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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和福利意识形态

时间:2022-03-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例如,卢卡奇从物化和物化意识入手,认为无产阶级革命离不开无产阶级意识;柯尔施从马克思主义与哲学的关系入手,论证了意识形态在革命中的重要地位;葛兰西从市民社会出发,强调无产阶级夺取意识形态领导权的重要意义。“毫无疑问,无论新的意识形态,还是旧的意识形态,都是用来阻挠人们议论社会基本问题的。从前,社会暴力直接为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关系奠定了基础。今天,是结构的条件确定了维护社会制度的任务
意识形态和福利意识形态_从观念到制度:公民社会权利的实现:以民政福利为例

一、意识形态的基本用法

“意识形态”一直是近代西方哲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同时也是一个颇受争议的概念。因此,有必要对意识形态的基本用法进行简单的梳理。

有学者研究认为,弗兰西斯·培根的“四假相说”是意识形态概念的先导。[3]但是,最早提出“意识形态”一词的则是法国人特拉西。他认为,意识形态是一个肯定性概念,意指一门研究观念的科学,目的是将其与宗教神学、经院哲学的种种谬误区分开,以便于研究认识的起源、认识的界限及认识的可靠性。“我宁愿采用‘意识形态’的名字,或者应该用意识科学。它是一个恰当的名字,因为它没有隐藏任何怀疑未知的东西;它的确没有给思想带来任何原因意识。它的含义对所有的人都是非常明晰的,只要认识法语‘观念’一词,每个人都知道‘意识’的含义,尽管很少有人知道它的真实含义到底是什么。这是一个恰当的名字,因为‘意识形态’是意识科学的文字转变。”[4]

显然,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意识形态带有浓厚的理性进步主义色彩,然而,作为一门学科,它的发展却远非特拉西所想。拿破仑在总结兵败俄国[5]时就把矛头指向意识形态,认为其脱离了真实的实践经验,是模糊不清的形而上学。“我们美好的法国所遭受的病患应归罪于Ideology,那种虚幻的形而上学,它晦涩地寻求民众立法基础的初始推动力,而不是去利用人类心灵和历史教训所知晓的规律。这些错误不可避免地,而且在事实上,导致了嗜血人物的统治。……如果有人得到召唤来重振一个国家,他必须采取绝对相反的原则。”[6]

意识形态的批判性内涵到了马克思那里得到进一步发展。在他看来,任何统治阶级为了掩饰真实的阶级剥削关系,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往往借助意识形态来宣传将自己的利益说成普遍的利益来。“每一个力图取得统治的阶级,即使它的统治要求消灭整个旧的社会形式和一切统治,就像无产阶级那样,都必须首先夺取政权,以便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普遍的利益,而这是它在初期不得不如此做的。”[7]实际上,马克思一方面在“虚假的意识”上使用意识形态,另一方面也在“观念的上层建筑”使用意识形态。[8]在他看来,意识形态不仅是现有经济关系观念的表现,而且其本身就是现存统治关系的组成部分。“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是隶属于这个阶级的。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只不过是以思想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这就是那些使某一阶级成为统治阶级的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因而这也就是这个阶级的统治的思想。”[9]马克思对意识形态的不同使用,对后世的影响非常深远,直接导致了到现在为止一直存在的两种价值体系并存的现状。从此以后,意识形态基本沿着这两个维度展开,继而还延伸出褒义的意识形态。“大体说来,‘意识形态’这个词在使用时主要有三种含义:描述性的、贬义的和褒义的。用它进行描述时,意识形态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它不对现实做误导性描述,而且反映社会群体通过它们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了解到的客观现实。因此,每个群体都有用于指导其成员在现实世界中思考和行动的意识形态。把‘意识形态’作为贬义词处理时,认为它曲解了社会行为者同现实世界的关系,令人产生错觉,从而掩盖了统治体系所产生的矛盾。而把‘意识形态’作为褒义词对待时,认为它是为实现某一目标而采取集体行动的‘驱动力’。”[10]

“中性化”的意识形态意指“社会哲学或政治哲学的一种形式。其中实践的因素与理论的因素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它是一种观念体系,旨在解释世界并改造世界”[11]。一般认为,曼海姆是中性意识形态的代表者,他的《意识形态与乌托邦》一书不但使得意识形态概念重新被学者所重视,也使意识形态在“中性”意义的使用上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曼海姆认为,意识形态有两个不同含义,一个是特殊的概念,一个是总体的概念。前者主要指某个特定阶级或群体所有的意识形态,是某特定群体对社会生活或政治经济问题所持有的观念、主张,而基于其特定群体的特殊利益,其观念主张不免歪曲真实的情况,包含有意识的欺骗到半意识到无意识的掩饰。后者则属于所有社会群体共有的意识形态,它反映的是一个时代的世界观或某一社会的历史情境。它们两者虽然有别,却都是社会环境的产物,都是人类社会群体在现实生活环境中,面对有威胁性的各种生活风险事件时,为降低其威胁性或环境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世界观或特殊的价值信念体系。“随着意识形态总体概念一般结构的出现,意识形态的简单理论就发展成了知识社会学。”[12]知识社会学把所有知识看作意识形态,继而将其与党派和阶级相分离,从而实现价值的中立化。显然,曼海姆对意识形态的探讨虽然并未能摆脱马克思赋予“意识形态”的贬义,但是,总体上,他倾向于试图发展中性“意识形态”概念。

