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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学生对性交易活动的评价及比较

时间:2024-11-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大学生对性交易活动的评价及比较为了解大学生对本群体性交易活动的价值评价,本研究特选择三个富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因此绝大多数大学生对“三陪”现象有清晰认识,所以持排斥态度应该是必然的结果。

(三)大学生对性交易活动的评价及比较

为了解大学生对本群体性交易活动的价值评价,本研究特选择三个富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第一个问题:“您对有些在校大学生从事‘三陪’的态度是:难以置信;可以理解;应受严厉处罚;是一种自甘堕落的行为”;第二个问题:“您对有些女大学生情愿充当二奶的认识是(多选):只要基于爱情就可以理解;只要对方配偶不知道就可以;非法行为,应依法制裁;不道德行为,应谴责;为了解决生存问题和学费问题就可以理解;为了虚荣心、高消费就不能理解;为了今后的就业就可以理解;为了解决家庭困难可以理解”;第三个问题:“您对有些男大学生为了高消费而去捐献精子行为的评价是:没什么错,但我本人既不赞成也不反对;这是一种交易,不值得提倡;这是一种虚荣心的突出表现;这是一种自食其力途径之一,应提倡”。

1.大学生对“三陪”现象的评价

目前中国的性产业以隐性或显性的方式存在于各种经营场所,尽管官方严厉打击,但仍无法杜绝这种社会顽疾。性产业的存在使许多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大学生也不例外。有个别大学生从事着“三陪”活动,通过陪吃、陪玩、陪睡,以获得一定数额的报酬,有男生也有女生,且女生多于男生。笔者为了了解大学生对本群体中从事“三陪”的评价,特设计了四个选项:“难以置信;可以理解;应受严厉处罚;是一种自甘堕落的行为”。根据性别与该问题的相关性分析,发现男女生在这个问题上没有明显的差异(表略),但绝大多数大学生对“三陪”持否定态度。具体结果如图4-9显示,对“三陪”现象“可以理解”的只占总数的12.8%,其中10.4%女生和14.8%的男生表示“可以理解”,很明显男生比女生高出4.4%,男生对该问题宽容一些;59.2%的大学生认为“三陪”是“一种自甘堕落的行为”,其中女生为61.4%,男生为57.3%,女生比男生高出4.1%,说明女生比男生更排斥;18.4%的大学生认为“应受严厉处罚”,在这选项中男女生基本无差别;9.6%的学生认为“难以置信”,其中女生比男生高出1.1%。如果把“难以置信;应受严厉处罚;是一种自甘堕落的行为”三项合并,就会发现87.2%的大学生对“三陪”持排斥态度,其中89.6%的女生和85.2%的男生不能理解三陪,女生明显高于男生4.4%。说明对某些大学生的这种行为,绝大多数学生持排斥态度。但也有10.4%的女生和14.8%男生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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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9 不同性别对“三陪”态度的交互图

历史比较:2001年—2011年

如表4-10显示,从总体看“可以理解”的人数明显下降,“难以置信;应受行政处分和一种自甘堕落的行为”三项人数均不同程度的上升。2011年大学生对三陪行为“难以置信”的百分比,比2001年下降了4.1%,其中女生下降3.9%,男生下降3.0%;认为“应受行政处分”的比2001年上升了7.3%,其中男生上升8.7%,女生上升了6.7%;认为“一种自甘堕落的行为”比2001年上升了9.2%,其中男生增幅达5.2%,女生增幅达11.4%;认为“可以理解”的比2001年降低了11.5%,在几个选项中降幅最大,其中男生降幅达9.6%,女生降幅高达12.8%。从以上比较结果不难看出,大学生对“三陪”行为持否定态度的比率明显增加,尤其是女生更为排斥,而可以理解的人也明显下降,并减幅最大,尤其是女生的减幅更大。这一结果有可能出人预料,按照社会上流传的说法应该是90后大学生理解“三陪”的人越来越多,而持排斥态度的人越来越少,这才符合常理,但调查结果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实际上,说明了大学生的性观念虽然开放一点,但评价标准仍遵循有利于个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和谐理念,“三陪”是一种既不利于自身全面发展的行为,也不利于社会进步和谐的行为。因此绝大多数大学生对“三陪”现象有清晰认识,所以持排斥态度应该是必然的结果。

表4-10 不同性别对“三陪”的评价之历史比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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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女大学生充当“二奶”行为的评价

