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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五大派别

时间:2022-02-19 励志文章 版权反馈
【摘要】:伊斯兰教五大派别宗教派别的产生主要是由于政治势力的较量和争夺权力的斗争。尔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宗教思想、仪式、法律、习俗的变化,使伊斯兰教的各个派别最终形成。各派之间的分歧和斗争,构成伊斯兰教历史的重要特征之一。逊尼派逊尼派是伊斯兰教各教派中最大的一个,其信徒约占全世界穆斯林总数的80%。他们自称是伊斯兰教的正统派,是信徒最多、分布最广的一个伊斯兰教派别。

伊斯兰教五大派别

宗教派别的产生主要是由于政治势力的较量和争夺权力的斗争。伊斯兰教虽然有统一的经典和共同的信仰,但是由于创始人穆罕默德在去世时没有明确继承人,也没有给信徒们留下指明推选接班人方法的遗嘱。因此,围绕谁是正宗嫡传这个问题,众穆斯林意见不一,发生了争夺权力的激烈斗争,导致各种派别的出现。尔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宗教思想、仪式、法律、习俗的变化,使伊斯兰教的各个派别最终形成。各派之间的分歧和斗争,构成伊斯兰教历史的重要特征之一。

逊尼派

逊尼派是伊斯兰教各教派中最大的一个,其信徒约占全世界穆斯林总数的80%。逊尼派的全称为“逊尼和大众派”,其阿拉伯语原意是“遵守逊奈者”,自9世纪开始该派被称为逊尼派。因为该派把穆罕默德及其圣门弟子的言行编纂成为“逊奈”——“圣训”,并尊为仅次于《古兰经》的立法基础。

逊尼派在对待谁是穆罕默德真正的继承人这个问题上,显得比较“宽容”,他们承认艾布·伯克尔、欧麦尔、奥斯曼和阿里都是穆罕默德的合法继承者,是四大正统哈里发,同时也承认伍麦叶王朝和阿巴斯王朝的哈里发,把历任哈里发当作他们宗教首领和领导人,从某种程度上讲是最大限度地迎合了当时的统治阶级,所以始终得到统治者的承认和支持。

逊尼派穆斯林在信仰、宗教功课、教律等方面,较全面地体现了伊斯兰教的要求,把麦加、麦地那和耶路撒冷奉为圣地,把克尔白作为朝拜中心。他们自称是伊斯兰教的正统派,是信徒最多、分布最广的一个伊斯兰教派别。他们中也有少数人皈依苏非派,以苏非主义为信仰。

逊尼派在发展的过程中,又出现了著名的教律学派。教律学又叫教法学或者法理学,它所研究的是有关于伊斯兰教教法知识,阿拉伯语音译为“费格海”。该学派属于穆斯林神学的一个分支,它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伊斯兰教认为应以法律条文规定的有关宗教和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与之相近的另一分支为教法根源学“五苏勒”,是有关伊斯兰教宗教基础和解释《古兰经》、“圣训”、公议和类比等四项原则的学科。由于对这四项原则的运用看法不同,从伍麦叶王朝末期到阿巴斯王朝,伊斯兰教法学家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学派,其中最有影响力的是正统派的四大学派。

哈奈斐学派哈奈斐学派是伊斯兰世界最具宽容色彩的法律学派,其创始人和领袖艾布·哈尼法(699~767年),本名努尔曼·伊本·萨比特,是阿拉伯人征服咯布尔之役中俘虏的一个波斯奴隶的孙子,居住在库法,以经商为业。艾布·哈尼法从小就养成了刻苦好学、勤于钻研的习惯,使他成为颇具影响的第一位伊斯兰教律学家和伊斯兰教律学的奠基者,人们尊称他为“大伊玛目”。因其大部分时间活跃于伊拉克的库法和巴格达,所以他所创建的学派又被称为伊拉克学派。该派在制定教法时,主张以《古兰经》为依据,对“圣训”的引用特别审慎,比较重视运用类比的方法,尤其强调尊重执法者的个人意见和判断,所以又被称为“意见派”。

艾布·哈尼法的法学主张,深受广大穆斯林的支持拥护,被认为是仅次于《古兰经》和“圣训”的不可触犯的律例。美国著名东方学家希提认为,他是“伊斯兰教最早的、最大的而且最宽容的一个学派的奠基者。全世界逊尼派的穆斯林,几乎有一半是遵守他的教派的”。

