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生态本位论的理论基石

生态本位论的理论基石

时间:2022-02-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生态本位论是建立在自然万物“存在优先”的基础之上的。这个整体性生态价值观所追求和确论的价值合理性,本质上是地球生态系统整体的合理性,并认为生态价值合理性存在于地球生态系统整体之中。
生态本位论的理论基石_回乡之路寻皈审

四、生态本位论的理论基石

罗尔斯顿认为:“生态系统是宇宙中最有价值的现象。”[30]自然价值论是一种整体价值观,整体所承载的价值大于它任何一个组成部分所承载的价值,即使是最有价值的构成部分,它的价值也不可能高过整体的价值。个别的价值只有在生态过程中才体现出来,因而它只有在生态系统的整体中才有意义。所以,生态本位论是建立在自然万物“存在优先”的基础之上的。这是因为,“存在本身创造存在者”,存在自身的价值远远超过它创造的存在者所拥有的价值。

(一)自然生态整体性价值

按照生态学的观点,主体不具有唯一性,不仅人作为一种生命物种是主体,自然界所有生物乃至非生命体都是主体。同样,不仅仅人是价值主体,世界系统的所有生物和非生命体都是价值主体。人类没有任何理由认为只有自己才是世界系统唯一的价值主体。人类只有深刻理解“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也,故能长生”的生命内涵,全面反思、检点和修正自己的思维和行为,才能回到人和自然的统一性的事实本真中去,建立起人、社会与自然有机统一整体的生态价值观。罗尔斯顿指出:“在实践中,环境伦理学的根本要求是保护地球上的生命。在理论上,它的根本要求是确定意义深远的价值理论,以此为它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31]生态价值观的确立,在很大程度上动摇甚至消除了人在世界中优先的价值地位和先验的价值合理性,从而否定了人类中心价值主体的霸权主义。余潇枫指出:“以往人类很少在发展中考虑安全特别是生态安全问题,总是以骄傲心态借助科技力量近似疯狂地征服自然并不断向大自然攫取。蓦然回首,竟是生存困境重重:人口过度增长、城市交通拥挤、能源争夺加剧、污染无所不在、自然资源匮乏、森林过度砍伐、土地荒漠化、臭氧层空洞逐渐增大、生物多样性减少、全球变暖、核扩散等。比比皆是的生态危机令人类的日常生活如履薄冰,所谓的发展失却了最起码的根基和意义。”[32]生态主义哲学观认为,自然的价值是自然的性质,是由自然系统的结构决定的一种性质,是进化的生态系统内在地具有的属性。自然生态价值论的核心是:肯定自然的自身价值,承认非人类生物的内在价值。生态哲学认为,地球生态系统所具有的不仅仅是体现在物种个体价值上的外在价值和内在价值,它更具有一种高于外在价值和内在价值的地球生物圈的系统的整体价值。这个整体性生态价值观所追求和确论的价值合理性,本质上是地球生态系统整体的合理性,并认为生态价值合理性存在于地球生态系统整体之中。这就是生态本位立论的一块坚实的基石。

(二)万物生存权利原则

在生态本位视域里,“价值”与“权利”这两个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对自然界的价值的确认,必然会导致对自然界的权利的确认。因为,生命和自然界具有内在联系的价值,为了实现它们的价值就必须享有一定的权利,否则就无法完成它们的价值。生态哲学与美学在自然生态价值的理论框架内,肯定自然的内在价值和整体价值,对非人类生物和地球生态系统依照自然衍化法则拥有可持续生存权利的承认与尊重。