自古以来只要有一夫一妻制的社会,“二奶”现象就必然存在。既然是“二奶”,必然发生在已婚男性的生活里。新中国成立前这种现象公然存在,甚至在妻妾成群的情况下在外包情人也属正常。新中国成立后这种现象销声匿迹,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生活水平的提高,贫富的分化,“包二奶”现象死灰复燃,并有愈演愈烈之势。生活在大学校园里的有些女生因种种原因甘愿充当“二奶”,引起了社会上不少议论。那么,大学生自己如何评价此行为呢?笔者设计了一个多项选择题,共有八个选项分别是:“只要基于爱情就可以理解;只要对方配偶不知道就可以;非法行为,应依法制裁;不道德行为,应谴责;为了解决生存问题和学费问题就可以理解;为了虚荣心、高消费就不能理解;为了今后的就业就可以理解;为了解决家庭困难可以理解”。通过多重响应中的交叉分析结果如表4-11所示:64.7%的人认为“不道德行为,应谴责”,其中男生63.7%,女生66.0%,女生略高于男生,在该选项中人数最多,排在第一位,看来六成以上大学生认为充当“二奶”是不道德行为;49.1%的大学生认为“为了虚荣心、高消费就不能理解”,被排在第二位,在该选项中男女生态度基本一致;21.5%大学生认为“非法行为,应依法制裁”,其中男生比女生高出4.5%,说明男生的法治观念要比女生强,至少认为“二奶”现象是违法行为;18.7%的大学生认为“为了解决家庭困难可以理解”,其中男生高出女生3.2%,说明男生更容易理解,为了解决家庭困难而充当“二奶”的女大学生;13.2%的大学生认为“只要对方配偶不知道就可以”,男生比女生高出2.2%;11.9%的大学生认为“只要基于爱情就可以理解”,在这个选项中女生高出男生2.2%,尽管差距不大但说明女生更容易从感情角度考虑此问题;11.7%大学生认为“为了解决家庭困难可以理解”,男生比女生高出2.1%;6.4%大学生认为“为了今后的就业就可以理解”,在此选项上男生比女生高出4.6%。如果将“不道德行为,应谴责”和“非法行为,应依法制裁”合并,视为对“二奶”现象持否定态度的话,有86.2%大学生对“二奶”现象持否定态度,而且男女生态度基本一致。其余“为了解决家庭困难可以理解”、“只要对方配偶不知道就可以”、“只要基于爱情就可以理解”、“为了今后的就业就可以理解”和“为了解决生存问题和学费问题就可以理解”五项合并视为理解,有61.9%的大学生对“二奶”现象持理解态度,其中男生比女生高出9.7%,说明男生更理解“二奶”现象,这个结论与前面的结论相得益彰,男生的性观念要比女生开放、宽容。同时,也反映出了一个深刻的社会问题,当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社会利益发生冲突时,大学生的道德评判价值就会发生理与欲的冲突。当这种冲突暂时难以调和时,大多数大学生的道德选择明显的倾向于功利性和利己性,而缺少舍生取义的精神,这就是大学生性道德问题的一种存在现状。如何教会大学生在道德冲突面前做出合理合法地选择是教育者的工作重点。

表4-11 不同性别对“包二奶”的态度交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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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学生对男生“捐献精子”现象的评价

2011年3月26日,香港南华早报》报道:在致富光荣口号启发下,广东一些大学生将捐献精子当成一条发财之道。每次捐献精子可得到3000元的补贴,仅2010年在广东就有2000多名大学生通过捐献精子获得了经济上的补贴。有些学生因为支付学费或生活费,而另有一些学生却为了高消费。将性当成可以交易的商品和通向享受生活的捷径。[12]看到这份报道后,笔者想了解甘肃大学生对此问题的评价,特设计了对捐献精子评价的四个选项,分别是“没什么错,但我本人既不赞成也不反对;这是一种交易,不值得提倡;这是一种虚荣心的突出表现;这是一种自食其力途径之一,应提倡”。数据分析结果如表4-12所示:排在首位的是占41.5%的“这是一种交易,不值得提倡”,男女生差别不大;排在第二位的是39.9%的大学生认为“没什么错,但我本人既不赞成也不反对”,也就是近四成的大学生对这种现象持中立态度;12.7%的大学生认为“这是一种虚荣心的突出表现”,其中女生比男生高出4.6%,说明女生更多的认为是一种虚荣心的表现;只有5.8%的大学生认为“这是一种自食其力途径之一,应提倡”,其中男生比女生高出2.1%,说明男生主张提倡的比女生略多一些。如果把“这是一种虚荣心的突出表现”与“这是一种交易,不值得提倡”两项合并,视为男子捐献精子持否定态度,那么有54.2%的大学生对捐献精子现象明确不支持,39.9%的持中立,只有5.8%的表示提倡。说明甘肃大学生对这种交易否定的多而肯定的少,观念还没有像广东大学生那样开放。笔者认为捐献精子本身是在社会上某些人的需求下才有的市场,从短期看捐献者捐献的精子能够帮助更多不育夫妇实现孩子梦,无可指责。但从长远看有悖于道德伦理,就像克隆人被各国排斥一样,这种交易最终会涉及道德和法律问题;更何况如果这种性交易的动机是为了满足高消费、高享受的欲望,那么这种风气就会助长物质主义、享乐主义的热潮,不仅不利于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也不利于社会的文明进步与和谐,出于此种动机而捐献精子的行为更应该反对。

表4-12 不同性别对“捐献精子”现象的评价交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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