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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研究中的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

时间:2022-03-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突发事件是应急管理的客观基础和外在现实,研究应急管理的科学内涵和外延必须从突发事件的基本定义着手。他认为,危机研究长期以来以自然灾害、外敌威胁和突发灾难为主导。同时,在学术研究中也常常出现突发事件、危机事件和紧急事件等说法。另一类是与危机事件、紧急事件以及风险事件的区分。应急管理的对象主要是突发事件,要做好应急管理,首先要从应急管理的客体出发,对突发事件的机理进行分
突发事件_现代应急管理理论与技术

突发事件是应急管理的客观基础和外在现实,研究应急管理的科学内涵和外延必须从突发事件的基本定义着手。突发事件的定义、分类、分级及特征等基本内涵直接决定着应急管理及其发展方向的调整和定位

1.4.1 突发事件定义

突发事件可以说是一个久远的早已引起人类关注的现象,人类从来就无法规避火灾、水害、地震等自然界的浩劫,历史走到今天,它成为一个具有崭新社会内涵且波及全球的新课题。

突发事件是公共危机的一种,关于“危机”的定义,西方学者之间各有不同表述,主要有如下几种界定: 一是从危机的决策环境视角而言。危机研究的先驱赫尔曼(Herman)认为: 危机就是一种情境状态,其决策主体的根本目标受到威胁,在改变决策之间可获得的反应时间有限,其发生也出乎决策主体的意料。美国著名学者罗森塔尔(Rosenthal)认为: 危机是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并且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作出关键决策的事件。这可以说是人们普遍认同的一个观点。赫尔曼后来又对危机的概念进行了修订和补充。他认为,危机研究长期以来以自然灾害、外敌威胁和突发灾难为主导。二是从危机造成的后果视角而言。巴顿(Barton)认为: 危机是一个会引起潜在负面影响的具有不确定性的大事件,这种事件及其后果可能对组织及其人员、产品、服务、资产和声誉造成巨大的损害。“突发事件”一词比较有代表性的相关定义是欧洲人权法院对“公共紧急状态”的解释,即“一种特别的、迫在眉睫的危机或危险局势,影响全体公民,并对整个社会的正常生活构成威胁”。

我国的突发事件的含义宽泛,且不够明确,通常是指在一定范围内突然发生、危及公众生命财产、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乃至影响到国家利益和全球稳定,需要政府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以处理的公共事件。“突发事件”这个概念,是当代中国人“约定俗成”的名词,它没有一字不差的古典文献,也不是外来词语的一对一意译。由于很多事件是突然发生,令人猝不及防的,所以人们逐渐将“突发”和“事件”放在一起使用。“突发”一词,顾名思义就是突如其来的、出乎预料的、令人猝不及防的状态; “事件”一词,按照《辞海》的解释,则是指历史上或社会上发生的大事情。学术研究中的突发事件是指影响到社会局部甚至社会整体的大事件,而不是个人生活中的小事件。“广义的突发事件泛指一切突然发生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给社会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事件”。

我国大多数学者都按照这种思路给突发事件进行定义,如郝国庆认为突发事件是指那些突然发生、带有异常性质、人们缺乏思想准备的事件。秦启文认为突发事件是指在某种必然因素支配下出人意料发生,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损失或影响且需要立即处理的负面事件。李明强和岳晓则认为突发事件是一个模糊但非常重要的概念,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含义和分类。计雷等人编著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中关于突发事件的定义: 突发事件是指在一定区域内突然发生的,规模较大且对社会产生广泛负面影响的,对生命和财产构成严重威胁的事件和灾难。同时,在学术研究中也常常出现突发事件、危机事件和紧急事件等说法。中国行政管理学会课题组定义突发事件是指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并且突然发生需要迅速采取相关措施加以管理的重大事件,通常又被称为紧急事件。

在我国《刑法》第277条和《红十字会法》第12、14条中提到的突发事件与“自然灾害”一致。《国防交通条例》第53条规定“特殊情况,是指局部战争、武装冲突和其他突发事件”。《人民警察法》第17条中规定“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由此可见,在我国的法律规范中所定义的突发事件是广义的突发事件。2007年8月3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对突发事件作了具体的定义: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此种解释被大多数学者所认同。

