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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主体论

时间:2022-03-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人类需要一种人与自然的新型关系,即生态中心主义下的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关系。与传统价值观那种把自然视为“聚宝盆”和“垃圾场”的观念相反,生态中心主义把地球看作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文化遗产的环境保护,确切地说,只能是调节、处理好文化遗产与环境的关系,让文化遗产有一个适应其生存、保存的生态位。生态文明理念正是这种对文化遗产与环境关系的正确认识。在此基础上,构建起对于“海上文化线路”遗产的全面有效的保护。
生态主体论_中国“海上文化线路”遗产环境法保护

近代哲学主体论认为只有人是主体,人以外的世界是客体,人作为主体,有权主宰和统治自然界。近代法律以此为基础仅确立人的法律主体地位,自然界不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生态哲学主体论是二元论,认为自然也具有主体地位,反对近代哲学绝对的主客二分论。

格里芬对生态哲学本体论进行了充分的阐释,他认为:“后现代的有机论坚持认为,所有原初的个体都是有机体,都具有哪怕是些许的目的性。但它却并不认为,一切可视的物体,如石头和行星都是原初的个体,甚至类似于原初个体。相反它认为,原初的有机体可以被组织成两种形式:①一个复合的个体,它产生一个无所不包的主体;②一个非个体化的客体,它不存在统一的主体性。动物属于第一类,石头属于第二类。换言之,不存在什么本体论的二元论,但存在着一种组织的二元性。这种二元性重视二元论者不愿放弃的重要而明显的差别。因而,①存在着这样的事物,其行为只能根据动力因和其自身对这些原因的有目的的反应来理解;②存在着这样的事物,其行为在多数的情况下可以不考虑目的因或终极因来理解。”[39]

卡普拉从自组织系统角度对生态主体论进行了阐释,他认为:“自组织系统的相对自主,使古老的关于自由意志的哲学问题得到新的阐释。从系统观点出发,决定论和自由论是相对概念。从系统是对环境的自主来看,它是自由的;从其通过相互作用而依赖于环境来看,它又是受制于环境影响的。有机体的这种相对的自主性,总是随着它的灵活性一同增加的。这在人类达到了最高程度。”[40]

余谋昌教授综合归纳生态主体论的主要内容为:“生态世界观反对绝对的主客二分,虽然可以做主客分析,但它们的统一是更根本的,两者统一是事物自身固有的性质。而且主体并不是唯一的,虽然在认识论的意义上,当我们说是人对事物的认识时,主体是唯一的,是指人对事物的认识。这里有主 - 客关系和主 - 客统一。但是,在本体论的意义上,主体不是唯一的,事物本身是它的主体,在生态系统中,不仅人是生态主体,种群和群落也是生态主体。这里也有主 - 客关系和主 - 客统一。在价值论的意义上,不仅人是价值主体,生命和自然界也是价值主体,不仅人具有内在价值,因而具有生存权利,人是生存权利的主体;而且,生命和自然界也具有内在价值,因而也具有生存权利,生命和自然界也是生存权利的主体。生态世界观认为,人、生命和自然界的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统一,是主 - 客统一的一个方面,它具有不可分割的性质。”[41]

综合分析“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各种观点可以看出,“非人类中心主义”肯定自然物存在着内在价值,并由自然物的内在价值推论出人类对自然物的道德价值;从各流派的立论基础可以看出,“生物中心主义”是在“动物解放论”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因此“动物解放论”也属于“生物中心主义”的范畴,它们强调有机体个体的价值和权利,以生物为中心,认为生物个体的生存具有优先性,但是没有把生物有机体放在生态整体中考虑,没有考虑到物种和生态系统比个体生物更重要,因此二者在实质上是一致的,所以被统称为“生物中心主义”。“大地伦理学”“深层生态学”“自然价值论”提倡整体主义的环境伦理思想,强调生态系统的整体性,认为不仅生物,而且非生物的自然存在物、寄生物及其环境构成的生态系统和生态过程,都是道德关心的对象,强调生物物种和生态系统的价值和权利,因而被称作“生态中心主义”(Ecocentrism)。

从对自然的控制转向对自我的控制,表明传统的价值观的合理性在当代的失效。人类需要一种人与自然的新型关系,即生态中心主义下的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关系。与传统价值观那种把自然视为“聚宝盆”和“垃圾场”的观念相反,生态中心主义把地球看作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它以人与自然的协同进化为出发点和归宿,主张以适度消费观取代过度消费观。以尊重和爱护自然代替对自然的占有欲和征服行为。在肯定人类对自然的权力和利益的同时,要求人类对自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生态价值观把人与自然看成高度相关的统一整体,强调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整体性,代表了人对自然更为深刻的理解方式。现代生态学理论揭示出,整体性是生态系统最重要的特征。自然界中每一个个体占据着特定的生态位,都离不开与其他物种的联系和对环境的依赖。文化遗产的环境保护,确切地说,只能是调节、处理好文化遗产与环境的关系,让文化遗产有一个适应其生存、保存的生态位。

