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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概述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刑事诉讼基本精神和指导思想的体现,是其表述的具体化。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实现刑事诉讼目的、任务的保障。其次,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与具体诉讼程序紧密联系。首先,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对于刑事诉讼立法及司法解释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

第一节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概述

一、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概念

刑事诉讼过程是由不同的诉讼阶段组成的,在每一个诉讼阶段,都有一些相应的诉讼原则和规则、制度对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规范和约束。如在侦查阶段,有及时、准确的原则;在审查起诉阶段,有国家公诉原则;在审判阶段,有不告不理、控审分离、直接言词原则,等等。虽然这些原则对于刑事诉讼的正常运作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理论上很难将其纳入基本原则的范畴。

如何确定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在理论上存在多种不同的观点。有的主张,应当以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原则为基本原则;有的主张在法律规定的原则基础上,还包括学理上的重要观点;有的认为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不必区分;有的认为基本原则和制度是不同的,需要加以区分;有的认为基本原则应是指导诉讼全过程,以及重要诉讼行为;有的认为基本原则只能是对诉讼全过程有指导意义。确立一个诉讼行为规范是否属于基本原则的范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虑。

第一,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基本原则与任务作了专章规定,而且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都有规定,因而确立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必须以法律规定为依据,但不能生搬硬套,应当根据法理要求,对基本原则进行概括和归纳。

第二,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应当加以区分。基本原则是一种抽象的概念,必须通过具体程序体现,但不同于具体程序与运作过程。所谓基本制度是构筑一定体制或体现该体制精神的不可或缺的根本原则体系。因此,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有着根本的区别。

第三,作为诉讼基本原则应当对诉讼全过程具有指导意义,体现在诉讼的各个方面。如果只是在某一阶段具有指导意义,如审判公开,就只能作为审判阶段的基本原则,而不能作为整个诉讼的基本原则。

可见,凡是法律在基本原则中作了规定,而不属于诉讼基本制度范畴,其行为对整个诉讼过程、对司法机关有重要指导意义的,都应作为诉讼基本原则。根据上述认识,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指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过程,对刑事诉讼的进行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是司法机关在诉讼中所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

二、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地位和特点

(一)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地位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在刑事诉讼法律规范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中介地位,既是联结刑事诉讼指导思想、目的、任务与具体诉讼制度、程序的桥梁,又是联结刑事诉讼原理与刑事诉讼具体法律规定的介质。

首先,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刑事诉讼指导思想的体现,是为实现刑事诉讼目的和任务而服务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刑事诉讼基本精神和指导思想的体现,是其表述的具体化。我国刑事诉讼的指导思想反映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的阶级属性,决定了基本原则所包含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精神。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实现刑事诉讼目的、任务的保障。刑事诉讼目的、任务反映出的价值取向,具体化于基本原则之中,再通过原则的贯彻最终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和任务。刑事诉讼的目的和任务是对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提出的目标要求,而具体体现刑事诉讼精神的基本原则对于刑事诉讼目的和任务的实现具有理论上和实践上的保障作用。

其次,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与具体诉讼程序紧密联系。刑事诉讼基本原则通过具体法律规定的实施,把诉讼程序性规范组织到一起,是具体程序规范赖以成立的核心,程序的安排反映着贯彻基本原则的需要。相反,基本原则离不开具体程序规范,它的实现只有依靠具体程序规范来保障,否则基本原则就是一纸空文。

因此,正确理解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含义和作用,不仅可以提高实现刑事诉讼目的和任务的自觉性,而且有利于深刻了解和执行刑事诉讼法的具体程序规定。

(二)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特点

第一,确定司法机关的职权和相互关系。刑事诉讼基本原则规定了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职权,以及它们之间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保障刑事司法权的运作。

第二,保障诉讼民主和诉讼监督。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原则、诉讼监督原则等,突出地反映了诉讼民主和诉讼监督的内容,有利于保障诉讼公正的实现。

第三,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突出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的核心地位,而其他各原则处于辅助它的地位。这是因为,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是正确处理案件的前提和基础,而法律则是司法机关评判和处理案件的依据。

第四,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抽象性和概括性,它全面反映了我国刑事诉讼的本质和主要特征,既有法律依据,又有理论概括。

第五,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体现在刑事诉讼的各个方面,要求司法机关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对诉讼程序、诉讼结果具有重要影响。

三、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价值与功能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在刑事诉讼法律规范体系中的地位,决定了其具有重要的价值和功能。

首先,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对于刑事诉讼立法及司法解释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刑事诉讼立法及对法律条文的解释,需要以刑事诉讼原理为指导,体现刑事诉讼法的指导思想和立法精神。而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正是国家在刑事诉讼领域价值追求的总的体现,也是刑事诉讼原理和刑事诉讼法指导思想的具体化,因此它是设置具体的刑事诉讼程序规范的合理性基础和目标性指向。按照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要求进行立法和司法解释,可以保障具体制度和程序的设计符合宪法原则和刑事诉讼原理,可以使法律条文的解释符合立法精神。

其次,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对于刑事诉讼实践具有指导作用。由于在刑事诉讼实践中,刑事案件的复杂多样性与法律规定的有限性之间必然存在很多矛盾。因而并非任何一个案件都有明确具体的法律规范可资依据。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抽象性的特点,比较具体规范而言具有更强的包容性和更广泛的适用性。因此,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可以指导和保障法律的实践者正确理解法律规定,对法律规范作出合目的性的解释,并在此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于具体案件,从而解决诉讼实践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

第三,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弥补法律规定不足和填补法律漏洞的功能。刑事诉讼法无论如何完备,都难以囊括实践中出现的所有问题。对于刑事诉讼法具体条文中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甚明确的问题,在实践中如何解决,需要以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为指导进行处理。

四、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是指由所有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共同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从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依据来看,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集中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编第一章之中。主要包括以下原则:

(1)职权原则;

(2)独立行使司法权原则;

(3)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原则;

(4)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5)司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6)公民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7)法律监督原则;

(8)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9)未经审判不得定罪原则;

(10)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原则;

(11)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12)刑事司法国家主权原则。

此外,对于《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第11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第13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本法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这些规定从内容上看,显然规定的是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应当遵循的审判制度,而不能作为基本原则来对待。《刑事诉讼法》第17条是关于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相互开展刑事司法协助的规定,本书将在第二十二章与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一并介绍。

我国刑事诉讼的各项基本原则是一个互相关联、互相统一的整体,其中任何一项原则遭到忽视,必然影响对其他有关原则的贯彻,违背其中任何一项原则,都是对刑事诉讼法制的严重破坏,也都是对诉讼程序的严重违反。因此,对于刑事诉讼的各项基本原则,都必须准确地加以理解,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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