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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私营媒体的管理的分析

时间:2022-10-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维护德国国内公共舆论的多样性,保护儿童与未成年人的利益,德国政府成立了中央媒体理事会,在私营电视台的经营许可证上拥有决定权,各州的专门管理机构的主席由它来推选。美国每天都举行新闻发布会,私营媒体为了获得重要信息,不得不在这一制度下倾听和报道政府的声音。在国家安全受到新闻的威胁时,政府则以违法来威胁或制裁媒体。

三、政府对私营媒体的管理

在西方,大众媒介同政府的关系,一般来讲是互相利用的。大众媒介需要政府提供内幕消息,政府需要传播媒介影响舆论,无论是举行记者招待会还是记者撰文支持政府,二者扮演的是不同角色,私营媒体常常和政府搞点摩擦,政府不得不对其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管理。

1.私营媒体与政府的关系

西方国家的私营媒介不是政府的御用工具,同政府的合作只是它同政府关系的一面,监督、制约政府则是另一面。总统滥用权力、国会议员的性丑闻、中央情报局的非法活动、政府官员的受贿舞弊等等,所有这些,大众传播媒介都不会放过。私营媒介经常抨击某一届政府的施政措施,但从未攻击国家宪法,也很少攻击国家的根本制度,所以这类媒介仍是国家利益的工具。

政府需要私有传媒的捧场,但又讨厌私营媒介的批评。美国媒体虽然声称自己是独立的,但每天的重要新闻来源于官方,官方也不遗余力地为记者提供大量信息,以便引导新闻的走向。私营媒体以发表不同政见批评政府,以揭露政府丑闻为乐事,但绝对不能违背老板的意志。一旦媒体老板和政府立场一致,它就同政府坐在同一条板凳上。

尽管西方私营媒介之于政府享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同世界所有国家的情况一样,政府同样会对私营媒体加以控制,控制手段多样且极为高明。

2.政府的媒体管理机构

各国政府都设立媒体管理的专门机构。例如,美国设有联邦通讯委员会,德国各州也都设有广播理事会,负责发放私营无线和有线广播电视台的经营执照,对私营台的实际运营、节目内容以及这些节目对公共舆论的影响进行严格的监督。为了维护德国国内公共舆论的多样性,保护儿童与未成年人的利益,德国政府成立了中央媒体理事会,在私营电视台的经营许可证上拥有决定权,各州的专门管理机构的主席由它来推选。这个理事会由20到35名成员组成,其中的1/3由各州的议会选举产生。其余成员则由教会、商会与工会、环境保护组织与青年组织以及大学等选派的代表组成。

3.控制消息来源

政府让媒介按照政府的意图报道那些政府想让人们知道的消息,建立了完善的透露消息的制度。美国每天都举行新闻发布会,私营媒体为了获得重要信息,不得不在这一制度下倾听和报道政府的声音。政府定期或不定期把记者召集到一起,向记者介绍重要事件或政府的立场,并对有关情况作出评论,这一信息发布制度称做新闻发布会,是西方政府管理媒体和信息的重要手段。从20世纪初期,美国白宫的新闻发布会成为媒体的消息来源,新闻发言人每天字斟句酌地报告当天的事件及政府的对策。由新闻办公室经过认真研究后,由新闻发言人公布消息的新闻吹风会,在政府保密极为严格的国家,成为政府控制舆论的有效手段。它定期、频繁地举行,甚至每隔一两天一次,发布的重大事件及观点成为媒体报道消息的唯一权威渠道。

4.高官私下透露消息

美国政府想让媒体为他们说话时,往往把消息“泄露”给记者。美国媒体的报道,经常有诸如“美国政府某高级官员说”或“某权威人士称”这样的“新闻来源”。这一方面有意地隐去了消息透露者的身份,另一方面又让读者从他们不明的身份中猜测消息的背景,达到引导舆论的最佳效果。“泄露”可以比直接告诉记者显得更神秘、更可信,提高记者乃至读者、观众对这一消息的兴趣。“泄露者”往往要求记者不暴露自己的身份,以便对报道后果不负责任。

5.用法律封杀新闻界

西方国家的政府如无特殊理由,不对新闻界进行审查、批评,因为它无权压制某条消息的发布。在国家安全受到新闻的威胁时,政府则以违法来威胁或制裁媒体。1918年美国国会制定的《镇压煽动叛乱法》规定,凡印刷、书写或出版发行任何“针对美国的政体或宪法的不忠诚的、亵渎的、诽谤的或侮辱性的语言……,或任何旨在使美国的政体、美国宪法、美国武装部队……或美国国旗……遭受侮辱、蔑视、谩骂或诋毁的语言”,都是有罪的。1940年制定的《史密斯法》规定,凡鼓动、教唆“以暴力手段推翻美国政府”者,或进行上述目的之文字宣传者,皆属非法,要课以重罚。这类规定一直沿用到今天。

6.拉拢媒体与记者

在华盛顿的各种鸡尾酒会和政治募捐会上,政治家、外交家和著名记者、编辑或媒体业主们经常在一起推杯换盏,叙谈友情。著名记者不断结交新的官员,密切交往使他们相互了解对方的观点,一旦友情的桥梁搭建起来,官员们便把需要为他们宣传的意见告诉新闻界。出于友情的深厚,媒介只能为政府卖力。

7.“人员互换”的管理机制

政府官员和媒体人员的互换,成为新闻管理的自然选择,这就是“旋转门(revolving door)”现象。比如有人前几年在政府中任职,后来再到媒体任职,卸职的官员进入媒介等于把政府的意图带入媒介。媒体公司与政府高官之间“转业换岗”,成为政府控制传媒界的特殊方式。罗伯特·麦克纳马拉,美国越战时期的国防部长,就曾是华盛顿邮报公司的董事之一。而美国几大电视网董事会里的前国务卿、最高检察官更是随处可见[14]

通过以上这些控制方式,西方私营媒体就可能为政府所用,并为其政治活动发挥作用。这类作用主要表现为:一是,在党派斗争中充当裁判员。私营媒介不单单是“暴露”,它还是一个裁判,它为统治阶级中不同集团、派系评判、打分,决定在国家政治擂台上何者得手,何者失分。二是,有的私营媒体实力雄厚,决定什么可以成为新闻,让人们看什么、听什么,引导对政府有利的舆论走向。三是,它以独立媒体的身份出现,作为政治的看门人,一旦肯定政府的所作所为,能更有利地维护政府的形象,对巩固现存制度发挥着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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