突发事件的内涵和我们经常使用的两类专业词语很相似,有必要区分一下。一类是与危机、灾害、事故的区分。从性质和范围上看,突发事件未必就形成危机,但危机必定是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大都具有危机的特质,突发事件和危机之间存在一定的转化可能,即突发事件的产生可能会导致危机事件的爆发,二者的共同之处是均表现为负面事件,都需要紧急处理,都有不确定性损失损害、持续时间和发展态势。但就突发事件本身而言,只要处置得当,并不一定就会演变成危机,只有在处置不当、信息披露不充分情况下,才会演变成危机。而灾害是突发事件的一种,它强调更多的是自然灾害,事故更多强调人为的,相对突发事件来说灾害范围较小,是违背一定的原则而造成的不良事件。另一类是与危机事件、紧急事件以及风险事件的区分。在概念使用上,突发事件更侧重于强调事件的偶然性和突发性,紧急事件更侧重于强调处置时间的时间性和紧迫性,危机事件更侧重于强调实践的规模和影响程度,风险事件更多强调事件发生前的可预测性和可量化性。所以,突发事件和这两类词在意义上容易被混淆,但是在运用上还是有差别的,人们可以根据需要加以运用。

1.4.2 突发事件机理

突发事件本身的发生、发展、演化到最后的恢复,甚至是后来的可能再次发生都是遵循一定客观规律的。如SARS疫情的发展是按照传染性疾病传播和消失的规律发展的,应急主体如果能够依照治疗传染病的规律,切断传染途径、寻找抗菌疫苗等措施控制疾病的传播,就能在有效的时间内消灭病毒。机理就是事件发展过程中所遵循的原理和规律,通过机理分析,了解其危害性,揭示发生、发展、演化、恢复的客观规律,在事件发展过程中找到其运行脉络,以便在整个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取得主动地位。在灾难发生时迅速作出快捷的反应,采取尽可能合理、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同各种资源和机构,从而达到有效处理突发事件减少损失的目的。

突发事件发生机理、发展机理、演化机理之间的逻辑关系在下图中可以很清楚地表达出来。

应急管理的对象主要是突发事件,要做好应急管理,首先要从应急管理的客体出发,对突发事件的机理进行分析,搞清楚突发事件的内在规律,机理分析是开展应急管理的基础。对于突发公众事件来说,分析清楚事件的机理,就可以找到孕育事件的源头,发现事件形成的规律和推动事件发展的动力,以便在应急管理中迅速地找到有效的应对策略,达到处理突发事件、减少损失的终极目的。

图1-1 突发事件六大机理体系图

1.4.2.1 突发事件的发生

突发事件的发生是指某一隐患因素由量变到质变达到一定的临界点而最终导致事件发生的这一过程规律。辩证法上说,一个事情发生变化总会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把这个过程放在应急管理中,其实就是一个突发灾难事件的形成过程。如火灾,一般情况下是由于可燃物质在空气充足条件下温度达到了燃点而发生的。其中,最低燃点就是我们所说的临界点。我们说水灾的发生,一般可能是上游来水过量,或者堤坝不牢固,或者是暴雨积累起来,都属于我们要研究的发生机理的范畴。其实,知道了一件事情的发生机理,有时候就可以进行预警。比如,一旦发生有导致事件发生的信号出现,立刻就进行干预。当然,对于洪涝灾害还会有其他的直接原因导致,这个就需要这个领域的专家们给出经验性的意见和理论上的推导分析了。此外,踩踏、危险化学品泄露等事件都会有各自不同的发生机理。

突发事件往往是事物的内在矛盾由量的逐渐积累发展到质的飞跃的过程,但突发事件作为一种质的突变,是通过一定的契机诱发的,而这种契机以什么方式出现,什么时候出现,则是偶然的,有时不是人们所能看准的。这也就决定突发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态势和影响深度、实际规模,是难以完全预测的。

这里的隐患因素可能是自然的,也可能是人为的。如由于自燃,雷击导致的火灾和人为过失纵火。由于地壳变动导致的地震是自然的。美国“9·11”事件是人为的,具有社会性的。

可能是单因素引发的,如吃了含有大量活的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物,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也可能是多因素共同作用导致的,如经济增长率下降,国际收支状况恶化,严重的通货膨胀汇率波动,股票市场的活动和价格急剧波动等多因素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

有些事故发生是可以避免的,如加强交通规范教育,做好汽车的检测工作等即能尽量避免车祸事故的发生。多数自然灾害则是不可避免的,如雷击,火山爆发,海啸等。人们虽然不能控制其发生,但却可以做些最大程度的防范工作。

