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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防基本模式的多维考察

时间:2022-05-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民主自由社会的犯罪预防,属于以完善个体社会化为基础的犯罪预防的设想;社会预防、心理预防、治安预防、刑罚预防,体现了预防社会犯罪现象、预防个体犯罪现象以及专门机关预防的思路;美国学者所指出的三层次犯罪预防,更为切合由犯罪形成至犯罪发生的不同阶段的犯罪预防;基于对应关系的犯罪预防,具体展开了犯罪预防的各个有关侧面。

二、犯罪预防基本模式的多维考察

犯罪预防的基本模式,是对犯罪预防的具体类型的进一步展示,对此,主要有以下几种见解。

(一)情境犯罪预防、被害预防

台湾学者许春金,基于日常活动理论(51),将犯罪预防区分为情境犯罪预防、被害预防、民主自由社会的犯罪预防。其中,情境犯罪预防与被害预防具有犯罪控制的意义。①情境犯罪预防,是指针对特殊的犯罪形态,设计、操纵和管理立即的环境,以降低犯罪的机会和增加犯罪者的风险,具体包括:目的物的强化、自我保护措施、非正式社会控制、社区犯罪预防。②被害预防,是指基于描述犯罪发生的日常活动理论。强调通过控制犯罪标的物的弱点、减少被害倾向、避免由于“被害人所引起的犯罪”等,控制犯罪的具体发生。例如,住宅窃盗的可能性可以借着象征性障碍物的产生而获得减低(52)。③民主自由社会的犯罪预防,强调个体接受社会化可能性的程度以及外在社会规范的强弱程度,对于个体是否实施违法行为至关重要;而其中更为重要的是外在环境社会化的能力;因此,破碎家庭、职业妇女家庭等对于犯罪均有一定影响。(53)

(二)机械硬体环境模式

台湾学者邓煌发主张,犯罪预防模式分为生物、心理模式,社会环境模式,机械硬体环境模式,刑罚惩罚模式等。其中,机械硬体环境模式具有犯罪控制的意义,是指基于硬体环境对于犯罪的影响,增强硬体环境的安全维护,诸如房屋建筑、都市环境设计、工商业安全维护、门锁防盗设施等机械式安全维护。(54)而美国学者提出的致力于消除越轨行为发生机会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第一层次预防,其中的通过自然环境设计的犯罪预防以及包括邻里照看、邻里支持、居民巡逻队等的邻里犯罪预防,也具有犯罪控制的意义。(55)

(三)犯罪的社会预防、刑罚预防

我国学者大多将犯罪预防概括为:社会预防、心理预防、治安预防、刑罚预防;社会预防至刑罚预防,分别为第一道防线至第四道防线;社会预防与心理预防属于预防体系的第一层次,治安预防与刑罚预防属于第二层次。①社会预防,是指针对犯罪现象产生的社会原因和条件,国家所采取的一系列旨在减少和消除这些原因和条件的措施。包括发展生产力、完善上层建筑宏观预防,以及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社区预防、社会帮教、人民调解等微观预防。②心理预防,是指针对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和条件,通过宏观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微观家庭、学校和社区教育,培养社会公民的健全人格和自身修养的过程。③治安预防,是指公安机关针对社会上具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所采取的监督、控制和防范措施。在于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可能地减少犯罪的条件与机会,主要表现为对复杂场所的控制、特种行业的管理、对可疑人员的审查、对违禁行为的处罚等等(56)。④刑罚预防,是指国家刑事司法机关针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及其危害,通过适用刑罚所实现的一般和特殊预防目的的专门性强制措施及其防治活动(57)

(四)等级层次预防

美国学者史蒂文·拉布(Steven P.Lab)认为,犯罪预防类似于公共卫生机构的疾病预防模式,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各个层次分别解决不同发展阶段的犯罪问题。具体地说,第一层次预防,是致力于消除为越轨行为的发生提供机会的一般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包括环境设计、邻里照看、一般威慑、私人保安以及有关预防犯罪的教育。第二层次预防,是早期预测犯罪,并且对潜在的犯罪形成因素予以干预,包括以进行普遍社会变革为内容的芝加哥区域计划,以替代方法处理在正常情况下将受刑事处罚的转处,以完善学校管理、教师素质以及社会结构为内容的学校预防。第三层次预防,是指消除促成犯罪人再犯行为的一些因素,强调预防惯犯进一步危害社会,属于正式司法系统的职能范围,包括特殊威慑、剥夺犯罪能力与矫正罪犯。(58)应当说.在美国学者所提出的这三个层次的预防中,第一层次预防属于犯罪控制的范畴。大陆犯罪学家康树华教授,从宏观与微观的角度提出了犯罪预防的层次。其中,宏观预防包括社会预防、心理预防、治安预防、刑罚预防;微观预防包括家庭预防、学校预防和社区预防。(59)

(五)综合治理

基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思想,提出犯罪预防基本内容的若干关系形态。例如,我国学者张旭教授认为,犯罪预防的总体思路以综合治理思想为基础,具体内容可以体现为如下几个关系:刑事预防与社会预防、总体预防与分类预防、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犯罪预防与被害预防。其中,①刑事预防是指国家专门机关通过刑事立法、刑事司法打击犯罪,惩罚、改造犯罪人的活动;②社会预防是指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旨在消除和削弱致罪因素,从而防止、控制犯罪的活动;③总体预防,是指针对各类犯罪和犯罪人的产生的一般社会原因,而采取的预防;④分类预防,是指针对犯罪实施的主体、手段以及特殊场合与领域,而采取的预防;⑤一般预防,是指以社会一般公众为对象,针对犯罪产生的诸多社会原因而采取的综合性预防措施;⑥特殊预防,是指运用各种社会资源,旨在减少和消除产生犯罪的个体因素而采取的犯罪预防措施;⑦犯罪预防是预防犯罪发生的通称;⑧被害预防:是指以被害人为视角,通过减少、消除各种易致被害的因素,进而使国家、社会、公民个人免于刑事被害或减少成为被害人机会的各种措施的总称(60)

上述犯罪预防基本模式以多角度、多层次地提出了犯罪预防的具体方略与措施。民主自由社会的犯罪预防,属于以完善个体社会化为基础的犯罪预防的设想;社会预防、心理预防、治安预防、刑罚预防,体现了预防社会犯罪现象、预防个体犯罪现象以及专门机关预防的思路;美国学者所指出的三层次犯罪预防,更为切合由犯罪形成至犯罪发生的不同阶段的犯罪预防;基于对应关系的犯罪预防,具体展开了犯罪预防的各个有关侧面。上述诸多见解,大多也自觉或不自觉地将犯罪控制纳入犯罪预防的框架。应当说,犯罪控制并不同于犯罪预防,犯罪控制遏制犯罪的发生机制,而犯罪预防阻断犯罪的孕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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