在西方,自然生存权利的研究有四个较有影响的观点:一是深层生态学,认为每一种非人类生命形式都拥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若无充足理由人类没有任何权利毁灭其他生命。深生态学家阿兰・纳斯持指出:“每一种生命形式在生态系统中都有发挥其正常功能的权利,或生存和繁荣的平等权利。”[33]二是生态整体主义,认为生态环境伦理学必须是整体主义的,“所有事物和自然系统都拥有它们自己的目的或目标,因而都拥有内在价值和存在下去的权利。”[34]人类要尊重生命物种的存在权利,还要承认与尊重自然系统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以及生态系统整体性原则。三是动物权利论,认为权利的基础是“天赋价值”,动物和人一样拥有不可侵犯的生存权利、道德权利和获得尊重的权利。辛格(P. Singer)认为,“理性——不是情感,就迫使我们承认,这些动物也拥有同等的天赋价值。而且由于这一点,它们也有获得尊重的平等权利。”[35]四是生物平等主义,认为所有的生命物种都是平等的,都拥有同等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等天赋价值,人类必须把所有的生命物种都视为有同等的天赋价值和相同的道德地位的实体。

在中国,对西方生态环境伦理学的学术前沿问题进行了探讨:1995年,余谋昌等人译介了布拉克斯顿的《生态学与伦理学》,并在《人与自然关系重新成为研究的热点》一文中介绍与阐述了“人与自然协调的价值取向”、“生态意识”、“自然界的权利”、“生态伦理学的道德原则”等环境伦理学的基本思想。1999年,杨通进翻译了美国生态环境伦理学家罗德里克・纳什(Roderick Nash)的专著《大自然的权利》,详细阐述了西方自然权利论的产生、发展过程和各种自然权利论的基本主张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分歧。学者们还结合中国传统文化在构建中国生态环境伦理学上作出了积极探索。余谋昌的自然权利研究包含三层含义[36]:一是自然界的权利是指生物物种和生态系统的持续生存,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命物种都拥有合法存在的权利;二是合法生存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任何一种生命物种的生存,既是它自身的存在又是为其他的生命物种的存在而承担义务;三是自然界的权利平等性,地球生物圈中的各种生命物种都具有自己的特定的生态位发挥着特定的功能,生命物种的相互作用,维持着地球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支持着地球生物圈的稳定性和整体性。邱仁宗提出,“人类不过是自然大家庭的一个成员,我们与其他物种都是自然的儿女”,如果人类只知道“向大自然母亲无限地索取、榨取、剥削,从不想为她做些什么,好比一个不肖子孙”[37]。叶平提出:人类应尊重生物生存、自主、生态安全的权利,并把这视为人类生态文明的新进展。[38]王晓华认为:“在未来的时代里,人类将恢复敬畏万物这个古老的信仰,这不是解决人类生存困境的权宜之计,而是彻底的拯救之路,由此进入更高的文明阶段。”[39]

人类文明史发展的现实状况表明,人类作为生命共同体的整个生态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不能脱离自然而生存。正如庄子所曰:“类与不类,相与为类,则与彼无以异矣。”(《庄子・齐物论》)人类无度地改造自然的活动会对其他生命形式的存在和整个生态系统带来危害;同样,生态系统中某个子系统微小的变异也对人类生存带来不安全甚至灾难。所以,人类应尊重自然存在物以安全、健康存在的资格,不能随意骚扰、践踏与剥夺它们生存的权利。毋庸讳言,工业革命的巨大成果是人类对自然疯狂掠夺、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所换来的。生物学有关资料透露:

一种生活在西非丛林中的与人类血缘很亲近的动物——红猴,已完全绝种。这是18世纪以来有记载的第一种绝灭的灵长类动物。更让生物学家们担忧的是,在21世纪动植物遭受灭绝的厄运将更为严重。经历了数百万年进化历程的608种灵长类动物至少有1/5可能会很快绝灭。“全球的生物多样性正在遭受到空前的威胁。被誉为‘物种宝库’的热带雨林正以每年20万km2的速度锐减,天然草场以每年10万km2的速度荒漠化,人类活动对生境的破坏包括自然生境的退化、消失和破碎化现象是当前生物多样性大规模丧失的主要原因……在地球上的生命发展史中,物种的灭绝时间和形成速度是大致相等的。可是,目前灭绝的速度比形成的速度快100万倍。无可争辩的事实是,生物多样性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高速度丧失。近100年来,地球上已有150种鸟类、近100种兽类和80多种两栖类动物灭绝。一个物种一旦灭绝,就永远消失,再也不会重现。”[40]

