥善地解决以下四个问题:宏观控制问题、股票投机问题、无偿占有问题、削弱银行调控作用问题。

一、股份经济可能带来的宏观失控问题

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对宏观经济的有效控制,是保证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协调发展的关键。怎样实行宏观控制呢?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控制投资数量和投资方向,国家尤其要对自筹扩大再生产资金的数量和投资方向实行有效控制。否则,基本建设战线过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偏大的顽症将难以消除,社会生产各部门之间比例关系的协调、产业结构的合理化也将不易实现。

我国近几年的情况表明,全民所有制单位基本建设投资总额中,自筹资金投资所占的比重存在着上升的趋势。全民所有制单位大幅度增长的自筹基本建设投资,再加上集体所有制单位、各种经济联合体和城乡个体经济自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大大超过了国家预算内的投资额。例如1985年预算外固定资产投资在全民所有制固定资产投资中约占三分之二,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约占四分之三。国家如何对自筹资金的使用实行有效控制,将是愈来愈重要的问题。

近几年的经济工作实践表明,预算内投资国家比较容易控制,而自筹资金则难以直接约束,其增长速度和投资方向往往失去控制,超过计划,引起盲目投资、重复建设、比例失调。投资膨胀主要就是自筹资金投资膨胀。现在,我国自筹资金中已有一部分是靠招股集资而来的,而且随着股份经济的发展,这一部分会越来越多。自筹资金比重的增大,股份资金数量的增多,会大大提高实际积累率。并且,随着股份经济的发展,居民除工资收入之外的股息和红利收入将大量增加,也可能引起消费资金的膨胀。因此,对股份经济实行有效的宏观控制,是社会主义国家发展股份经济必须妥善解决的问题。

有些同志认为股份经济的发展,不仅不会搞乱社会主义经济,造成比例失调、宏观失控,相反还能促使资金向投资少、效益高的方向流动,有助于实现资金的合理分配,使社会生产各部门的比例关系趋向协调,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化。理由是,股份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情况进行投资,从事的都是最赚钱的短线生产。发行股票集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赚钱获利。股息的高低、红利的多少,决定着股份资金的投放方向。要想使投资效果最佳、获利更多,资金就应投向资金缺乏、产品供不应求的短线生产部门。他们认为通过股份资金这种形式,就能够实现资金分配的最优化,不会存在引起宏观失控的问题,甚至能使失调的比例走向协调。

的确,股份经济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把投资引向资金短缺的生产经营部门,促进资金的合理流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但不能认为股份经济能够在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的作用下,实现宏观自动控制。资本主义经济现在大多采取股份经济的形式,如果这种形式能自动保持平衡,就不会存在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在社会主义国家,股份公司虽然可以通过市场行情知道哪些生产是短线、哪些部门资金不足、哪些产品供不应求,但是却不能准确掌握短线到底短到什么程度、不足的数量究竟是多少、增加多少为宜、将有多少资金转移到这些部门等,这种盲目性再加上追求赢利的自发性,往往会使资金一窝蜂拥向短线部门,结果会使短线变长线、不足成过剩,引起新的比例失调。在市场机制不健全、价格体系不合理的情况下,长线部门获利也可能很多,这种高利润率也会驱使股份资金涌入这些部门,使长线更长、比例失调更严重。

那么社会主义国家如何对股份经济实行有效的宏观控制呢?我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

1.国家必须建立专门的股份经济管理机构,颁布各种股份经济法,严格控制股份公司的数量、规模和投资方向,使股份经济纳入计划经济的轨道,不致成为完全自发的市场经济。

2.股份公司的投资经营方向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经过管理部门的批准,股份公司方能成立。

3.国家详细收集、整理和分析投资信息(包括社会资金的流向、社会生产结构的变化、生产上的长线和短线、市场供需情况等),以此作为对股份经济实行宏观控制的根据,定期公布准确可靠的投资信息,为股份公司的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减少盲目性,并运用价格、信贷、税收、利率经济杠杆,抑制过度投资,鼓励合理投资,引导股份公司进行符合宏观经济发展方向要求的投资。

4.为防止股票收入(股息和红利)过量引起消费基金膨胀,必须控制股息和红利的数量,特别是要控制个人股票收入在股份公司纯收入中的比重,使个人股票收入的增长速度不超过剩余产品的增长速度。

二、股份经济可能带来的股票投机问题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股东的投资入股凭证,是一种有权取得未来收入的财产所有权证书。一般来说,人们购买股票的经济利益动机,是预期的股息和红利收入。当人们估计未来股票收益将高于银行利息时,就不把钱存入银行,而拿去投资购买股票,这就多少带有投机的性质。我认为,这种投机是发展股份经济所必需的,否则就没有人购买股票,也就不可能存在股份经济了。我们这里所说的股票投机问题,不是上述这种性质的投机,而是指股票交易和股票发行中的投机、赌博、欺诈。严格意义上的股票,持有者是不能退股的,具有所谓“不可逆返性”,因此必须允许自由买卖。股票的发行也是通过股票的买卖进行的。问题不是股票能不能买卖,而在于股票怎样买卖。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股票可以在股票市场上自由买卖,股票价格=预期股息÷利息率,股票价格并不是股票面值,即投资入股的货币资本数额。股票价格不仅要随着预期股息和利息率的变化而变化,而且还要受股票市场供求关系变动的影响。股票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动又要受社会经济、政治、军事、外交等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股票行市就处于不断的波动之中,甚至出现猛涨猛跌的情况,引起社会经济生活的剧烈动荡。这种情况又为股票投机提供了可能,股票成了资本家投机的主要对象,因为财产在这里是以股票的形式存在的。

