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社会主义制度与生俱来的正义属性

社会主义制度与生俱来的正义属性

时间:2022-03-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4]社会主义制度的天然正义属性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从长远来说,社会主义制度的正义属性体现在它所追求的终极目标上。社会主义制度所追求的是整个全人类彻底解放的伟大事业和锻造一个全新的社会。
社会主义制度与生俱来的正义属性_转型中国的正义研究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中,社会主义制度是对资本主义制度的超越,是对资本主义制度弊端的克服与扬弃,尤其是对资本主义人剥削人的生产关系的彻底改造,这使得社会主义制度天然具有追求正义的远大目标,其本身就直接是正义的产物,是对资本主义枷锁的打破和实现人类平等、摆脱不平等剥削关系的具体制度设计。正如恩格斯所说:“我们的目的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这种制度将给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给所有的人提供充实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4]社会主义制度的天然正义属性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一方面,从长远来说,社会主义制度的正义属性体现在它所追求的终极目标上。社会主义制度所追求的是整个全人类彻底解放的伟大事业和锻造一个全新的社会。这个新社会,“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5],其优越性在于“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6]。这就使社会主义和历史上一切剥削阶级的理想信念和社会形态区别开来。

另一方面,从当下来看,社会主义制度的正义属性更加体现在它的公有制上。所有制的性质是决定社会性质的关键评判依据。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批判和以公有制取代私有制,克服私有制条件下社会化大生产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贯穿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始终。正如恩格斯所说:“自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历史上出现以来,由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常常作为未来的理想隐隐约约地浮现在个别人物和整个派别的头脑中。”[7]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制度同资本主义制度“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当然在于,在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先是单个国家实行)的基础上组织生产”[8]。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生产力不断地加速发展的惟一先决条件”,也是消除剥削、压迫和一切不平等现象的重要前提。[9]马克思、恩格斯所赋予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极端重要性和不惜笔墨地反复阐释,是因为它直接决定了在何种程度上和何种性质上社会主义要比资本主义更加优越的评判标准和依据,是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含有天然的正义因子的决定性因素。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