针对全球生态日益恶化的现状,一些生态哲学家、美学家对自然家园的前景忧心忡忡。余潇枫尖锐地批评说:“生态危机表面上是一种自然现象,其本质则是一种人为结果,是工业化、全球化发展带来的双刃剑效用中的负面结果的集中表现。‘深绿’思想对生态危机的原因探悉触及到了根本问题所在,即与其说是地球‘病了’,生物圈‘病了’,不如说实质是人类‘病了’。”[41]虽然地球上物种灭绝速度的加快并不全是人类反生态观念和改造自然实践的结果,但人类过分的自私贪欲破坏了自然生态和环境平衡,导致生物物种的加快灭亡却是不争的事实。2010年8月10日,《人民网》报道说:

据国外媒体报道,英国著名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Stephen Haw king)日前在接受美国著名知识分子视频共享网站BigThink访谈时预言:地球将在200年内毁灭,而人类要想继续存活只有一条路——移民火星或其他的星球。霍金说:“人类已经步入越来越危险的时期,我们已经历了多次事关生死的事件。由于人类基因中携带的‘自私、贪婪’的遗传密码,人类对于地球的掠夺日盛,资源正在一点点耗尽。”

我们姑且不去评说霍金预言的科学性,但人类对地球的疯狂掠夺必将导致地球的加速毁灭,这是一个常识性的结论。即便是人类永远无法改变“自私、贪婪”的本性,也应站在子孙后代生存的角度来看待生态问题,善待自然万物,善待生存家园——地球。质而言之,“霍金预言”从另一视域启示:人类需要整个生命共同体和生态系统的存在,而这个共同体的安全健康存在的基础是维护生态大家庭的各个成员的生存权利。所以承认自然的权利不仅体现了人类生态道德观念的突破,也是人类真正对自身生存负责的富有理性的唯一选择。霍金讲的“移民外星”之说是一种反话正说,而他正是通过这种“不可能”的选择来引起人们对自然权利尊重和对生态环境呵护的“可能性”的选择。

自然权利并非是绝对的概念,那种完全脱离人的生存意义的绝对性自然权利,也同样是缺失生态公平原则的。因为在整个生态系统中,存在着权利主体间的某些冲突,如某些病毒的存在危害了其他生命形式的安全健康生存,也可能造成生命的生存危机,所以人类从维护整个生命体的利益考虑可以对其予以消灭。西方激进的环境伦理学者对自然权利有绝对化的倾向,他们主张的物种生命绝对平等主义,不仅无助于甚至会阻碍自然权利的真正实现。但是,在人类绝对强势的当下,人类必须充分认识强化自然权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放弃人类的一些欲得——“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庄子・人间世》),自觉还自然于应有的基本权利。人类一旦接受了自然权利论,可持续发展就不仅仅是人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必然是其他物种生存、自然界存在的共同可持续问题,而且这种共同可持续性与人的可持续发展是有机的统一,这实际上就是生态和谐发展观。自然权利的维护将为生态和谐发展观提供更大的可行性和优态化。

“浙中绿岛武义案例表明,维护自然权利、确立生态本位,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生态和谐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而应该按照自然承载力、自我再生力、自我净化力等综合能力,以及人类社会发展可持续要求,将一些被人类剥夺掉的根本性的自然的权利归还给自然。“还权于自然”应着眼三个方面:一是扩大自然保护区,保护生物从濒危物种到一般物种;二是禁止开采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和有序、合理、节约利用可再生资源;三是提倡低碳经济和绿色生活,改变生产工艺和生活方式,节约能耗和降低排放,渐少和防止环境污染,恢复自然的洁净状态。同时,要深化生态哲学、美学、伦理学等学科研究,制定、出台和履行维护自然权利的相关法律,着重要加强以生态本位为核心的生态文化建设和完善“自然权利监护人”的法律机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