艾布·哈尼法主要是以口头讲解的方式向弟子们传授学问,没有著述传世。但是,在他的弟子中,著作家却不乏其人,据说其中比较有名的就有40位之多。最著名的弟子有艾布·尤素福和穆罕默德·伊本·哈桑等。艾布·尤素福曾在阿巴斯王朝的哈里发麦海迪和哈迪时期任法官,在哈伦·赖世德时期任总法官,为促进哈奈斐派的迅速发展和广为流传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他的著作《赋税论》保存了艾布·哈尼法的主要观点。

哈奈斐学派在所有伊斯兰教法学派中是传播最广泛的一派,它所影响的范围不仅在阿拉伯,而且还流传到了世界别的地方,遍及伊拉克、叙利亚、土耳其、巴尔干半岛诸国,以及巴基斯坦、阿富汗、印度和中国。

马立克学派创始人马立克·伊本·艾奈斯(715~795年),生于麦地那,并在麦地那求学和从事教学活动,是麦地那的伊玛目和圣训学的权威。他领导的学派特别重视“圣训”并建立了直接依据圣训的体系,故有“圣训派”之称,也有人称它为“麦地那保守学派”。

马立克长期在伊斯兰教圣城麦地那一带活动,精通《古兰经》和“圣训”,被人们认为是对穆罕默德的生活和思想认识得比较清楚的学者之一,他曾任伊斯兰教教法说明官“穆夫提”,用40年编著了《穆瓦塔圣训集》。该书虽然充满“圣训”,但实际上却是一部法学著作,因为作者的目的不在于搜集圣训,而在于引证圣训作为立法的依据,在书中体现了马立克对许多问题独到的意见和解释。该书把圣训和法学融为一体,从而成为马立克学派的教律,是从正统派的立场出发编纂法典的最早尝试,是保存至今的最早的伊斯兰教法典。

《古兰经》、“圣训”和麦地那的习惯法三者共同构成了马立克学派的立法主要渊源,书中还收编了1700个麦地那地方的审判案例。该派认为,当“圣训”与社会利益发生矛盾时,可以修改“圣训”,叫做“伊斯提索拉赫”原则。此外,该派有时也采纳“一致意见”,但仅局限于麦地那学者的一致意见,带有狭隘的地方性。

马立克学派主要流行于游牧民成分居多的文化不发达的地区,如当时的西班牙,以及北非和阿拉伯半岛东部一带。

沙斐仪学派该派汲取麦地那学派和库法学派的思想精华,兼重“圣训”条文和公议原则,是颇具中庸色彩的法律学派。该学派的领袖是穆罕默德·伊德里斯·沙斐仪(767~820年),出生于巴勒斯坦的加沙,属麦加古莱什部落哈希姆家族。他自幼聪敏好学,曾师从赞齐等人学习“圣训”和教法。在麦地那,就学于圣训派领袖马立克和希贾兹的其他学者的门下,能背诵马立克的《穆瓦塔圣训集》。接着,又去伊拉克,受业于意见派的教法学家。在博采众长之后,沙斐仪创建了自己的学派,称为“沙斐仪学派”,因其自认为他的学派取两派之长,并自称找到了中庸之道,所以,沙斐仪学派有“中间派”、“折中派”之称。沙斐仪派的法学基础,依次为《古兰经》、“圣训”、一致意见和类比判断。在沙斐仪派中,法学家的个人意见,则不作为可靠的基础。

沙斐仪主要在伊拉克的巴格达和埃及的弗斯塔特(今开罗)从事教学和法律学的研究活动。著有《唉啢目》和《法学原理》等书。晚年定居埃及,住在阿慕尔清真大寺,死后葬于穆盖塔木山。沙斐仪可以说是桃李满天下,其中比较著名的弟子有易卜拉欣、布维脱等人。该派学说盛行于下埃及、东非、巴勒斯坦、叙利亚、伊拉克、阿拉伯半岛西南部、东南亚和我国新疆