例如火灾是由于易燃物质在一定的助燃媒介环境下,温度达到燃点而发生燃烧引起的。发生燃烧需要三个条件,当这三个要素同时具备并相互作用时就会产生燃烧。①可燃物质存在如木材、天然气、石油等; ②助燃介质如氧气、氯酸钾等氧化剂; ③温度达到最低燃点。不论是固态、液态或气态的可燃物质,如与空气共同存在,当达到一定温度时,与火源接触就会燃烧,并移去火源后还继续燃烧。这时,可燃物质的最低温度叫做燃点,也叫做着火点。

如果能够及时发现突发事件的导火索并处理得当,就可避免火灾的发生。因此了解突发事件的发生机理,我们在应急处理的过程中处于主动优势,有利于运用科学有效的技术方法使各方面的损失减到最小。

1.4.2.2 突发事件的发展

突发事件的发展是指在一定环境范围内,突发事件在空间和烈度上的改变。在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中,外界因素在事态上可推动事件恶化的发展或阻碍事件恶化的发展。发展机理很容易理解,对于空间中的扩展,我们看到火灾从一个建筑物燃烧到另外一个相邻的建筑物就知道什么意思了,而在烈度上的增强,则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火势变大。传染病鼠疫在肮脏的环境下发展得会更加迅速,狂风暴雨会加剧台风的叠加灾害。消防队用燃料、灭火器和相应的设备抢救火灾则会阻碍事件的发展。

从突发事件持续的时间上来看有长期发展,如长期的酷热高温,严重的道路拥挤,交通瘫痪; 短期发展,如地壳内部能量迅速得到释放,在短时间内发生的地震,持续发展的时间较短。

1.4.2.3 突发事件的演化

演化是指不同的事件之间在性质、类别级别、物质及化学形式、范围及区域等的各种变化,如火灾事故会变成严重的踩踏伤亡事件等。因为事件之间的演化形式是多样的,大致分为蔓延、转换、衍生和耦合四种形式。第二种第三种衍生机理则是为了处置一类事故或事件,会采取一些积极的措施,但是,这些措施可能会引发随后的一些消极结果,这类演化机理就是衍生机理。第四种耦合机理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因素共同作用导致突发事件进一步加剧。一个简单里的例子就是“火借风势、风助火威”。

突发事件的演化是指事件在发生发展过程中性质、类别级别、物质及化学形式、范围及区域等发生变化的过程。如火灾事故转化为严重的踩踏伤亡事件。我们将突发事件的演化细分为蔓延、转化、衍生和耦合四种形式。

1. 突发事件的蔓延

蔓延机理是指在一定环境介质下自身趋势性的发展,常常表现为由微小的事件导致严重的后果。或者简单地说,一件事情反复发生,典型如航班延误,从表现形式上有空间区域上形态的蔓延,还有信息、心理因素的蔓延。时间上有间歇性蔓延,持续性蔓延和反复性蔓延。突发事件的演化蔓延过程常常具有很大的隐蔽性,还有一个特征是诱发性,比如,如果突发事件不能得到有效的应对和及时的处理,往往会诱发社会危机。突发事件的蔓延过程常常具有很大的隐蔽性,使人不易察觉其发展趋势。

2. 突发事件的转化

转化机理则是由于事件之间存在一定的逻辑关系,一种事件或事故的发生发展会引发另一种事件的发生和激化。突发事件是事物内在矛盾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过程,是通过一定的契机诱发的。在这一过程中,事件类型之间以及前者与后者之间又存在着一定的相关联系。如果前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引发后一类事件发生后就结束,则转换具有承接性,例如在2005年1月25日印度西南部马哈拉施特拉邦在举行庆典时由于临时商店起火引起恐慌发生踩踏事件,歹徒趁火打劫的事件。事发原因是由于曼德拉德维神庙附近一家临时商店发生短路,结果引起大火。庙内的朝圣者纷纷逃跑,导致了踩踏事件发生,由于发生踩踏事件的地点道路狭窄,人数众多,当地官员和警方又缺乏管理疏导,使得情况更加恶化,救护人员无法及时抵达出事地点进行抢救。事件发生后,当地出现了骚乱和劫掠,部分不法分子乘机对附近的一些商店进行打劫,使店主们损失惨重。这起踩踏事件是由火灾转化的。火灾事件不一定会导致踩踏事件的发生,但是踩踏事件一定是由火灾引发的。

