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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化收购和处置转型阶段

时间:2022-05-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随着第一轮政策性不良贷款的剥离,国有银行的资产得到优化,不良贷款率大幅度降低,然而与国际标准、与其他国际银行相比,我国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率仍处于高位,难以达到现代化金融企业的水平,在中央明确对国有银行实行重组改制和上市的改革目标下,国有银行开始进行第二轮不良资产的剥离,率先剥离的是中行、建行、工行和交行。

随着第一轮政策性不良贷款的剥离,国有银行的资产得到优化不良贷款率大幅度降低,然而与国际标准、与其他国际银行相比,我国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率仍处于高位,难以达到现代化金融企业的水平,在中央明确对国有银行实行重组改制和上市的改革目标下,国有银行开始进行第二轮不良资产的剥离,率先剥离的是中行、建行、工行和交行。

2004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收购业务风险管理办法》(财金〔2004〕40号),开始允许并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展商业化不良资产收购业务。2004年6月,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决定剥离中行、建行本金2782亿元不良资产,此次剥离不再采用1999年按账面价值收购方式,而是采用整包转让,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按照“债权金额的15%和户数的4%”进行尽调,然后对整包报价,由人民银行、财政部和银监会组成的评定小组做出最终评定,最终信达夺标,成为两个资产包的一级批发商。2004年11月,信达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将从建行剥离的1289亿元可疑类贷款批发转让给了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由于信达一开始便抢占了产业链的上游,资产规模急剧增大,由此拉开了与其他三家的差距,牢固树立了在不良资产行业的地位。此外,银行在探索不良资产商业化处置中,仍然以定向的方式直接将不良资产转让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2004年6月正在准备上市的交通银行剥离了650亿不良资产给信达,2005年初,建行又向信达剥离569亿元不良资产。

2005年6月,工商银行不良资产的剥离工作开始启动,此次剥离,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决定不再采用整包转让的方式,而是采用更加市场化的方式,即分包转让,将工商银行本金4590亿元不良资产分为35个资产包,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报价竞标,最终华融中标3个资产包,长城中标17个资产包,东方中标10个资产包,信达中标5个资产包。

2004年至2005年的银行不良资产剥离,虽然给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尽调时间有限,并划定了尽调范围,但与1999年第一次剥离相比,确实发生了质的变化,开始尝试在不良贷款收购环节引入商业化因素,银行开始商业化处置不良资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始开展商业化收购不良资产,双方开始用商业化的方式运作不良资产,这不仅是我国银行不良资产市场开始形成和完善的标志,更是双方现代化公司治理机制的开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再完全是政策性金融机构,逐渐开启了商业化转型之路。2005年至2006年,财政部、银监会等有关部门讨论并出台了《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发展的意见》,从而进一步明确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向现代金融服务业转型的基本原则、条件和方向,具体的业务拓展到风险投资及担保、金融租赁、风险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信用评级、征信服务、财务顾问、信托业务、汽车金融服务等多个方面,并给予三年转型的过渡期。按照有关要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和商业化不良资产收购过程中实行分账管理。在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过程中,还接受监管机构的委托,对出现财务问题或经营问题的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托管、清算和重组,并通过发起设立或收购相关公司,开始多元化金融布局,不再局限于银行业不良资产领域的收购和处置,逐步发展成为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这一时期其他银行为了股份制改革和向现代化企业转变,也陆续开始处置不良资产。2007年在中行、建行、工行和交行商业化转让不良资产的经验基础之上,深圳商业银行(后被平安银行合并)、华夏银行、光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等股份制银行为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陆续推出价值从数亿至数百亿不等的资产包,邀请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独立尽调、竞价购买,此次收购又向商业化迈出了重要一步,是完全意义上的商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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