罕伯里学派创始人艾哈默德·伊本·罕伯里(780~855年),生于伊拉克的巴格达城,曾师从于沙斐仪。在沙斐仪去埃及后,由他代课,讲解自己的法学见解,独创一派。该派具有传统主义和保守主义的特色,主张在制定立法时,严守《古兰经》和“圣训”,很少使用类比,对使用公议持蔑视态度,坚决反对个人意见和穆尔太齐赖派的“意志自由”说。由于罕伯里学派的主张与穆尔太齐赖派的直面交锋,引发了冲突,而罕伯里学派也因此成为正统派用以反对穆尔太齐赖派的主要思想武器。当哈里发麦蒙将穆尔太齐赖派奉为国教时,罕伯里受到迫害,被扣上锁链打入牢房,但他始终未改变观点,从而赢得正统派的普遍敬仰。据说在罕伯里去世时,参加葬礼的人达80万之多。罕伯里著有《圣训集》和《服从使者》等书。他的学生艾斯拉姆、伊斯哈格等都成了小有成就的法学家。罕伯里学派是伊斯兰教法学派中保守主义的主要代表,具有明显的复古倾向。罕伯里本人曾以其渊博的学识和虔诚的信仰得到穆斯林的广泛崇敬,但其创立的学派却由于守旧和死板而在伊斯兰世界影响甚微,追随者寥寥无几。

对于上述四大教律学派,作为逊尼派的穆斯林并不受到牵制,可以自由地尊奉任何一个。

除教法学家之外,正统派伊斯兰教还涌现出了不少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教义学家,如艾什尔里和安萨里等人。

艾什尔里(874~935年)被称为重建正统派教义的人和伊斯兰教教义学的奠基人。他是伊拉克巴士拉人,曾在巴格达就学于穆尔太齐赖派的教义学家祝巴仪(850~915年),后因与其师意见相左,于是宣称“自悔前非”,脱离穆尔太齐赖派,另立门户,是为艾什尔里派这个学派既反对穆尔太齐赖派的唯理论倾向,也反对正统信仰的极端形式主义,力求在伊斯兰教信条和希腊哲学思想这二者之间找到一条兼而有之的道路,带有折中的性质。在主张真主前定人的行为的同时,又主张人类本身也有选择行为的能力,因此认为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该派主张真主是全能的,是万物的创造者,且具有完全的永恒的德性。

艾什尔里创立的这个学派,其观点与经典论述并不发生冲突,所以能被一般的信徒和思想家所接受。它吸取了希腊哲学的营养和穆尔太齐赖派的论证方法,既提高不正统派的应辩能力,又维护了正统派的统治地位,对巩固哈里发的政权起着积极的作用,从而发展成为官方的经院哲学,奠定了伊斯兰教的教义基础。

使艾什尔里派最后定型的是安萨里(1058~1111年),他生于呼罗珊突斯城,曾就学于内沙布尔的朱威尼教长,后受聘到巴格达的尼扎木大学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他研究了各个哲学学派和教义学派,探讨过伊斯兰教各个派别的思想,并把传统的、唯理论的、神秘主义的各种因素加以综合,将神秘主义思想引入正统信仰,从而丰富了正统派的思想内容。他还运用希腊哲学中的辩证方法,建立了受正统派教义学家欢迎的实用的哲学体系。他的著作有《圣学复苏》、《哲学家的矛盾》等书,均享有很高的声誉。他是伊斯兰教最伟大的教义学家,使正统派的理论达到登峰造极,是古典伊斯兰时期逊尼派思想体系的集大成者。他也是伊斯兰教最有创见www.guayunfan.com的思想家之一,被称为“正统派终极的权威”,“他的著作和理论,对阿拉伯哲学界和伊斯兰宗教界都产生过深远的影响。他是伊斯兰教义学家中把哲学、逻辑学与伊斯兰教义理论结合在一起进行探讨的第一人,对当时禁锢的穆斯林和阿拉伯思想界,是一个有力的推动”。安萨里的学说丰富了艾仁尔里派的教义学体系,奠定了伊斯兰宗教哲学的基础,因此他也被穆斯林誉为“伊斯兰教的伟大复兴者”,西方学者则称其为“伊斯兰世界的奥古斯丁”。

穆尔太齐赖派

穆尔太齐赖派是8世纪至12世纪时的一个伊斯兰教派别,盖德里叶派是它的先驱者,艾什耳尔派是它的结束者。该派以独具己见和排除其他派别的学说而得名。其创始人是瓦绥勒·伊本·阿塔和伊本·俄拜德。二人曾是哈桑·巴士里的学生,因主张与老师不同而遭训斥,于是另立一派。“穆尔太齐赖”一词的原意就是“分离者”。

