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大力倡导法治,推行法制改革,保障司法独立

大力倡导法治,推行法制改革,保障司法独立

时间:2022-05-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五、大力倡导法治,推行法制改革,保障司法独立实行法治是民主宪政的内在要求。在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孙中山即着手进行法制改革,荡涤烦苛,铲除封建法制的余毒,建立与民主、共和精神相符合的现代新法制。据此,南京临时政府一再立法保护人权,要求取消封建时代的贱民制度和人口买卖。

五、大力倡导法治,推行法制改革,保障司法独立

实行法治是民主宪政的内在要求。孙中山不仅在政治上勾画了一个民主、法治的新中国蓝图,而且在实践上也是一个法制现代化运动的积极开拓者。在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孙中山即着手进行法制改革,荡涤烦苛,铲除封建法制的余毒,建立与民主、共和精神相符合的现代新法制。

南京临时政府明确宣告:“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据此,南京临时政府一再立法保护人权,要求取消封建时代的贱民制度和人口买卖。1912年3月,内政部先后发布《禁止买卖人口文》和《通令!户惰民等一律享有公权私权文》,正式废除一切等级特权和人格歧视的不公正法律。积极推动人道、民主的现代司法制度的建立,提出禁止刑讯、体罚等酷刑,推进向人道、文明的近代刑罚制度转变。他主张司法独立,认为“司法为独立机关”,所有司法人员,必须是“应法官考试合格人员,方能任用”(12);主张建立律师制度,为此,南京临时政府还草拟了《律师法草案》;主张法院应该公开审判,审讯时,应该任人旁听,方“庶无出无入之弊”;主张法院断案应重证据不重口供,等等。以上主张,为中国建立现代司法制度迈出了可贵的一步。

除此以外,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还积极地推动近代一系列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建立,试图构建资本主义的“六法”体系。1912年1月5日,孙中山在《对外宣言书》中提出:“吾人当更张法律,改定民、刑、商法及采矿法则;改良财政、蠲除工商各界种种限制。”(13)在南京临时政府存在的三四个月时间,孙中山推动颁布的新式法规不下几十项,内容涵盖农林、水利、渔业、工业、矿业、商业、铁路、航运、邮政、金融等各个方面,基本上构建起近代意义的法律蓝图。可以说,南京临时政府时期是中国法制现代化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阶段,大量新制度、新法规的提出,使民主共和国的建设方案更加具体化,使南京临时政府作为现代国家政权的形象更加明确。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