第二代马克思主义者主要是从褒义或肯定意义上使用意识形态的。从列宁到卢卡奇、柯尔施和葛兰西都没有简单地对意识形态持批判的态度,或将其简单归结为虚假意识。相反,他们对意识形态概念的理解和使用大多带有肯定含义。在他们看来,意识形态不管在阶级社会还是在发展时期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通过发挥其激励、整合功能为社会提供共同的精神家园。只不过他们关注的方式各有不同。例如,卢卡奇从物化和物化意识入手,认为无产阶级革命离不开无产阶级意识;柯尔施从马克思主义与哲学的关系入手,论证了意识形态在革命中的重要地位;葛兰西从市民社会出发,强调无产阶级夺取意识形态领导权的重要意义。

作为第三代马克思主义阵营的法兰克福学派则主要继承了意识形态批判研究。他们反对实证主义社会学,认为它受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支配,以致仅强调经验的科学,以及仅发展成一描述性社会学。以哈贝马斯为例,他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今天具有了双重职能,不仅是生产力,而且也是意识形态”[13],它虽然不同于传统的政治意识形态,但同样具有辩护的功能。“毫无疑问,无论新的意识形态,还是旧的意识形态,都是用来阻挠人们议论社会基本问题的。从前,社会暴力直接为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关系奠定了基础。今天,是结构的条件确定了维护社会制度的任务,即确定私有经济的资本价值增值形式和确保群众忠诚的,分配社会补偿的政治形式。”[14]由于科学技术作为意识形态为不自由提供了合理性从而极具迷惑性,因此,对人类本身和整个社会的危害更大。为此,必须用科学技术的批判代替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

对意识形态持批评研究态度的还有“意识形态终结论”者,主要代表人物有冷战时期的雷蒙·阿隆与丹尼尔·贝尔,以及20世纪后期的弗朗西斯·福山、塞缪尔·亨廷顿。综观他们的“意识形态终结论”思想,虽然他们所处的社会时代背景和具体着眼点不一样,但一个共同的特点是,他们并不是真正要终结意识形态,其真正目的在于彻底消解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世界范围内确立西方民主、自由的普适价值,是“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向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进攻的新的表现形式”[15]。“我想我们正生活在一个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意识形态化的世界上,只是在这个世界上有人试图把资本主义思想、帝国主义思想、新自由主义思想强加于人,恰恰是试图把一切与这种思想不同的思想从政治地图上抹掉。”[16]“意识形态终结论”的欺骗性在于不直接批判马克思主义,而是从极权主义入手,企图使马克思主义终结在道德上,从而获得认同,同时能在实践上得到证实。“只有政治上缺乏素养的和天真幼稚的人才会看不出‘极权主义’一词与反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斗争的联系。西方实在想不出比‘极权主义’一词更好的用来对付苏联[17]的‘心理战’工具了。”[18]

通过对意识形态用法的简要回顾和梳理,我们不难发现,社会意识形态从创用以来,一直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和看法,不同的学者和流派,总是根据自己的需要使用它。但是,作为社会科学中的一个核心范畴,意识形态却一直是分析社会问题或现象的有效工具。作为分析社会政策或社会权利的一种研究视角,社会意识形态一般都是在褒义和中性上被使用的,本书也不例外。“意识形态是具有符号意义的信仰观点的表达形式,它以表现、解释和评价现实世界的方法来形成、动员、指导、组织和证明一定行为模式和方式,并否定其他的一些行为模式和方式。”[19]

二、福利意识形态

在现有的文献中,至今为止尚未有对福利意识形态的统一概念。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社会福利意识形态,既和一般意义上的意识形态有关联,是社会福利思想观点体系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又不简单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意识形态。”[20]而且,大部分学者主要取意识形态的中性概念,例如,英国学者汤姆·伯顿认为,福利意识形态观是一种关于需要、福利、国家和政策之间关系的相对系统的理论,它把诸如需要、正义、平等和自由等福利概念的抽象分析与具体的福利改革的政治措施有机联系起来了。[21]麦克罗夫认为,意识形态应该是一些比价值更加持久而稳定的信念,比如利他主义与人道主义,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平等与公平,信任和道德,等等。[22]乔治和威尔定在其《意识形态与社会福利》中虽然并没有对意识形态一词的用法做任何说明,但是,从字里行间我们不难发现,他们将意识形态视为以若干核心的社会价值为表征的一套有组织的信仰或价值体系。[23]我国台湾学者李明政在《意识形态与社会政策》一书中也是大体在“认知方式和价值偏好”含义上使用福利意识形态的,并且认为这种“认知方式和价值偏好是人类群体在生存过程中不断形成的一套象征体系”,具体表现为“能反映该群体社会生活的理想”以及“能抒发该群体现实生活的感受”。熊跃根在界定福利意识形态时,也将其视为“观念、思想与理论观点的集合”,是一个国家或社会中,有关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及其个人等不同行动者在社会福利方面扮演的角色和应承担的责任、社会福利在社会中的位置与功用等各种观念、思想与理论观点的集合,它既是一种抽象理论,也是一种指导社会政策的具体行动准则[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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