穆尔太齐赖派是最早研究希腊哲学的伊斯兰教派别,受希腊哲学和科学的影响很深。穆尔太齐赖派主要利用逻辑学和辩证法作为认识问题的武器来阐明本派的学说,创立了自己的神学体系。

穆尔太齐赖派对宿命论中的前定论持否定态度,主张人类的意志是自由的,人是自身行为的创造者,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为真主只创造了人行善作恶的能力,而没有前定人的善恶行为。该派也反对正统派的“神人同形说”,反对把真主人格化。认为真主无影无形,不具有本体以外的任何属性,真主本体就是“大知者”、“万能者”。同时认为《古兰经》是“被造之物”,是真主的创作之一,不是自古就有的,只有真主才是永恒的。

穆尔太齐赖派的主张,特别是“意志自由”说,为统治阶级镇压人民起义提供了充分的理论根据。哈里发麦蒙首先看到该派教义对巩固政权的积极作用,把它提升到国教的地位,势力盛极一时。哈里发曾设立宗教裁判所,强制推行穆尔太齐赖派的主张,残酷迫害异派,开了有组织扑灭异端的先例,其中第一个受害者就是前面曾提到的罕伯里。麦蒙随后的两个继任者,继续进行迫害活动,到他的第三个继任者穆台瓦基勒执政时期,正统派才有了反攻的机会,恢复了古老信条,不仅将穆尔太齐赖派赶出政府机关,而且没收和焚毁了他们的著作。从此,穆尔太齐赖派走向衰落。但该派的思辨教义思想却流传下来,尤其是它的理性标准被伊斯兰所认可,为伊斯兰思想在哲学思维的发展迈出了一大步。

什叶派

什叶派是伊斯兰教内与逊尼派相对立的一大教派。它是在穆罕默德逝世之后,在争夺继承权的斗争中,由拥护阿里的集团逐渐发展演变而来的一个宗教派别,这就是什叶派。什叶派在阿里的儿子侯赛因殉难后发展为一个特殊的宗教派别和神学派别,到阿巴斯王朝最后定型。可以说,什叶派产生于麦地那,形成于伊拉克,壮大于伊朗,如今伊朗有90%以上的穆斯林属于什叶派。

什叶派只承认阿里是穆罕默德惟一的继承人,在此基础上,它神化阿里及其后裔,认为哈里发的地位只能由阿里及其后代继承才是合法有效的。什叶派的基本信条是伊玛目及伊玛目隐蔽说,十二伊玛目派是什叶派的主体。以阿里为第一任伊玛目,哈桑为第二任伊玛目,侯赛因为第三任伊玛目,以下的九任都是侯赛因的后代。第十二任伊玛目穆罕默德·孟特宰尔·麦海迪于878年突然失踪,被称为“隐遁的伊玛目”,是被期待的伊玛目,他暗地里领导着什叶派,将以救世主的身份出现,借以恢复真正的伊斯兰教。自1502年起,十二伊玛目派被伊朗奉为国教,其中也包括伊拉克的什叶派信徒。

由于什叶派只承认阿里的地位,所以该派也只承认阿里家族所传述的圣训,从而形成了自己的圣训集——四圣书,叫做《艾赫巴尔》。另外,什叶派还崇拜圣徒和圣墓,定伊斯兰教历每年正月十日为哀悼日即“阿舒拉节”,用以悼念殉教的伊玛目。在隆重的悼念仪式中,组织一批男童放声诵唱哀诗悲歌,他们那银铃般清脆的声音和如怨如泣的歌声,引得众人泪眼滂沱。伊拉克南部的纳贾夫和卡尔巴拉、巴格达郊区的卡兹米亚等地,都是什叶派的圣地。

还值得一提的是,由于什叶派属于受迫害的少数派的不利地位,所以在其教义中产生了一条用以对付敌人保护自己的重要原则——“塔基亚”原则,即为了自卫和掩护教友,在必要时,可以表面上否认自己的教籍,承认当时流行的教派。这一原则又叫“预防”原则,因其音译为“塔基亚”,所以又称“塔基亚”原则。