当突发事件中肯定方面占主导地位时,事件就保持它原有的性质和自身的状态存在,处于相对稳定的量变状态; 当事件中其他方面取得支配地位时,事物就会转化成其他的突发事件。在这一过程中,突发事件的类型发生转换,两种事件之间存在着较强的逻辑因果关系,前者不一定导致后者的发生,但后者一定是由前者引起的。

3. 突发事件的衍生

突发衍生事件是指由于应对前一事件的措施而产生或引发的其他灾难事件。这种衍生事件与原来的突发事件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看不出其中的因果联系,原来的突发事件与突发衍生事件之间有一个催化因素。

突发事件的衍生最主要的特征,衍生出的事件并不以最初的突发事件为导因,两者之间的关联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如为了应对SARS疫情大量注射抗生素而衍生出来的股骨头坏死事件; 旱灾发生之后,由于地表淡水的匮乏迫使人们饮用深层含氟量较高的地下水,而导致氟病的蔓延; 又如前面的踩踏事件发生后,一些歹徒趁火打劫事件就属于突发衍生事件。这些事件中前者的发生不一定会导致后面衍生事件的发生,但在应急管理中我们也应该考虑到这些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防患于未然。

4. 突发事件的耦合

突发事件的发生有时是单个因素独立起作用,但更多时候是几个因素聚合起来发生作用,或者是一种因素引发多种因素共同起作用,即突发事件的耦合。突发事件和突发事件之间,突发事件和外界环境因素、生态因素、卫生因素,心理因素之间都会因为相互的作用关系,使得突发事件的性质发生改变,而这些改变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是不利的。往往是由于突发事件之间相互结合造成影响扩大,而致使突发事件的影响程度、影响范围持续的加大。为了实施对突发事件的有效应对,就不能忽视这种因为耦合而造成的影响。

1.4.3 突发事件特征

国内外学者对“突发事件”、“危机”、“紧急状态”等概念的界定,都在不同程度、不同方面揭示了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从中可以看出,突发公共事件就是指具有突发性、破坏性、紧迫性、不确定性和需要做出非常态决策处理的事件。突发公共事件的特征主要表现在突发性、破坏性、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次生和衍生性、公共性、可控性等几个方面。

1. 突发性

突发事件的最大特点首先是其突发性,即突然发生、出乎人们意料,让人措手不及。突发事件是事物内在矛盾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过程,是通过一定的原因诱发的,诱因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和不易发现的隐蔽性,它的表现形式、爆发的时间和发生的地点是人们预先所无法把握的,这就是说突发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表现方式,实际规模,具体态势和影响深度是难以预测的。因难以发现其征兆,得不到及时预警,往往令人措手不及,并有可能在极短的时间内迅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产生巨大的影响力和震撼力。同时,由于突发事件的突然出现,可利用的资源又十分有限,例如信息的不对称、技术手段的缺乏、物质保障的不到位等方面,使得管理者的决策和指挥控制以及民众的反应与配合行动都显得十分紧急。如果不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将会造成更大的危害和损失。并且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其力量、声势、规模等都扩展非常迅速,组织所面临的环境达到了一个临界值和既定的阈值,组织急需作出决策。为此,政府在事前作出准确的估计和预警的同时,事中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对于处理突发事件极为重要。

2. 破坏性

突发公共事件的爆发会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根本利益和行为准则产生严重威胁,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危害,加上其不确定性和连锁反应,可能引发次生或衍生事故,必然不同程度地给社会造成破坏、混乱和恐慌、而且由于决策的时间以及信息有限,容易导致决策失误,造成无可估量的损失和社会危害,其影响的范围通常不仅仅涉及个人,而是具有群体性的特点,如2003年中国的“非典”事件,并非仅仅危及公共卫生体系自身,事件波及社会的方方面面; 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震级达8.0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451亿元,遇难69227人,受伤374643人,失踪17923人,破坏了无数幸福美满的家庭。突发事件也会深层次地影响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社会系统的高度破坏,甚至从一定程度上讲会演变成为全球性的更大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还会损坏组织形象及个人信誉等,有专家估计认为,发生在美国的“911”恐怖袭击,直接经济损失900多亿美元,伤亡数以千计,在美国民众心理上造成了不可磨灭的伤痕。

