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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

时间:2022-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是指由所有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共同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从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依据来看,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集中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编第一章之中。我国刑事诉讼的各项基本原则是一个互相关联、互相统一的整体,如果其中任何一项原则遭到忽视,必然影响对其他有关原则的贯彻,违背其中任何一项原则,都是对刑事诉讼法制的严重破坏,也都是对诉讼程序的严重违反。

四、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是指由所有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共同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从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依据来看,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集中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编第一章之中。其主要包括以下原则:

(1)职权原则;

(2)独立行使司法权原则;

(3)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原则;

(4)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5)司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6)公民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7)法律监督原则;

(8)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9)未经审判不得定罪原则;

(10)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原则;

(11)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12)国家司法主权原则。

此外,对于《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第11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第13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本法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从内容上看,显然规定的是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所应当遵循的审判制度,而不能作为基本原则来对待。《刑事诉讼法》第17条是关于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相互开展刑事司法协助的规定,本书将在第二十二章与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一并介绍。

我国刑事诉讼的各项基本原则是一个互相关联、互相统一的整体,如果其中任何一项原则遭到忽视,必然影响对其他有关原则的贯彻,违背其中任何一项原则,都是对刑事诉讼法制的严重破坏,也都是对诉讼程序的严重违反。因此,对于刑事诉讼的各项基本原则,都必须准确地加以理解,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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