社会主义国家要发展股份经济,也必须设置股票交易所,开放股票市场,允许股票自由买卖,这就有一个如何防止股票投机的问题。如果不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以避免,同样也可能出现资本主义股份经济中存在的种种投机、赌博、欺诈行为,这是社会主义制度所不能允许的。

社会主义国家怎样才能既允许股票自由买卖,又防止股票交易投机呢?我认为应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1.在股票买卖中,只允许现货交易,不允许期货交易,这就可以防止买空卖空。国家在股份经济的立法中,应该对此作出明文规定。

2.社会主义股份公司只能发行与实际投入企业的资金额相等的股票,如建立有资产100万元的股份公司,就只能发行面值100万元的股票,不得搞资金掺水,谋取创业利润。为此,国家必须作出相应规定,要求股份企业定期公布其财务和经营情况,以便详细掌握股份公司的实际资产和变动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监督。

3.社会主义股票价格不能由预期股息和利息率决定,而应该和股票面值相等,股票价格也不应受股票市场供求情况的影响,股票只能按面值价出售。我认为这是社会主义股票与资本主义股票的本质区别之一。资本主义股票本身不是劳动产品,没有价值,之所以有价格,并由预期股息和利息率决定,是由于股票能够给它的所有者带来收入。股票价格的实质,是资本化的股票收入。资本主义股票的买卖,实际上是资本所有权的转移。社主义股票价格不应是资本化的股票收入,而只应是实际投入的资金数量。社会主义股票的买卖,也不应是一种定期取得收入的所有权的让渡,而应是社会主义资金的等价交换,即100元货币资金和100元股票的交易,100元股票是对股份公司投资了100元的凭证,代表100元股份资金。社会主义股票虽然也可以定期取得股息和红利收入,但在买卖时不能作为一种定期取得收入的所有权转让。这是由社会主义资金的根本性质决定的。严格地说,社会主义资金所有者不能凭借所有权无偿取得收入。但是,现实的社会主义经济存在着复杂的情形,资金不只是纯粹的社会主义性质,还可能不同程度地带有资本的痕迹,即凭借资金的所有权参与别人劳动成果的分配,或多或少占有别人劳动创造的剩余产品。这是因为在现实的社会主义经济中,还不是全社会直接占有全部生产资料,不同的劳动者在生产资料的占有、支配和使用上还存在差别,并由此引起物质利益上的差别。占用的生产资料数量的多少、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企业和个人经营效果的大小、收入的多少,直接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局部利益和职工的个人利益。因此,企业和个人占有或支配、使用的资金不能让别人无偿占用,而必须从占用者那儿取得收入,以补偿把资金转让给别人占用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否则企业的局部利益和劳动者的个人利益就要受到损害。所以社会主义股份资金明显地带有资本的痕迹。正是由于股份资金还带有资本的痕迹,所以还要取得股息和红利收入;又由于股份资金具有社会主义性质,所以股票不能作为定期取得收入的所有权转让,只能按面值出售。

三、股份经济可能带来的无偿占有问题

在股份经济中,股东要定期取得股息收入,还要按股份分取红利。这种股息和红利并非劳动所得,而是凭借股份资金所有权取得的一种额外收入,实质上是一种无偿占有、按资分配。这与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是相悖的。

现在,有一些同志为了论证社会主义国家发展股份经济的必要性,说明社会主义股票与资本主义股票的本质区别,一概否定社会主义国家的股份经济中股息和红利是无偿占有,断言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股息和红利完全不存在剥削。我认为作出这种简单的结论,难以令人信服。所谓无偿占有,就是按资分配取得非劳动收入。所谓剥削,其实质则是凭借生产资料所有权,无偿取得超过自己劳动所应得的收入。如果完全不劳动,凭借生产资料所有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就是剥削收入。无论在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在社会主义国家,作为股息和红利本身来说,都是凭借财产所有权取得的一种收入,不是劳动所得,而是无偿占有。这应该是没有疑义的。至于这种无偿占有是否构成对他人的剥削,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再定性,不能一概而论。股票收入的来源是剩余产品,如果股票收入的数量超过自己剩余劳动创造的剩余产品的数量,或者自己根本就不生产剩余产品,则是一种剥削收入;否则就不是剥削收入。

