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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的出台保险业对公民财产权的影响

时间:2022-05-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交强险的出台保险业对公民财产权的影响在以上对交强险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交强险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对于交强险的细枝末节等问题由于讨论主题所限,不一一展开叙述,笔者在这里主要探讨的是因交强险引起的对公民财产权的影响。因此,交强险涉及最主要的也是公民私有财产权。

二、交强险的出台保险业对公民财产权的影响

在以上对交强险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交强险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对于交强险的细枝末节等问题由于讨论主题所限,不一一展开叙述,笔者在这里主要探讨的是因交强险引起的对公民财产权的影响。其实,对于交强险实施以来之所以成为众目注视的焦点,主要的问题也在于影响公众的财产权益。由于交强险和相配套的费率和责任限额是以行政法规、规章的形式颁布的,而且依据交强险凡是车主都必须缴纳,因而交强险是涉及公众的财产权益的影响是在所有的保险中是最大的。尤其是近年来中国的经济发展迅速和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在日益提高,随着中国汽车制造业的发展许多家庭都购置了家用汽车,同时中国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实体不断的增强,使非公有制经济的公司、企业也拥有大量的机动车辆,改变了以往机动车主要以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拥有为主的状况。因此,交强险涉及最主要的也是公民私有财产权。我们知道法律规范调整的是社会关系,是将某种社会关系纳入到法律的调整范围之内,通过调整使该社会关系符合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的要求,构建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良好的秩序,最终目的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行政法规、规章作为法律规范的组成部分,也是如此。但是,如果立法的主体在利益的驱使之下,立法就会成为掠夺公民合法财产的工具。同理,当保监会将行政规定和商业规则结合在一起的时候,很有可能成为保险盈利的工具。那么,交强险的出台是否对社会对百姓带来了就像如前所述那样的效果呢?此问题如在上面分析的那样问题多多,笔者认为并没有达到立法预期的目的。交强险的出台是否为保险业带来商业上的利益呢?交强险有着全国统一的费率和责任限额,并确立了“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按照交强险条例第8条规定的费率表显示,交强险的费率为120元—5660元,平均在1000元以上。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勇认为,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48亿辆,按保守数字1亿计算,只要投保率达到80%,每年交强险的保费收入就能达到800亿元。而根据公安部公布的交通事故统计,赔付额最高每年也只有177亿元左右。余下的620多亿元,扣除税金、管理费、手续费(合计不会超过200亿元)后,还会有400多亿元的结余。(5)虽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没有出现所谓的“暴利”,指责其计算方式“不科学不准确”,但笔者看到保险业的有关数据肯定交强险有盈利空间,在较为权威的保险业期刊有撰文这样写道:“保险机构虽然坚持交强险不以盈利为目的,但长期来说,交强险稳赚不亏,是最划算的买卖之一;同时交强险大幅度降低了商业三责险赔付率,亦可明显提高整体运营利润。2005年,全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即使每起事故按最高赔付额6万元计算,也只有270亿元,何况大部分事故只是车损而未涉及人员伤亡;2005年汽车保有量为3608万辆,按每辆9501050元‘交强险’计算,约342.76亿—378.84亿元,还不包括汽车之外9431万辆摩托车、挂车、拖拉机近200亿元的保险费用。交强险利润前景看好。即使加上保险公司理赔和各种运营费用,利润率也应该是较乐观的。”(6)还有学者撰文也指出保险业的保费和业绩较前两年有较大的增长,其缘由于去年的交强险业务的带动。(7)

以上的有关数据和材料说明保监会没有从保护公民财产权和消费者的利益角度来公平公正的定价,反之,借手中的公权力仅是为本行业的利益服务,完全是一种损害消费者的产品定价的行为。保险监管部门正是借助于公权力来谋取行业利益,来谋取自己部门利益(因为保费高低与监管部门收入相关,保监会的钱是靠各家保险公司很好的运转才能给它保险费)。这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而且借公权力把这个侵害与掠夺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制度化与合理化,也是对公民合法财产权益的一种严重侵害,同时也不符合现代行政法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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