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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与历史的探问

时间:2022-05-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现实地看:融合时代的艺术学研究需要拓展增容(一)实践的背景一提到融合时代,我们可能首先会想到“媒介融合”,但在“融合”语境下,“融合”已经不仅是媒介的生态,更成为人类整体的生态。我们迫切需要一种能整体地、联系地考察上述诸多艺术形式的传媒艺术研究予以补足。由于这个艺术族群与“传媒”的紧密关联,我们将其命名为传媒艺术。

一、现实地看:融合时代的艺术学研究需要拓展增容

(一)实践的背景

一提到融合时代,我们可能首先会想到“媒介融合”,但在“融合”语境下,“融合”已经不仅是媒介的生态,更成为人类整体的生态。从艺术实践的发展来看,艺术生态同样也逐渐呈现出大融合的态势。

微观来看,一些实例让我们深思:例如,掀起过票房火爆现象的综艺电影(如《爸爸去哪儿》《奔跑吧兄弟》),是电影吗?从形式上看似乎是;是电视吗?从内容上看也似乎是。再如,连年升温的网络剧,它是电视吗?从内容上看似乎是;它是一种适应新媒体的什么形态吗?从形式上看也似乎是。还如,在近年兴起的网络纪录片中,常见实景街景中套着虚拟动画主持人的呈现手法,让人不知应称它是纪录片还是动画片。更不用说类似世博园中国馆的光影长卷《清明上河图》,完全是绘画、影视、动画、音乐、建筑等诸多元素的混合体。

宏观来看,艺术生态大兼容、大汇聚、大融合的状态,在艺术族群的意义上同样呈现出来。特别是自摄影术诞生以来,摄影艺术、电影艺术、电视艺术、数字新媒体艺术等之间的差别,往往不像传统艺术中文学、建筑、音乐、绘画、舞蹈、雕塑、戏剧等艺术形式的独立性那么大。如“影”与“视”、“影视”与新媒体艺术之间常常呈现出混合状态,我们对当下许多引发大众参与、社会关注的传媒艺术作品,越发无法精确界定其究竟是电影、电视,还是新媒体的什么艺术。同时,经过现代传媒改造了的传统艺术形式,也往往呈现出相似的融合状态。

关键是,这些融合的艺术形式逐渐呈现出一些共享的特征,最典型的特征为——

(1)科技性(如在创作中运用近现代自然科学技术);

(2)媒介性(如在传播中借助现代大众传媒);

(3)大众参与性(如在接受中召唤大规模的艺术参与者)。

这使得这种艺术的兼容与融合之局不再是一个小话题,而是一个整体性的问题。

(二)理论的需求

毕竟,这已经不是一个单媒体的时代,也不是一个单边界艺术的时代。在传媒艺术时代,在新媒体环境下,艺术呈现的丰富性往往不主要体现为单一作品或者单一艺术形态的呈现,而是体现为这些作品和形态的大汇流、大兼容。

于是,传统的摄影研究、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新媒体研究,虽然它们的作用是基础性的、是极端重要的,但如果仅仅固守于边界十分清晰的这些研究领域进行发言,那么便会出现一种解释力不足的问题——对融合、兼容的传媒艺术生态难以进行全面、精准、有联系的解释。

我们迫切需要一种能整体地、联系地考察上述诸多艺术形式的传媒艺术研究予以补足。当然,这种传媒艺术研究不是对之前单体艺术研究的替代,而是一种对艺术学研究的拓展与增容。总之,艺术实践兼容与混合了,艺术研究自然不能各艺术形式互不相通、孤立不往来。

二、历史地看:一个新的人类艺术族群需要甄辨研究

(一)实践的背景

如前所述,当下艺术融合之局中,诸多艺术形式逐渐呈现出鲜明的科技性、媒介性和大众参与性。如果我们将视线拉开,更加朗阔地从人类艺术发展史的涌进中进行考察,那么这三大特征是降生于新近才出现的艺术形式和艺术生态中,还是有更为长久的孕育、积累和展示?通过艺术史乃至传媒艺术的交叉定位,我们发现,自机械复制时代和摄影术诞生开始,这三大特征便星火燎原般明朗起来。

在人类艺术发展史上,由文学、建筑、雕塑、绘画、戏剧、音乐、舞蹈组成的传统艺术族群,曾经长期而稳定地占据着人类艺术的全部内容。传统艺术族群中的各艺术形式,共享一些相同的特征,如手工式创作、经典化传播和小众性参与等。

而自摄影术诞生以后,摄影艺术、电影艺术、电视艺术、新媒体艺术次第诞生,这些艺术形式也逐渐呈现出一些共性:科技性、媒介性和大众参与性,这些特征都与传统艺术有明显的区别。我们视摄影为新的艺术族群诞生的起点,也与本雅明的经典判断——摄影是人类艺术进入机械复制时代的转折点——是一致的。

随着这些新兴的艺术形式逐渐成为人们接触密度最高、接触渠道最便捷、接触欲望最强烈的艺术形式,它们已然成为人类最重要的审美经验方式和审美经验来源。更重要的是,摄影、电影、电视、新媒体艺术这些艺术形式因其内部共享诸多逻辑一致的共性,外部又与传统艺术族群区别明显,逐渐组成了一个新的艺术族群。由于这个艺术族群与“传媒”的紧密关联(后文详述),我们将其命名为传媒艺术。

(二)理论的需求

经由人类艺术实践的发展,传媒艺术这个新的艺术族群已赫然形成,但我们对其的认知与研究尚存在缺憾。这种缺憾,主要表现为“过宽”和“过窄”两大问题。

第一,“过宽”的问题是,长期以来,我们不乏套用一般艺术学意义上的普遍性理论,来回应新艺术族群的新现象,因而解释的精准性不强。更重要的是,这些一般艺术学意义上的普遍性理论,基本都来自对传统艺术实践的理论抽离,传统艺术理论会有难以准确解释发展变化了的传媒艺术生态的问题。

由此还引发了一个重要的“副作用”:以传统艺术理论为出发点的考察,往往不承认传媒艺术是艺术,于是我们常陷入过于冗长的对“传媒艺术是否是艺术”的争论中,而不是对新兴艺术形式和族群研究的建构中。

第二,“过窄”的问题是,我们的不少研究虽然将传媒艺术各形式视为新兴的、具体的艺术样态,但却过于陷入了单一的摄影研究、电影研究、电视研究、新媒体研究中。如此,传媒艺术族群的整体图景也便只能游离于我们的视野所及之外。况且,20世纪初,“艺术学”这个学科之所以能够被独立构建,就在于它鲜明的标榜和努力——艺术学协助人们从整体上、宏观层面考察艺术,把握和解释不同具体艺术门类之间的相互关系与作用,而不仅仅局限于单体艺术门类或者单个流派、作品中。

由此也引发了一个重要的“副作用”:在强大的传统艺术理论语境对传媒艺术合法性进行质疑之时,常常是或者由电影艺术,或者由电视艺术,或者由新媒体艺术的研究圈,分别、独立、单一地进行应对,这种应对常常出现解释力不足的问题。因此,以各艺术形式的研究合力,共同深思新艺术族群的合法性,是面对这个困境的一种解决方式。

图1-1 人类艺术形式与族群演进图

总之,如图1-1,传媒艺术有助于我们的艺术学研究从艺术本体出发,既能具体针对传媒艺术这个新兴族群进行分析,而不是以传统艺术理论解释传媒艺术生态;又能以整体性的视野考察传媒艺术各艺术形式的联系,而不是在一个融合的时代,依然用“条分缕析”的工业化时代的思维,过于边界清晰地考察各艺术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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