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全面商业化收购和处置时期

全面商业化收购和处置时期

时间:2022-05-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13年11月28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质认可条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各省设立或授权一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参与本省范围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和处置业务。

全面商业化收购阶段和转型阶段没有明显的时间划分,大概在2010年之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完全以竞标等商业化方式开展不良资产收购,进行自负盈亏的处置。银行业不良资产行业迈进全面商业化收购和处置阶段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点:

2012年1月18日财政部、银监会联合发布的《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财金〔2012〕6号),第一次有针对性地对不良资产的转让市场进行规范,规范了金融企业转让不良资产的行为,也为金融企业转让不良资产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参考。

随着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任务的逐渐完成、三年过渡转型期的结束,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全面向商业化迈进,2010年6月信达率先股改,并于2013年12月在港交所上市,2012年10月华融完成股改,于2015年10月亦在港交所上市。2015年8月中国长城和东方两家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改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准同意,2016年两家公司也相继完成股改。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改意味着自身从政策性机构向商业化机构的转变,自身可以依市场化的方式参与不良资产市场,而非完全依国家政策指令。

2013年11月28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质认可条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各省设立或授权一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参与本省范围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和处置业务。截至目前,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已经扩容至43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出现,打破了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一级市场的垄断,为一级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此外,随着不良资产的急剧上升,更多的民营资产管理公司参与到不良资产行业,有时候他们不满足于只参与到二级处置市场,他们更希望直接从银行收购资产包,在2017年4月25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海南省、湖北省、福建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天津市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名单的通知》(银监办便函〔2017〕702号)出台前,他们往往从银行直接收购10户以下的资产包,他们的参与使不良资产市场参与主体更加多元化,市场呈现欣欣向荣之趋势。

2013年开始,国内宏观经济经济运行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出现了地方债务增长过快、产能过剩等问题,商业银行体系内的不良资产逐渐暴露,不良率急剧上升。自2013年起江浙等长三角地区开始大规模出现不良资产,随后向内地省份开始蔓延。据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13年一季度至2016年三季度,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资产率连续15个季度“双升”,不良资产余额从5265亿元增长到14939亿元,增幅达284%,不良资产率从0.96%增长到1.76%,2016年四季度至2017年二季度不良资产率有所下降,为1.74%,但不良资产余额继续上升至16538亿元,四年时间不良资产余额增长三倍。然而,银行业不良资产的实际情况可能远比银监会公布数字更加严峻,根据高盛、波士顿等机构预测,我国商业银行潜在不良贷款率为8%~10%,不良资产余额在10万亿以上。不良资产规模的持续增长,吸引了众多投资机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