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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管理办法

时间:2022-03-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 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3.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对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概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 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报告与信息发布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2.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

3.报告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国家建立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必要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信息。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

三、法律责任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政府主要领导人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对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对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纪律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

(2)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3)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

(4)拒绝接诊病人的。

(5)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

历年考点串讲

单元为2009年大纲新增内容。可能出题的细节如下。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严重危害社会公众健康。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群体不明原因疾病的事件;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4.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

5.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类指导、快速反应的要求,制定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国家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预防控制体系。

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定机构负责开展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

8.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

9.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有突发卫生事件情形的,向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时限要求是在发现2小时内。

10.突发事件发生后,医疗机构在医疗救治中为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应当采取卫生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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