3. 不确定性

突发事件的形态多种多样,表现在原因、变化方向、影响因素、后果等各方面都无规则,事件瞬息万变、难以准确预测和把握,超出了一般社会危机的发展规律并呈现出易变性特征,有时甚至呈“跳跃式”发展,并在很大程度上超过了人们对它的认知水平,对其成因、发展趋势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使得它具备极大的不确定性,给突发事件的预测、后果的预计和处理带来种种困难,从而让人感觉无以应对。不确定性和人类理性的有限性使得人们在事件面前往往无所适从,更增强了恐慌感并扩大不安全感。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新事物、新情况正在孕育或变化之中,而且导致突发公共事件的诱因又是比较复杂的,人们很难预测它的发生概率,经常会发生预测错误,这就造成了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突发事件的这种不确定性,显然为正确处理社会危机设置了很大障碍,而且处理这种特殊任务可能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决定往往难以做出,这种特殊性但也为人们突破传统的思维方式,进行思维创新提供了条件。由于思维惯性,人们对社会问题的处理往往遵循着一定之规,然而突发事件却打乱了人们的这种惯性思维,迫使人们不得不把既有的思维方式重新排列组合,以非常规的思维应对非常规的社会问题。这个特性就要求做决定的人既要有非凡的能力,还要有相当的魄力。

4. 信息不对称性

突发公共事件产生及应对的过程中,由于突发事件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原有的沟通渠道会遭到破坏,信息无法有效地沟通,使得决策者掌握的信息有可能不全面。很多信息又是随着事态的发展而演变的,并且在信息的反馈和处理过程中,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也难以保证,导致信息失真。同时,应对过程中人们会因过度紧张对客观情况反映失真或夸大,错综复杂而又真伪并存的信息,对应急管理所需要的准确、有用的信息是非常不充分的。此外,事件发生出乎人们的意料,使人们得到的信息不及时,给予人们分析、判断、决策时间很短,因此突发事件的这种特性为人们建立社会危机预警机制提出了难题,因为预警机制是建立在大量数据、信息和资料的基础上的,没有这些东西,预警机制便无从形成,而突发事件的突发性却使人们很难得到足够丰富的数据、信息和资料,难以作出正确的判断,美国的“9·11事件”,事发突然,事件信息高度缺失,因而造成救助主体无法及时而迅速地采取应对措施,无法明确所需的救助资源并实现有效的资源调配。

5. 次生和衍生性

突发事件的发生,一般都不是独立的,在原生灾害与次生灾害之间、自然灾害与人为灾害之间、轻灾与重灾之间,都存在着一定的内在联系。如洪水过后可能会引发“瘟疫”,核事故会导致环境污染,“非典”之后会使交通、饭店、宾馆、娱乐、旅游业大受影响,原生灾害具有不确定性,我们一般只能被动式处理,但“次生灾害”是完全可以预见,可以在财政政策的支持下,采取一些措施加以控制,使灾害的影响降到最小。此外,突发事件在发展变化过程中,由于事发地特定的地理位置和事件本身诸多要素的复杂性,往往会由一个事故衍生为另一个事件。例如: 由于人类对生态、环境、土地等的破坏,可能成为诱发和导致某些自然灾害的原因,或加剧自然灾害的频度和强度,一个生产安全事故可以衍生为环境污染事件甚至产生政治影响。2005年“11·13”中石油吉化双苯厂苯胺车间爆炸事故,引发松花江环境污染事件,最后引起俄罗斯在内的国际社会关注,就是一个典型的衍生性危害事故。由此可见,突发事件的伴生和衍生性质,以及相互作用和重叠破坏的效应,都要求防灾不仅针对一种或几种主要灾害,还要考虑到主要灾害与可能发生的其他灾害的关系,采取综合防治措施。

6. 公共性

突发事件的发生往往威胁到公众的生命财产、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具有公共危害性。在社会生活中,一般性的、针对个体的突发性事件,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疾病突然发作,打架斗殴等情况每时每刻都可能发生,如果没有对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构成威胁,就不属于这里所说的突发事件的范畴。当然,突发公共事件的直接涉及范围不一定是在普遍的公众领域,在实践中如何区分还需要具体分析。比如,突发事件会因为迅速传播引起公众的关注,成为公共热点并造成公共损失、公众心理恐慌和社会秩序混乱。也就是说,虽然突发公共事件可能源于他人、他地,但是在一个开放的、动态的、回应的社会系统中,来自感知的强刺激使得公众身心紧张,对事态严重关注,从而促使政府必须要通过调动相当的公共资源,进行有序的公共组织协调才能妥善予以解决。

