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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法立法的难点及现实可能性

时间:2022-04-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七章 新闻法立法的难点及现实可能性李艳新闻法或许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最难产的一部法律,新闻立法的争论时间跨度之长、波及范围之广、社会关注之高,为其他行业所不及。1988年,三个新闻法的草本先后产生,并宣布新闻法的正式草案将力争于1989年底前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第七章 新闻法立法的难点及现实可能性

李艳

新闻法或许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最难产的一部法律,新闻立法的争论时间跨度之长、波及范围之广、社会关注之高,为其他行业所不及。不过,这也正说明新闻业之于国计民生的重要与特殊性,不同国家正反两方面的事例证明,新闻业能否在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中健康发展,关乎政治稳定、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

正是基于这一认识,早在改革开放之初,新闻立法问题就被提上了议事日程。1980年,上海代表赵超构先生在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了制定《新闻法》或《新闻出版法》的口头呼吁和建议。1984年,新闻立法被正式列入议事日程,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开始着手起草新闻法,并于当年5月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共同成立新闻法研究室。1987年春,全国人大常委会把拟定新闻法的工作交给了新闻出版署,同年11 月,“新闻法”起草小组正式成立,其成员分别来自新闻出版署、中宣部新闻局等九个单位。1988年,三个新闻法的草本先后产生,并宣布新闻法的正式草案将力争于1989年底前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关于新闻立法的观点可以分为三类:呼吁尽快立法者、主张应当缓行者、认为没有必要者。虽然这些争论并非新闻法迟迟不能出台的关键原因,但对其进行分析有助于我们厘清新闻立法的难点所在,为寻找新闻立法的合理进度做好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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