生态文明理念正是这种对文化遗产与环境关系的正确认识。总之,采纳更为宏观的生态文明理念,对整个环境资源管理、环境资源法制建设和环境资源法学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在此基础上,构建起对于“海上文化线路”遗产的全面有效的保护。

【注释】

[1]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大自然的价值以及人对大自然的义务[M].杨通进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108-110.

[2]CROSBY W.The Columbian Exchange:Biological and Cultural Consequences of 1492[M].New York:Greenwood Press,1973:XXV.

[3]李旭旦.人文地理学概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1985:12.

[4]徐嵩龄.第三国策:论中国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78.

[5]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保护景观和遗址的风貌与特性的建议[G]//国家文物局.国际文化遗产保护文件选编.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47.

[6]UNESCO.Operational Guidelin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World Heritage Convention[EB/OL].(2012-12-01).http://whc.uneso.org/archive/opguide-12-e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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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吴必虎,刘筱娟.中国景观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3-4.

[10]M BATISSE,G BOLLA.The Invention of “World Heritage”:English version.Pairs:UNESCO,2005.

[11]徐嵩龄.第三国策:论中国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44.

[12]余谋昌.环境哲学:生态文明的理论基础[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0:5.

[13]胡伟希.儒家生态学基本观念的现代阐释:从“人与自然”的关系看[J].孔子研究,2000(1):6.

[14]史怀泽.敬畏生命[M].陈泽环,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125-127.

[15]季羡林.“天人合一”方能拯救人类[J].东方,1993(创刊号):6.

[16]余谋昌.环境哲学:生态文明的理论基础[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0:5.

[17]罗尔斯顿.尊重生命:禅学佛教能帮助我们建立一种环境伦理学吗? [J].初晓,译.哲学译丛,1994( 5):11-18,4.

[18]怀特.文化的科学——人类与文明研究[M].沈原,黄克克,黄玪伊,译.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8:384.

[19]何怀宏.生态伦理——一种精神资源与哲学基础[M].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2:343.

[20]何怀宏.生态伦理——一种精神资源与哲学基础.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2:345.

[21]李旭萍.走出对人类中心主义认识的误区——对当代生态环境问题的反思[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1,13( 12):59.

[22]余谋昌.创造美好的生态环境[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7:142.

[23]辛格.所有的动物都是平等的[J].江娅,译.哲学译丛,1999( 5):28.

[24]REGANT.The Radical Egalitarian Case for Animal Rights[J].Environmental Ethics:Reading in Theory and Application,2001,5:31-39.

[25]史怀泽.敬畏生命[M].陈泽环,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5:9.

[26]史怀泽.敬畏生命[M].陈泽环,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5:131.

[27]TALOR P W.Respect for Nature:A Theory of Environmental Ethics[M].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6:35.

[28]利奥波德.沙乡年鉴[M].侯文蕙,译.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121.

[29]利奥波德.沙乡年鉴[M].侯文蕙,译.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18.

[30]CALLICOTT J.B. Animal liberation:A Triangles Adair[J]. Environmental Ethics,1980,2(4):311-338.

[31]麦茜特.自然之死——妇女、生态和科学革命[M].吴国盛,吴小英,曹南燕,等,译.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325.

[32]余谋昌.生态哲学[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0:98.

[33]叶平.当代西方环境伦理学研究的特点[J].自然辩证法研究,1999( 8):69-71.

[34]曹明德.从人类中心主义到生态中心主义伦理观的转变——兼论道德共同体范围的扩展[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2( 3):46.

[35]DEVALL B,SESSIONS G. Deep Ecology:Living as if Nature Mateered[M]. Salt Lake:Peregrine Sunith Books,1985:70.

[36]MOORE G E.The conception of intrinsic value[M].London:Routledge and Kagan Paul,1922:260.

[37]转引自章建刚.“内在价值”的含义与环境伦理学 [J].思想战线,2000,26(5):8.

[38]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大自然的价值以及人对大自然的义务[M].杨通进,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303.

[39]格里芬.引言:科学的返魅[G]//格里芬 .后现代科学——科学魅力的再现.马季方,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32.

[40]卡普拉.转折点:科学·社会·兴起中的新文化[M].冯禹,向世陵,黎云,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199.

[41]余谋昌.生态哲学[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0:193-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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