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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本原则概述

时间:2022-10-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概念的研究亟须被进一步引向深入。背离经济法基本原则或与经济法基本原则相抵触的经济法的具体行为规则和具体原则,都是无效的或部分无效的。另外,“规定于”表明经济法基本原则是明示的、明确的,“寓意于”则表明暗含于各种经济法律规范中,通过推断才能形成的经济法基本原则。普遍性表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效力范围,从而把经济法规范和经济法的具体原则与经济法基本原则清晰地区分开来。

第一节 经济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对经济法的理论建构和实践运作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1)在中国,对经济法基本原则概念的研究虽不断取得进展,但尚未能取得共识。到目前为止,学界对经济法基本原则这一概念下的完全不同的或部分不同的定义已达三十个。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概念的研究亟须被进一步引向深入。(2)

我们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经济法宗旨和价值的引导下而规定于或寓意于各种经济法律规范之中,处于指导地位,对经济法实践运作的整个过程具有普遍制约意义和适用价值的根本行为准则。这一定义的基本含义包括以下内容。

首先,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具有普遍制约意义和适用价值的根本行为准则。任何法都是由法律规范组成的,经济法也不例外。法律规范是一种行为准则或行为规则,它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人们必须遵循。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根本行为准则,它不同于法律规范以外的行为准则,如道德准则,也不同于作为具体行为准则的法律规范。经济法的原则包括具体原则和基本原则。基本原则是具体原则的抽象和概括,是原则的原则。这样一来,可以得出:经济法规范体现经济法的具体行为准则,对规定于或寓意于某一制度范围内的经济法具体行为准则进行抽象概括,体现的是经济法的具体原则。对经济法具体原则进行抽象概括形成贯穿各种经济法规范之中的根本行为准则,就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它是以具体的经济法规范通过层层概括提炼而形成的,属于上层建筑中的制度范畴,对经济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整个过程具有普遍的制约意义和适用价值。因此,把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说成是一种“指导思想”、“指导原理”、“根本指导思想”、“具有普遍意义的指导思想”、“带有普遍意义的指导原理”或“基本法律观念”等是不正确的。“指导思想”、“指导原理”、“基本法律观念”等属于上层建筑中意识形态的范畴,没有法律约束力。(3)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对经济法的实践运作的确能起到指导和补缺作用,但是它本身不是“指导思想”、“指导原理”或“基本法律观念”。

其次,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必须处于指导地位,贯穿于经济法实践运作的整个过程。处于指导地位是指经济法的涵盖性、统帅性。相对于经济法的具体行为规则和具体原则而言,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处于统帅地位,经济法的具体行为规则和具体原则的产生和发展应当遵循它的规定,按照它的内涵而展开,在其内涵范围内进行实践运作,并接受它的检验。背离经济法基本原则或与经济法基本原则相抵触的经济法的具体行为规则和具体原则,都是无效的或部分无效的。贯穿于经济法实践运作的整个过程主要是指,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效力范围及于经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及经济法学研究的自始至终,对整个经济法体系具有指导和纲领作用。不应当将某些经济法制度的原则作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再次,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必须规定于或寓意于各种经济法律规范中。在定义经济法基本原则时,我们强调“各种经济法律规范”。“各种”说明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部门的基本原则而不是具体制度的原则;强调各种“经济法律规范”是为了进一步明确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不同于民法、行政法等其他部门法的基本原则;还需要说明,我们强调的是“经济法律规范”而不是“经济法律”、“经济法规”,“经济法律规范”是内容范畴,而“经济法律”、“经济法规”在某种意义上是形式范畴,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既是制度范畴又是内容范畴,笼统地说,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经济法律”或“经济法规”之中就可能犯了前后不一致的错误。另外,“规定于”表明经济法基本原则是明示的、明确的,“寓意于”则表明暗含于各种经济法律规范中,通过推断才能形成的经济法基本原则。这样定义主要考虑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形成方式更接近于经济法基本原则形成的实际情况,从而更有效地防止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疏漏。

最后,经济法基本原则形成的基础是经济法的宗旨和价值,也就是说,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要表明经济法的宗旨,体现经济法的价值。经济法的宗旨是贯穿于经济法之中的,人们创制和实施经济法所追求的目标(4),其基本内容为实现经济法主体利益的协调发展。经济法的价值是指经济法所构筑的法律秩序的目标及调整社会关系所遵循的方向。(5)它从哲学的高度概括了经济法的目的和宗旨,规定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特征、原则,与它们密切相连并统一在整个经济法律体系中。(6)因而,经济法的宗旨和价值是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基础,决定了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规定方向和表现形式,是经济法基本原则得以确立的依据。

