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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实施方案指导原则

时间:2022-10-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电子政务系统设计应该是:超前规划、分步实施、模块式软件设计和功能组合、预留标准接口、统一标准、数据共享。通过实施电子政务系统,传统政府的金字塔式结构将变成平面化的网络结构,机关所固有的领导权威性受到挑战。

10.3.2 电子政务实施方案指导原则

制定电子政务实施方案需要遵循下列原则:

1. 领导重视,保证措施过硬

一定要从指导文件的下达、资金投入、组织机构方面切实保证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

2. 体制、机制厉行统一

要始终坚持“三统一分”的原则。“三统”是指:① 统一机构,党政合一。要由统一的机构负责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避免形成管理机构党、政分设的局面。② 统一网络。应允许各部门建设内部网络,并可通过与政府计算机中心的互联实现与其他单位的信息交换,但一般不得再单独建设专业网络。③ 统一软件标准。“一分”是指分级管理。计算机中心和核心部分的局域网由政府计算机中心负责管理和维护,各子网和远程工作站的软硬件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

3. 始终坚持“以应用为导向”的原则

电子政务是在信息技术迅速发展、新经济迅速崛起、社会变化越来越快、社会对政府要求越来越高的情况下提出的一种改善政府管理机制、提高政府办公效率的手段。它是一项新生事物,对政府改革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过去以手工方式处理的事务,许多都会转移到网上。在这一过程中,坚持以应用为导向是最重要的。其他所有的网络设施、计算机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等都是为应用服务的。所以,一定要注重应用效果,讲究应用效益。网络与软件开发同时推行,系统建成以后马上转入培训,保证各类工作人员能持证上岗。要较好地平衡硬件建设、软件建设和推广应用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益。

4. 标准化与规范化原则

开发电子政务系统,应寻求逻辑通用性。逻辑通用性是物理设计通用性的前提,这样才便于推广,才能灵活扩充,才能跨平台,才能保护投资和经济效益。通用性取决于系统规范化。所谓规范是指共同认可的具有指导意义的规则的形式化描述,它应满足科学性、完备性、充分性、可行性和通俗性要求。所以,要用系统工程的原则,强调在标准和规范下实现全局观念和总目标。电子政务系统设计应该是:超前规划、分步实施、模块式软件设计和功能组合、预留标准接口、统一标准、数据共享。数据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是未来政府信息共享的前提,同时还是推动政府的体制改革的动力来源。政府对电子政务的框架结构应当做出统一规定,可以统一硬件平台、操作系统,但是在应用软件等方面,只要统一标准就行了,这样有利于企业之间在一定范围内适度竞争。

5. 管理再造原则

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政府职能的再造和结构性调整,从而促进政府行政的高效、科学和民主。通过实施电子政务系统,传统政府的金字塔式结构将变成平面化的网络结构,机关所固有的领导权威性受到挑战。同时,在传统的运行体制下,政府机关是管理部门,现在必须直接面对公众的大量反馈信息,管理模式由管理型变为管理/服务型。因此,对现行的政府管理程序需要进行优化并重新设计,要树立科学管理、依法行政的观念,要用程序化管理代替过去的责任制管理。在当前政府的管理和服务两项职能中,转变服务职能显得更为突出。

6. 经济性原则

系统建设要考虑总体拥有成本最小化、综合效益最大化。所谓总体拥有成本,指除了一次性的初期投入,还包括系统建成后的维护成本、未来的功能完善成本、系统的升级扩展成本等。所谓综合效益,指的是系统带来的连带效益,而不仅仅是解决了某一个具体问题产生的效益。另外,对于政府机关来说,直接的经济效益很难显现,但政府办公效率的提高无疑会对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此,在资金的投入方向中,首选的应当是那些与社会进步、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方面。

7. 适应性原则

系统建设要与经济、应用、需求、技术现状等实际情况相适应,要与这些情况的变化相适应。因此,信息系统建设是一个没有止境的过程,系统的建设应具有动态扩展性。否则,系统建成后会带来资金、人力等的巨大浪费。系统的适应性取决于系统的总体设计是否足够合理,采用的技术是否符合技术发展趋势和开放性标准,系统选型是否合理等因素。

8. 易用性原则

电子政务系统不是一种标志和象征,不是装饰和摆设,它应该从总体上给社会、公众、政府工作人员带来方便性、舒适性和效率。无论软件、硬件,无论方法还是制度,只有使用简单、方便,才有可能推广应用,这已经形成共识。因此系统设计和实施必须充分考虑到系统的易用性,符合人机工程学和心理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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