什叶派在其发展过程中,受到犹太教、基督教和祆教的影响,但作为独立的宗教派别,它又细分出很多支派。

产生于8世纪中叶的伊司马仪派是什叶派的一个重要支派,属于什叶派内的激进势力,其形成的原因是第六任伊玛目哲耳法尔·萨迪格(约700~765年)剥夺长子伊司马仪的继承权,由此引起什叶派内部意见分歧,从而使伊司马仪的拥护者们从主派别里分离出来,形成一个新的支派。这一派不仅承认伊司马仪为第七任伊玛目,而且是最后一任伊玛目,是隐遁的麦海迪(救世主),所以又叫七伊玛目派。该派在新柏拉图主义和佛教的影响下,建立了颇为复杂的宗教哲学体系,使数字“7”在教义中带有神圣的性质。伊司马仪派强调《古兰经》的内涵和隐意,认为只有明意掩盖下的隐意才是伊斯兰教的真理,应该通过注释和隐喻的方法去寻求内中的奥秘,且有宣教师游历各地宣传“内在的教义”。因此,伊司马仪派又被正统派称之为“内学派”。9世纪末,该派的思想体系和组织形式最后完成,力量进一步壮大,曾先后夺取突尼斯、埃及和叙利亚等地政权,并建立了闻名于世的法蒂玛王朝。后因遭受蒙古军和马木鲁克王朝的打击而衰落。伊司马仪派在发展过程中,又派生出盖尔麦特派、德鲁兹派、阿萨辛派、努赛尔派、阿里·阿拉希派等许多支派。

什叶派的另一个支派是宰德派。它是8世纪中叶由什叶派的第三任伊玛目侯赛因的孙子宰德·伊本·阿里的拥护者组建而成的。因宰德于740年在库法地区领导反对伍麦叶王朝的武装起义时阵亡,所以宰德派教义由卡西姆·拉西在9世纪初制定。宰德派属于什叶派中的温和派,它的教义有许多地方接近逊尼派。比如在继承人问题上,它既承认阿里是穆罕默德的合法继承人,也承认前三任哈里发是合法的。它与什叶派的另一分支伊司马仪派却存在很多不同的地方,如它不相信有“隐遁的伊玛目”之说,反对神化宗教领袖和圣徒崇拜。它不准许信徒使用在受迫害时可以隐瞒宗教信仰的所谓“塔基亚”原则,也不赞同临时婚姻制。宰德曾是穆尔太齐赖派创始人瓦绥勒·伊本·阿塔的学生,深受其影响,所以宰德派还接受了穆尔太齐赖派的“意志自由”和《古兰经》“被造”的信条。宰德派也曾盛极一时,它曾在伊朗北部马赞德兰地区建立过神权制国家,在北非建立过伊德里斯王朝,于901年在也门建立的政权一直持续到1962年。

由于受经济状况、社会地位和宗教信仰的影响,什叶派信徒对伊斯兰教正统派的意识形态,往往持否定态度或者变相反抗的态度。但宰德派作为什叶派的一支,他们提出的一些政治主张,表现得更加趋向于政治平等、经济平均和思想自由,从而成为伊斯兰教中的一个重要政治派别。

哈瓦立吉派

哈瓦立吉派是从第四任正统哈里发阿里的队伍中分裂出来的一个伊斯兰教派别。该派最初的成员是因对阿里同穆阿维叶议和表示强烈不满而出走的,约有1 2万多人口。659年,阿里曾派兵镇压该派民众,但哈瓦立吉派得到了广大农民、牧民和城市市民等下层阿拉伯人和非阿拉伯人的支持,并参预进来,队伍不断壮大,曾一度给伍麦叶王朝和阿巴斯王朝带来了沉重的打击。

哈瓦立吉派提倡的是原始的民主和平等,认为哈里发或伊玛目只有通过选举产生才是合法的,而非世袭继承来的。任何一个穆斯林都是平等的,只要他虔信伊斯兰教,并且懂得教义,就有权当选为哈里发。哈瓦立吉派还主张普通士兵有权平均分配土地和战利品,从而使士兵成为平等思想的捍卫者,有“军事民主派”之称。其政治观点反映了普通人民大众的利益和表现出对统治者的不满情绪。