二、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构成要素

(一)普遍性

普遍性即指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各种经济法律规范的始终和经济法实践运作的整个过程。换言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能够概括经济法的具体制度,表现经济法的总体面貌,表明经济法的根本宗旨,能够规划经济立法、监督经济执法、规范经济司法、指导经济守法;同时对经济法学研究也能够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只存在于经济法具体制度之中的原则不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只存在于具体经济法规范之中的行为规范,更不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普遍性表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效力范围,从而把经济法规范和经济法的具体原则与经济法基本原则清晰地区分开来。

(二)法律规范性

法律规范性要求经济法基本原则具有法律规范的一般性质,其具体内容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具有体现经济权力(利)义务运作之特征或要求的内涵;另一方面,可以作为执法和适法之依据。所以,不宜将“经济规律”、“经济政策的原则”直接描述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也不宜将经济法的宗旨、目的条款作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如“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的原则”(7)、“生产关系一定适应生产力的原则”和“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的原则”、“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讲究经济效益的原则”等均不应列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因为前者是经济规律,属于经济学范畴问题,后者是政策原则,属于经济领域问题,并且,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不具有可操作性、可适用性和可诉性。

(三)特有性或专有性

特有性即指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应当是经济法所特有的原则,而非经济法和其他法律部门共同遵循的原则或照搬其他法律部门的原则规范。(8)因此,凡是法的一般原则或其他部门法的基本原则都不应该作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如“社会主义法制原则”(9)、“按劳分配原则”(10)等,都不失为法的原则,但不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前者是法的一般原则,后者是民法、商法的基本原则。

(四)指导性

指导性指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克服成文法局限性”之功效。徐国栋先生在其《民法基本原则解释》一书中将民法基本原则视为“克服成文法局限性之工具”。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涵:一是当人们对经济法条文产生不同理解时,它可以指导人们排除歧义,寻求其本意;(11)二是当法律规范之内发生冲突不协调时,它可以指导人们按照立法本意进行法律适用的选择;三是当经济法法规出现缺位时,人们可以依据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对新生的社会经济关系进行调整,法律工作者可以依据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来处理经济法律纠纷。

三、研究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经济法基本原则是经济法这一法律部门中的最高准则,所有的经济法律规范、经济法律行为和经济法律关系都是以它为基础展开的。它是经济法的灵魂和建构经济法体系的依据(12),是经济法的精神实质和实践纲领(13),是经济法基础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法理论建构和实践运作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14)

首先,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确立,对促进经济法理论体系的完善,巩固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表明经济法的宗旨,体现经济法的价值,是保证经济法规范的和谐性和构造经济法律规范体系之根本,也是一个法律部门存在之根本。然而徒有抽象的宗旨和价值无助于指导经济法规范的和谐统一,也难以构造出一套相对严格周密的理论和相应的实体法体系。正是基于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不同的经济法律规范和制度才得以有效地协调统一,并按照经济法的宗旨和价值贯穿联系起来,从而促进经济法理论体系的完善,巩固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独立地位。

其次,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对经济法主体的行为具有指导意义。经济法规范是人们进行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是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具体化。经济法是确认和规范政府干预之法,对政府干预行为进行确认和规范应该在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意蕴范围之内。同时,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市场主体行为的参照物。在一般情况下,市场主体行为符合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要求,也就符合经济法规范的具体要求。因此,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较之具体的经济法规范更具有行为准则的价值。

再次,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司法机关审判的依据。对于在审判实践中缺乏具体法律规定的案件,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法官进行创造性司法活动的准则。一方面,它授予法官自由裁量权;另一方面,它又把这种自由裁量权限制在符合基本原则要求的范围之内。于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通过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授予与限制,发挥着克服经济法局限性和弥补经济法漏洞的功能。对有具体规定的案件,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法官审判案件的重要指导思想。一方面,法官需要以基本原则为准绳评价当事人的行为,判明当事人之间的是非曲直;另一方面,在选择案件所适用的法律时,法官也必须以经济法基本原则为准则,考虑案件的处理结果是否符合基本原则的要求。

最后,研究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可以进一步把握经济法的本质和特征。通过明确经济法与其他邻近法律部门的原则区别,可以进一步掌握经济法产生的规律,明确经济法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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