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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步性与局限性并存

时间:2022-05-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五、进步性与局限性并存郑观应作为一个受到封建传统文化教育,又接触到大量西学知识的近代思想家,在他的法律思想中,既有积极进步的一方面,也有保守落后的一方面,可以说,这两者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了他的法律思想的一个重要特征。可见,在郑观应的法律思想体系中,进步性与局限性始终是并存的。

五、进步性与局限性并存

郑观应作为一个受到封建传统文化教育,又接触到大量西学知识的近代思想家,在他的法律思想中,既有积极进步的一方面,也有保守落后的一方面,可以说,这两者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了他的法律思想的一个重要特征。例如,郑观应一生对国际公法的作用深信不疑,虽然他也认识到国际公法的作用和一国国力强弱有着密切关系,但即使在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活动日益加剧,中国的民族危机日益深重之时,郑观应仍然对借助国际条约、国际公法来改革清朝封建法律制度抱有信心,而对国际公法在解决当时中国社会所面临的种种问题方面所能起到的作用缺乏清醒的认识。又如,郑观应在关于加强军事法律建设的论述上,一方面提出清政府应当加强对乡民的国防教育,组织民团守卫乡里,抵御外侮的建议,认为“防外侮更重于防内患,练民兵庶足以助官军,可不因时制宜,亟为应变之举乎?”;然而他在提出这一建议的同时,也害怕劳动人民在掌握武装之后可能会威胁到清王朝的统治,竟然还主张“或虑民心良莠不齐,恐有意外之变。如设立保甲、连环保结,皆能防患未萌”,企图通过保甲制度来防范人民因此来反抗清王朝的统治,诸如此类的观点在郑观应的著作中其实并不少见。可见,在郑观应的法律思想体系中,进步性与局限性始终是并存的。这归根到底,是由他所处的时代,所代表的资产阶级改良派的阶级利益所决定的。作为一个从买办商人演变而来的近代民族资本家,郑观应不可能完全脱离他的生活轨迹,更不可能与他所属的那个社会阶层彻底分道扬镳。因此,郑观应的法律思想自始至终都少了一些与那个旧的封建时代彻底决裂的战斗性,却多了几分委曲求全的妥协性和软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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