哈瓦立吉派在信仰上较之于其他穆斯林更为严格,非常重视捍卫伊斯兰教初期的纯洁性,被称作“严行斋戒和礼拜仪式的人”。在“五功”的实施上,主张不但要有信仰的表白,而且要有真诚的实践,不仅要求礼拜前净身,还要求绝对净心。在日常生活及各种崇拜活动中,他们反对各种各样的奢侈行为,并且严禁音乐、赌博和烟酒,还禁止崇拜圣徒和朝拜陵墓。

哈瓦立吉派把实现本派的纲领定为每个信徒的神圣宗教义务,把违犯教规者视为叛徒。他们对待异派穆斯林甚至比对待基督教、犹太教、拜火教等异教的教徒手段还要严厉。哈瓦立吉派的内部斗争曾导致许多小派别的分立,如狂信的艾兹赖格派、温和的伊巴迪亚派和介于二者之间的苏福利亚派等。其中伊巴迪亚派被阿曼奉为国教,信徒占其人口总数的73%左右。伊巴迪亚派虽然派生于哈瓦立吉派,但倾向于逊尼派,不反对什叶派,是一个较为宽容而独特的派别。

苏非派

苏非派是从禁欲主义发展起来的、独具特色的伊斯兰教派别。融神秘主义、神智教和泛神论为一体的苏非主义,代表了穆斯林的一种处世哲学和行为方式。其成员有的属于逊尼派,有的属于什叶派,由于参加者身穿粗制羊毛服装,表示简朴和苦行,所以被称为“苏非派”。

7世纪末至8世纪初,阿拉伯帝国发生了重大社会变革,一些穆斯林提出了禁欲、守贫和苦行的口号,于是,禁欲主义便作为一种反对统治者腐败和奢侈的势力,开始出现于伊拉克。库法的阿拉伯人艾布·哈希姆首先使用了“苏非派”这一名称。8世纪中期以后,禁欲主义发展成神秘主义,并把苦行和禁欲当作藉以认识真主、喜爱真主,进而达到与真主合而为一的修行方法,爱成了神秘主义的要素和精髓。神秘主义的代表人物是麦耳鲁夫·克尔赫和艾卜·苏莱曼·达拉尼。到9世纪中叶,苏非派在新柏拉图主义的影响下,从神秘主义发展成为神智教。其代表人物为埃及的左农,他提出了神智教观念,创立了苏非派教义,并使苏非主义得以定型。而后,苏非派在印度、伊朗的影响下又发展到泛神论。波斯人曼苏尔·哈拉吉就是一位极端的泛神论者,他曾呼喊“我就是真主”,最终被阿巴斯王朝的宗教裁判所处死。而最有权威的泛神论者还属西班牙的阿拉伯人伊本·阿拉比(1165~1240年),他使泛神论思想达到系统化,曾提出“万物即真主”的观念。

苏非派运动最初是建立在个人活动的基础上的无组织的信仰方式,10世纪开始出现一些修道院,11世纪下半叶,才有了永久性的教团组织。苏非派的教团是伊斯兰教的惟一教会组织,首领称为“谢赫”,成员通称“德尔维什”。第一个教团叫卡迪里教团,建立于巴格达。其他著名的教团有伊拉克的里法伊教团、波斯的七拉维教团、北非的沙兹里教团和埃及的巴达维教团等等。苏非派各个教团自然没有统一的教义和仪式,但有各自的特殊教规。他们的共同点是使用念珠作为祈祷的工具。因为他们认为真主有99个美名,所以念珠一般有99颗,他们以“齐卡尔”(意思即“赞美”、“颂扬”)为记诵真主的方式,有的出声,有的默念。苏非派各教团的创始人往往被奉为圣徒,并在基督教的影响下形成圣徒崇拜。进而,在苏非派的影响下,圣徒崇拜又在穆斯林世界得到流行。因此形成了苏非教团独特的精神链条是:真主—迦伯利—先知—该教团建立者—现任首领。

苏非派的苦修方法是“从抑制欲望开始,经过打坐、静思,到突发的‘瞬间认识’,以达到‘合一’和‘附身’的虚幻境界”。苏非派使用的是朦胧的手法和象征主义的语言。可以说,苏非学是不成文的道德法律学,“它是在伊斯兰教信仰基础上的道德学,是伊斯兰教义学的补充、教法学的组成部分”。苏非学派涉及的领域也非常广泛,其中主要有道德、灵魂、信仰、主宰、宇宙等诸方面。但它并非独立的政治宗教派别,只是表现为特定的信仰方式和生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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