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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的“债权化”

时间:2022-05-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财产的“债权化”资产证券化与财产债券化有着密切的联系。财产的债权化是指具有完全的财产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债权贯穿于社会财产权中。财产的债权化首先是以债权的财产化为先导的。对于财产债权化的观察角度的不同就是财产的证券化。

一、财产的“债权化”

资产证券化与财产债券化有着密切的联系。财产债权化是债权在现代社会中地位日益重要的表现形式,财产的债权化有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而资产证券化不过是财产债权化的组成部分和进一步的升华。

财产的债权化是指具有完全的财产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债权贯穿于社会财产权中。财产的债权化首先是以债权的财产化为先导的。在人类的文化史上,债权最初体现的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人身关系,并不是一种财产关系,后来这种关系经历了从纯粹的人身关系向客观的经济关系的转变过程,这一过程中很重要的方面就是使债权能够转让,从而使债权由原来的身份关系演变为财产关系。[27]

为了使债权具有可转让性,最根本的问题就是保障受让人的地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世纪的法律制度通过完善指示债权、证券债权,实现了债权的流通性;为了确保债务人有支付能力,使债权能够得到清偿,通过促成抵押权制度与有价证券相结合,以及动产甚至价金债权的担保制度的发展,从而最终促进了财产债权化的倾向。

对于财产债权化的观察角度的不同就是财产的证券化。证券化的本质就是“动化”(Mobilierung)。鉴于“动化”的动机在于资本的获得或者资本投入,又可以称为“资本化”(Kapitalisierung);如果着眼于与证券相结合,就是“证券化”(Verbriefung)。而无论是“动化”还是“证券化”,其本质都是“债权化”。

与资产证券化有关的主要是抵押权的证券化和债权的证券化。从法制史的观点来看,抵押权的证券化和债权的证券化实际上是私法生活债券化和债券动产化的表现。[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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