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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理论包括的主要内容

时间:2022-10-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存款保险制度就是这一理论的实践形式。因此,通过金融监管和控制金融体系系统风险显得异常重要。一国的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管行为不再是单边的而是多边基础上的合作。面对这些变化,监管理论需要改变,有人提出变金融监管为金融监控。金融监控是一种全方位、整体上的对金融业的管理和控制,包括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既有管理部门监督,也有市场施加的约束。

(一)公共利益理论

这一理论源于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危机,并且一直到60年代都是被经济学家所接受的有关监管的正统理论。这一理论认为,监管是政府对公众要求纠正某些社会个体和社会组织的不公平、不公正和无效率或低效率的一种回应。正因为政府的参与才能够解决市场的缺陷,所以政府可以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来实施管制以克服市场缺陷,而由此带来的公共福利将大于管理成本。

(二)保护债权论

这一理论的观点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需要金融监管。所谓债权人,就是存款人、证券持有人和投保人等。银行等金融机构存在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问题,投资者必须实施各种监督措施,但是由投资者来进行监督的成本是昂贵的,而且每个投资者都来实施相同的监督也是重复多余的。更为重要的是,很多投资者,如存款人不了解银行的业务,没有实施监督的激励,由此形成了“自然垄断”性质,以上种种造成了搭便车的行为,从而使外部监督成为必要。存款保险制度就是这一理论的实践形式。

(三)金融风险控制论

这一理论源于“金融不稳定假说”,认为银行的利润最大化目标促使其系统内增加有风险的活动,导致系统内的内在不稳定性。这种不稳定性来源于银行的高负债经营、“借短放长”和部分准备金制度。银行经营的是金融资产,这使得各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系非常密切,而各种金融资产的可流通性又使得银行体系有着系统风险和风险的传导性,“多米诺骨牌效应”容易在金融体系中出现,所以金融业比其他行业具有更大的脆弱性和不稳定性。因此,通过金融监管和控制金融体系系统风险显得异常重要。

(四)金融监控理论

以上传统理论针对的都是国别金融监管,即从一个国家的角度,由本国金融监管部门掌握监管的决策权,对本国金融活动进行管理。20世纪30—70年代,世界各国金融监管侧重于稳健与安全,但是越来越强的金融全球化趋势使得这一模式受到挑战。70年代以来,金融监管更强调安全与效率并重,同时对跨国金融活动的风险防范和国际监管协调更加重视。一国的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管行为不再是单边的而是多边基础上的合作。面对这些变化,监管理论需要改变,有人提出变金融监管为金融监控。金融监控是一种全方位、整体上的对金融业的管理和控制,包括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既有管理部门监督,也有市场施加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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