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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时间:2022-05-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如可,并申请批准将所评优秀案例作为昆明法院辖区内的指导案例。附件:昆明市法院2010年度11篇优秀案例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主题词:法院工作 优秀案例△ 请示抄送:省高级法院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0年12月20日印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昆中法〔2010〕97号      签发人:董 林

关于申请批准将昆明中院评出的2010年度11篇优秀案例作为指导案例的请示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根据2002年《昆明中院关于开展“办精品案件,创公信品牌”活动的实施意见》,八年来,昆明法院坚持组织开展指导案例评选活动,在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两级法院的积极参与下,先后评选出了110篇指导案例,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并经省法院审查同意,批准将其作为昆明法院辖区内的指导案例。2010年7月,按照《2010年度指导案例暨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方案》,经过全市两级法院推荐、筛选,法院内外评委认真负责的多轮评选和我院审判委员会第44次会议审定,评选出2010年度指导案例11篇。为有效推动此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案例指导审判的作用,强化对成功审判经验的总结,鼓励大胆进行创造性司法的探索,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法官素质,提升昆明法院的执法公信度,经我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特向省法院报告,请对我院所评出的11篇案例予以审查。如可,并申请批准将所评优秀案例作为昆明法院辖区内的指导案例。现将评选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评选程序

整个评选活动由“优秀案例评选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进行。为确保评选结果公开、公正、透明、权威,本次评选仍严格按照评审程序,采用内外结合、交叉评选、多轮评定等方式,分四个阶段对参评案例进行认真细致的评审。在总结过去评选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改进评选方式,拓宽评委范围,确定由审判委员会委员及部分资深法官担任内部评委,同时聘请省法院资深法官、市人大有关专家、大学法学教授和部分知名律师作为特邀评委共同参与评选。对两级法院推荐的97篇参评案例,通过多轮反复筛选及对案例所体现的亮点和指导意义的分析,经中院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最终评出指导案例11篇。由于评选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组织有序,方案切实可行,整个评选程序做到了坚持标准,规范操作,注重质量,所评出的指导案例既体现出我市法院法官法治理念的更新和创造性司法的能力,也是目前两级法院审判水平和法官综合业务素质的集中展示。

二、严格评选标准

为确保评选出的案例质量高,充分体现典型性和指导性,评选活动严格按照既定的评选标准进行,即案件类型上要求属首案、新类型案件或社会关注、影响大、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案件审理中要求程序合法,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实行繁简分流,实体处理能准确把握相关立法原则和法律精神;案件审理效果上要求较好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办案指导思想、证据运用、审判和调解技巧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在所属领域具有积极影响;法律适用方面要求有所发展、创新和突破;法律文书制作要求格式规范,逻辑严密,认定事实清楚,归纳争议焦点准确,说理充分,适用法律正确。

三、所评案例的特点及亮点

评选出来的案例主要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新类型案件较多,有的案例属首案,适用法律难度较大,指导性较强,在法学理论上有所突破。如摄影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企业强制清算案、环境污染侵权赔偿案等案件。二是大案要案较为典型,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较为关注,在案件所属领域有积极影响。如云南绿色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刘跃单位行贿案,廖康、陆卫平贪污案。三是案例指导性较强,在办案指导思想、审判思路、责任认定、法律适用、两个效果的有机结合等方面对同类案件具有较大的参考和指导作用。

通过对这些案件的成功审结,主要体现出以下审理亮点:一是审判程序公开、透明、公正,注重法、理、情的有机结合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二是法律适用上敢于大胆创新和突破,对相关立法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学理论、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的理解把握较为到位,不少案件体现出承办法官及合议庭创造性司法的能力。三是法律文书制作规范,争议焦点归纳准确,事实认定清楚,说理透彻充分,裁判公正。四是案件审理所确定的审判原则在某一领域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积极影响。综合本次评选情况及评选结果,由于所选择的参评案例来源于昆明市两级法院,范围较广,类型各异,典型性和指导性较强,将这些案例确定为指导案例,可对昆明市两级法院的审判工作起到积极的规范、指导、示范作用,促使对案件的审判更加符合法理、事理、情理,更加符合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要求。

当否,请批示。

附件:昆明市法院2010年度11篇优秀案例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法院工作 优秀案例△ 请示

抄送:省高级法院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0年12月2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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