7. 可控性

系统论告诉我们,控制是对系统进行调节以克服系统的不确定性,使之达到所需要状态的活动和过程。控制是我们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成果,是我们社会进步的体现。虽然突发事件的爆发具有很大的突然性,但从其自身的发生、发展、衍生扩散到衰退、消失的过程来看还是遵循一定客观规律的。比如,SARS疫情,从刚开始出现,到在人群中蔓延扩散,再到全面爆发,以及最后的消减和消失,是一直按传染性疾病传播和消失的规律在发展着的。这其中,救助主体依照医学治疗传染性疾病的规律应对,切断传染途径、寻找抗菌疫苗,就可以控制疾病传播范围,在最短的时间内消灭病毒达到有效应对的目的。由于存在着主体的规律性,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人类对自然性突发事件规律性的把握和控制能力不断提高,同等规模和破坏性的自然灾害对人类带来的损失越来越小。对于社会性突发事件,虽然不像自然界突发事件的规律性那么明显,但也是遵循一定客观规律的,也会有发生、发展、演化以及衰退等过程,这样就有助于我们在事件的起始和萌芽阶段,找到问题的症结,对症下药,把突发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人类对突发事件的控制和利用能力及程度不断提高。科学及时的预警机制可以防范一些突发事件尤其是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快速的紧急处理机制可以有效地控制危机的蔓延; 完善的善后协调机制也可以稳定灾情,防止危机卷土重来。突发事件是一把双刃剑,事件如何处理决定了其功能特性。处理得当,事件构成了社会发展良机,反之,如果处理不当,突发事件会带来更加消极的负面影响。但是这些机遇或机会不会凭空掉下来,也不会自动到来,更不是一种恩赐。何况,突发性事件毕竟是人们不愿看到、不愿接受的事情。因此,不应过分强调其机遇性,否则容易使人们忽视对突发事件的警惕,从而疏于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总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可以预防、控制和减少危机。

1.4.4 突发事件发展趋势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政治经济改革已进入社会结构的全面分化时期,改革开放触及深层次的体制性问题,社会制度系统(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家庭制度)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制度变迁,在社会发展序列上恰好对应着“非稳定状态”的频发阶段。在这样的变革过程中,利益和权力将在不同的主体之间进行重新分配、转移,形成诸多不稳定因素,也就存在形成不同危机的可能。就现实观察而言,我国现阶段风险社会突发事件呈现出几个新的发展趋势。

(1)突发事件形式多元化。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不仅接连发生重大的自然灾害,而且随着社会的转型,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各个领域也都发生了程度不同的危机事件; 在经济领域里,由于国有企业改革尚未到位、农村发展不足、移民安置不当等因素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常有发生; 在政治领域,由于转型期我国政府职能的界定尚未完全明晰,腐败渎职现象严重,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污染”。同时,在国际上,中美撞机事件、我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被炸、中国客车从吉尔吉斯回国途中被烧毁、21人遇难等事件,都预示着中国有可能面对种种外交危机和跨国危机。

(2)突发事件规模扩大化。近几年我国发生多起严重的安全事故,尤其是矿井重大安全事故接连不断,特别是同构性的重大事故的接连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阴影。与此同时,各地严重的治安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地区性的恶势力有所抬头。而且,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的头目往往有“保护伞”、“黑后台”,甚至有执法机关人员通风报信、协助作案。此外,在近年来出现的一些群体性冲突中,参与及波及的人数也越来越多。

(3)突发事件形态群体化。近几年,群体性事件频发,致使社会的安全管理体系一旦失控,发生类似石家庄、陕西横山爆炸等惨案,其后果不可想象。而且随着组织性趋向明显,群体性事件呈现出持续性和反复性的态势,闹事方式不断升级,规模不断扩大,对抗性不断加剧。

(4)突发事件影响辐射化。由于目前危机事件的发生往往涉及社会不同利益群体,敏感性、连带性很强,聚集效应明显,而且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传播渠道多元化,这些危机波动方式朝着多元的方向发展,危机事件可能引起的震动频度明显增大。

五是突发事件目标国际化。伴随着全球化的进展,危机事件的发生也具有了一定的国际互动性,这增加了危机事件的应对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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