在社会主义社会,如果股票是本企业职工购买的,只要所获股息和红利不超过他们为社会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就不是剥削收入。但并不能因此就否认这种股票收入是无偿占有,因为这种收入也是凭借资金所有权取得的,不拥有股票的职工就没有这笔收入。而且,由于那些持有股票的职工通过股票收入的形式,把他们为社会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转变为个人的直接收入,从而减少了对社会的贡献,但他们仍享有全体劳动者为社会的劳动创造的价值所形成的公共消费、社会福利,这样他们的总消费水平就会不是因为劳动而超过其他没有股票的职工的总消费水平,甚至超过他们自己全部劳动创造的价值。从这一角度看,也属于无偿占有,甚至可能存在少量的剥削。如果股票的购买者是本企业以外的劳动者或其他企业,他们的股票收入是对别人劳动所创造的价值的无偿占有则比较明显。但是,只要他们的股票收入没有超过他们为社会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同样也不是剥削收入。如果购买股票的是非劳动者,他们所取得的股息和红利就全部都是剥削收入。所以,我们说社会主义国家股份经济中存在的股息和红利也是一种无偿占有,甚至可能存在剥削。

现在的问题是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应不应允许这种无偿占有和剥削存在,允许到什么程度,应不应该限制,怎样限制。

社会主义国家要发展股份经济,就必须允许股息和红利存在,否则就谈不上发展股份经济。但是,这种股票收入只能是社会主义剩余产品分配的次要形式,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的比重不能过大,其数量必须加以限制。既要允许这种无偿占有在一定限度内存在,又不会从根本上破坏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这也是一个不容易合理解决的问题。我认为要解决这个难题,主要应采取以下两个方面的措施:

1.控制股票收入相对量。所谓股票收入相对量是指股票收入率,即股息加红利与股本之比。国家必须控制股票收入率,使之不低于或等于银行存款利息率,否则就会失去购买股票的刺激,股份经济不仅不能适当发展,甚至不可能存在;但也不能太高,太高会使无偿占有量过多,导致剥削的产生。

2.控制股票收入绝对量。所谓股票收入绝对量是指单位和个人股息和红利收入的实际数量。对于购买股票的劳动者和企业,国家采取征收股票收入累进税的办法,尽量使其股票收入总数不超过他们为社会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以防止剥削的产生。至于他们为社会的劳动创造的价值的数量,则按统计和测算出的社会平均值确定。对于购买股票的非劳动者,国家必须运用税收杠杆限制其股票收入。

四、股份经济可能带来的削弱银行调控作用问题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所要建立的目标模式,需要充分发挥银行的调控作用。但要发展股份经济,会产生与银行争资金的问题。招股集资,把一部分银行存款(包括居民储蓄存款和企业长期闲置不用的资金存款)转变为股份资金,一方面挖掉部分银行存款,另一方面又使部分资金的投放方向摆脱银行的直接控制,从而削弱国家银行集中和分配资金的重要作用。

有的同志认为不必担心这样的问题发生,其理由主要有两条。一是认为单位和个人支配存款向股份公司购买股票,但股份资金也会存入银行,并不减少银行存款总额,只不过是在银行账户上表现为购买股票的企业和个人的存款减少,股份公司的存款增加。二是认为招股集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从而产生更多的储蓄来源,会使银行存款以更快的速度增长,并以近年来我国股份经济虽有所发展,股份资金数量虽不断增多,银行存款特别是储蓄存款不但没有下降,反而持续大幅度增加作为例证。我认为这两条理由都是值得商榷的。首先,股份资金有相当一部分会直接转化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用于生产发展,不可能全部存入银行,必然要减少银行存款;存入银行的部分是随时可能支取用于生产的,与用于购买股票而取出的那部分居民储蓄存款和企业长期闲置不用的资金存款不同,前者银行不能随便动用,其用途也难以控制,而后者银行可以动用,投向何方也由银行自行决定,这就使银行失去了本属于自己的这部分资金的投资控制权。而且,若没有必要的措施,全部股份资金都有可能脱离银行的控制。其次,提取存款购买股票,虽然可以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扩大银行存款来源,但这并不能证明提取存款本身没有减少银行存款。如果这部分存款不提走,银行也可以拿去投资,同样也可以增加存款来源,而且数量不一定必然比购买股票产生的少。近年来,我国银行存款尤其是储蓄存款之所以在股份资金不断增加的同时仍然大幅度增加,并不是股份经济发展的结果,而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结果,不能以此证明发行股票没有减少银行存款,相反还增加了银行存款。

怎样才能既发展股份经济,又不过多地削弱银行在资金运动方面的调控作用呢?我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解决这一难题:

1.运用合理调整银行利率和征收股票收入累进税的办法,防止银行存款被挖得太多,使银行的调控作用得以较好地发挥。

2.股份企业发行股票必须通过银行金融信托机构进行,使银行有可能控制这部分资金的流向。

3.股份资金的总量不能过多,在社会总资金中占的比重不宜过大,这才能保证国家银行掌握社会总资金的大部分,基本上控制社会资金的运动。

(原载《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1986年第5期,中国经济出版社1987年10月出版的《关于股份制问题》全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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