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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领域中的制度正义

时间:2022-03-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经济民主制度设计上的缺陷是导致中国劳资领域存在严重的不平等的根源,因此解决中国劳资领域中的非正义问题的基本途径自然也是进行经济民主制度的改革和重建。概而论之,中国劳资领域中的制度正义系于中国经济民主制度的改革与重建。
劳资领域中的制度正义_对中国经济民主的初步考察_转型中国的正义研究

汪仕凯[1]

近年来中国劳资冲突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究其原因无非在于劳资双方利益分配存在严重的不平等。在过去的几十年时间里面,中国经济始终维持了快速增长,中国工人为此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却并没有伴随着经济增长获得明显的改善。与此同时,中国劳动者的内部结构也发生了重大的转变,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剩余劳动力已经成为劳动者队伍中的主力军,并且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新生代农民工逐渐成为产业工人的主要组成部分,要言之,区别于传统工人阶级的新工人阶级正在中国社会中形成。严重的问题在于新工人阶级的社会与经济权利长期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相对于具有城市户籍的传统产业工人而言,新工人阶级在工业生产领域中付出了更为艰辛的劳动,但是从中国经济增长中获得物质利益则是非常有限的。可以说,劳资冲突的激化是中国劳资领域存在的严重的经济不平等、非正义利益分配的集中体现。

中国劳资领域的正义问题有多重原因,其中劳资关系的治理体制可能是更为重要的根源,进而言之,中国劳资领域的正义问题归根结底属于制度正义的范畴,或者说正是由于劳资关系的治理体制的缺陷,导致了中国劳资领域的非正义问题。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党和政府开始探索建立经济民主制度来治理劳资关系,经济民主制度的核心内容在于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借助经济民主制度的实践来维护劳动者的社会与经济权利,另一方面则要借助经济民主制度的实践来限制劳动者的政治权利。经济民主制度要想同时实现上述两个方面的目的,就必须使劳动者在工业生产领域中可以围绕经济民主制度结成集体性力量,从而为劳动者的社会与经济权利提供现实力量的支撑,但是以企业工会为组织主体的经济民主在工业生产领域并没有发挥出预设的功能,因此经济民主制度的实践虽然限制了劳动者的政治权利,但是没有能够实现有效维护劳动者的社会与经济权利的目的。

中国劳动者的物质利益的增长和社会与经济权利的改善,必须建立在劳资双方力量对比相对均衡的基础之上,而这种力量对比均衡必须以劳动者能够享有充分的政治权利为基本条件,只有当劳动者能够享有充分的政治权利,劳动者才可以在工业生产领域中组织起来并结成集体性力量,进而获得同资方进行平等协商和谈判的现实力量。经济民主制度设计上的缺陷是导致中国劳资领域存在严重的不平等的根源,因此解决中国劳资领域中的非正义问题的基本途径自然也是进行经济民主制度的改革和重建。中国经济民主制度的改革和重建必须以兑现劳动者的政治权利为核心内容,而且这个过程既要确定在工业生产领域兑现劳动者的政治权利的恰当组织形式,又要符合中国国家体制的总体特性。通过改革和重建中国经济民主制度以实现劳动者的政治权利,不仅能够使劳动者的社会与经济权利得到更为有效的保障,而且能够使劳动者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追求增长的物质利益。概而论之,中国劳资领域中的制度正义系于中国经济民主制度的改革与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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