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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七庙”观念及其争议

时间:2022-03-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他认为,天子七庙不是周代才有的,而是历来都是如此。
“天子七庙”观念及其争议_事邦国之神祗——唐至北宁吉礼变迁研究

一、“天子七庙”观念及其争议

“天子七庙”是人们普遍接受的观念,除了上文所引《礼记·王制》和《礼记·礼器》外,在其他儒家典籍中也有“天子七庙”的说法。如《穀梁传》僖公十五年:“天子至于士皆有庙。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士二。故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是以贵始,德之本也。始封必为祖。”[19]荀子·礼论》:“有天下者事七世。”[20]

然而,关于七庙的构成,却是众说纷纭。在帝制时代,这一分歧主要表现为四亲庙、六亲庙两种解释的对立。争论最早发生在西汉末年的宗庙改革运动中。元帝曾经两次下诏,前一次诏书说:“盖闻明王制礼,立亲庙四,祖宗之庙,万世不毁,所以明尊祖敬宗,著亲亲也。”后一次诏书则指出:“盖闻王者祖有功而宗有德,尊尊之大义也;存亲庙四,亲亲之至恩也。”韦玄成等人更是明确表示:“立亲庙四,亲亲也。亲尽而迭毁,亲疏之杀,示有终也。周之所以七庙者,以后稷始封,文王、武王受命而王,是以三庙不毁,与亲庙四而七。非有后稷始封,文、武受命之功者,皆当亲尽而毁。”[21]很显然,元帝和韦玄成等人都主张实行四亲庙的制度。韦玄成等人把话说得非常清楚,周代的天子七庙供奉的是太祖后稷、受命的文王和武王以及在位天子的四世祖先。不过,如果没有类似文王、武王这样受命而王、功绩卓著的祖先,天子七庙实际上只有太祖庙和四亲庙,一共五庙。到了哀帝统治时期,刘歆等人对此表达了不同的看法:

《礼记·王制》及《春秋穀梁传》,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士二。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此丧事尊卑之序也,与庙数相应。其文曰:“天子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故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春秋左氏传》曰:“名位不同,礼亦异数。”自上以下,降杀以两,礼也。七者,其正法数,可常数者也。宗不在此数中。宗,变也,苟有功德则宗之,不可预为设数。[22]

在他看来,天子七庙,诸侯五庙,这是为了区分天子与诸侯的功德和名位。天子七庙应该是太祖庙加上三昭三穆的六亲庙,如果太祖之外还有其他功勋特别卓著、亲尽不毁的祖先,则作为变数而存在,不在“七”这个常数中,也不必预先设定变数的数值。

到了中古时代,郑玄、王肃分别对韦玄成、刘歆的观点作了进一步发展。郑玄援引纬书《礼纬稽命征》“唐虞五庙,亲庙四,始祖庙一。夏四庙,至子孙五。殷五庙,至子孙六”和《孝经钩命决》“唐尧五庙,亲庙四,与始祖五。禹四庙,至子孙五。殷五庙,至子孙六。周六庙,至子孙七”的记载,对《礼记·王制》中的天子七庙进行了解释:“此周制。七者,太祖及文王、武王之祧,与亲庙四。太祖,后稷。殷则六庙,契及汤与二昭二穆。夏则五庙,无太祖,禹与二昭二穆而已。”[23]根据他的理解,天子七庙是在周代才出现的,七庙分别是太祖庙、二祧庙和四亲庙,其中太祖庙和供奉文王、武王的二祧庙万世不祧,二昭二穆的四亲庙亲尽则毁。在《圣证论》中,王肃表述了与郑玄针锋相对的观点。他认为,天子七庙不是周代才有的,而是历来都是如此。其中,二祧庙供奉在位天子的高祖之父和高祖之祖,性质也是亲庙,亲尽即毁,所以在七庙之中,除了太祖庙,其余的六庙三昭三穆,文王和武王的不迁之庙是“权礼所施,非常庙之数”。[24]我们可以看到,郑玄与王肃论点的主要差别,同样在于亲庙数是四还是六。

郑玄、王肃两种学说互相竞争,对中古时代的太庙礼制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晋朝建立后,武帝“追祭征西将军、豫章府君、颍川府君、京兆府君,与宣皇帝、景皇帝、文皇帝为三昭三穆。是时宣皇未升,太祖虚位,所以祠六世,与景帝为七庙,其礼则据王肃说也”。[25]晋朝以宣皇帝司马懿为太祖,但是太祖之上尚有昭穆,所以在太庙中暂虚东向之位,只供奉六世祖先,也就是说太庙不满额;等到康帝去世、穆帝即位后,太祖之上不再有祖先的神主供奉于太庙,太祖的地位才真正落实,七庙变为太祖庙加上六亲庙的形式。南朝也是采取了王肃的学说,实行六亲庙的制度,《隋书·礼仪志》对此有记载:“晋江左以后,乃至宋、齐,相承始受命之主,皆立六庙,虚太祖之位。……〔梁〕始自皇祖太中府君、皇祖淮阴府君、皇高祖济阴府君、皇曾祖中从事史府君、皇祖特进府君,并皇考,以为三昭三穆,凡六庙。……陈制,立七庙,一岁五祠。”[26]

北朝则主要奉行郑玄的理论。作为孝文帝汉化政策的一项成果,北魏自从太和十五年(491)起,将太庙改为太祖庙、二祧庙和四亲庙的形式。[27]北齐建立之初看似实行六亲庙制度,[28]但是梁满仓指出,文宣帝“献武已下不毁,已上则递毁”的规定,是为了使自己死后与太祖、世宗一起成为不毁之主,虽然后来北齐颇为混乱的皇位更替对太庙中的神位也有影响,但是并未打破太祖、二祧加四亲庙的形式。[29]北周“置太祖之庙,并高祖已下二昭二穆,凡五”。隋文帝从北周篡夺政权后,依然采取四亲庙的制度:“自高祖已下,置四亲庙,同殿异室而已。一曰皇高祖太原府君庙,二曰皇曾祖康王庙,三曰皇祖献王庙,四曰皇考太祖武元皇帝庙。拟祖迁于上,而太祖之庙不毁。”[30]

唐太宗时期的谏议大夫朱子奢对“天子七庙”之争的由来和影响作了这样的概括:“汉丞相韦玄成奏立五庙,诸侯亦同五。刘子骏议开七祖,邦君降二。郑司农踵玄成之辙,王子雍扬国师之波,分涂并驱,各相师祖,咸玩其所习,好同恶异。遂令历代祧祀,多少参差,优劣去取,曾无画一。”[31]然而,不管是哪种学说,太庙的庙数都是有限的,皇帝死后进入太庙,就得有亲尽的帝后神主迁出去。因此,庙制的选择与转换、具体神主的祔庙与祧迁一直是上层政治敏感话题。唐宋时期太庙庙数的变化非常频繁,学者们对此已经有所探讨。前文提到的户崎哲彦、山内弘一、高明士和郭善兵等人的研究成果,使我们对唐宋太庙的庙数问题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但是都还有继续深化的必要和余地,更重要的是,唐至北宋时期太庙庙数的整体变化态势及其意义尚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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