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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纠纷的举证技巧

时间:2022-05-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法庭调查阶段,收集、核实和运用证据的方法很多,但主要应把握“听”“看”“问”三个环节。包括倾听审判人员的询问;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听取鉴定人的陈述及其鉴定结论;听取勘验的过程及其结果;以及听取本案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陈述。依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庭调查阶段对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进行发问,其目的是弄清事实真相。

在法庭调查阶段,收集、核实和运用证据的方法很多,但主要应把握“听”“看”“问”三个环节。

包括倾听审判人员的询问;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听取鉴定人的陈述及其鉴定结论;听取勘验的过程及其结果;以及听取本案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陈述。听取以上的陈述和证言,重点要放在结合有关的其他证据,在判断其真实性上;同时注意揭示它们之间的内在关系。在听取委托人的陈述时,应注意其内容有无变化或者发展,并及时分析变化或发展的原因,以免被动。

首先,要察看法庭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结合其他的证据,辨别其可靠性;对于不真实的部分、伪造的证据,应及时提出。其次,要察看当事人各方在法庭上的真实感情的流露。作为代理人,律师应根据当事人真实感情的流露,促成调解。

依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庭调查阶段对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进行发问,其目的是弄清事实真相。

1.正面问

对于案件和证据掌握得一清二楚,通过庭审发问,对回答的问题有十分把握的,适宜于直截了当、不绕弯子地发问。

2.绕着问

有些案件,为了使被询问人丧失警觉和事先的设防,或者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从外围问话入手,先询问与本案不直接有关的情节,在不知不觉中探出真实的情况。绕着问的技巧是:不过早地暴露发问的意图,让被询问人自然而然地谈出所需的情况。

3.连着问

对某些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证人或当事人发问,为了获得真实的回答,有时可以采用由远至近、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彼及此的发问方式,步步为营,层层发问,问话速度要快,跟得要紧,像连珠炮似的一个接一个问,以扰乱其事先的设防,不给对方过多的思考时间,使他在回答问题上逻辑紊乱,从中抓住关键。

4.反问

有些与案件当事人有某种瓜葛的证人、第三人等,为了自己的私利,往往把无说成有,把轻说成重。回答问题时,或者前后矛盾,或者避实就虚、泛泛而谈。为了揭露其虚假性,可采用反问的方式发问。这样迫使被询问人在反问之下作出解释,从而让其矛盾、虚假的证词暴露于法庭。

5.提示问

由于从案件事实的发生到庭审调查,间隔时间较长,常常遇到被询问人对某一事实回忆不起或记得不准的情况,这时可采用提示性的发问。

6.重复问

对于一些表达有困难、记忆力差、听力差或年老的证人,由于他们在某些方面难以清楚、准确地进行思想表达,必须重复发问,让他能听得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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